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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稻草壓垮的大清王朝
送交者: 老百姓俠 2018年05月02日17:17:4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失去了立憲最後的機會,中國的改良運動很快就直接演變為暴力流血的革命。腐朽、但並不十分殘暴的清王朝末期統治集團,等待它的只有那冥冥之中註定的、武昌新軍中那一聲槍響了……

《文史參考》辛亥專刊(10月上):一九一一 壓倒清王朝的十根稻草(網上購買本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槍響,辛亥革命拉開序幕。

5個月前的5月8日,這一天,清政府宣布裁撤軍機處,仿照議會民主制國家設立新內閣。然而,13個內閣大臣中,漢人僅占4席,滿人卻得了9席。9個滿人中,皇族又占了7個。因此,時人稱之為“皇族內閣”。

君主不負責任,皇族不掌政權,這是君主立憲國的根本原則。清廷玩弄民意的舉動,不僅違背了“立憲”的承諾,更使其“保滿排漢”之心昭然若揭。用一個徒具虛名的內閣來應付民眾對於西方憲政的熱切追求,清政府的顢頇無知徹底寒了上至地方督撫下到立憲黨人以及所有對改革還抱有一線希望之人的心。改良派旗手梁啓超就憤然撰文稱,以後的字典上“斷無復以‘宣統五年’(1913年)四字連屬成一名詞者”,“誠能併力以推翻此惡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則一切可迎刃而解”。

然而,追本溯源,“惡政府”也不是一天建成的。

清廷中央集權留下一個空心的夾層

1860年10月7日,當英法聯軍的士兵衝進圓明園進行劫掠時,在一處皇家庫房裡,他們發現了當年英王喬治三世精心挑選、委託馬爾嘎尼送給乾隆的禮品:兩門先進的榴彈炮、牽引車以及炮彈。喬治三世希望用這種婉轉的方式提醒乾隆,英國所具備的軍事技術和工業潛力。可惜,乾隆不為所動。

在回程的船上,馬爾嘎尼寫道:

中華帝國只是一艘陳舊的破船,只是幸運地有了幾位謹慎的船長,才使得它在近150年的時間裡沒有沉沒。它那龐大的軀體使得鄰國望而生畏,假如不幸由一位無能之輩掌舵,那它的厄運就降臨了。

1840年的鴉片戰爭,是一道分水嶺。此後,中國社會自上而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化。

鴉片戰爭前,中國是東亞最典型的高度中央集權制國家,政治生活以皇帝為中心,完全由一個職業的官僚系統壟斷,而這個官僚系統也不過是皇權的附屬品。因為,中國皇權的來源是“天命”,具有無可辯駁的合法性(中國“革命”一詞的原意,就是一個朝代帝王的“天命”被革),而它的經濟,則是馬克思所稱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的自然經濟。

傳統中央集權的中國官僚制度,並非想象中那樣腐朽沒落,其實它的精細程度堪比現代官僚制度,具有高度的理性化色彩。可惜在陳舊的“傳統”觀念下,正是這種具有極強自我修復能力的制度和系統,以其絕對封閉、水潑不進的特質,最終成為僵化帝國向現代化進步的絆腳石。

鴉片戰爭之前,歷代中國政治的變遷,實質上只局限於一朝一代、一家一姓的變化,而並不是政治秩序的變遷,政治制度一直沒有推陳出新的質變過程。

清朝的統治,也是“百代皆行秦制度”的一種翻版,所有的行政權力,最後皆集中於皇帝一人之手。而清朝地方的省、道、府、縣四個級別的官員,都直接對皇帝負責。不過,清朝政府對於基層里社、保甲的控制沒有那麼嚴密,行政力度基本下延不到基層中去,只是憑藉地方士紳和家族控制間接統治。

由此,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清朝的行政控制就留下了一個空心的夾層。這個夾層的作用非常大,它既可以穩定社會基層,又可以在合適的條件下變成反對政府統治權威的力量。由於長期的封閉和僵化,清朝農村基層一直處於停滯、閉塞的狀態。

“革命”的呼聲替代了“改良”的呼籲

鴉片戰爭開始後,西方殖民者的堅船利炮摧折了中國傳統社會制度的一切基礎,政治、經濟、社會、思想,都忽然暴露在凜冽的空氣中,在混亂和災難降臨的同時,加速了中國社會的轉型。從此,華夏中心的“天下”概念一去不復返,清朝先前妄自尊大的“朝貢體系”為被迫與洋人定下的“條約體系”所替代。

賠款、割地、開租界、最惠國待遇、治外法權、通商口岸,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新名詞,讓國人在驚惶中開始對這個全新的世界進行更加認真和實際的思考。

