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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還 :老莊與西方--略論老莊異同(之三)
送交者: 道還 2017年04月17日07:12:4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略論老莊異同

楊道還

概述(下)

(3)老莊與西方

老 子所講,是按照道,象,名來講,名為最末。莊子從“我”出發,背對名,回溯象,道。這兩人的學術有從上至下和從下至上的區別,但所講的“道”,道路,是一 致的。老子的道將神與自然分隔開,可以說是背對神,面向形而下,有道天地人層層規範的意味。而莊子向上回溯,則藐姑射之山的神人也在視野之中。莊子要跳出 這些層次的限制,轉出於人地天之上,物理世界之外,因而有莊生蝴蝶夢。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老子損而又損的無,是剝洋蔥,剝到後來,空空如也。但莊子告訴我 們,最後並不空,飛出來了一隻蝴蝶——但不知是莊生還是蝴蝶。(如果莊子如魏晉名士那樣任其性,是哪個性?)


古 希臘哲學影響最大的亞里士多德一派,則從名講起,講完美的“相”,回溯到第一因。這種方法的致命缺陷是沒有真在裡面。第一因的真不可得,那麼後面所有結論 都只能是邏輯判斷,屬於是非的問題。這樣一來,不可知論就有了立足點。因此,真與邏輯的是非,是兩類的問題。(我在《結構》一書中,對這兩類,以及其它三 類,一共五個種類問題做了一個詳細的類別分析。將問題的類別弄混,是現在很多人思維混亂的根源。)後者屬於人為的問題。因為人為,由此又產生了客觀因果性 和人為的相關性區別,理性與經驗的差異,和理論的名與正名而用的實用主義的取裁等諸問題。科學實證似乎可以為是非提供一個立足點,但可資實證的萬物無窮, 所以又產生了不能證實,只能證偽的問題。西方哲學這些補丁,不知要打到何時為止。這些脈絡在中國學術中卻很“容易”看出來,這是因為中國學術容許的空間, 提供的容量足夠大。西方哲學中的一些悖論,也可以在中國學術中得到解決。這樣的學術,是解剖哲學的一個平台,是否是哲學,反倒是個小問題。


西 方這種思想可以作為道,象,名的框架的有益和必要補充,在這一框架中展開。因為上述原因西方哲學並不能涵蓋老莊的道,象,和名,否則只能得到盲人摸象的結 果。有人認為中國文化是精神的,西方是物質的。我以為用另一對範疇或許更清楚些:中國人重實,而西方人重名。西方通俗文化生活重名,如名人效應,時尚,各 種各樣的職業專家名目等,可以說名目即其人;而中國傳統更重實,認為盛名難副,行成於思毀於隨,“為腹不為目”。但為口,為目,不為腹;到口,到目,不到 心的雞湯思維,已經深深地滲入到當前中國人的思想中。現在的中國人與西方人,誰更“西方”,已經掉過來了,尤其在所謂的“知識分子”中。這個情形是傳統的 缺失,而不是傳統的某因素導致的。中國人反傳統,流於“傳統一切皆非”,“為反而反”,這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他們所要建立的,在將來的人看來,非傳統而 何?不想建立,只想破壞加拷貝,更是等而下之了。中國傳統的認識,不是生在中國就自然具有的。現在中國的很多知識分子可以說對傳統略有所知,但完全談不上 “識”,只是一些知分子。如莊子所言,知只是前人的糟粕,後來者居上,這是學術上的勢利。拿知來鄙視前人,也會因此被後人鄙視。傳統者,傳的那個線索和源 流,這個不屬於知。


從 思想發展上講,名脫離個人的“我”,名抽象到極致就會通向邏輯,數學,和純粹符號的系統。這顯然是中國文化中所缺乏的。這些知識需要引入,滲透,以至於消 化,而不是排斥。中國人的實的極致則是朴,回到個人的“我”和藝術的人生。這是西方人缺乏的。但這些都是傳統意義上的中西分別,現代的中國人或西方人,就 個體而言,很難從這種區分中得到絕對有效的參考。道行之而成,這裡有人,成就的是人生。排除人,只講行之而成,那麼“矢溺之中”也有道存,從分析矢溺能得 到人生麼?此中分別的關鍵在於“人”的道之德,而非其他主體。


