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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簡單道理
送交者: 駱駝 2019年08月22日21:31:1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記憶里的美

幾年前我在上海探親,碰巧得知中學時代的好朋友在無錫,於是立即坐高鐵去看他。我們闊別了幾十年,一直沒有音訊,所以暢談了一天一夜。令我驚訝的是,在簡單交換各自的經歷後,他開始詳細講述中學時代自己和其他好朋友暗戀女生的事。他講得如歷歷在目,談及的人和大背景,我都非常熟悉,但大部分事件,我以前完全不知道。被他的真誠和信任感染,我也第一次講出自己高一時暗戀我們同班同學的事。他聽完後,費了很大力氣才回想起我講到的女生,然後說,“是她呀!她蠻好看的,但當時比她漂亮的還有好幾個。”

過了一段時間,我回到吉林。我們十幾位同學聚會,其中也包括我曾經暗戀的女生。她言行和裝束都很得體,神采奕奕。雖然沒有人告訴我,我還是看得出來,她已經聽說了我當年暗戀她的事。我們每個人輪流介紹自己的情況。從她的敘述,我得知她人生平順、幸福,很為她高興。我們愉快地交談,保持着恰當而友好的距離,相敬如賓。與她面對面,勾起我回憶當年為她的痴狂。但同時我也實在地覺得,往事都已經過去了。當年對她的感情,已經沒了蹤影。平心靜氣地看着她,我覺得她依然漂亮,但也理解了為什麼其他男同學認為,她和另外幾位漂亮的女生也差不多。

人們常說,“女生美,所以男生愛她”。但我認真地審視自己的內心經歷,發現這種說法其實不對。實際是“因為愛她,所以才覺得她美”。美,永遠取決於看的人。也許每個女孩都有漂亮的一面,但大多數少年,包括我,不懂欣賞,經常對她們視而不見。我當年覺得這個女生美,和對她的暗戀,是同時產生的。我愛慕她,就覺得她美若天仙、天下第一。當時學校非常敵視學生戀愛,而我內心也很厭煩自己的這種感情,覺得它害得我寢食不安,是不必要的累贅。我內心羞愧難當,但又情不自禁,因為它不受我的控制。暗戀來時,我擋也擋不住。它駐在心裡,我甩也甩不掉。最後,它離去時,我喚也喚不回。多年以來,這段經歷一直是我心中深藏的記憶。這個女生,在我印象里一直完美。但這次重逢,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我不再愛她了,再見到她,就覺得她的漂亮程度和別人也差不多,正如當年沒有愛上她的男同學,那時就覺得她和別人類似。

  扭曲的現實

我們這代人成長的時代,社會環境沒有給愛情留下多少生存空間。初中的時候,班上有兩個女生,情竇初開,與隔壁一所學校的兩個男同學結伴到山上玩。其實什麼出格的事也沒有發生,但被老師知道,於是學校如臨大敵,嚴厲批評她們,同時通知家長,並對其他同學掩蓋消息。不久,兩個女孩都被強制轉學,從重點學校轉到非重點學校。她們的前途,很可能因此就被毀掉了。當時我所在的學校,把學生的任何愛情萌芽,都直截了當地看作壞事,與做賊類似,比打架罵人還要更壞一級。學校把戀愛的學生看作是品行不端,發現後一般要求他們轉學、“勸退”、甚至開除,毫不憐惜。我在交大一年級時,也有一位很優秀的同學,因為談戀愛時有兩廂情願的性行為,被學校發現,認定為道德敗壞,召開校級大會,在全體同學面前宣布開除令。當時上大學,競爭極端激烈,大家都是經過十年寒窗。而那位同學的大學夢,就這樣被斬斷了。現在回頭看,真是不公正,不合理!這樣的學校,是多麼偏執和荒唐!

那個年代的學校小環境與社會大環境,都強烈壓制學生戀愛,所以身邊真正“談戀愛”的例子並不多,而單相思、暗戀的同學,卻非常多。男女同學,幾乎人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其實,如果兩個人正常談戀愛,他們的思想會被很多關於相處的現實問題占據。而單戀,反而是更純粹的精神戀愛,為觀察愛情的特點提供了更好的素材。“愛情”是個常用詞,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場合,會解讀成不同的意思。比如,它有時讓人聯想到戀人相處時的浪漫情節。這篇文章講的“愛情”,特指個人的內心情感。

我對身邊的男生了解得更多一些。他們的暗戀有一些共同的特點。第一,當事人經常深陷之中而不能自拔。他們的這種感情,不受本人控制。第二,他們都覺得自己的愛慕對象是天下第一美女。相比之下,其他女生都黯然失色。沒有哪個男生暗戀自己認為是第二漂亮的女生。其實,不同的男生暗戀不同的女生。而這些被暗戀的女生,在別人眼裡,大多屬於比較好看的,但並不美麗絕倫。第三,暗戀一般沒有現實界限或功利目的。比如有男生暗戀女老師,來自城市的同學暗戀來自農村的同學,上海同學暗戀外地同學,甚至有男同學暗戀別人都不覺得漂亮的女生。我高中時暗戀女生,卻完全不知道她的背景,包括她家庭情況,父母做什麼,住在哪裡等。那時的考試,每次都是全校排榜,榜單貼在走廊里,但我甚至從來沒有注意過她的成績或名次。第四,在一個時間點,一個男生只暗戀一個女生。我從未看到過一個男生同時暗戀兩個女生的。第五,暗戀的男生,經常做出平時不敢做的事。愛情使平常人變得勇敢。第六,愛情讓人有奉獻精神。暗戀的男生常有強烈的願望,為對方奮鬥和犧牲。

可惜的是,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少年時炙熱的愛情,後來很少結成正果。絕大部分人就像高中時的我一樣,把暗戀埋在心中,不敢公開,不敢向愛慕的人袒露心聲,甚至不敢正視這種感情,而讓它慢慢消亡。到了結婚年紀,大多數人順從父母和社會的要求,在別人設計的框架下,找一位符合各種條件的配偶。例如,頂尖大學的畢業生,經常被大眾看作是社會裡最浪漫、最重視愛情、和最遠離市儈的一群人。但具體看交大同學們的真實婚戀,無論男女,也是主要強調出國、戶口、工作好壞、事業前途、對方學歷、家庭背景等物質指標。可想而知,社會上一般人的婚姻就更物質了。總之,現實的婚姻有那麼多預製條件,能遇到一個符合這些要求的人,都很困難。在這樣狹隘和嚴苛的條條框框下,愛情還能生存嗎?我沒有親歷的經驗,但很懷疑。

  思想的求索

像很多知識分子一樣,我年輕時有一段時間,苦苦探求自己的思想根基和人生目標,其中也包括試圖理解愛情。我經歷過自然和強烈的愛情,也面對過周邊環境對我的愛情的擠壓。開始時我覺得,社會裡的人對愛情的想法和行為,簡直是瘋狂而愚蠢,但認真觀察後發現,他們其實有深刻的思想根源,雖然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並不自知。這個源頭就是中國傳統思想和中國版的唯物主義。

古代中國文學和藝術對愛情有生動的描寫,比如遠古的《詩經》,浸透着思想自由奔放的先人對愛情天然的嚮往和崇敬。但是最近數百年裡占主流的、直接影響當代中國的傳統思想,包括儒家哲學和道德、家族和宗法制度、政治和社會制度等,總體上漠視愛情。隱含的意思就是,愛情不重要,甚至不值得被談及。這套思想認為,兩性關係的最高目的是傳宗接代,所謂“合兩性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把男女關係終極物化,決定了其中的任何部分,都要依附於這個現實目的。所以婚姻要從父母之命,而父母的目的就是延續香火。自主和浪漫的愛情,被認為是“男女私情”,雖然大量出現在章回體小說和戲曲里,但是屬於俗文化,僅供人消遣,不登大雅之堂,在主流社會裡沒有地位,在現實生活中也不被他人尊重。

這樣的傳統思想,既不反映我的情感經歷,也沒有回答我的內心問題。當暗戀或愛着某個女生的時候,我會強烈地希望得到對方的愛,並且自然地想知道,這種感情是哪裡來的?我為什麼這麼愛她?但我那時從來沒有渴求過生兒育女,也沒有計划過婚姻。婚姻和生兒育女,離我如此遙遠,不可能是我愛情的原因,也不是我心裡的目的。

讀書時,我們一直被灌輸唯物主義思想。當時同學們把它當作笑話。但我發現,成年以後大部分人還是信奉這個主義,倒不是因為他們被折服,而是因為他們只知道這套思想,所以不由自主地遵照它來想問題和做事情。唯物主義愛情觀認為,愛情就是性慾與人的政治經濟地位結合後的產物。但這套理論明顯不符合我看到的現實。一個男人可以對任何女人有欲望,但當愛情來的時候,他只愛一個女人、而不是所有女人。性是一對萬的,但愛情是一對一的,所以性不決定愛。回顧我個人的經歷,幾次暗戀和愛情,都發生在我完全不知道對方背景的情況下。我根本不知道她們的政治或經濟地位,這些東西怎麼就決定了我的愛情!?我熟悉的朋友的愛情,也經常跨越這些人造的社會界線。所以這套唯物主義理論,不符合我經歷和觀察到的事實。

