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 中国称扣押日本货轮与战争赔偿无关
更新时间 2014年4月21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4:27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国扣押一艘日本货轮不违背放弃战争赔偿的精神。
秦刚说形容此一案件是“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并称“中国法院就这起案件已经于2010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此后双方当事人 也进行了多次和解协商,遗憾的是未果。”
他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请求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
秦刚的说法,将中国法庭扣押日本三井海运属下“BAOSTEEL EMOTION ”一案列为一宗经过多年法律诉讼的商业合同官司。
但是先前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说,中方的做法是“是从根子上动摇了1972年日 中联合声明显示的日中邦交正常化精神"。
中日战争赔偿
菅义伟所指的是日本和中国于1972年邦交“正常化”时,中方曾经承诺放弃向日本索偿二战期间的损失。
中方据说当年为促成中日邦交,放弃战争赔偿。但其内涵后有不同解读,称中方只放弃的是政府间赔偿,不包括民间对日的索赔。
不过法律专家认为,这次的扣押货轮并不适用于当时的承诺,因为扣船肇因于1930年代初,本案原告陈震等人的祖父、知名的上海船东、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将两艘轮船签约租赁给日本的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当时中国尚未正式对日宣战。
原告称1937年8月之后,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便未支付租金,租借时间届满也未将船只交还,直到船只沉没,故而在1988年于上海还是法院起诉接续大同海运株式会社的日本海运株式会社。
2007年,上海海事法院判决接续日本海运株式会社的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应支付赔偿29亿日元。
2010年虽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当年1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再审要求,上海海事法院在2011年发出扣押执行令。
据称双方曾经多次协商,但是没有成果,因此上海海事法院将被告属下“BAOSTEEL EMOTION ”货轮扣押,如果被告继续拒绝支付赔偿,法庭有权将之拍卖。
据了解,本次原告主张之所以能够胜诉,主要是保存了当年签约的文件,告诉的理由也是以赔偿未支付的租金和交还船只为主诉,因此中方认为这是单纯的商业纠纷。
至于此一案件是否会成为他人仿效的前例,专家也有所质疑,因为在二战结束还有中共建政之后,许多人因为担心被指为“汉奸”而销毁了当年这类与日本企业交易的文件,如果要提出诉讼,就会面临缺乏佐证文件的窘境。
(撰稿:威克,责编:高毅)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4/04/140421_baosteel_qingang_ship_impoun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