中 西之間的差別在於重本或重末,是重心差別,不是水火不同。末已經可得,故意去藐視它,也不是道之德,此種認識去道甚遠,不可以道里計。老子說“尊道貴德” (《老子·五十一》),莊子說“道行之而成”,都是道和德同言——不是取道忽視德,或者取德忽視道——這是兩種典型的錯誤。《論語》中講,“君子務本,本 立則道生”。這也是道德同言,本是道,道生是德。本與末,精與粗本來是一體的,只求其本,得到的是閹割過的“本”,即,本亦不可得。《易·象·大畜》有 “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這是對善言而言,屬於常識。


老子則更深入,說:“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老子·二十七》)這是在說,不善也不可棄,何況其它。孔子講:“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三人往來中,只見其不善,也可作為“善人之資”。這也是貴德的意思。其餘例子甚多,毋庸一一列舉。意 識到這個問題,老子稱之為“襲明”,取其明;是“要妙”,得其妙——每下愈況(《莊子·知北游》),而不是在微茫之處昏聵迷亂。莊子以庖丁,輪扁,匠石等 寓言多次涉及微茫毫末的問題。邁克爾·波蘭尼的見識也達到了這個地步(邁克爾·波蘭尼《個人知識:邁向後批判哲學》,許澤民譯,貴陽:貴陽人民出版 社,2000.10.(此書最初英文版1958年發布)),令人感慨。道行之,到了這樣的地步,然後能和光同塵,才算是成了。


《老 子》看似無為清淡,但如朱熹所講,隱含着無不為的大功利的意味。這雖不是老子的本意,但學《老子》的人卻盡可以將其原理“向下”用到政治學中去,但很容易 流為一種政治家的政治學。而《莊子》則是自由人的人性之學,超越功利,是非善非惡的前價值觀,非貧非富的前價值的人性。現代西方社會要處理的人性問題,實 際上根源於《莊子》所講的人性,所以莊子學可以用於現代人的政治學,而不屬於政治家的政治學。


將 政治影響剔除出去,《莊子》所講的人性,再下降到社會個人,就是普通人的一個自由人的人性。這個人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是社會真正的基礎。只有這個基礎 上的上層建築,才能稱為人性的,如社會道德。這個基礎也給希望在生存之外,仍有生活,和真正生命的人提供了解脫的希望。


老 莊所講是本原的人性,是自在的人性。老莊皆主張人“自化”。這意味着他們並不認同人性本來是惡的,病的,或者有原罪的。在西方,基督受難,實際上解脫了人 類的原罪,為人性解放提供了基礎。老莊皆主張自然是萬物,包括人,之母。自然與自在的人有深層的一致性,而不是隔絕的。這一點從人的物質構成上講,是成立 的,不管是進化論還是外來論。與亞當和夏娃被從伊甸園驅除出來一樣,“外來”實際上是一种放逐,也是帶有“原罪”的,這一點會引起人性理論上的重大差異。 (我在《結構》書中討論了這一問題。從那裡的討論很容易得出,即使宇宙中存在其他智能生物,他們也一定從類人——類原始人發展而來,而非超人。)


(4)老莊與儒家

在 中國文化中,道家以人性的理論與儒家相溝通,並成為儒家的“性與天道”的基礎。《老子》經過《莊子》的發展和疏解,才做到了這一點。對《莊子》學研究的停 滯,通過這一機制對中國社會產生影響。如,儒家的“內聖外王”,現存最初的表述卻是出自於《莊子·天下》。在現在人看,這似乎出乎意料,但這是出於扭曲的 理解。羅義俊在為牟宗三《才性與玄理》一書所寫的序中,總結說:“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魏晉玄學研究所表現的,是在沒有政治權力,意識形態的籠罩和干預下 的理解水平,······其所收之功,······指明學術構成與關係上的‘儒道兼綜’,‘儒道會通’,而不是一般的口耳傳說的‘儒道對立’,‘儒道沖 突’。”這段話講明了政治對理解的扭曲。這種扭曲至今存在,但漸漸已經得到了校正。但中西文化只有對立衝突的扭曲理解卻仍流行,而且看起來會持續相當長的 一個時期。


內聖是一種本質的人性,由此衍生出的社會道德,則是“王道”。與民“同義者王,王道即是應有的社會道德,社會規範,順應人類”的——民性和人性的存在和自然發展的社會道德。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莊子所講的”,是人類社會和處於其中的個人人生的參照。而孔子所主張的禮,也是從這一根本出發,對其的裁製。將禮理解為“玉帛”往來或者周旋揖讓,只是膚淺的認識。