在中國傳統文化和唯物主義里都找不到答案,我把眼光轉向了基督教。耶穌的精神,為我理解社會和人生的方方面面,都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也回答了我關於愛情的關鍵問題。《聖經》說,“愛是從神來的”,所以愛產生於物質之外。男女間的愛情也是愛,它的源頭和基礎是神,所以不從屬於性、生兒育女、政治經濟地位等物質因素。神是基督徒的最高原則。人要崇拜神,跟隨神,用自己的一切,包括身、心、內在的努力、和外在的財物等去服務神。《聖經》說,“神就是愛”,所以有愛的人,應該在心裡把愛高高舉起,讓自己的行為追隨它,而不應該用利益的算計來擠壓、貶低、或褻瀆它。在認識神之前,我就從自己的內心經歷中逐漸悟到,愛情是如此美好和偉大。相比之下,世上的物質享受、社會地位等,都很渺小。所以為愛情而放棄物質利益,理所當然。但是中國文化和唯物主義,都認為物質的地位高過愛,本末倒置了這個根本的關係。強調物質、並用物質貶抑愛,人也可以生存,但愛,作為人最重要、最美好、和最偉大的特點和能力,就會被漠視和壓制。人相信這樣的理論,生活就會黯然失色。社會奉行這樣的主義,就會萬馬齊喑。耶穌把愛與物的關係擺正了。不是愛依附於物,而是物服務於愛。崇尚愛,讓人生和世界都生機勃勃、充滿希望。所以我接受了基督教。

  耶穌幫助人理解愛情

1    女人的美

大多數女人都強烈地、從心底里希望自己很美。但很多人沒有清晰地認識到,只有當一個女人被真正地愛着的時侯,她才最美,美得出類拔萃,美得獨一無二。女人的“最美”,只可能來自於愛她的人的心。而如果她委身於一個並不熱愛自己的人,即使她眼睛、鼻子、身材都很好,裝扮和化妝都精緻,她也只是成千上萬的,眼睛、鼻子、身材都好,裝扮和化妝都精心的女人中的一位。大眾閒談里的“漂亮女人”很多,不足為奇。

但是,很多男人和女人卻相信,“男人愛女人,是因為女人物質性的皮囊”、和“女人的美就是她的容貌、身材、衣着、化妝、氣質等,本質是物質的”。我也曾這樣以為。我想法的改變有個過程。中學時暗戀女生,我當時由衷地覺得,她是世界上最美的。我以為,我看到了她無以倫比的美,別的男同學肯定也都看到了。我愛上了她,他們肯定也愛她。我不敢表現出來,他們肯定也像我一樣,愛她但不敢表露。我不自覺地假設,她的美是“物質的”,是“客觀的”,在所有人的眼裡都一樣。所以我陷入了一個悖論:越是喜歡她,就越覺得自己配不上她,因為我內心知道,自己遠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生。這曾讓我極度自卑。

後來,我慢慢地領悟到,我覺得某個女生最美,別人不一定也覺得她最美。換句話說,她的美,只在我的眼裡,是我發現了她獨特的美。於是我發現,認為“愛情是基於女性物質性的皮囊”、和“女人的美是物質的”等觀念,是死路一條。我必須拋棄,否則下面兩條關於人生和愛情的基本觀念,不可能共存:

1.       我愛我眼裡的,世界上最美的女生。

2.       我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上面第一條,我一定要堅持,也不得不堅持,因為我自然地愛自己眼裡最美的女生,愛不起來其他女生。同時,我也不得不承認第二條,因為那是現實。實際上,人各有特點,不存在“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只有相信“她的最美,來自我的心,不是物質的”,我才可能有信心去追求她。否則,我就會陷入中學時那樣的自卑,越愛她就越畏首畏尾。這個道理不但適用於我,也適用於所有男生 。不但適用於男生愛女生,也適用於女生愛男生。

女人追求美,重視裝束打扮等,讓自己變得更漂亮,可能有些幫助,但遠不是最關鍵的。愛她的人的心,才是女人之“美”的最關鍵成分。美,是一個靈魂觸動了另一個靈魂,遠比外表的“漂亮”更珍貴和稀有。男人愛女人,與他覺得她最美,本質上是一回事。任何女人在真心愛她的人的眼裡,都是舉世無雙的美玉。但如果女人無視真心愛情,因為貪圖世俗利益而接受並不熱愛她的人,她就把自己降格成了一塊平淡無奇的石頭。在得到世俗的物質好處的時候,她也許覺得自己很聰明,卻可能沒有意識到,丟掉了愛她的人的心,她也就賠上了自己一世的美。

2    愛情永在

很多人感到孤獨,但覺得愛情難尋。比如,平時生活節奏快,就有人說,“大家都很忙,哪有時間戀愛?”現代商業社會,人心不古,又有人說,“人人只想賺錢,誰還在乎愛情?” 一些人初戀不成,或經歷過感情挫折,就覺得,“我的愛情用完了,以後再也不會有真愛了”。其實,愛不屬於你我。人只是愛的載體,愛的源頭不是軟弱和不可靠的人。如果你信基督教,就會知道,愛來自神。如果你還沒有接受耶穌,也可以把愛理解為“大自然的饋贈”。無論神還是大自然,都是亙古永續,所以愛就永在,當今的世界也沒有那麼特別。我用自己的經歷做見證。回想高中時,社會、學校、和家長,都用極端的手段防範和壓制學生戀愛,我自己理智上也非常討厭暗戀,但是它還是闖入我的心。不但我一人如此,我身邊很多熟悉的朋友,也被單戀折磨得食不甘味。在那樣扭曲的年代,愛情都能頑強地發芽和生長,何況今天。再講,少年時愛情萌動,我慌張失措,與它失之交臂。但錯過純美的初戀,並沒有使我喪失真愛的能力。所以永遠不需要悲觀失望。如果渴望愛情但未得,就應該繼續努力尋找。如果已經有了愛情,就應該對未來抱有信心。

很多人覺得自己平凡,沒有信心獲得愛情。其實所謂“自覺平凡”,就是用某種物質標準衡量自己,比如財富、長相、家庭背景、為人處世的技巧等,結果發現自己不在金字塔的頂端。如果愛情真是基於物質的,那麼世界上占絕大多數的平凡男女就確實很難得到愛情。謝天謝地,愛情來自於心靈,是神給人的禮物。它本質上不屬於物質世界,所以大家才都有可能得到美好的愛情。風流倜儻的徐志摩有愛情,醜陋卑賤的鐘樓怪人也有愛情。位高權重的愛德華王子為情人放棄王位,平民之婦的孟姜女為丈夫千里送寒衣、貞烈長存。無論貧富貴賤、環肥燕瘦,每個人的愛情可能經歷考驗,都需要勇敢追求才會圓滿。因為愛情普惠人間,不只是極少數人的專有,所以它才偉大,所以古往今來的文人墨客和市井常人才都歌頌它。

比如《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釵之間的故事,就生動地詮釋了這套道理。愛情不是一種基於客觀標準的“競賽”,並不是誰在各個方面的條件和表現最優,誰就一定會在愛情中得勝。寶釵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薛家的掌上明珠。她“嫵媚風流”、性格大度、人品端芳,又知書達理、才德兼備。而黛玉是父母雙亡的孤女。曹雪芹雖然也稱讚她貌美,但着墨不多,倒是一直強調她的孱弱多病、多慮心窄,所謂“閒靜時如姣花照水,行動處似弱柳扶風”、 “嘴又愛刻薄人,心裡又細”。很多《紅樓夢》的讀者和影視觀眾都為寶釵“抱不平”,覺得她各方面都比黛玉強,如果自己是賈寶玉,就會選擇她而不是黛玉。但書中的寶玉偏偏喜歡黛玉。他比較兩位姑娘,“戕寶釵之仙姿,灰黛玉之靈竅”。他覺得寶釵有仙女般的美貌,但黛玉勝在靈氣。所謂“靈氣”,經常就是情人眼裡的、物理長相之外的美。

3    尋找和呵護愛情

從婚姻和家庭的角度看,愛情有一個“缺點”,就是它有可能凋謝。愛情如同一個小生命,有它內在的頑強。但它需要不斷的養分與呵護。如果斷了,它就會乾枯、消亡。在中國傳統文化和唯物主義思想的薰陶下,很多人自覺、或不自覺地相信,愛基於物質、物質可以換愛。所以他們滋養愛情的辦法就是靠外在的東西。比如女人希望靠打扮、整容、廚藝、生兒子等,來拴住丈夫的心。而男人則希望靠大房子、汽車、昂貴的首飾、和直截了當的給錢,來保持女人對自己的愛。

基督教文化倡導用心換心,而非用物換愛。最好的保持對方愛自己的辦法,就是自己真心愛對方。愛情就像一團篝火,兩人一起拾柴,火焰才會旺。基督徒也打扮、增進廚藝、生孩子、買房子、買首飾等。不同的是,基督教引導人們重視這些物質所承載的、相愛雙方的真心。比如互贈禮物,基督徒認為,重要的不是禮物的價錢,而是禮物向對方傳達的、自己的情誼和用心。

我一直有個隱約的感覺,好像每一個渴求愛情、準備為愛奮鬥的人,內心都有個小“雷達”,幫助他在人群中探尋和自己相配的,也渴求愛情、準備為愛付出的異性。這樣的兩個人相遇,愛情就容易產生。外人以為,他們被對方的外在容貌吸引,所以一見鍾情。甚至很多當事人自己也這樣認為。實際上,他們更可能是內心產生了共鳴,各自的“雷達”探測到了對方心裡埋藏的熱情。這種尋愛的“雷達”不可能是萬能的,但經常有強大的穿透力,能夠透過外表、探到對方的內心。

我去看望高中時暗戀的女生,帶着一個隱藏的小問題。當年我曾對她有很多美好的期許,覺得她“最好”、從內心到外表都完美。我想知道那時對她的想象和信心,是否被後來的生活證實。結果發現她真的長成了一位對愛忠誠、盡職盡責的賢妻良母。我當時是個懵懂的少年,當然毫無經驗,但我對她的直覺竟然是對的,或者至少在大方向上是對的。也許人的心裡真的有這樣一部“探愛雷達”!

