翻译《古典自由主义》这本书的时候,libertarianism这个词很费了些周章,国内有翻译成“自由意志主义”的,有翻译成“自由放任主义”的,这些译法多少都有些词不达意。“自由放任主义”这个词显然是以统治者为本位,意思是你们的自由统治者恩赐的,皇上放任你们自由而已,老子赏赐的自由自然可以随时收回来。“自由意志主义”太像心理学名词,而且有些轻视的意味,也不大像一个正经的政治思想,倒有一些邪教教派的感觉。后来找来找去,觉得“古典自由主义”这个词更恰当,这个词是指”classical liberalism”,就是基于美国立国原则的那些政治思想,libertarianism的思想内容,个人主权、坚持个人的生命、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时不侵犯别人的同等权利,坚持自由市场经济、守夜人小政府或有限政府、法治的立场,都是美国立国时的基本宪法原则,只不过在当前美国的各种思想当中libertarianism比其他意识形态更坚定地坚持了自由主义的原则,没有七个但是、八个例外而已,我们再看看那些libertarian思想家,洛克、亚当-斯密、杰斐逊、托克维尔、巴斯夏、康德、贡斯当、米瑟斯、哈耶克、弗里德曼、赫兹里特、安-兰德、诺齐克、罗斯巴德等等,哪个不是响当当的思想巨擘?所以我们说libertarianism是原汁原味的古典的自由主义。这是“古典自由主义”这个译法的由来。当然,这个词在国内早已在学界使用,例如以秋风为代表的早期译介者很早以前就用“古典自由主义”,但是在以前这并不是绝对的主流,很多国内的政治学著作和大学里的思想史介绍时多使用“自由意志主义”“自由放任主义”这些显然有轻蔑意味的语汇。
在美国,libertarianism也是一个被逼无奈生造出来的词,之所以如此,主要还是因为“自由主义(liberalism)”这个词被左派社会主义者所窃取了。
左派是一群思想窃贼,他们看到什么词好听、受欢迎,就偷过来,据为己有。比如“社会主义”这个词,其本意是很好的。美国革命的思想之父托马斯-潘恩曾经很好地区分了“社会”和“政府”这两个概念,认为这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自愿和强制,社会是人们之间通过自愿的结合而形成的自发秩序,而政府则是强加在这个自愿秩序之外的强制力量。本来“社会主义”是指那些主张以自发秩序的社会组织来消解政府的强制力量的意识形态,这本来是一个好词。可惜很早以前就被那些既不拥护市民社会也不拥护自由的家伙霸占了。
自由主义也是一个好词,指的是主张小政府、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左派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看到这个词不错,就把他的“新政”称为“自由主义”。事实上那些罗斯福的追随者根本就不信仰自由,他们实际上是在复辟国家权力主导一切的旧秩序。到40年代的时候,基本上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就无法再用这个词了。这就好像本来村里人在一条清澈的河流里打水喝,有一天一个浑身脓疮让人厌恶的人跑过来天天在河里洗澡,村民们就只好另找水源了。当 “自由主义”被那些支持大政府、福利社会的国家主义者霸占之后,一些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还抗争了很久,继续使用自由主义这个词。但另一些人就开始寻找其他的词汇来描述自己的思想了,例如里德(就是《我,铅笔》的作者)就开始自称“古典自由主义者”(Libertarian),到六七十年代,这个词就被思想界所普遍接受了。但仍有一些人拒绝使用,如安-兰德就自称“资本主义激进派”,而哈耶克则继续自称自由主义者(liberalist)或者一个“老辉格党人 ”(An Old Whig)。
词汇也是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战场。因为占据了一个很得人心的名词,就等于占据了道德高地,就容易迷惑人心。市民社会是好的,于是“社会主义”就被窃取,“福利”是好的,于是“福利国家”就被大张旗鼓地提出来,“自由”是好的,于是“自由主义”就被野心家据为己有。
然而,那些思想懒惰、只知道盗窃别人思想的左派们没搞明白(或者故意混淆)的一点是:好东西是人们自己努力得到的,而不是政府通过强制力量赐予的。市民社会的确繁荣,但那是人们自发努力的结果,而“社会主义”的强制是与市民社会的原则背道而驰的;有保障的福利当然是好的,但那也应该是人们自发的努力才能得到的,而不是政府赐予的;自由当然是好东西,但强制是得不到自由的,因为强制本身就是反自由的。
--原载:《铅笔经济研究社》,2009-10-26
http://www.ipencil.org/-p=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