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絕對”?
絕對,是個哲學名詞。一般大眾稱為“全能”,“全知”,“力大無窮”,“長生不老”,“十分完美”,“無限”等,都可以看成要表達絕對的意思。在宗教中教義中,對“上帝”的稱呼和形容,都可以看成是哲學上所說的“絕對”性質的表示。哲學是對生活的系統,嚴謹的抽象,所以絕對的概念的根基也來自大眾。
在哲學上,跟絕對相對的概念是,相對。相對的概念比較好理解,因為我們所感受和想到的世界的一切,基本都是由相對事物組成的。人們對生活的不滿,也都起源於事物的相對性質,所以才有人類的奮鬥,不僅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是人類文明的發展,克服相對事物的局限性。例如,我們要造掘土機來挖土,要造炸藥來開山鋪路,要造計算機來更快地代替心算,要造大船代替自己赤身裸體到海上的活動等。
所以,我們可以將絕對的第一個定義看作是要超越相對事物的“量”的限制。更多,更快,更好,更強,等,都可以看成一種量的變化,既,程度的提高。量的概念,我們一般知道是黑格爾首先系統地提出。對事物量的不滿導致其變化,可以造成“質”的改變。比如,人們看電影時,開始不知到一個腳色是好人還是壞人,要經過這個腳色幾次的表演場面,也就是“量”的積累,得到我們的判斷這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還是先好後壞,還是先壞後好,等等。沒有這個演員出現的次數這個量的積累,我們是無從判斷的。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絕對,首先是對事物的量的突破,既存在的限制的超越。
絕對的更高一層,既第二層的定義,是對其“質”的突破。質,是一個事物之所以為其事物的“規定性”(黑格爾)。這個規定性,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特點”。張三和李四不同,蘋果和橘子不同,天和地不同,等等,都是質的規定性,既特點的不同。我們平常所說的“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不盡完美的”,就是這個意思。因為每個事物的特點,或特色,不僅決定了這個事物的唯一性,而且決定了它的有限性,既相對性。因為“鋤頭”的有限性,人類發明了“拖拉機”;因為“木船”的慢,人們發明了“艦艇”等,通過另一種質的事物,來突破其他質的有限性,這是人類走向絕對方向的第二種努力。
再往高走,絕對的第三層定義,是對抽象事物的突破。什麼是抽象事物呢?比如,數字,邏輯,幾何,理論,名詞,規律,平等,公正,自由,願望,欲望,思維,夢,意識,“道”,“象”,等等這些有形和無形之物。這類抽象事物沒有質與量之分,如具體事物那樣。但是我們感覺它們是確確實實存在的。凡是存在的事物,必然是有規定性,黑格爾說,規定性就是否定其他事物,構成自身的根據。每種抽象事物都有自己的特點,所以造成了自己的獨立性,也同時存在自己的有限性,所以它們也都是具有相對的性質,都是可以突破的。
在第三類抽象事物中,“最”抽象的事物不外是哲學的“存在”概念和“語言的限制”。因為對存在的突破,不是僅僅的“不存在”或“死了”,而是要突破語言自身的限制,這就是最終和最後的,對絕對的第四層定義,我稱之為“絕對的絕對”。絕對的絕對不可言說,因此“不可理喻”,但又有其道理,而且你必須承認它的“存在”,難就難在這裡了。我稱這種認識到絕對的絕對,既,“雙絕對”的道理,在哲學認識論上為“純粹悟性”,以區別佛教和道家的悟性,我稱它為“樸素悟性”。據說,學佛時,師傅對徒弟說,悟得着就悟,悟不着就回家睡覺好了。悟不着也不用受罰劈一天柴,這種大度和寬容難怪真和尚從不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