總之,愛是神奇的,不是用物質堆砌出來的。用愛才能換來愛。

4    愛情面對外界壓力

我遇到過太多的人,少年時心中有真實和強烈的愛情,卻從來沒有理解這種感情的深義。他們也許受過良好的教育,學到了很多知識。他們也許為自己的高智商和頭腦里的思想而驕傲,但那些思想都是社會和父母灌輸給他們的,並不能解釋他們的生活和感情。自己面對的真實和自己的思想相互矛盾,他們卻不自知。明明自己就有愛,他們卻不知所措、不懂得珍惜。這麼多年以來,我聽到過很多似是而非的藉口,包括“我那時很幼稚,什麼都不懂”、“小時候的感情不算數”、“早戀不好”、“我的感情可能不是‘愛’,電影、小說里講的那種,才算是愛”、“戀愛可以偏重精神,但結婚就應該物質”、“愛情太高大上了,一般老百姓,談不上愛或不愛”、“和初戀睡一回就釋懷了”等等。他們的說辭五花八門,但本質都一樣,就是要貶低和放棄自己的愛。

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他們馴服地聽從父母的想法、或社會的期待,隨大流地相親,依據物質條件選擇結婚對象,同時也接受別人這樣篩選自己。然後他們結婚、生子。他們這樣做,也許成功地避免了與父母和社會的衝突,繞開了可能的世事艱難和內心掙扎,人生過得順風順水,但是他們泯滅了自己心中美好而偉大的愛情。

大多數情況下,父母和社會的期望,本質就是“愛情要為物質利益讓步”。比如中學時,家長和學校都極端敵視學生戀愛,最大的理由就是“戀愛影響考大學”。上大學後,同學們面對的社會壓力變得更真切和實在。他們放棄愛情,經常是為了避免干擾出國、戶口、工作等世俗目標。無論一個人堅信、還是不信愛情,他面對的現實都是一樣的。但他對愛情的態度,卻預示着不一樣的未來。如果他堅信愛情,愛就可能激發他的內在意志和力量,把他變得更強大和有創造力,使他改變周圍的環境和自己的人生,而不只是被環境驅使。

那些輕易放棄愛情的人,也許永遠不會知道,如果當初堅守愛情,自己可能過得更充實和幸福,人生可能放出意料之外的異彩。

5 “誰付的代價越高,誰的愛情就越深”,真的嗎?

“愛情的基礎是物質”,是書本里的用語,一般老百姓不太會這麼講。但這種思想廣泛蔓延於中國社會,深入人們的骨髓。它在現實中的表現多種多樣,其中很常見的一個就是,很多男女都堅決地認為,“誰付出的代價越高,誰的愛情就越深”。比如很多新娘索要高額彩禮,或要求婚房上只寫自己名字,理由就是,“只有你為我花了大價錢,才能證明你真愛我”。這種想法既傷害人,也與現實不符。

在中學和大學期間,經常聽說或遇到,某個男生追求女生但不被接受,於是男生就為女生花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的錢,或做危險、瘋狂的事,來向女生證明自己的“真愛”。這些男生,有的買很貴重的禮物,有的為女生打架,有的自殘,比如剁掉自己的小手指,有的甚至自殺或犯罪等。他們都有一個類似的邏輯,“你看我為你花銷這麼多、做如此冒險和傷害自己的事,證明我愛你很真、很深”。眼見這種思想的現實表現,就很容易看清楚它的荒謬和愚蠢。

愛情是兩個心靈的共鳴。雖然在現實生活中,為了得到愛情,男女雙方經常需要冒險、犧牲眼前利益等,但是從本質上講,這些“物質代價”並不是愛情的必要條件。這就如同欣賞藝術,其實是觀眾與作者在心靈層次上互動。雖然在現實中,人們經常需要花錢,如購買博物館門票等,才有機會見到藝術品,但是對藝術的理解和享受,最終與是否花錢沒有關係。

明末重臣吳三桂喜歡姑蘇名妓陳圓圓。吳為陳冒死造反,付出了常人無法企及的代價。按“誰為女人付出的代價越高,誰就越愛她”的邏輯,吳三桂應該算是非常愛陳圓圓了。滿清入關後,吳三桂得勢,被封為平西王。陳圓圓年稍長、色稍衰,吳就把陳打入冷宮。最後陳圓圓死在道士庵。吳三桂哪裡“真愛”陳圓圓了!?他與絕大多數中國歷史上有權有勢的男人一樣,只把女人當作物品,並沒有心心相印的愛情。當年陳圓圓的“物質皮囊”比其他女人的好很多,所以吳三桂願意為她支付非常高的價錢而已。

所以“誰付的代價越高,誰的愛情就越深”的觀念,在行為上中荒唐,在思想上錯誤。它就是“物質是愛情的基礎”思想的一個衍生品。所謂“代價”,就是某種物質指標。這個觀念的實質就是,用物質來衡量愛情,依此把愛情分成高低上下。這樣的思想尤其傷害女性。持這種思想的人,不論男女,物化了愛情,物化了婚姻,也物化了女人。把這種思想當作主流意識形態的社會,就會漠視女性的感情和尊嚴,就會矮化女性的人格。

愛來自心,歸於心。基督教看得更深,愛來自神,歸於神。因為愛是屬神的,所以愛都是同源同質,沒有高低上下之分。愛情沒有標價,本質上不能用物質來換取,也不能用物質來衡量。男女之間只能用心來感受對方的心,用愛來激發對方的愛。這樣的愛情,在現實中才美好。社會推崇這樣的愛情,女性才會獲得真正的尊重。

6    愛情與婚姻

婚姻和家庭承載着巨大的社會責任。而愛情則遠沒有那麼多社會功能。所以一般宗教、哲學、和政治社會思想體系,都更加重視婚姻和家庭,而較少論及愛情。但是從個人的角度,尤其是從男性的角度,婚姻和愛情的輕重程度,經常倒過來。愛情是天然的,是自己的;而婚姻是社會的,是強加在自己身上的。在我眼裡,沒有愛情的婚姻,與枷鎖無異。我年輕時從來沒有嚮往過婚姻,也從沒有計划過與結婚相關的事項,例如定居於一地、賺錢、買房子、養家糊口等。可能大部分男人和我類似。我愛上後來的太太,發現她嚮往和需要婚姻,所以我就結婚,因為我願意為愛的人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後來又發現家庭需要房子和錢,就去努力賺錢。愛情經常是人內心的巨大動力,促使相愛的兩個人創造家庭,生養孩子,勤奮工作等。

我們年輕時,社會上流行把房子、工作、戶口等當作婚戀的先決條件。沒有這些東西,就不能談戀愛或結婚。人到中年再回頭看,相對於愛情,這些物質條件是多麼微不足道。把物質看得高過愛情,在現實中被一次次證明是短視。尤其在我熟悉的交大同學圈子裡,只要正常努力,在畢業後不久,幾乎人人都有漂亮的房子和體面的工作,也都能定居在自己喜歡的城市。很多人甚至移民到自己選擇的國家。而當年在這樣的群體裡,也有很多人為房子、工作、戶口等和心愛的人分手。他們自以為很精明,而實際上,他們為了稀鬆平常的小利益而放棄了非常難能可貴的愛情,如同用黃金換泥土,吃虧得讓人覺得痛心、可憐,真是直截了當的愚蠢。

雖然討論時大家言必稱“愛情”,但是大多數人面對婚戀時,還是把對方的物質條件看作首要考慮因素。中國社會的傳統與風氣如此,大多數人不能免俗。於是很多女生想到了一套看似在物質和愛情之間“兩全其美”的策略,“我先用物質條件篩選老公,結婚後再全心全意對他好,他也會一樣愛我。這樣的話,物質條件有了保障,愛情也有了”。這樣想的女生特別多,在我的家鄉、上海、和北京,有農婦也有女知識分子。後來知道在台灣、香港、越南、和韓國等地,也有很多人這樣想。這也許是現代儒家文化圈裡大部分 “好女人”的想法。

