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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運生:林沖有性格嗎?
送交者: 彭運生 2017年01月09日16:54:1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林沖有性格嗎?

 

《水滸傳》第七回至第十回這四回書裡,寫林沖遭人陷害並最終殺人復仇的故事、亦即著名的“逼上梁山”故事。

“性格”是日常語言裡的常用詞,“人物性格”這個詞從來就是被不加分析地引進到文學批評領域。對於平庸作品進行人物性格分析或許是可行的,而對於那些天才洋溢的作品來說,搞“人物性格分析”只能是放空炮。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沒有什麼性格,“逼上梁山”故事中的林沖也沒有什麼性格。

清朝著名的金聖歎認為林沖有性格,金聖歎斷言“忍”和“狠”是林沖性格的兩個突出方面。“狠”當是指林沖的血腥復仇,而關於“忍”的一面,郭英德《中國古代文學史》上的見解,可以說具有代表性:“《水滸傳》小說塑造人物形象的另一特點,是……寫出人物性格的發展變化,善於塑造‘圓形’人物……林沖的形象就有一個逆來順受、委曲求全到粗獷雄豪、敢作敢為的變化過程……當林沖遇到妻子被人無端調戲時,一開始舉拳要打,的確不失英雄本色。但一旦認出調戲者是自己頂頭上司高太尉的‘螟蛉之子’高衙內,林沖‘先自手軟了’……當高衙內跑到林沖家去企圖污辱他的妻子時,他忍了;在受到誣陷發配到滄州充軍時,他忍了;在充軍途中,薛霸、董超對他百般虐待,甚至企圖在野豬林謀殺他時,他忍了;甚至在得知陸謙、富安奉高太尉父子之命到滄州追殺他時,他還是忍了……經歷了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的境遇,林沖的性格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下冊)

郭英德先生這一連串的“他忍了”,沒有一個是真實的,有的即使根據作品的字面來說,也是純粹的虛構。我們僅僅來看所謂的“甚至在得知陸謙、富安奉高太尉父子之命到滄州追殺他時,他還是忍了”。《水滸傳》的相關原文是:“林沖聽了大驚道:‘這三十歲的正是陸虞候。那潑賤賊,敢來這裡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骨肉為泥!’……林沖大怒,離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買把解腕尖刀,帶在身上,前街後巷,一地裡去尋……次日天明起來……帶了刀,又到滄州城裡城外,小街夾巷,團團尋了一日……街上尋了三五日。”

林沖身上並不存在什麼“忍”,而只有一味的“狠”,而且在很早的時候就表現出了“狠”:陸謙的第一次詭計失敗後,憤怒的林沖“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徑奔到樊樓前去尋陸虞候,也不見了,卻回來他門前等了一夜,不見回家……林沖一連等了三日,並不見面”。我們不能設想這期間林沖一旦發現了陸謙將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來嗎?

天才作品中的主人公並不具有所謂的性格,而首先只是表現為一種籠罩住全部作品的目的。貫穿了“逼上梁山”故事的那個目的是“復仇”,故事中的所有細節,要麼直接地描寫林沖的復仇行為,要麼是被內在地為了復仇的最終目的而被創造出來、而存在的,就“逼上梁山”故事來說,這第二類細節是從多方面暗示仇人們的該殺。

上所引林沖帶了尖刀“去尋陸虞候”、而且在陸謙家門前“一連等了三日”細節,流露出了這樣的意味:賣友求榮的人只要賣友一次,就已經是罪大惡極的了,如果再犯,那自然是十惡不赦的了。

林沖剛剛放走高衙內一伙人,魯智深“提着鐵禪杖,引着那二三十個破落戶,大踏步搶入廟來”,並且說出豪言壯語:“你卻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鳥!俺若撞見那撮鳥時,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禪杖了去”。一般研究者們要研究主人公的性格,而且也不放過次要人物的性格,結果,魯智深因為自己的這番話就被認為具有疾惡如仇的性格,被認為是俠義之士。實際上,要想反駁魯智深是俠義之士的說法是容易的:如果魯智深真地是俠義之士,那麼,他當初為什麼不跟林沖一起前往林沖妻子遭人調戲的現場,而是不早不晚地等到林沖放走了高衙內一伙人的時候,才“大踏步搶入廟來”呢?魯智深的豪言壯語豈不是有些現成話的意味嗎?