對於晚清政治格局影響最大的,當屬太平天國運動。這場國內戰爭,使得清王朝元氣大傷,統治的根基被嚴重削弱。地方軍事集團,特別是以漢人為主的軍事集團由此勃興,嚴重影響了清朝的中央集權統治。這種結果,促成了地方勢力的膨脹,增加了地方的軍事迷信程度,使得政治朝軍事化的方向發展,原先的文官政治體系出現崩垮的跡象,為日後的軍閥統治埋下了深刻的伏筆。

戊戌變法的失敗,“六君子”的被殺以及自立軍領袖唐才常的被害,是清末改良最終激變為“革命”的關鍵。孫中山的反清活動雖然比“公車上書”要早,但最初他在國內的影響非常微弱,遠遠不能同康梁的維新變法相提並論。正是譚嗣同、唐才常的鮮血,最終使得中國的有為青年痛定思痛,認識到改良的道路在中國行不通,轉為走上革命一途。

從1901年東京《國民報》創刊開始,革命和仇滿,在新青年中成為蔚然時尚的兩大宗旨。但在國外華僑界,革命派的影響依舊遠遜於改良派,真正主張革命的團體也只有孫中山的興中會,而康梁的保皇會在美洲、南洋竟然有11個總部、103個支部,勢力遍及五大洲170個華埠,會員達十萬多人。直到1903年拒俄運動的興起,改良思想才迅速被革命思想所取代。

由於沙皇俄國步步緊逼,侵占中國東北地區,全國人民同仇敵愾,在東北的留學生組織起“拒俄義勇隊”,通電清政府,要求作為前鋒軍出兵抗俄。如此的愛國行動,短視的清廷竟然認定是“名為拒俄,實則革命”,命令駐日公使與日本政府聯手,取締了學生的愛國組織,並下令各地督撫對於回國表現激進的學生隨時可以“就地正法”。如此,昏庸的清政府完全把國內一致對外的矛頭轉向了自己,使得清廷本身在國人眼中變成了“洋人的朝廷”。

悲痛之餘,中國有識青年中的大部分從此在情感上與清廷完全一刀兩斷,痛論國事,下決心推翻這個腐朽的朝廷。留日學生本來是願為滿洲政府前驅,挽救國家危亡,此後他們的宗旨卻突變為“養成尚武精神,實行民族主義”,並組織以暗殺破壞為主要手段的“軍國民教育會”,紛紛回國從事激進的以刺殺滿清大僚為主的革命恐怖活動。

在《蘇報》案啼笑皆非的大戲中,清廷竟然作為原告,向租界當局控告自己的國民,雖然最終把鄒容、章太炎關進了大牢,卻造成了國內人心的完全不可挽回,排滿主義已經深入人民腦髓之中。

“革命”的呼聲,此後完全替代了“改良”的呼籲。1905年夏天,同盟會在東京的成立,標誌着從前分散的革命小團體的融合和壯大,“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愈加鮮明無忌,革命風潮已經愈演愈烈,無法控制。

清廷的立憲與立憲派的立憲差之千里

立憲思潮並非是二十世紀之後的事情,早在維新變法開始的時候,康梁就提出過“君主立憲”。真正進入“百日維新”時,改良派卻收回了立憲主張,因為當時他們無暇顧及此事。

待梁啓超等人第二次提出立憲的主張時,歷史已經進入了二十世紀。1901年,逃亡在日本的梁啓超發表《立憲法議》,認為清廷應該“決行立憲”,但他仍然以日本為根據,希望中國立憲至少有10年的預備期(日本明治憲政從提出到施行長達20年之久)。

此後,《新民叢報》、《中外日報》、《大公報》、《羊城日報》、《京話日報》等報刊,紛紛呼籲立憲,不少人還積極活動當時的清廷重臣張之洞、袁世凱等人,請他們出面呼籲朝廷實施立憲。

1902年後,國內外對於清廷立憲的呼籲日益增多,繼翰林院侍講學士朱福詵上書要求立憲後,1904年,清朝駐法公使孫寶琦也向朝廷提出立憲的建議。特別是日俄戰爭爆發後,在國土上兩個外國開戰的巨大恥辱使得國人精神震撼之餘深思:蕞爾小邦的日本,之所以能打敗俄國,就是立憲之國對君主專制之國的勝利。於是,立憲思潮一發不可收,不僅地方督撫、駐外使節中不少人紛紛上書,清廷內部的袁世凱、端方等人也積極反應,奏請清廷考慮立憲,並希望朝廷派員出洋考察西方政體,也為立憲作準備。梁啓超等改良派最積極,他們著書立說,起草憲政綱領,並真心實意地告誡清政府,如果一味拖延,時不再來,革命可能就會勃然而起,只有立憲才能把革命消融於無形之中。

幾經權衡,慈禧才決定派出載澤、端方、徐世昌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歐美、日本的政治。此行確實不是虛行,東西洋遊歷長達半年之久,五大臣最終向朝廷奏報,說立憲有如下三大好處:第一,皇權永固;第二,外患漸輕;第三,內亂可消。由此,他們建議朝廷,可以先下“定國是詔”,以15年到20年為期,準備立憲。