這些女生裡面有的很優秀、精明,但我詫異為什麼她們看不出一個明顯而簡單的漏洞。被她們挑中的男人會怎麼想?他們當然會覺得,“女人們都依據我的物質條件挑選我。即使結婚後對我好,這種‘好’也是我的物質條件換來的”。這些女人物化了自己的婚姻、也就物化了自己,和歷史上“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性沒有本質區別。面對這樣的女性群體,男人們自然還會像兩千年前的劉備那樣認為,“女人如衣裳”。在漫長的婚後生活中,如果男人的社會地位沒有大變化,夫妻可能相安無事。如果他發達了,自然就會理性地想,“我原有的條件換來她。我地位高了,條件更好,就理應去換更年輕、更漂亮、家庭背景更好的女人。反正結婚後女人都會對我好”。劉備的兩個老婆為他投井自殺,他會覺得,“這有什麼?我當了皇帝,會有更多更好的女人願意為我死”。在當下的中國,成功的中年男性,大比例地離婚或有婚外情。他們的內心盤算,可能也是依據類似的邏輯。

從社會角度講,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物化女性”的一個後果,幾千年來坑害了億萬中國和東亞女性。從個人角度講,那些在婚戀里把現實的物質利益擺在真情之上的女人,看似精明,實際上自我物化,陷入了沒有出路的“思想死胡同”。

7    一夫一妻制度

講到耶穌、或講到愛情至上,可能很多人不敢認同,但如果說要取消“一夫一妻制”,可能絕大部分人,尤其是中年以後、中產以上的女人,會堅決反對。人們也許沒有認清,一夫一妻制的思想基礎,就是基督教和崇尚愛情的原則。

基於物質的男女關係,無論它是基於什麼物質,內部的邏輯都是排斥一夫一妻制的。道理很簡單。在信奉物質條件決定婚戀的社會裡,缺乏物質的男人,比如無權無勢的窮人,就會被剝奪婚戀的機會,因為總有人不具備最起碼的物質條件。而有權有錢的男人,就會一夫多妻,或一個男人配多位女伴。一旦社會要求女人,或女人自己,把物質條件置於愛情之上,她就被物化了,就有了一個價碼。一個擁有雙倍於此價碼的男人,就有條件找兩位這樣的女人。而只有崇尚愛情高過物質利益的男女,才會在環境允許自己有多個伴侶、或換條件更好的伴侶時,依靠愛情抵禦誘惑,心甘情願地與原來的伴侶一人相守。當社會中這樣的人足夠多,廣泛和長久的一夫一妻制才能存在。

《聖經》明確而強烈地要求夫妻相愛、相互忠誠。比如《聖經》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她舍己”。《聖經》又說,“The wife does not have authority over her own body but yields it to her husband. In the same way, the husband does not have authority over his own body but yields it to his wife.”(大意:妻子的身體屬於丈夫;同理,丈夫的身體屬於妻子。)基於這樣的基督教婚姻觀,社會才能長久地維持一夫一妻的制度。而當今世界的其他主要文明,比如伊斯蘭、儒教、佛教、印度教等,都沒有一夫一妻制的傳統。

中國文藝界已經流行宮廷戲、穿越劇多年。在社會各階層、各年齡段里,都有很多戲迷。其中,男觀眾幻想自己回到從前,也會像戲裡的皇帝那樣,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或像王公貴族那樣,妻妾成群。女粉絲則幻想自己是這些權貴的得寵女眷。他們似乎忘了,社會的男女比例總是大體平衡的。如果皇上或西門慶一人有N個妻妾,那麼就會有N-1個底層男人因此失去了婚配的機會。如果一個女人得到皇上或西門慶的恩寵,那麼他的另外N-1個妻妾就需要移入冷宮、或獨守空屋。就像今天的大部分人不可能成為國家主席、賴昌星、或范冰冰一樣,如果他們穿越回古代,依據概率原則,也不太會成為王侯將相或他們的寵妃,而更可能成為那N-1個沒有婚戀機會的男人、或那N-1個被冷落的女人中的一位。

這個道理很簡單,但很多人還是看不透。不平等的社會裡總分上、下等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包括被欺壓的下等人,總是幻想自己與後代成為上等人、有機會欺壓其他下等人,而不知這個制度有問題。但是,耶穌在兩千多年前就倡導一個新社會,並為此付出生命。在耶穌的世界裡,每一個人,包括最底層的殘廢人、麻風病人、寡婦、妓女等,都是神的兒女,人格上與王侯將相一樣。依據這個“人人平等”的理念,其後的基督教社會嚴格執行一夫一妻制。無論是國王還是叫花子,都可以有、並只能有一個太太。

十六世紀時,英國國王亨利八世沒有兒子,王位將無法按慣例傳續。他在位幾十年,一直為此焦慮。但他不敢像中國或伊斯蘭社會的國王那樣有多個妻妾,而只能向基督教羅馬教廷申請,希望教皇允許他離婚、再娶。試想,如果教廷允許亨利這樣離婚,豈不是承認君王的婚姻要為王位繼承讓路?那樣的話,皇室婚姻和王后就會被物化,淪為王位的工具。由於教廷和皇室對社會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天下所有女人也都會因此被物化。於是,教皇堅決不准。此事直接造成英國教會與羅馬教廷分裂、以及之後百年裡英國出現女性國王、皇室易姓、戰爭、和社會各領域的大變革。可見,為了維護婚姻與家庭的神聖,即使付出教會分裂、社稷將傾的代價,教廷也在所不惜。正是因為幾千年來基督教會的堅守、以及廣大基督教徒的支持,包括“一夫一妻制”在內的基督教家庭制度和理念才延續到今天,女性的尊嚴和地位才因此得到根本保障。

我見過一些中年人,尤其是其中的中年女性,本能地理解、或切身經歷過“第三者”等婚外情對自己的危害,所以懂得“一夫一妻制”的重要。但他們堅稱自己不信基督教,因為那是“洋教”。這些人有點像一群測量工程師,自己的工作依賴有關直線、平面、三角等知識,卻聲稱不相信“歐幾里得幾何學”,因為歐幾里得是外國人。測量原理是基於歐幾里得幾何學。同樣的,一夫一妻制度是基於基督教。

8    為什麼那麼多人認為物質決定愛情?

a     社會現實

十幾歲時,因為父母的關係,我認識了幾位1978、79級的大學生,有時去他們宿舍玩。那時的大學男生與後來一樣,私下裡好像總在想女人、談女人。一次幾個人在議論,其中一位當天在公交車上遇到了個漂亮姑娘,寥寥幾句友善的對話後,姑娘得知他是大學生,竟然一直跟他到校門,希望與他進一步交往。他嚇得趕快跑進校園躲起來,讓門衛攔住了姑娘。1980年代初的東北非常保守,女孩在馬路上倒追陌生男生,極端罕見。高考恢復後,社會女生覺得大學生都是天之驕子,趨之若騖。那個敢於倒追的姑娘很勇敢,而那位男大學生也算撞到了桃花運。我不懂他為什麼跑,就問你何必跑?他回答,我是鞍山人,畢業後要回鞍山,哪有辦法把一個吉林姑娘弄到鞍山?

那時的中國城鎮老百姓,戶口、工作、居住的公寓等,都是國家指定或分配,個人沒有多少選擇或改變的餘地。所以要結婚,就不得不考慮雙方的這些條件,因為如果一方是農民、或兩個人的戶口不在一地、或者戶口在一地,但工作地點相離很遠,都會造成結婚不現實。當時奉行國家全面控制經濟的信條,個人的工資極低,男性一人的收入不夠養家。而國家嚴格限制每個城鎮人買食品和必需日用品的數量、地點和時間,每個人只有勉強夠一個人用的配額。而廣大的農民連這點配額也沒有,他們事實上不能在城市裡購買食品和很多常見日用品。

我有一個小學同學,也是同一所大學的子弟。他父親教數學,是1960年代的大學畢業生。從1960年代到70年代末的大約20年裡,東北老百姓沒有漲過工資,所以他父親工資不高。他母親沒有工作,家裡姐弟三人。他們家生活就很困難,每到月底,家裡經常沒有錢買菜,他就會跟着母親到郊區挖野菜,以補飯桌上的不足。記憶中他父親瘦高,母親顯得很衰老。三個孩子成年後都很矮小,大約一米五左右,明顯營養不足。一個中年大學教師,如果太太沒有工作,當年的生活就可能如此悲慘。

那個年代的大學生談婚論嫁,需要考慮的遠不止對方的戶口和工作。當時國家剛從幾十年血腥的政治運動中走出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還存在很多政治掛帥的遺蹟。比如所有政府、單位、和學校的人事表格里還要求填寫家庭出身和政治面貌等。一個人進了大學,就代表國家擁有和主宰他以後的人生。如果配偶本人或家庭有政治瑕疵,就很可能影響自己的工作與升遷。所以大學生婚戀,還得考慮各種政治因素。

這些名目繁多的條條框框,各個猶如通了高壓電的鐵線,使得每個人的“可行婚戀對象範圍”變得很狹窄。但是來自內心的天然愛情,從來不會被這些物質條件限制。只有極少數人運氣好,愛情碰巧發生在這樣的範圍內。更多的人如果膽敢追求愛情,就會與現實嚴重衝突,經常帶來一輩子的懲罰。在腐朽愚昧的中國王朝時代,制度剝奪個人的婚戀自由,把決定權交給父母。在毛時代及之後的很長時期里,政府大張旗鼓地宣稱個人有婚戀自由,但那些條條框框嚴重侵害了這個自由。絕大部分婚戀決定權實際上轉移到了政府和具體領導手裡。而政府和領導對個人的愛心、了解、或遷就,都遠不如父母對兒女。