禮 是社會關係中的總名,包括了制度,倫理,和一般性的社會關係規則。禮用於理順社會中所有人的各種各樣的“正常”的社會關係。反對禮教的人,本是一種過,是 矯枉過正的過分。但他們一旦開始了這一風氣趨勢,經由庸俗化之後,這種風氣就使得直至今日普通人仍對禮有普遍的輕視和厭煩,就鑄成大錯。一個社會對待陌生 人的默認意識,是禮的還是無禮的,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社會文明表現——日本和中國社會就是顯然的對照。中國當前的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就是缺乏對禮的理 解和正視造成的。在禮的地位沒有恢復和儒家沒有得到正視之前,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新文化運動的那些人,是這一大錯的始作俑者。這些人不能慎終追遠, 不知道錯起始於“過”。


《論 語·子張》中有“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人之錯誤,不是過,而往往是過而不改,文過飾非,欲蓋彌彰的從小過到大惡的後果。有過不敢改,不能改,就 會在眾多選擇中,選擇最不善的,不宜的,反覆如此。這是孔子講:“過則勿憚改”(《論語·學而》)的深意。很多人對《論語》的認識像黑格爾所言,只是一些 老生常談的說教,這是膚淺的庸俗化的理解。黑格爾不知自己的學說也將被庸俗化,“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


孔 子的禮,是人倫的。倫者,輪也。人倫是人道圓轉循環下的人所處的情形,人倫的作用是作為社會分子的人的微觀動力學。人倫的力量至為廣泛而深刻,古今中外, 都是如此。幾年前看到一篇對中國現在盜墓人的報道,其中說(大意):“盜墓總要有人在地下搬運,有人在上面接應。接應的人貪心,就會棄地下的人不顧,自己 席捲而逃。這就導致父子盜墓,而有子棄父,卻少有父棄子,所以就形成子下墓,父接應的規矩。”現代一些學者對人倫力量的認識,大概還不如這些盜墓賊。


莊 子認為禮不應該有(《莊子·馬蹄》),即便有也應隨時代而變(《莊子·天運》)。這與孔子所講的有所不同。這個不同的根本在於,老莊所講的是“相忘於江 湖”,自在人性的人,而孔孟所講是有健全人性的人,即社會關係也是必須考慮的;老莊所講是本,認為社會關係是末節。至於荀子和韓非,則認為人性皆是病的, 惡的,必須矯治的。不能因為人皆會傷風感冒,就說傷風感冒是人的本性,並因此強迫人每天都要服藥。同樣的道理,人總會犯錯誤,總有犯罪的人,並不能因此說 人性就是惡的,必須閹割掉一部分。韓非明白刑的這一作用,所以他說刑是專設的,不能用為普遍的社會規則:“故設柙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 非所以備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盜跖也。······不獨恃比干之死節,不幸亂臣之無詐也,恃怯之所能服,握庸主之所易守”。(《韓非子·守道》)。這 里,韓非指出了刑的對象和必要性。韓非子又說:“法刑狗(通苟,或雲忠順的家犬)信,虎化為人,復反其真”。(《韓非子·揚權》)。韓非這句話,顯然受到 了老子的影響。但韓非所建議的刑,只能是“以人入天”(《莊子·徐無鬼》)的,“代大匠斫”(《老子·七十四》)。韓非的人,就是君王,這與孔孟所講是相 反的,孔孟認為應該從民而來。


(5)誰為“我”之真宰

錢 穆曾說,莊子是冷眼熱心腸。(《莊老通辨》序)這是從莊子對人性的態度的角度來講的。從莊子的恬淡冷漠看出熱心腸,錢穆是懂得莊子的。莊子之學,其中雖然 批評很多,但蘊藏着莊子的“我”的同情和欣賞。妻子,朋友,工匠,以及被刑的人,殘疾人,在《莊子》中占據相當的篇幅,這些人都在莊子關切的視野之內,而 不乏真情流露。這在先秦諸子裡,是罕見的。


