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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史家的精神写美国的历史
送交者: 高胜寒 2015年11月19日16:05:1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跋《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


(一)自由是有代价的


二〇〇七年年底,我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参加国际通信年会(Globecom),碰到几位国内来的同胞,相谈甚欢。


下午宣讲完各自论文后,我主动提出带他们在华府逛一逛。冬天的暮色降临得特别早,到林肯纪念堂时已华灯初上。远眺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大厦,开阔的视野让人胸襟大畅,寒冷的空气中似乎都有丝丝甜意。


在这个堪称人权圣地的纪念堂前,即使如我对美国历史仅略知皮毛者也会想起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和马丁•路德•金牧师在这裡发表的那篇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 

白色大理石凋成的林肯肃穆地凝望着他所拯救的联邦。周围的人压低声音说话,似乎怕惊动这位伟大的总统。我忆起他所签署的《解放黑奴宣言》,沉默了很久。那一刻,我的心中只感受到两个字,两个神圣而沉重的字----自由。 


步下林肯纪念堂往右转,就是韩战纪念碑,准确的说应该叫纪念园区。我把水池旁的名言指给几位朋友,并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自由是有代价的(FREEDOM IS NOT FREE)。


二〇〇〇年八月,我和太太离开北京到美国留学,就读于距离华盛顿仅十七英里的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彼时正是中共镇压法轮功一年有馀,我周围认识的许多人都曾被拘留,母亲则因和平请愿而被劳教一年,关押在北京大兴县的团河劳教所。 


记得飞机从浦东机场起飞时,虽然我心裡对中国的土地和文化有着难以割捨的眷恋,但我知道我必须离开那裡,到美国来完成我的使命----为了我的自由,也为了更多中国人的自由。


在许多中国人的心目中,美国代表着强大,而这种强大在共产党的宣传中只是经济的强大、军事的强大,是一个随时“干涉别国内政”的超级大国;而在美国生活一段时间,更深的感受是美国精神的强大,正如效忠誓词中所言“一个国家,在神之下,不可分裂,每个人都享有自由和公正(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在美国生活八年多以后,我已经习惯了这裡的自由,甚至也认为自己了解了美国的历史----一群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来到美洲大陆,在上岸前订了一个公约,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民主)和依法而治(法治)的原则。

然后就是独立战争前的宣言----“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接下来就是八年战争,华盛顿出任民选总统,紧接着就是头十条宪法修正案的确立,为人权与民权的价值增加了宪法的保护。


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儘管经过南北战争和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但自由、民主、法治的价值从五月花号上的公约,大体上波澜不惊的绵延至今,一直为美国人所认可。      


这些认识直到2009年早春的时候结识了高胜寒才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二)初识高胜寒



高胜寒是一位在华府极为成功的企业家,但他的志向却不在金钱。自年轻时起,他便执笔论政、臧否人物、抨击时弊,后致力于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的研究,迄今已近四十年矣。


高胜寒出生于中国大陆,幼年赴港,少年来美。业务所需,经常交往显赫政要,加之博闻强记,对美国的法律、政治、历史和文化的了解远远超出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我是2009年认识高胜寒的,之后常相聚聊天。高胜寒待客极忱,每次必备美食招待,自我来美之后,几乎每日为法轮功反迫害的活动而忙碌。难得有片刻闲暇,便与高胜寒小坐,聆听他纵论美国历史。


高胜寒经常从大家司空见惯的一件件小事开始娓娓道来,讲述该件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它在美国民权运动史上的发展演变过程,譬如我们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权,乃是源自美国最高法院对旧金山华人黄金德的判例(见本书《只咬中国人而不咬美国人的虱子:猪尾巴条例》)


读高胜寒的书,我们会发现,在美国这个社会也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恶劣罪案,譬如一名十四岁的黑人少年因为向一个白人女子吹了声口哨,就被三K党暴打致死,而且白人法官基于种族原因,根据全是充满种族偏见白人组成的评审团的草率决定,就轻率判决凶手无罪,这场案件激发了被美国国会誉为美国近代民权之母的罗莎•派克斯的愤怒,并开始挑战种族隔离法,拉开了美国近代史上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的序幕,罪案的发生固然令人义愤,所幸的是美国社会的纠错功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此之谓也。       


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斯皮尔伯格导演的《阿米斯特德号(Amistad)》,讲述一些西非的黑人奴隶如何在南北战争前运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自由和正当防卫的权利,其中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被告辩护律师、曾做过一任总统的约翰•昆西•亚当斯的辩护词极为精彩。     


控方律师在为黑奴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辩护时说:“《圣经》上说夏娃服从亚当,因此自有人类开始,奴隶制度便合理存在。”我在这里不想论述控方的偷换概念的伎俩,但辩护律师的回答却极为简洁有力:“那么你怎么解释先贤在《独立宣言》中所标榜的----人人生而平等呢?”