也許對中國沒有深入了解的觀察者,比如外國人或涉世不深的青年,會以為當時的社會這樣壓抑,連戀愛和結婚都如此限制,老百姓一定會憤怒和反抗,但實際情況卻相反。到了1980年代初,毛式體制已經主宰中華大地30多年。它嚴密而野蠻,對異己毫不心慈手軟。暴虐之下,中國老百姓整體臣服。絕大多數人在心裡早已“跪下”,接受了這些限制,覺得理所當然。有點地位和權力的人,為了得到或保持他們的地位和權力,還經常主動支持和維護這些限制。只有很少的人內心不服,有反抗行動的人就更少。比如,當時的官方莫名其妙地敵視幾乎所有民間的男女交往。這本是權力的任性之舉,社會各基層卻奉為天條,嚴格貫徹執行。當時在東北,一般老百姓把正當的男女交往也看作醜事,連“愛”都被認為是髒字。

記得初中時,父親為我買了一本世界兒童教育名著《愛的教育》。我帶到學校,被同桌發現。他看到封皮上有一個大大的“愛”字,就認定是黃書,煞有介事地報告給老師。班主任是位中年女教師,教語文,得知後非常緊張,立刻沒收,即使我辯解也沒有用。過了幾個星期,她才把書還給我,可能因為沒有在書裡找到色情描寫。但給我時,她還是面帶狐疑,並沒有完全解除戒備。這件事害得我有了心理陰影,後來一直沒有讀完那本書。就連童稚未脫的初中男孩也見“愛”色變,就連中學語文教師也不知《愛的教育》。這兩個人無權無勢,是再普通不過的老百姓,卻時刻監視周圍的人,自覺提防任何關於“愛”的蛛絲馬跡,主動維護着這個壓制老百姓自己權利與自由的社會秩序。那個時代的中國是多麼閉塞和扭曲!

b     人要自保

在這樣的社會裡,我們這代人早就本能地懂得,自己內心的愛情萌芽很危險,如果不嚴加壓制,會直接影響到以後的升學、工作、城市戶口、幹部身份,等等,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從小接受唯物主義的灌輸,被告知所有感情都受制於物質,這為我們提供了藉口去接受環境限制愛情。而且大家也知道,強調心靈或神的重要、甚至只要談及,都會被批判成唯心主義,惹來政治麻煩。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從電影和小說里得知愛情是褒義詞,如果承認自己的婚戀里沒有愛情,就是自認落伍,在人前臉上無光。於是為了生存和面子,很多習慣了向霸凌的社會屈服、又具有高智商的年輕知識分子,就選擇了一條狡猾的道路。他們卑微地否認自己內心的純真萌動是愛情,轉而指鹿為馬,不知羞恥地撇開心靈、基於物質重新定義愛情。他們認為,“愛情”就是在社會允許的、經常很狹窄的婚戀對象範圍內,按利益最大化挑選配偶的心理。

這種挑選過程,也經常精妙複雜、也注重對方的長相、也會考慮到雙方在性方面的和諧,只是選中的人不是自己心裡的那個“最好、最美”,就好像賈寶玉自願接受了薛寶釵、撇下林黛玉,朱麗葉委身於帕里斯、拋棄羅密歐。持這種唯物主義愛情觀的人,如果順利婚配,會覺得自己既避免了與現實衝突、也得到了愛情。他們把婚戀帶來的好處,比如生活的舒適和性的歡愉,當作“愛情的美好”。但是,與不愛的人朝夕廝守讓他們壓抑,愧對心底里的那個人與那份感情讓他們自責。他們在內心深處為自己不值。為了維持表面的正常,他們依靠從眾心理麻痹自己、沖淡隱藏的空虛與遺憾,因為在他們周圍經常有很多類似的人,也沒有與最愛的人結合,但是看上去過得很“正常”。如果社會上少數人如此,那麼他們個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果很多人這樣,那就是制度出了問題。 我們年輕時的那個體制,把有靈有肉的人看作無生命的螺絲釘一般處置,嚴格而系統地懲罰和淘汰敢於追求真愛的人,自然造成了很多生存下來的人只能這樣懦弱、猥瑣地活着。

“物質決定愛情”的觀念,有時顯得很實用。比如當大家都很貧窮、工作和居住地都一輩子不變、生活中都沒有多少選擇時,按物質條件取捨配偶,經常簡單易行,並能帶來婚姻的表面穩定。但實用不代表正確。愛情最終來自心靈、不是物質。社會開放後,人們遷徙更多,發展事業的機會也更多,建立在物質條件上的婚戀就經常顯露出弊端。比如丈夫發達了,就覺得“女人如衣裳”,想換老婆。劉備的這句名言冷酷無情,卻是對物質婚姻的貼切總結。因為在這類婚戀里,雙方視彼此的心靈與人格為次要,本來就冷酷無情。類似地,漂亮人妻來到美國後,就覺得老公不再有吸引力,想重新找有美國“戶口”的丈夫。因為原來選他,是要他幫自己弄到大城市戶口、或帶自己來美國,並沒有覺得他本身特別好。到了美國後,他的優點消失了,自然不再是最佳人選。總之,相信“物質決定婚戀”的人,環境或個人條件大變後,經常會覺得喜新厭舊是順理成章的事,於是威脅婚姻和家庭。

記得在交大讀書時,很多本來玲瓏剔透的女生,到了畢業季節就思想迅速“成熟”。她們開始考慮自己的未來,為適應社會而主動向現實低頭,為出國和上海戶口等目的婚戀。我理解和同情她們,她們無力改變社會,只好屈從。但她們的靈氣就消失了,身上的光彩也暗淡了,如同美玉變成頑石。年輕時不懂,現在想起,就理解更多。即使這樣的女生接受了你的追求,也只是因為她看上了你能帶給她的利益,而不是你本人。所以即使得到她,也沒有什麼意思,她的吸引力就降低了。當然還有更多的女生,從來都物質,一直都是頑石。信奉物質決定愛情,使女人俗氣、失去魅力。

為什麼要重溫我們年輕時的社會人心呢?雖然幾十年過去了,中國已經富裕很多,人們也有了更多自由,但社會觀念里還有很多那時留下的痕跡。我們這代人已從青春少年變成了白頭,每個人的家庭和事業情況都已不同,但很多人在年輕時形成的思想,到今天也沒有大變化。重溫往事,希望讓大家看清為什麼我們這代人里,無論生活在快速發展的中國、還是在自由民主、以基督教價值為根基的美國,還有那麼多人相信物質決定愛情。

9    “信仰有什麼用?”

很多人問過我,“信仰耶穌到底有什麼用?”信仰的作用很根本、也很直白,在生活中無處不在,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但是因為幾代人以來,中國官方強烈地敵視基督教,屏蔽有關信息,造成絕大多數中國人對基督信仰無知,對信仰缺失的惡果視而不見。我就用愛情作例子解釋有信仰和沒有信仰之間的差別。

基督教認為,愛最神聖、心靈高於物質。所以在基督教文化圈裡,人們普遍認為,“愛情”就是你愛你眼裡的最好、最美的人,不計社會阻力或現實困難。你追求這樣的愛情,當然就經常會有障礙,有時是巨大的障礙。比如羅密歐和朱麗葉來自兩個世代仇恨、不共戴天的家族。可想而知他們相愛,要克服的困難有多麼巨大。並不是說每個基督徒都是像羅密歐或朱麗葉那樣的情聖。在基督教的世界觀里,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缺點和軟弱。但基督徒崇尚完美,普遍認同那樣的愛情觀。在追求這種愛情的過程中,你必須堅定信念、運用智慧、有排除萬難的勇敢。如果你成功了,有情人終成眷屬,你當然會非常幸福,而且你也有內在的動力忠於愛情,抵制見異思遷,因為對方本來就是你心目中最好的人,好過其他所有人。你不會輕易為了“次好”而放棄“最好”。

在推崇這種基於心靈的愛情的社會裡,其他人看到你的愛情,就羨慕你的幸福,佩服你的忠誠,欣賞你在追求愛情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堅定、智慧、和勇敢。這樣美好的例子多了,整個社會都推崇愛情、讚美愛情。如果有些人因為各種障礙,追求愛情而不得,人們也會佩服他們的努力,尊敬他們的真誠,覺得即使失敗了,故事也悲壯悽美。而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因為是美好愛情的一部分,所以大家愛屋及烏,覺得因愛而生的性行為自然、健康,也是好東西。總之,正是因為基督教文化把愛情定義在心靈的基礎之上,高過物質和社會考慮,才促使人們在追求愛情的過程中展現各種美好和偉大的品質。基於心靈的愛情催人向上,又使得整個社會崇尚愛情,歌頌愛情,正面看待性行為。