類 似地,可以說,老子也是冷眼的,或者說《老子》沒有表現出同情和關心。老子寫出文章來弘道,總還是不能忘懷人,但並不熱心。但老子之學,因為無我,所以總 體上講,不是愛人也不是不愛人,而是無人,是非人而天的,非人而道的。莊子講德,從人的最深處講起,就將老子之學所隱含的脈絡——人和我——建立起來了, 如“道行之而成”。錢穆講老子說的道的“精信”與莊子講的道的“情信”,可以互訓,真是巨眼,一下子就將老莊之學打通。不通莊子,就是檻外人解道,人和道 總是二或以上,不是一。這樣檻外人的錯誤,最簡單的形式,就是違反“道可道,非常道”,將“道是什麼”列出一二三四,或者將《老子》分為本體論,存在論, 認識論等等。這樣的錯誤,顯然不可能得到任何有意義的結果。從這個觀點出發去看解《老子》的書,尤其是現代的,其中絕大部分毫無建樹。同樣,沒有從“德” 出發去解《莊子》,更是南轅北轍,這個錯誤更是由來已久。


老 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龠(風箱,音tuó yùe)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老子·五》。這一章是“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釋和一個具體應用。言可以說出來的,不是常道; “多言”不能窮盡常道,只能越說越多,離道越遠。)這章前半截,很容易引起誤解,認為這是冷心腸的依據。但與後半截一起來看,此章只是個“天道不積” (《莊子·天道》),但動而愈出的意思。“芻狗”意為祭祀用的“草扎的狗”,祭祀之後,毫無價值。這個物品類似於傳統葬禮上的紙糊的祭品,葬禮結束就焚 掉,唯恐焚之不盡。如同芻狗,天下一切都是往來成代謝,過去就成為過去,無可挽留;徒勞地去挽留,反而有過錯。有人或者認為,既然如此,不如放縱逸樂。這 是沒有理解老子所講的對象。老子說的是大道,而不是小而具體的“可道”的那些對象——“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老子·六十七》)。


老 子的冷心腸是表現在他是無“我”的——雖然有“我”未必有人,但無“我”必然無人。老子的無我無人,如:“我無為,而民自化”。(《老子·五十七》)自化 是有異化的可能的,在已經異化的情形下,老子也處之泰然,“民不畏威,則大威至”(《老子·七十二》)。朱熹說:“如所謂‘代大臣斫則傷手’者,謂如人之 惡者,不必自去治它,自有別人與它理會。只是占便宜,不肯自犯手做”。(《朱子語類·老子》)朱熹這裡對老子學的理解是對的,但要求老子“自去治它”,卻 沒有道理——不僅忽視了俾其自擇的倫理道德意義上的道理,也漠視了“魚不畏網而畏鵜鶘”(《莊子·外物》)的方法上的道理。朱熹說“老氏之學最忍”。這是 忍於我,則必然能夠忍於人的道理。但老子的忍,從慈中得到的,“慈故能勇”(《老子·六十七》),就有如孔子的勇,從仁中得到,這是無可厚非的。


墨 子是冷眼熱心腸的。《莊子·天下》將墨子歸入道家流,是中國學術史上最大的一個懸案。儒墨顯學,但墨家的學術地位和文化地位,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對墨子學 術的理解,也一直凌亂不堪。我在《結構》一書中,詳細地討論了《墨子》的結構和墨家的地位,論證了墨家是道家的支流:莊子重內德,墨家重外得。墨家式微 後,墨家大體上歸於道家,即是一個明證。墨家是先秦學術中,最為重物,重戰和重商一家,在百家中與西方文化最類似,因此對墨家的認識和墨家地位的理解,極 具現實意義,這一點,清朝後期的讀書人比這幾十年的學者,要清楚地多,更有見識得多。


墨 子的冷眼熱心腸表現為,一方面他對自己能忍,對自己人能忍;一方面他對天下人兼愛。墨家規則的嚴厲和墨家人的死不旋踵,類似於斯巴達而更為高尚——墨家兼 愛而去私,博學重質而不粗野,重戰而非攻。墨子以為行道在於對物力的駕馭,因此墨家成為中國古代的科技和邏輯的萌芽。墨子認為仁義不足以治理亂世,而需要 強有力的行動力,人的力量。因此墨子兼具學者和軍事家的氣質,墨家也成為道家過度到兵家的關鍵聯接。