實際上,魯智深的這番言行,照樣是為了林沖復仇的目的被創造出來的。魯智深的豪言壯語有這樣的弦外之音:一個人最不能容忍的乃是自己的妻子受到侵犯,因為連我們認識不到半個時辰的朋友也會感到這是最最不可忍受的恥辱啊,所以,誰要是想打我老婆的主意,他就是我不共戴天的仇家了。

林沖不讓魯智深殺死那兩個押解公人,並不是因為林沖抱有刑滿釋放後與妻子團圓的“幻想”,而是因為這兩個公人不是林沖的仇人。林沖的仇人既不是這兩個公人,也不是高太尉,甚至也不是高衙內,而只是陸謙和富安。

首先來證明高衙內不是林沖的仇人。高衙內是怎樣一個人?“那廝在東京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誰敢與他爭口,叫他做花花太歲”,但就是這麼一個高衙內,只是因為“不曉得她是林沖的娘子,若還曉得,也沒這場事”。被林沖“衝散”之後,高衙內雖然是“心中好生着迷”,卻也僅只是“怏怏不樂,回到府中納悶”,並沒有“倚勢”去強占林沖的妻子——這應當說是對林沖的特殊禮遇了。林沖當初揪住高衙內後並沒有下手,據林沖說是因為認出了高衙內是自己頂頭上司的兒子,今從真理的角度來說,則是因為林沖“心裡”清楚高衙內不是真正的仇人。林沖從來沒有找高衙內復仇的願望。

再來證明高俅也不是林沖的仇人。本着常識心理的讀者和研究者都會毫不遲疑地斷言:高俅是罪魁禍首,是林沖的最大仇人。實際上,陸謙和富安對“老都管”剛說過“若要衙內病好,只除教太尉得知,害了林沖性命”這幾句話,“老都管”就馬上回答:“這個容易,老漢今晚便稟太尉得知”,而高俅聽到這一毒計後的第一反應則是:“如此因為他渾家,怎地害他(指林沖)?”高俅的“良知”是在“老都管”之上。

林沖不讓魯智深殺死兩個公人,是為了日後讓陸謙和富安千里迢迢地從東京趕到滄州去進一步謀害林沖,是為了進一步顯示這兩個仇人的該殺。

當一種文學理論認為文學作品中的主人公有“性格”的時候,真理便永遠地向它關上了自己的大門。天才作品中主人公的特性及其種種神通是我們憑常識心理所萬萬難以窺測的。我們仿佛是天生地堅信文學作品中的人物歸根結底不過是你我一樣的人類,這使得研究者們對於原本值得研究的“巧妙意味”感覺遲鈍。“逼上梁山”故事中有“巧妙意味”的細節很多,本文只分析其中的兩個。林沖帶了尖刀在陸謙家門前“一連等了三日”細節,是此類細節的第一個。這裡的“巧妙意味”表現為此細節導致的後果:“陸虞候只躲在太尉府內,亦不敢回家”——陸謙至此只能是一門心思地與林沖為敵,而這正是復仇的前提——有仇可復。總之,此細節為林沖創造出了陸謙這個死敵。

此類細節的第二個可以“風雪山神廟”為例。因為一場大雪,買酒回來的林沖發現自己居住的“那兩間草廳,已被雪壓倒了”,於是,林沖只好前往一座廢棄了的“古廟”去安身過夜,也正是在古廟裡,林沖“意外地”遇上了剛剛實施完毒計後找地方歇息的陸謙等人,從而有了林沖痛快淋漓的復仇行動。總之,這場大雪下得太及時了、太妙不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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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這樣大堆,簡直是造糞機器  /無內容 - talkswitch1 01/12/17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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