美国的国父们,把人人生而平等认作造物主赋予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正是这一原则奠基了美国的自由和民主精神,写进宪法,并成为民权运动史上最有力的武器。

我和高胜寒都认为,美国的民权运动与美国的司法独立密不可分,而美国的司法确实真正体现了法的精神--独立、公平和正义,因此一切不合理的事,都会在公正而强大的司法体系面前败下阵来。


也恰恰因为司法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它赢得了从联邦政府到个体公民的信赖,也使美国人无需流血革命,即可在法庭上逐步改善自身的处境和推动社会渐进、有序的进步。  

美国的民权运动其实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或者说是《美国宪法》精神对社会不公的逐步校正过程。一个个判例如涓涓细流,汇聚成洪涛巨浪,摧毁了如《吉姆•克劳法》、隔离但公平等的恶法,奠定了这个今天相对来说人类最自由和公正的社会制度。     


独立的司法、公正的法治精神还需要一些先驱者的努力,这些先驱中的大多数人或为牧师如马丁•路德•金,或为律师如瑟谷德•马歇尔,或为虔诚的基督徒。我一向认为信仰是无需证明的公理,道德则是基于信仰的是非判断,法律则是维护道德体系的最后也是最低的防线。因此牧师、律师和虔诚的基督徒自然就成了民权运动的中坚人群。   


除了独立司法之外,还需要言论的自由以传播先驱者的思想,需要集会的自由来凝聚民间的抗争,需要游行示威的自由和政府讨价还价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信仰的自由给大众一个基本的道德基石。这些基本的人权条款,为美国近代民权运动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撑。


高胜寒的《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一书,就是对信仰、人权、司法独立等价值在美国社会的直观展现,也是对这些价值观的有力验证。 


文如其人。在高胜寒为美国那些恶劣的案例而义愤的时候,为那些杰出的牧师、律师等民权活动家喝采的时候,他表现的是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嫉恶如仇的情怀,因此也必然对中共这个邪恶政权严厉抨击。


高胜寒常说他与中国共产党既无家恨,也没私仇,而他对中共的厌恶,完全是出于一种普遍道德价值的义愤,独立知识分子的良知,与对所有独裁、专制、残暴、贪污、腐败暴政的唾弃。




(三)以中国史家的精神写美国的历史




中国的史家有一种精神,“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真实地记录历史是对史家的基本要求,因此中国的历史记载才被称为信史。


高胜寒的书继承了这种实录精神,且对每个细节做严谨的考证,正如他在自序中所提出的原则“字字有来源,句句有出处,不作任何没有事实根据的猜测与虚构。” 


譬如他在《单枪匹马挑战种族歧视暴政的民权英雄》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关韦恩•科林斯(Wayne Mortimer Collins)的详细资料是不全的,尤其是有关他年轻时期的资料,更是模煳不清。在所有的着作和公开的资料里,都没有人能够说明他的生日是哪一天,几乎全是以生于1900年写之,甚至于连收藏他档桉的加州大学班克罗夫特图书馆(The Bancroft Library)都没有他的出生记录。我在加州政府死亡管理处(California Death Index Entry 1895-1985)找到科林斯的确实出生日期是1899年11月23日。”         


在高胜寒家的地下室有一个书屋,藏书估计有数千册之多,在他写作的书房中,我看到摊开且堆积如小山的英文原始资料,在这些浩瀚的资料中,删其繁、取其要、去其芜、存其菁,整理成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也是需要史识和史才的。


西方人写西方历史,多以记事为主,并力图抽象出客观规律、理念或者绝对精神。因此西方的历史记载约略相当于中国的纪事本末体。而中国人纪史则以记人为主,通过人的活动来呈现事件的面貌,因此中国正史皆为纪传体。高胜寒的这本书结合了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的特点,在记载事件发展脉络时,也力图为每个事主做一个本传。


不同的史家有不同的史观。即使如我所深深佩服的《史记》和《资治通鉴》的作者,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同他们的一些说法和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但这并不妨碍这两本史书在我心中的崇高地位。因为他们所秉持的是非价值,和我的信念大致相通。高胜寒的书也同样如是。 


高胜寒作为生长在海外的人,可以讲国语、粤语、英语和一些西班牙语,每日流连于中西文史书籍中,其书通俗而不粗鄙,大气而不夸张,流畅而不失稳重,实在是一本很好的历史教材,也是珍贵的史料记载。