清廷准奏,發布上諭,宣布要“仿行憲政”,但並沒有公布具體的立憲時間表。

這一虛與委蛇的“上諭”,使得天真的立憲派興奮不已,在1906年到1908年間,各地組織成立了五十多個立憲團體,其中最有名的是東京的“政聞社”、上海的“預備立憲公會”和東京的“憲政講習會”。除了梁啓超等改良派大腕外,許多現任官吏、大士紳、大資本家也加入立憲團體。

為了消除清廷的疑慮,政聞社等組織還信誓旦旦地表示,立憲派對於皇室,絕無冒犯尊嚴之心;對於國家,絕無擾亂治安之舉。即便如此,清廷日後還是找藉口查禁了政聞社等組織。

無論如何,立憲運動方興未艾,在全國各地發展勢頭越來越盛。特別是當時的清廷重臣袁世凱,也強力主張建立責任內閣。但他的深沉心機,很快就被御史趙炳麟揭穿:“袁世凱自戊戌政變與皇上有隙,慮太后一旦升遐(死亡),必禍生不測,欲以立憲為名,先設內閣,將君主大權潛移內閣,(他自)己居閣位(當總理大臣),君(指光緒帝)同贅疣,不徒免禍,且可暗移神器(皇位)。”對此,老謀深算的慈禧也察覺到隱藏的危險,否定了責任內閣制。

激動的心情稍稍平靜後,剃頭挑子一頭熱的立憲派忽然發現,清廷的預備立憲與立憲派嚮往的立憲差之千里。最主要的分歧,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清廷的立憲是要實行日本式的“二元君主立憲制度”,而立憲派是要仿造英國的“虛君立憲制度”;第二,清廷的立憲,主要的目的是作姿態,一味拖延,沒有確切時間表,最終在立憲派全國請願的壓力下才勉強作出“9年預備立憲”的承諾。而立憲派則主張速開國會,及早立憲,並對朝廷官職改革中迴避國會和責任內閣制表示強烈不滿。

清廷的立憲藍本,基本上是日本明治立憲的翻版:

《欽定憲法大綱》

1.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

2.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

3.欽定頒行法律及發交議案之權;

4.召集、開閉、停展及解散議院之權;

5.設官制祿及黜陟百司之權;

6.統帥陸海軍及編定軍制之權;

7.宣戰、講和、訂立條約及派遣使臣與認受使臣之權;

8.宣告戒嚴之權;

9.爵賞及恩赦之權;

10.總攬司法權;

11.發命令及使發命令之權;

12.在議院閉會時,遇有緊急之事,得發代法律之詔令。

《大日本帝國憲法》

1.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

2.天皇神聖,不可侵犯;

3.天皇裁可法律,並命令公布執行;

4.天皇召集帝國議會,命令開會、閉會及眾議院之解散;

5.天皇定行政各部官制、文武官俸給,任免文武官;

6.天皇統率陸海軍,定陸海軍之編制;

7.天皇主宣戰、議和及締結各種條約;

8.天皇宣告戒嚴;

9.天皇授予爵位、勳章、命令大赦、特赦、減刑、復權;

10.司法權以天皇之名,依法律由裁判所行之;

11.天皇得親發或使發必要之命令;

12.有緊急必要時,於帝國議會閉會中,可發代法律之敕命。

當然,清廷這種思路,也有着現實的考慮:立憲思潮勃興的契機,就是日本戰勝俄國的那場日俄戰爭的刺激,所以,仿效東鄰日本的政治制度,在文化、民族心理結構上,都不能說不對。而且,日本的憲政,給予君主最大的權力,這當然非常符合皇族統治的根本利益。由此觀之,清廷所作所為日後被立憲派激進人士譏諷為“假立憲”,也不甚確切。一個保守政權當然會最大限度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方面面。

而且,立憲派也深刻感受到專制君主制度的危險,他們指出,如果不速行立憲,救亡圖存根本無望,並預言全國範圍內的兵變或者民變,勢必在一兩年內就會發生。屆時,怨毒所指,玉石俱焚,不僅三百年皇室會由此罹禍,五千年國家也會發生前所未有之劇變。

吵嚷聲中,互相扯皮,揪扯不休,結果立憲派和清廷最終都沒有達到各自的目的,因為辛亥革命的槍聲讓他們頓時噤口無聲。從實際情況看,如果不爆發革命,清廷確實在一步一步吸納資產階級和士紳階層的上層分子到政權之中,他們在資政院和諮議局裡面的席位完全有可能越來越多,權力肯定會日益擴展,正常發展下去,在二元制基礎上最終實現英國式的虛君立憲體制,也不是不可能。

可笑可憐的是,頑固、拖延的清政府,在武昌起義的槍聲響過之後,迫不及待地頒布《十九信條》,枉然地想把立憲派拉入自己的陣營,急忙宣布要在國內施行英國式虛君立憲,表示出無比的讓步——不過,雖然推遲表態的時間僅以天計,還是太遲,太遲!

