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說劉文輝,非另一曾先後任國民政府四川省、西康省主席的同名人物劉文輝。)
“我們提倡懷疑是反對武斷,反對一切教條主義,一個自由獨立的人和組織,對於一切思想,一切主義,必須要通過懷疑,而後可以相信,否則就是盲從。我們要提倡堅持獨立思考,反對思想專制,反對精神奴隸。”
——劉文輝
劉文輝(男,1937年-1967年3月23日),上海人。因為系統地從理論上激烈批評毛澤東及其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主張民主,於1967年3月23日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
1957年,在上海滬東造船廠工作的劉文輝被劃為“右派分子”;
1962年他被指控為有“蓄謀叛國投敵”等“現行反革命罪行”,被押送回上海“監督改造”;
文革開始後,劉曾寫了二本小冊子《冒牌的階級鬥爭與實踐破產論》,《通觀五七年來的各項運動》,在紅衛兵抄家時被抄走,不知下落;
1966年9月28日,劉文輝寫成了《駁文化大革命十六條》萬言書,反駁中共中央在同年8月8日發出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他與弟弟劉文忠一起把文章複寫了十四份,每份有十張信紙。劉文忠在1966年國慶節休假時去杭州向北大、清華、復旦等14所最著名的學校匿名投寄了這篇文章。
因為這篇文章,劉文輝在1966年11月26日被逮捕;
1967年3月23日,劉文輝被判處死刑並立即槍決;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上列出的劉文輝“罪行”有:
* 1957年“瘋狂地攻擊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大肆污衊我歷次政治運動和各項方針政策”,
* 1962年“為首組織反革命集團,陰謀劫船投敵,
* 當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展後,竟針對我黨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編寫了反革命的‘十六條’,分別散發到全國八大城市十四所大中院校,用極其惡毒的語言咒罵我偉大領袖;
* 瘋狂攻擊我社會主義革命新階段是‘窮兵黷武主義的新階段’,社會主義制度是‘戰爭的策源地’,誣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是‘全民大迫害’。
* 同時大肆宣揚資產階級的‘和平、民主、平等、博愛’,竭力吹捧蘇修、美帝……”
法院宣稱,為“確保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順利進行”,“判決反革命犯劉文輝死刑,立即執行”;
劉文輝的弟弟劉文忠先後被關押13年。
1982年1月6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針對劉文輝家屬的多次申訴作出判決,平反糾正,“宣告劉文輝無罪”。此前,劉文輝父親劉宗漢和弟弟劉文忠的“反革命罪”也被徹底平反。
2004年,劉文忠寫的《風雨人生路》一書在澳門出版。書中記敘了劉文輝和他們一家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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