上一節討論了中國社會的主流愛情觀,就是很多人把“愛情”降格到了物質和利益的層次,變成了在社會規定的條條框框內找個“局部最優”。其實不但現在如此,傳統的中國婚姻觀也是基於物質的,也是在各種社會限制的條件下、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尋找婚配對象。相信這種“物質愛情”的人,本能地懂得,這樣找來的配偶不是真正的最美、最好。所以即使得到了對方,他還會自然地掃描周圍環境,探尋比對方更美、更好的人。他也許恐懼背叛對方將帶來外在懲罰,但他從來就沒有多少內在的動力忠誠於對方。這一點在中國男性中表現得尤其明顯。在這樣的人占主流的社會裡,對婚姻忠誠、一夫一妻制等理念,就缺乏大眾的支持。

因為“物質愛情”的定義本身就是基於社會要求,所以相信這種觀念的人,從一開始就把現實看得高過內心情感,就屈服於社會的約束,不會去追求羅密歐與朱麗葉那樣的艱難而偉大的愛情。接受這種觀念的社會,也不可能推崇那樣的愛情。打個虛擬的比方,岳飛的兒子不太會追求秦檜的女兒。即使真發生了,中國人也會罵他們不忠不孝,不會像莎士比亞和歷代西方大眾那樣頌揚這種違逆家族意志的愛情。按照“物質愛情”的觀念找尋配偶,本質就是一個趨利避害的過程,當然就不需要什麼大智大勇。這個過程也許需要用腦,但用腦的層次較淺,算得上精明,但不是什麼智慧。比如北宋大將石守信的兒子娶了趙匡胤的女兒,或者薄一波的兒子娶了谷景生的女兒,都曾被中國大眾認為是美好姻緣。這些當事人也許有關於權力和利益的精明算計,但沒有什麼讓後人覺得可歌可泣的浪漫、勇敢、或智慧。

再深入地看 “物質愛情”的內涵。持這種觀念的人把愛情看作一個“羅筐”,裡面裝着人的性本能和利益考慮。從旁觀者角度看,其中的利益計算把愛情變成生意。雙方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於是他們的“愛情”就成了用我的物質和社會條件換取你的物質和社會條件。這並不美好或高尚,也不令人感動或神往。一般平民百姓,利益考慮相對簡單、量小。所以在他們眼裡,物質愛情中的“性”經常遠比利益考慮更吸引人,是愛情里最重要的內容。比如一位醫生朋友就聲稱,“用婦產科、泌尿科(男科)的醫學知識就可以完全解釋愛情”。這種思想在中國人中廣泛存在,造成一種可悲的社會後果。每個動物都有性衝動,在這點上人與動物沒有本質區別。缺失了精神愛情的襯托,一般人就覺得“性”低級、庸俗、甚至骯髒。而物質愛情和性本能又緊密相連。於是在相信物質愛情的社會裡,愛情在很多人心目中並不高尚,不值得拼命追求。

“物質愛情”的兩個部分,性本能和利益交換,都不能讓人由衷地感動、佩服、欣賞、或頌揚。就像古今中外的人都仰慕真心愛情一樣,對物質愛情的輕蔑也是超越文化和時空的,裝也裝不出來。比如出於禮貌和面子,幾乎任何男女關係,現在都被稱作愛情。但是很多根據利益考慮選擇配偶的人,走過半生後回首往事,自己都覺得沒有意思,虛度了青春。基於物質的愛情與婚姻,千百年來都是中國社會的主流,所以中國人對待愛情,一直沒有西方人那麼尊敬,而更多的是偷窺、調侃、甚至鄙視。比如著名京劇《蘇三起解》描寫眾官員提審蘇三,追問她與男主角王景隆之間的感情經歷,態度輕狎,問話的重點是,“這初次開懷的是哪一個?”、“院中苟且之事也要問”,等等。其中“初次開懷”指初夜,“苟且之事”指性行為。在中文裡,“愛情”、“愛人”、“做愛”等這些帶褒義的詞,都是近代才開始流行的。之前中國人常用中性、甚至貶義的詞描述它們,比如“男女私情”、“相好”、“苟且之事”等。《蘇三起解》成書於明代。而類似時代的西方主流文學,從英國莎士比亞的戲劇、到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談》、再到西班牙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受基督教精神的影響,對愛情的態度要尊重得多。

總之,並不是所有被稱為“愛情”的感情都一樣美好。基督教告訴世人,愛是神聖、愛情源於心靈。只有堅守這樣的信念、並勇敢地追求,愛情才可能美好、偉大。沒有基督信仰,愛情在中國就降格成性本能加利益計算,情侶們就無處尋覓克服困難必需的精神依靠。為了婚戀順利,他們選擇躲避困難,卻同時也喪失了浪漫與激情。這種沒有信念的愛情,不能讓當事人幸福,不能感動旁觀者,也不值得社會崇敬。愛情的美好不是憑空來的。基督信仰使愛情升華,超越動物本能、超越物質考慮,愛情才美好。在中國,“基於心靈的愛情”的概念、以及社會推崇愛情的態度,都是在近代從基督教文化圈傳來的“進口貨”。現在,幾乎每個中國年輕人都嚮往真心的愛情,只此一點就說明基督教對中國很重要。因為排斥基督教,數以億計的幾代中國青年,與真心、美好的愛情隔絕。所以中國人應該重新接受和學習基督教思想。

10   徐志摩

現在回頭看,民國是中國歷史上最開放、最自由的時期。那時的中國知識分子對西方傳來的浪漫愛情的理解,水平最高,追求也最熱烈。徐志摩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家庭背景極好,小時候沁淫於中國傳統文化,又恰逢西方文化大舉進入中國。到了青年時期,他又去歐美留學,近距離接觸到西方文化,從此對“自由”、“愛情”、和“美”等觀念心馳神往,如飛蛾投火般全身心投入。在西風東漸的過程中,很多中國文人都像徐志摩這樣被強烈吸引。一百多年前的中國人如此,我們這代人也類似。西方文化對中國人有自然而強烈的吸引力。

徐志摩具有傳統中國文化人的心理特徵。他不是基督徒,所以他對西方文化的理解比較表面。他以為,西方人推崇的男女關係裡的自由與愛情,就是自己心裡一直被中國禮教壓制的天然衝動。他缺乏對與之相伴的責任與義務的理解,所以他對自由戀愛的追求,大多停留在發泄身體欲望的層次上,缺少基督教要求的那種精神上的升華。他沒有對婚姻的尊敬與忠誠,所以最終嚴重傷害了自己的妻子、父親、和朋友們。在那代中國人里,徐志摩遠不是特別壞的例子,而是一個典型。他同時代的中國人的婚戀,也大都是扭曲、敗壞、缺乏忠誠和責任,比如胡適、魯迅、毛澤東、丁玲、蔣介石,等等。

人經常快速接受新的自由與權利,卻緩慢地承擔新的責任與義務。前面講到過,《聖經》裡多處強調夫妻之間要相互忠誠。現實意義上,就是因為基督教把婚姻神聖化了,西方社會才有條件頌揚浪漫愛情。不尊重婚姻的浪漫,會衝擊家庭,動搖社會根基。實際上,《聖經》推崇的愛情,是夫妻之間的愛情。《聖經》把婚姻外的男女關係定義為墮落。民國時期的中國文人和今天的中國人類似,很多人只看到西方社會男女關係裡的自由和浪漫,卻沒有看到這些自由與浪漫的基礎是高標準的責任與義務。比如《新約 以弗所書》講,“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其中的“舍己”,就是“男人要勇於為妻子而死”,像耶穌為教會做的那樣。這是對男人極高的要求。遵從中國傳統文化的男人們,習慣於女人為丈夫而死,很少會想到自己要為妻子而死,例如劉備和毛澤東。徐志摩那樣的局部西化的中國人,沒有全面理解西方社會對男性的要求,於是把自由理解成了隨心所欲、把愛情理解成性慾和建立在性慾之上的心情。他們就放縱,在精神上自我毀滅。《新約 加拉太書》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就是警告徐志摩這類人。

自由、美、愛情等,這些符合人天性的美好觀念,以及夫妻相互忠誠、夫妻平等、一夫一妻等制度安排,與每個人的幸福息息相關,無論是否是基督徒。中國社會裡的普通人,經常顧此失彼。比如有的女人為了家庭的穩定,專注物質條件,忍受雙方沒有愛情,有時忍受配偶的不忠。徐志摩這樣的另類中國人,勇敢地追求了愛情,卻失去了家庭幸福。我們這代人年輕時,社會經常不允許自由戀愛。所以上述那些觀念和制度,只有內心接受基督的人們,在基督教占主流的社會裡,才可能大範圍地同時實現。實際上,基督徒們也是經過一、兩千年的不懈努力,才以《聖經》為基礎,慢慢地摸索、理解、和樹立了這些觀念和制度。

11   中國古代經典里的愛情例子

中國古代愛情詩里,我最喜歡的就是《上邪》:

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這是漢代官府從民間收集來一首歌謠。詩歌本身產生的時間,有可能早於漢代。它講述一名女子對愛情的誓言。我覺得它所表現的感情升華,在中國古詩里最接近現代浪漫主義。

人都是天性與教化的結合。《上邪》裡體現的中國古人對愛情的堅貞,不遜於時代相近的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中國人和西方人一樣,都有嚮往愛情的天性。但是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教化,強烈地影響人民對待愛情的態度和方式。而中華文明與和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教化,區別很大。

西方文明的奠基者之一,亞里士多德說過,“愛情,就是兩個人擁有同一個靈魂(Love is composed of a single soul inhabiting two bodies)”。這句話體現了古希臘文化對愛情的理解的高度:愛情屬於心靈層次、不屬於物質層次,在愛情里,男女在靈魂上平等、共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兩千多年來,西方文化對待愛情的主流態度,延續和發揚了這種思想,所以保護和提升了西方人對愛情的天然嚮往,催生了像《羅密歐與朱麗葉》、《埃及豔后》裡的安東尼與克利奧帕特拉等,這些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愛情事例或故事。

而儒學講究“男尊女卑”,“合兩性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中國的主流社會思想在討論男女關係時,基本不講愛、不講心靈。受這樣教化的中國人,天然的愛情就被壓抑、甚至被摧毀。中國歷史上的那些王侯將相、達官貴人、或一般男人,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怎麼可能覺得自己與女人“共有同一個靈魂”?

