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大楼头疼的伊朗民主制度
如美媒评论,伊朗目前的定期普选和严格的分权制衡制度,令美国难以武力推翻伊朗政府。
历史上,中东的独裁军人政府多半是美国的盟友,例如沙特和埃及;而实行民主制度的中东国家多半是反美的,因为伊斯兰人民对西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抗拒意识严重。1953年,美国策划巴列维国王推翻民选的伊朗莫萨台首相,实行军事专制制度,是以后伊朗90%的人民支持霍梅尼反美路线的重要原因。
伊朗是什叶派主导的伊斯兰共和制国家,伊斯兰教在伊朗是公共生活的最高准则。
伊朗实行多党制民主,有发达的定期普选制度。伊朗最高领袖是政治、宗教的最高领导人,也是军队和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总司令,实行终身制。]现任伊朗最高领袖为阿里·哈梅內伊。但他是受到权力制衡的,因为最高领袖由伊朗專家會議负责选举、监督,也可以罢免。专家委员会由86人组成,每8年选举一次,按各省人口比例,由选民投票从宗教法学家中选出。
宪法监护委员会由12名成员组成,任期6年。其中,6名宗教法学家由最高领袖任命,6名普通法学家由司法总监提名、经议会批准后任职。宪法监护委员会对最高领袖,总统和议会有制衡权,包括:监督提名最高领袖的专家会议、总统、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批准议员资格;解释宪法;审议、批准议会通过的议案。将违反教义和宪法的议案退回议会修改、审议。如果宪法监护委员会和议会对议案的矛盾不能解决,由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仲裁。
“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负责调解议会与宪法监护委员会立法上的矛盾,帮助最高领袖监督、实施国家大政方针。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成员任期为5年。主席与其他成员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伊朗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最高领导人、宪法监护委员会中的6位宗教法学家等人是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的法定成员,这保证国家利益委员会有民选的代表。磋商政务时,内阁部长、议会委员会负责人可以成为委员会的临时成员,以便吸收技术官僚的经验。
伊朗采用总统内阁制的混合制度,更符合共和制国家的定义。伊朗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总统可以任命数位副总统,可以任命一名第一副总统主持内阁工作。内阁成员由总统提名、议会批准。总统并不掌握最高军事权力。总统的权力受到最高领袖和宗教势力的制约,反过来最高领袖也受到总统的制约,目前伊朗对美国刺杀苏拉曼尼的有节制的反应,可以看出精神领袖和行政首脑的协调结果。伊朗总统与美国同样,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由选民普选直接选出。总统候选人需要通过宪法监护委员会的资格审查,选举结果需要宪法监护委员会通过,最后由最高领袖任命总统。现任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2013年首次当选,2017年赢得连任。比较美国,在目前两党争斗极化情况下,如果实行伊朗式样的总统审查适度,川普能否过关就成问题了。
伊朗实行一院制,伊斯兰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议会由290位议员组成。议员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由选民直接选举。议会有权提出、审议法案,通过预算、决算,罢免总统,对部长进行不信任投票。议会通过的法案需要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
伊朗虽然政教合一,但有较为开放的媒体政策,出版检查制度在1989年后逐渐放松,较大部分中東伊斯蘭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也门等)宽松。
总之,比大部分西方国家更为丰富的普选和分权制衡制度, 使美国很难将伊朗一巴掌定为独夫民贼国家来推翻。 美国与沙俄和埃及这类军事和封建独裁国家保持长期友好关系,假如现在武力推翻伊朗现政权,显然和民主精神矛盾。 所以,美国将以外部制裁,和支持内乱为主的策略,来对付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