時不我待,中道崩殂

隨着歷史的發展和近代化自強運動的深入,國內的士紳階層和清廷地方大員們,都很想跟隨世界潮流。立憲派要求儘速召開國會,地方督撫着重點在於實現責任內閣,他們的出發點都是想幫助清廷建立起一個能安上全下、統籌大局、效率顯著的中央政府,初衷都是挽救國家危亡。

但是,平民階層的立憲派與官僚出身的立憲派矛盾重重,官僚立憲派與貴族立憲派同床異夢,平民階層的立憲派與貴族立憲派後來更是發展到勢如水火。他們之間的內部矛盾,極大消耗了本來可以同心同德的改革基本力量,更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分裂和清政府權威的喪失,加上清廷對於突發性大型群眾事件缺乏複雜、理性的處理方式,只知道簡單的武力鎮壓,最後把自己逼成了絕對的孤家寡人。

縱觀世界各國從封建到資本主義制度的轉折,從上層發起的改良運動,非常具有普遍意義。比如俄國彼得大帝的改革和亞歷山大二世的解放農奴舉措,德國的統一,意大利的統一,土耳其與埃及的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的成功範例。

清末的中上階層,如果能從切身利益出發,順應生產方式的改變,漸行漸近,完全有可能實現不流血的革命。

中國的政治常態就是一個“拖”字,各種政治勢力面對錯綜複雜的形勢以及顧及自身的利益和權力爭衡,總會以一種特別模糊的不反對、不支持的模稜兩可的狀態傳達自己的意圖,各方在明爭暗鬥之餘對此也會附和相應,左右逢源,總把希望寄託於流逝的時間來最終見分曉。

即使攝政王等年輕的滿洲王公貴族比起先輩們更加“開明”,但權力的腐蝕力太巨大,為所欲為的特權太令人珍惜,加上他們骨子裡一貫的皇族傲慢,即使實行“立憲”,他們的最終目的無非是簡單的、為保全愛新覺羅家族的“富國強兵”而已。他們並沒有深謀遠慮,且從來沒有考慮過在中國實現真正的司法獨立,只是想以簡單的政府機構改革來裝飾門面、捱過政治危機,從來沒有進行過公民權利方面的考慮。滿清的立憲,最深層的目的仍然是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合一。作為“至高無上”的君主,依然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的當然壟斷者。

“立憲政治的精髓在於,一個集合體的權力存在於每個組成部分中,而不是僅僅存在於統治階層。這種普遍的、內在的權力平衡,就是歷史對中國政治提出的要求。”悲劇在於,晚清政壇沒有高手能把憲政制度完美地嫁接在君主制度的枝幹上,政府又遭受連年對外戰爭失敗後的權威危機,所以,政府主導型的改革以慘敗告終。

清政府長期以來,多次失信於民,受到百姓發自內心的深深懷疑。稍有常識的人冷眼旁觀,都會發現清廷這種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政治“改革”似乎只是愛新覺羅皇族的私人事務。即使真的通過改革能夠實現國富兵強,天子和滿洲皇室的權力愈來愈強,最終得益的只是上層極小部分人,他們和他們所構成的政府權力可能更加不受約束,個人自由勢必會受到更加嚴重的損害。

此外,晚清社會的經濟落後和市場經濟的不發達,也是憲政改革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沒有優良的經濟環境,憲政改革和民主制度就缺乏堅固的社會基礎。正如巴林頓·莫爾所言:“擺脫農業這種人類的主要社會活動,是民主獲得成功的一大前提條件。必須打破土地貴族的政治霸權或對其加以改造,農民要面向市場進行農業生產,而不再局限於本人及領主的消費” 。

可嘆的是, 1911年,時間再不等人。如果歷史可以假設,哪怕清政府的改革和憲政提前七八年,革命的勢力也不會那樣強大和具有滲透力,內部和外部的環境都不會像末期那樣險惡,政府的權威在民眾中尚存,清廷不致於那樣手忙腳亂、倉惶被動和不知所措地無頭蒼蠅一樣倉猝地進行朝令夕改的“改革”。倘若早些動手,即使套用日本明治維新那種中央集權式的程式,改革成功的可能性也要大得多。

失去了立憲最後的機會,中國的改良運動很快就直接演變為暴力流血的革命。腐朽、但並不十分殘暴的清王朝末期統治集團,等待它的只有那冥冥之中註定的、武昌新軍中那一聲槍響了……

讀史明智2018
發表在 貓眼看人 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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