自從一兩百年前列強用武力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之後,中國歷屆政府和相當多的中國人,都有着一種“在人前服軟、在人後自大”的情緒。在中國人與中國人之間,他們宣揚,“西方有的好東西,我們中國早就有了”。在關於愛情的中文討論中,他們在中國古代文字堆里尋找蛛絲馬跡,試圖證明,在沒有接觸西方文明之前,中國古代就有像《羅密歐與朱麗葉》那樣的偉大愛情故事。而官方的宣傳也故意迎合和放大這種非理性情緒。這樣的試嘗和努力,實際是自欺欺人,但很多人還在樂於其中而不自知。我下面討論幾個被這些人經常提及的具體例子。

《詩經 關雎》中的著名佳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經常被人當作中國古代愛情文學的代表。其實這句話的直譯只是,“美女,男人喜歡與她相配”,本身是句大實話。徐志摩喜歡陸小曼,可以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大隊書記利用職權霸占女知青,也可以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關雎》整首詩稱頌男人對女人的本能嚮往,真實自然。但它並沒有表達“內心崇尚愛情,勇敢追求愛情”的思想高度或感情升華,所以不是現代人推崇的那種愛情。

第二個被廣泛提及的愛情故事是“文君當壚”。它出自《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為嚴肅起見,這裡複述全部原文:“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繆如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臨邛,從車騎,雍容閒雅,甚都。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恐不得當也。既罷,相如乃使人重賜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王孫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殺,不分一錢也’。人或謂王孫,王孫終不聽。文君久之不樂。曰:長卿第俱如臨邛,從昆弟假猶足為生,何到自苦如此。相如與俱之臨邛,盡賣其車騎,買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當壚(酒肆),相如自著犢鼻褌(圍裙)與保庸雜作,器於市中。卓文孫聞而恥之,為杜門不出。昆弟諸公更請王孫曰,有一男兩女,所不足者,非財也。今文君已失身於司馬長卿(相如字),長卿故倦遊雖貧,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獨奈保相辱如此。卓王孫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錢百萬及其嫁時衣被、財物,文君乃與相如歸成都,買田宅為富人。”

愛情是人心裡的一種感情、以及相關的思想和態度。司馬遷描寫女主角對男主角的心理只一句,“心悅而好之”。關於男主角對女主角的心理,文中連一句也沒有。這段文字裡哪裡有什麼“你情我願”的愛情?司馬遷花大篇幅講解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經歷,卻忽略了二人的內心感情。這種對愛情的無視,正體現了中國傳統思想對男女關係的態度。

《史記》對“相如文君戀”的理解角度,完全是基於物質的。相如家貧,聽說富家女文君新寡,於是設計接近。他假裝自己富裕、騙得文君。然後他讓文君在有錢有勢的父親眼皮底下出頭露面、當街賣酒,讓岳父難堪,最後成功得到文君父親的錢財。司馬遷對事件的描寫,根本不是在講感情,倒是更像描述相如怎樣“利用女人,智取岳父錢財”。其背後的邏輯其實就是,“男女關係,究其根本,都是物質考慮”。中國傳統思想就是這樣理解男女關係的。

真實中的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到底有沒有愛情,我們可能永遠也沒有辦法知道了。但《史記》對事件的描述里肯定沒有愛情。在《史記》這樣中國古代經典的影響下,愛情在中國人的心裡,量少甚至無、地位低。傳統國人對愛情的理解經常淺薄、模糊、和錯誤。

第三個被經常提及的中國古代愛情經典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這個故事的最早版本出現在唐代初年的梁載言《十道四蕃志》。其記載只有一句話,“義婦祝英台與梁山伯同冢。”

一兩百年後,故事開始有了情節。唐朝張讀《宣室志》提到,“英台,上虞祝氏女,偽為男裝遊學,與會稽梁山伯者同肄業。山伯,字處仁。祝先歸。二年,山伯訪之,方知其為女子,悵然如有所失。告其父母求聘,而祝已字馬氏子矣。山伯後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祝適馬氏,舟過墓所,風濤不能進。問知山伯墓,祝登號慟,地忽自裂陷,祝氏遂並埋焉。晉丞相謝安奏表其墓曰義婦冢。”

可見,在唐朝時的最初的故事版本裡面,完全沒有梁山伯與祝英台二人的感情互動。

即使在西方思想大量進入中國的前夜,在明朝末年,馮夢龍《情天寶鑑》裡的版本,還是沒有任何二人之間的感情互動、或相互期許:“梁山伯、祝英台皆東晉人。梁家會稽,祝家上虞,嘗同學。祝先歸,梁後過上虞訪之,始知為女。歸乃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許馬氏子矣。梁悵然若有所失。後三年,梁為鄞令,病且死,遺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適馬氏,過其處,風濤大作,舟不能進。祝乃造梁冢,失聲哀慟。忽地裂,祝投而死。馬氏聞其事於朝,丞相謝安請封為義婦。和帝時,梁得顯靈異效勞,封為忠義。有事立廟於鄞雲。”

在現代中國青年心目中,“梁祝”等故事的浪漫悽美,都來自於電影、電視、和古裝戲劇等文藝載體。這些都是近、現代創作的作品,其實都是基督教文化圈的浪漫主義傳入中國後,中國文藝人依據浪漫主義的精神,對古代故事再加工的結果。比如在20世紀初,在東南亞、上海、廣東等地,華洋混雜。西方文學、戲劇、電影等大量進入華人社會。在西化大潮的衝擊下,中國傳統的戲班子為了生存,就大量借鑑西方文藝的元素。今天還流行的很多著名“傳統”戲劇,其實都是在那段時期產生的,包括《梁祝》。

現代中國小知識分子們,經常美化自己接受的中國傳統思想教育,不敢直視這些思想的粗陋。他們把加入西方思想元素的作品當作中國傳統,然後與西方作品對比,得出結論說,“中國傳統作品裡也有和西方文藝類似的思想和精神,所以我們繼續為中國傳統而驕傲,拒絕和抵制西方文化”。這是多麼的愚昧可笑!就如同在北京吃過幾次“金拱門”,就宣稱中國人自己也發明了漢堡包一樣。

中國傳統思想一貫嚴厲壓制和貶低天然的愛情在男女關係中的地位。這個狀態持續了幾千年。直到近代,西風東漸,基督教的西方文化傳播到中國,愛情才開始在中國被尊重。民國初年,中國急劇西化,於是產生了徐志摩、陸小曼等人。毛之後的中國選擇封閉,愛情又被非人地打壓。改革開放後,西風再來,愛情才又在中國復興。我們這代人就是第二次西風東漸的見證人和受益者。所以我們有機會享受愛情,而不被迫害懲罰,要感謝西方文化進入中國。

12   中年人炫耀濫性

校友的微信群里、或者同學聚會時,經常有人半開玩笑地吹噓濫性。我們這代人的成長期,正好是中國歷史上極端的壓抑時代,所以絕大多數人年輕時都很青澀,對性知之甚少,經歷更少。人到中年,本是知天命、沉穩內斂的年歲,卻開始視濫性為榮,有些讓人意外。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愛的潛力,但有些精明的人,看到社會對愛情的壓制,以及實踐愛情的艱辛,於是主動選擇無視自己內心對愛情的嚮往,接受、而不再抵抗不合理的現實。他們或許跳不出世俗思想的禁錮,所以不覺得愛值得自己去追求,或許沒有勇氣直面逆境,所以不敢堅守愛情。總之,他們在扭曲的環境裡,內心放棄愛,轉而布局自己的欲望和利益最大化。他們希望自己不動真情,而靠權、錢、相貌、和技巧來吸引異性,以最大程度地滿足自己的欲望和獲得最多利益。

這樣的人,本質上怯懦自私。如果有人真心愛他們,他們將無以回報,會傷害到對方。他們放棄愛、追求性,所以把濫性當作光榮。愛的本質是專一的,而性是不專一的。他們花很多時間和精力,與自己不愛的人糾纏,即使成功,也很難獲得真正的心靈滿足。因為到頭來,與不愛的人廝守,本質是累贅,不是幸福。性是身體的欲望,如同吃飯。飢餓是壞事,暴飲暴食也是壞事。炫耀濫性,如同炫耀自己吃的特別多,本身就沒有什麼意義。從旁人的角度看,至少是無聊。

