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个新闻引起一些外籍华人的注意,是关于中国政府管理在华外籍华人的:南宁市公安局开展宣传,称外籍华人在中国的旅馆之外的住所住宿,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登记,否则可处以罚款和拘留。(附注1)南宁公安局说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此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是:
“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附注2)
这个规定引起一些中国裔外国网民的不满,例如:【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十多年的何女士也表示:”实行这种方式给我们带来不方便,回去以后反正很啰唆的,因为挺正常的来来回回的,你啰唆这么多东西有什么意义呢!”】(附注1)
这个规定“有什么意义呢”?其意义就是中国公安机关要知道在中国的每个外国人每天住宿的地方。外国人进旅馆住宿登记,旅馆必须把登记信息通过网络传送给公安机关,也就是外国人向公安机关登记了。外国人在旅馆之外的住所住宿,就要直接到公安机关去登记。中国裔外国人也是外国人,不要不把自己当外人。
不但是外国人,中国人(包括华侨、港澳人)进中国旅馆住宿登记,旅馆也必须把登记信息通过网络传送给公安机关,也就是向公安机关登记。中国人在中国旅馆之外的住所住宿,在家中是有户籍或暂住登记的。购房和租房通过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的,房产经纪公司必须把买家和租客信息传送给公安机关共享的系统。租房不通过房产经纪公司的,片警会要求房东和租客去公安机关登记。在亲友家住宿,短期的很难要求都到公安机关登记,长期的也会有片警要求住客和房主去公安机关登记。
总的来说,中国政府希望知道在中国的每个人每天住宿的地方,特别是外国人和港澳人。
附注
1. 自由亚洲电台:外籍华人留宿中国的亲友家中须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备,在加拿大华侨反应不佳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unshiwaijiao/zw-07082016113336.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http://www.chinaconsulatechicago.org/chn/qzhz/t10628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