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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青草:真理越辩越明吗?
送交者: 慕容青草 2013年11月17日09:44:2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真理越辩越明”是一句我从小就耳熟能详的话,在言论相对自由的网络时代,你争我辩在各种语言环境下的网络文化了已是一种常态,而“真理越辩越明”也就常常成为主张激烈的辩论的人们的一种伦理上的依据。但是,真理真的是越辩越明吗?答案是:真理可以是越辩越明,也可以是越辩越糊涂,完全取决于特定的环境条件。当然,这里所谓的明或者糊涂不是指真理本身而是指人们对于真理的认识而言的。真理本身一定是明而不会糊涂的,但是人们对于真理的认识却是时而明了时而糊涂。这就是真理越辩越明或越辩越糊涂的意思。

实际上“真理越辩越明”这句话在逻辑上是有缺陷的,严格地说,应该在这句话中的“真理”二字后面加上“可以”二字从而成为“真理可以越辩越明”,也就是说辩论可以帮助弄明真理,但却是有条件的。在某些条件下,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可能会越辩越明,在另一些条件下,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可能会越辩越糊涂。这是因为人类从本性上来说是一种讲究实用的社会性物种,而在人类社会中还有很多比真理更实用的东西,所以尽管人类也都具有一定的追求真理的倾向,但是在真理与实用的面前人们通常会选择实用。

比如,在人们的心目中权势的地位就常常是超越真理的地位,在权势和真理面前人们通常是选择权势而不是真理。我这里所说的选择还不是象文人们为了美化人性而常说的那样当权势和真理发生严重冲突时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了权势。我这里说的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如果一个人能有那样的犹豫就还算不错了,在更多的情况下,连那种犹豫都不会有,而不会有的原因是根本不会有产生犹豫的机会,而之所以根本不会有产生犹豫的机会是因为人们常常根本就是用权势作为判断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先入为主的排斥抵触,在那种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出现权势和真理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权势的含义很广,可以是老板,可以是官员,可以是富翁,也可以是关系广人头熟或者是多数人的认可等等。

既然人类从本性上来讲不是一个真理至上的物种,那么人们辩论的目的就不一定是为了要把真理弄明,既然目的不是为了要把真理弄明,那么参与辩论的人在辩论中就不一定是以真理为依据,而旁听的人也不一定真的在乎辩论的各方是否真的在努力把真理讲清楚。在这种前提下,除了前面提到的权势的影响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的因素,比如辩论者的面子,旁听者的个人爱好等等等等。所以说,“真理越辩越明”是一句在逻辑上来说很不严格的话,比把这句话作为依据更有意义的是探索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真理更可能会越辩越明。

就我个人的经历来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最早在报纸文章和学校老师那里听到“真理越辩越明”这样的话的时候,正值大鸣大放已不存在而言论自由远不及今天的中国的文革后期,它的使用者本身就不是相信真理是可以辩出来的,而只是把这句话作为一个政治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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