老 子的無我,遠離寵辱,也遠離喜怒。這種冷心腸,以及老子對兵的深刻認識,為兵家所欣賞和繼承。孫武斬吳王愛姬,是忍於自己人;吳起身先士卒,殺妻吮瘡,則 更是忍於自身。(《史記·孫子吳起列傳》。有人考證說殺妻一事子虛烏有,柏楊即持此觀點。)但這兩人並不屬於以慈生勇,或者“仁者必有勇”,他們的失敗或 者冥冥中也肇因於此。先秦的兵法已經非常發達,這是干戈離亂社會的產物,也需冷心腸對之。戰功在任何一個歷史民族中,都沒像在中國文化中那樣被等閒視之。 這大概是《老子》論兵的影響所致。這種影響,也必須以冷心腸對之。在近現代看來,這不能當作一個有益的影響。但從長遠的歷史時期來看,沒有這一影響,“不 知當有幾人稱王,幾人稱帝”就可能改為“不知當有幾百人稱王,幾千人稱帝”的極度混亂。社會秩序的混亂,不同於質樸的混沌。從混沌生秩序,而在混亂中,善 惡並不對稱,往往是最極端者,最冷心腸者得勢。因此,這一影響也絕不能當作有害的。


與 老莊相比,孔孟之學顯然是熱心腸而軟心腸的。孔子的仁,孟子的義,都是從救火拯溺之仁心發出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從慈悲而同情,從同情而援手。所以 他們有人性本善的觀點。老子說:“天將救之,以慈衛之”。(《老子·六十七》)天並不出“手”救人,而自有隱微而曲折的作用。孔孟即是其作用。孔孟不是被驅動的,而是自為驅動的,但“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論語·八佾》)孔子“知其不可為之”,孟子“予豈好辯哉”,由慈而仁,又由仁而勇。正是所謂“看得破,忍不過”。朱熹排老,或者是出於對孔孟落入老子算中的憤懣。


荀 子和韓非子認為人性惡,必須或者用禮法,或者用刑法來約束懲治。這屬於一種硬心腸,與孔孟相區別。這樣的禮,不能從軟心腸發出;刑也不能。所以韓非雖受教 於儒家,卻對老子的冷心腸心悅誠服。儒和道的對立,如前引羅義俊語,是後來人為的扭曲,韓非當時可能並沒有感到這裡存在着一道界限。而且“刑出於兵”,從 實際的歷史來看,刑也是以老子,兵家為源頭的。司馬遷將道家老莊和法家申韓合傳,跳過了兵家。這裡面的道理大概是奇正的變換,老子奇正皆有,兵家用奇,法 家又用正。與兵家相對,孔子主張的仁是正;而孟子的義,是權宜,則是奇,如俠義一類。經過這兩個層次的作用,仁兵義刑的揉搓輾轉,最後形成奇正融合的禮, 既有和順,也有節制。每一“正常”的禮,都有其來自;人出於道,禮的來自也從道一貫而下。


《左 傳》有,“鄭子產有疾,謂子太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濡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 故寬難。’”(《左傳·昭公》)法家的主張,類似於火;儒家類似於水。法容易見到利益,但禮之用卻很少有人知道,正如賈誼所講:“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 為至難知也”。刑與禮是不同的兩類東西,將刑與禮對立,無論貴禮輕法,還是貴法輕禮,都屬於無知。賈誼雖是漢時人,卻比絕大多近現代中國人,包括知識分 子,在法和禮上有更深刻的見識。用路上的標識作比喻,法律所設的是危險標識,而禮則是地面上的車道線和箭頭,豈能說後者可有可無呢。


以 上所講的各樣學術,只有《老子》包含全部源頭,所以中國文化的主幹,非《老子》莫屬。《老子》不是囊括百家,而是提綱攜領,百家都被《老子》牽動。各樣心 腸,不能互換,不能獨尊。如用熱心腸去用兵,或者用冷心腸對待妻兒(像吳起那樣),都是明顯錯誤的。那麼這樣現實中需要共存的諸種心,誰為主?莊子說: “其遞相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莊子·齊物論》)這個驅使諸種心的“真君”,是莊子的“德學”的根基,即是莊子所講的“吾喪我”的那個吾。(同 上。關於吾我的分別,近代有胡適率先提出問題。我在《結構》一書中,對此問題有詳細討論和解釋。)所以老莊合在一起,就與諸子百家建立起根本性的聯繫,並 開始有真君。道家與諸家的關係,也 顯示出先秦思想發展的內因,這個內因驅動這一時期的思想去“自全”,得到一個整體的結構和方法。這個發展是從老子無人,到莊子的人物相分的人性,然後經過 天下人類的仁和兵(黑格爾對兵的認識,倒是哲學家中少見的。),轉入地理民族人群的義和刑,最後形成無煩思索的,普通人賴以生活的禮——社會公共規則。這 個發展是完整的,塑造了中國人;作為民族的思維紐帶,也塑造了中國人的語言,在其後兩千年,為中國社會的維繫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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