  總結:耶穌與我們

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把世界二分為“物質”與“意識”。但愛情中我發現,我的“愛”和我眼裡戀人的“美”,都不屬於我。它們從某個地方闖入我的心,我奮力拒絕也不能抵擋。它們控制我的意志,而不是我的意志控制它們。所以愛和美都不屬於我的意識,當然更不屬於任何別人的意識。但是它們又都不是物質,其來源也不可能是物質。如果說它們是我身體裡的荷爾蒙或其他化學物質的作用,那不能解釋我一個時間只愛一個女人、只覺得她特別美。如果愛和美是因為那個特殊女人的某種物質屬性,比如長相,那麼其他男人也應該和我一樣愛她、覺得她最美,但事實不是那樣。她的絕美只在我眼裡。愛和美既不源於意識,也不基於物質,那麼它們來自哪裡呢?那個來源的名字本不重要,就暫且稱之為X。隨着時間的流逝,X不但帶給我愛情和心中的美,還給予了我正義感、希望、人生的準則,等等最關鍵的東西。X太偉大和重要了!我在心中把它高舉,聽信它,跟隨它,視它為神聖。所以我稱它為“神”。

我信耶穌,因為他的言行表明,他真心為我這樣的人着想,理解我們的內心願望和衝突,並為我們指明方向。基督教的理論,準確地描述了我的內心體驗,包括愛情的歷程。我在基督徒的群體裡,找到了心靈的同路人。耶穌的偉大,在於他體恤天下所有的人,並且他思想真實,覆蓋全面。耶穌的信念,讓我看到社會和人生的本質。

我們這代知識分子經常覺得宗教“迷信”和“神秘”,以為基督教的神是白骨精和玉皇大帝那樣的鬼神。《聖經》說,“無人曾經看到過神”,“神是靈”。靈就是精神,所以基督教的神,就是一種精神,不是神仙。《聖經》又說,“神就是愛”。誰又沒有經歷過愛呢?所以基督教的神一點都不神秘。“迷信”指“信而不懂”。自從公元16世紀以來,基督教的教義就向所有人公開,接受任何人的質疑、挑戰、和討論,所以它成為世界主要文化中,最開放和最理性的思想體系,並不迷信。

很多朋友問我,做基督徒有什麼意義?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一樣的平常人,都有缺點,也都有軟弱的時候。基督徒面對的現實,與非基督徒面對的,完全一樣,都有很多誘惑、威脅、和挑戰。基督徒的特別之處在於,他們每日謹記有一位無形的神,看顧着人,也審視人的思想與行為,如同人們在天上的父親。基督徒要時刻留意來自神的信息,虔誠地領會其中的深義,並用最大的努力遵循。比如現在回想,年輕時我們心中的那些不染雜塵的愛情,都是神恩賜給我們的機會,是凡人通往人間樂土的門票。基督徒應該恭敬地迎接這份神的禮物,認真領會它對自己的意義,奮力追求它、盡最大可能實現它。但是當時太多的人看低自己的愛情,輕狎地對待它。比如帥哥已有相愛的女友,上大學後就覺得,“條件更好的女生多的是,何必被她拴住”。美女覺得追求者們在排隊,所以就以出國為重,甩掉熱戀中的男友,因為“我又不愁沒有人追”。還有更多的人,因為怯懦或世俗的算計而隱蔽地放棄了心裡的單戀。他們看似沒有傷害別人,實際上違背了神意、剝奪了傾慕對象的愛情機會、最終也傷害了自己。幾十年過後,很多這樣的人在後悔。讀大學時,幾乎沒有同學認識神,所以很多人糟蹋了神的厚禮。

出生在1950和1960年代的人,曾經集體性地信仰共產主義,但後來破滅了。於是很多人不再有信仰,甚至矯枉過正地以為,任何信仰都是騙人的。這種想法是荒謬的。信仰就是人做事和想問題時遵循的根本原則。每個人都有這樣的“信仰”,雖然很多人沒有意識到。比如當年不惜一切代價出國的人,他們的信仰,就是出國。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的人,孩子就是他們的信仰。一心一意當官或賺錢的人,功利就是他們的信仰。追求吃喝玩樂、萬事都要“舒服”的人,享樂就是他們的信仰。只不過這些人把利益、物質或別人當作信仰,經常會被引向歧途。這些經不起推敲的信仰,不能給人帶來內心的和平與幸福,更不可能把人類引向長久的生存和繁榮。而跟隨耶穌,能夠為個人帶來心靈的平安,為人類帶來希望。

關於兩性關係,現代社會崇尚愛情和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實施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其實這些觀念都生長在基督教文化里,而且都是在最近一百年裡才傳入中國的。我們自然地接受了這些新觀念,摒棄了中國社會原有的相應傳統,比如納妾制、男尊女卑、婚姻要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因為我們覺得前者比後者更文明,更符合自己的自然喜好。但深究起來,這些外來的觀念,其實與當前中國的主流思想格格不入,也不能在中國的世俗社會裡真正紮根。這種宏觀的文化矛盾,也反映在每個中國人的心裡。比如那麼多青年男女,內心天然地嚮往轟轟烈烈的愛情,但真正面對婚戀時,他們接受的傳統和思想,卻使他們把世俗的考慮放在愛情之上,按嚴格的物質要求篩選對象。這種行為和願望的自相矛盾,經常造成他們內心的分裂和折磨,也讓很多人一生的努力成為緣木求魚,讓旁觀者扼腕。

中國和中國人需要基督教的信仰,但基督教還在被排斥和拒絕。大部分中國人甚至不知道,那麼多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文明觀念,是來自耶穌的精神和信仰。在婚戀問題上,要真正讓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成為社會的主流,或在更廣泛層次上,實現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民主自由,都需要接受基督的信仰才更有可能。

後序

兩個原因促使我寫這篇文章,如果其中任何一個缺失,我都不會提筆,因為寫愛情,讓我有些不自在。我是一個木訥、甚至羞澀的人,既不是戀愛高手、也不是愛情專家。無論年輕時還是現在,與大多數同學和朋友相比,我都算是拘謹的。即使平時和朋友閒談時,我都較少參與男女關係的話題。但是這兩個原因在我心目里都很重要。它們疊加起來,把我推過了心裡的門檻,使我決定說出自己的話。

第一個原因,我的前一篇文章《雪梅和我》發表後,引來很多讀者討論。有的評語直截了當,觸及了深層問題。比如有讀者說,“女人喜歡男人,歸根到底是因為男人有實力。男人的實力包括經濟實力、性能力、未來前途等,本質都是物質”。還有人說,“男人喜歡女人是因為女人美,而女人的美建立在穿着、化妝、長相、氣質等之上。這些都依賴於金錢,就連氣質也來自於財富與家境的長期培養,所以根本還是物質”,等等。總之,這些人相信愛情是基於物質的,不相信有超越世俗利益的愛。看到我講述的愛情故事,發生在他們熟悉的環境裡,又不顧及他們熟悉的利益考慮,他們感到難以相信。而我也被這些讀者和同學驚訝到了。我始終以為,所有的愛,包括愛情,都是超越物質的,即使有時愛與物質有相關性。比如母親經常更喜歡聰明健康的孩子,但母親對孩子的愛,並不基於孩子的聰明或健康。很多媽媽深愛自己愚笨和孱弱的孩子。以前我沒有和別人討論過相關問題,但是一直想當然地認為,這些道理不言自明,人人接受。現在卻陡然發現,清晰地理解這些道理的人出奇地少,卻有很多朋友與熟人堅定地認為,愛情依附於物質。於是我頓感寒冷的孤獨,也因此有了責任感,要把“愛超越物”的道理講出來。

更重要的是第二個原因,我希望藉機幫助朋友們理解基督教。我在交大讀書時接受了耶穌。幾十年來,和身邊的朋友們多次討論我的信仰,但一直沒有談透徹。大家對基督教很好奇,而且隨着年歲和對社會了解的增加,興趣越來越濃,但是大多數人還不能體會耶穌對自己的意義。思想層面的討論,不能使他們理解耶穌,因為他們頭腦中的關鍵想法,早已被灌輸成無神論的觀點。這樣的人要理解神,必須跳出現有的思想框架,重新認識自己對愛、自身、和環境的第一手感覺和領悟,然後再對照耶穌的信念和被灌輸的思想,才容易看清楚哪個理論符合真實、哪個不符合。在經歷社會和人生的大變故時,人容易獲得這樣的感悟。我曾經試圖用我生活里的大事、和我的感悟作例子,向朋友們解釋耶穌。但是每個人的思想歷程不同,他們很難感同身受我的體會,所以效果有限。《雪梅和我》發表後,朋友們交流各自的愛情故事,原來很多人都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情。我意識到,愛情是人獲得對愛和世界第一手感悟的大事,並且在討論愛情的過程中,我與讀者已經有了共鳴。所以我要用愛情作例子,講解為什麼耶穌的信念是對的。

文章初稿發出後的這幾天,多位讀者私下聯繫我,分享他們的理解和感想。這讓我非常高興。我並不期望改變誰,只要有讀者覺得我的文章觸動了他們的內心,我就心滿意足了。還有幾位讀者說,我的文章讓他們對耶穌有了更深的認識,我因此覺得收穫巨大。

二〇一八年四月於美國家中

電郵:yuanzhiluo@yahoo.com 博客:https://www.ly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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