(四)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精神




中国人一向有重视历史的传统,传说中造字的仓颉就是轩辕黄帝身边的史官,而轩辕黄帝是被中国人尊为人文初祖。这似乎是告诉我们记载历史是中国人创造文字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中国最古老的书籍和文字如《周易》《诗经》和《尚书》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历史的记录。  


那么我们难免提出一个问题:历史记载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有人说,历史就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它告诉我们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积累人类的智慧。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司马光写《资治通鉴》便是为此。 


也有的史家把纪史的意义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如司马迁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这里,历史已经成为人类探讨天人关係的途径。 


那么读高胜寒的这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对我们中国人有何意义呢?我认为答桉就在书中的《不与魔鬼合作远比与好人合作更为重要》中所记载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哲学精神。     


美国的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基本上是对亨利•梭罗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哲学的实践,包括后来的印度圣雄甘地和美国的马丁•路德•金,都深受亨利•梭罗的影响,并通过这一理论获得了成功。    


这一理论在我来说深具共鸣性,因为自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走的也是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路,而且是在没有领袖的号召,甚至不知道亨利•梭罗为何人,不知道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为何物时的自发和自觉的选择。  

     

无论是印度的甘地还是美国的马丁•路德•金,首先,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对象是具备良知的团体。因此,当抗争者受到镇压时,他们的苦难能对镇压者形成良知的拷问。正如金博士曾经对三K党人所说:   


“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製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  


而这一条,对中国共产党完全不能成立。那是一个作恶没有底线的犯罪集团。它当年在发生大饥荒、饿殍遍野的时候,不但不予救济,反而派出军队封锁道路,禁止百姓逃荒要饭,致使三千万人活活饿死。


在天安门广场发生民主运动的时候可以用坦克的履带、毒气弹、开花弹来屠杀手无寸

铁的学生,在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可以活活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利,然后把仍有心跳和呼吸的法轮功学员推入焚尸炉烧死,对于这个党来说,残忍嗜血、天良丧尽,民众的死活从来就不是中共考虑的问题。


其次,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在印度和美国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由此其信念和宗旨得以传播,其抗争过程得到了舆论和民心的支持。而反观中国,一切媒体不但不能为法轮功发声,反而是镇压方的帮凶喉舌。中共动用一切资源妖魔化法轮功,不给法轮功丝毫平等讨论的机会。法轮功洗刷莫须有的罪名,争取民心的支持就显得极为艰难。

 

第三,掌权的一方具备基本的法治精神。也许在二战之后,英国的民主仍不能算作完善,在60年代,美国的人权也并不完美,但是这些国家具备文明社会的法治精神。审判可以公开进行,律师可以进行辩护,媒体可以报道。即使甘地坐牢时,他仍然可以读书写作,传播他的思想。法治国家的公开审判可以为被告展示英雄气概提供舞台,而审判一方所依据的恶法使其丧失了道义优势,而成为大众舆论中的失败者。


而所有失去自由的法轮功学员,要么被以所谓国家机密为托辞秘密审判,要么不经审判投入劳教所或精神病院,接下来就是隔离、酷刑、洗脑和杀戮。他们的坚贞表现没有公开的渠道可以被民众看到,民众也就无从得到鼓舞和感召,乃至产生效彷的愿望。而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市场后,许多国家出于利益驱动,谀媚讨好中共,与屠夫把酒言欢。

 

第四,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需要成熟的公民社会,每个人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具备献身的精神。信仰在这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中共数十年来不遗馀力地摧毁人们的信仰体系,用暴力镇压和利诱收买将社会犬儒化。


面对如此的困境,法轮功学员以不可思议的坚韧和对信仰的坚贞走了过来。十二年来,他们对公众只做了一件事--讲真相,这其中的形式包括发传单、办媒体、突破中共网络封锁、向中国打电话、发邮件、用法律起诉迫害者、主办复兴中华文化的演出等,并且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全民唾弃中共的效果,令镇压难以为继。


我深信,只有佔据道德高地的一方才有信心有和平抗暴之路,也只有胸怀宽广之人才能在屈辱和痛苦中坚守非暴力的精神。法轮功学员的和平抗争,必然会改写中国的历史,必然会结束中共的邪恶统治,必然带领中国社会和平转型、走向自由。那时,不仅是法轮功的问题得到解决,一切遭中共迫害的团体也将迎来他们的自由。


如果说,亨利•梭罗在写作《非暴力公民抗命论》时,还只是把他的思想写在了纸上,高胜寒的这本《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记载的就是美国社会对这一思想的实践。

  

对于中国人来说,读了这本书,就会从某一层面上更加理解遍及全球、特别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以及该事件对中国未来的意义。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邪恶势力压垮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先例,而且我相信我们永远也不会看到。


 

 

2012年3月26日 章天亮 写于 美国华府 乔治•梅森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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