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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我的“杂种”家庭
送交者: 幼河 2013年11月07日23:34:10 于 [跨国婚姻] 发送悄悄话

    这篇文章是华裔作家张慈《我的“西游记”:从云南到加州》的序言,是她丈夫陈永贵写的。他可不是中国“文革”时那个老农民,副总理陈永贵。这是洋人丈夫自己起的名字。我在两年前就读过这篇序言,一直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跨国婚姻;但一直没有转贴。这次又看了一遍,决定转贴到万维网。冒昧一次吧,因为我觉得这个洋人写得很好。“我的‘杂种’家庭”是我定的标题。


我的“杂种”家庭

陈永贵(张慈译)

 

    家庭是一个既平庸又伟大的地方。每一个人,不管是在社会上得意的,还是在社会上失败的,在家中都被接纳。家庭是由真正的男女之爱缔造的,又是由孩子来巩固的。有时候我觉得极端疲倦,累,因为我要养家,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等待着我的经济来源生活,可想来想去,家是我最大的安慰,它真实,是自我的一部分。别人说,男人以世界为家,我呢,是以家为世界。

 

    话梅是我的中国妻子

 

    她的外貌不是凤眼小嘴那样一种典型的中国人。她个子高,皮肤黄色暗沉,一口白牙,两个酒窝。她脾气开朗,爱说笑话,也有一点儿虚荣心。她的职业是给报纸写专栏。另外,她还有个多年来改不了的毛病,就是不管怎么学习英语,她仍然会在讲话时分不清“he”(他)和“she”(她),我发现很多中国人都有一样的问题。最近有一个朋友问我,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爱不爱她?我爱不爱中国?

 

    这三个问题,我必须用三个故事来回答

 

    七十年代中期的美国大学,不像现在这样有许多亚洲人。所以有一天,当我心血来潮去修一门中国历史时,连我自己都认为我疯了。这地球上没有一种历史像中国那样长,那样复杂。长得找不到它的源头,复杂得令人理解不了它的今天。我小时候,外公总是说,从你脚下挖个洞,挖到地球的另一端去,就是中国!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距离真的有这么遥远吗?反正,我真的是莫明其妙地去学一门中国历史课。那个教授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穿得笔挺,脖子上还打着暗红色的蝴蝶结。他的父亲是去过中国云南的传教士,他本人出生在中国,在中国长到成为一个少年才回到了美国。我记得那天上课,他清了清喉咙,我们都准备好了,笔在手上,笔记本已打开,我们都急着听他开腔,他却环视教室,卖弄悬虚;他顾盼一圈,终于开口了:中国,就是中国!China, is China!我们都迷迷糊糊,不知他这是什么意思?他提高嗓子,又重复了一遍:中国,就是中国! 等他说到第三遍,那句话就像一根刺,扎进我的记忆深处去了。我懂了。中国永远是中国。它古老的文化影响着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对它的影响却微乎其微,我们的西装、口红、咖啡、油画、美学观念等等到了汉文化里面就被西为中用了。我在卡罗拉多大学仅仅修过这门跟中国有关的课,这也是我唯一的一次与中国的联系。

    毕业后我去得克萨斯上研究生。至今我都解释不了一件事,就是到那儿前我做了个梦,梦见我正在去一个什么城市的飞机上,下飞机了,我上了一辆公共汽车,车开了很久,我发现自己的脚站在沙里,车里都是沙子,外面也是。这让我惊吓不已。到了一个站,门开了,我跌出去,背包摔得老远,背包里的书摔得散落一地。我一本一本地拣起来,发现每一本都跟中国有关!我急了,我来德州是学心理学的,书包里应该是心理学书籍,怎么统统变成了讲中国的书呢?

    这个梦实在是太强烈了,它清晰地反映了一种我当时的心理存在: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去,坐上“公共”汽车,下来却发现到处是沙漠,梦中只有书籍是我唯一熟悉的东西。这个唯一熟悉的东西是我迷失在沙漠中唯一的指向。沙漠暗示什么?我认为它暗示我在生活中迷失了方向。我记忆里多数的梦都无影无踪了,只有这个梦我一直记着。我讲给几个好友听,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在读研究生期间交过很多女友,她们都很聪明,都是白人,讲着地道流利的英语。她们各有所长,都很聪颖,有的后来转到哈佛,成为数学教授。女友一个又一个,将来的社会共产共妻我不会奇怪。因为你想嘛,一个人怎么可能满足得了另一个人的全部需要呢?可是我没有找到真正的灵魂伴侣。

    在德州大学拿到博士,我来到史坦福大学做博士后。一天,我去拉斯维加斯西北方向的死亡谷露营。结果天气太冷,不得不提前回来了。我记得那天是1990年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新旧交替的年夜。回到公寓,见隔壁的邻居在吃火锅。他是史坦福大学法学系的,娶了一个中国太太,她是一个商人,已经怀孕了。在他们两人中间,坐着另一个中国女孩,怎么说呢,她像天使一样,正在哈哈大笑,露出满口白牙。他们看了我一眼,叫我进去一块吃。我当然就进去了,吃了很多又辣又香的肉片,白菜,豆腐,白粉面条,还第一次喝了茅台酒。我了解到那个女孩叫小话梅,从中国到夏威夷,又从夏威夷到这儿来找机会读书。我们四人跳舞,庆祝新年。那个叫小话梅的跟我跳,祖先在我耳畔悄悄告诉我怎么做。我有些困惑,因为,我过去连一个中国人也不认识,我接触到的第一个中国人就是眼前这个亚洲宝贝。

    新年钟声响起时,我吻了她,我将来的妻子。之前不管跟什么女人好,我都没有打算,更谈不上生儿育女。现在,我却打算和小话梅结婚,和她生孩子。她英文讲得不好,也听不懂我讲的笑话。我不知道她的学历,也不知道她的来历。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但我产生了少年时代的情感,也就是那种情心初萌,醉意荡漾,沉浸于一种微妙的心态中的感觉。觉得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子是那么美丽,她专注的黑光眼波,淡淡的发香,微启的双唇中牙齿的闪光,无意间碰到的手指,这一切都令人憧憬爱情,感到一阵无以形容的的惆怅。那是一种“我可以创造世界,可以改变生活”的愉快感——后来有的美国人将这种与亚洲人的情感称为“黄发烧”。

    她回到了夏威夷。一个月后,我去找她。三月份,她搬来加州,六月份,我们去我父母所在地,肯塔基的路易维斯城结婚。可怜的人,一个除了我谁都不敢拥抱的人,那天却要拥抱近两百人,她十分紧张,最后也很开怀。那是个小规模的婚礼,不在教堂,而是在一个肯塔基州的中国文化中心。她没有办法讲太多话,因为她还在学这个美式英语,连牧师的话,我相信她也是似懂非懂,仅会说一句:I do。来宾当然问我很多有关新娘的问题,我一问三不知,新娘还是神秘一点好。她无亲无友,没钱没工作,这些我都知道。为什么娶她?因为我喜欢她。我父母去过中国,对小话梅很热情,他们对她反复提到那些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儿童,大慨是暗示她赶快在她平坦的小腹上做造山运动吧。

    我也问过她为什么愿意跟我一起过?她说因为我对她好。我说那要是有人对你比我对你更好呢?她怎么说的你知道吗,她说:我就离开你跟他走。我跟她讲:我帮着你找这个人!我相信,我是世上对她最好的人,不会有人超过我!

    她很快怀孕了。我们生了第一个女儿;接着又生了第二个。人生是美妙幸福的,最美妙幸福的事之一就是有一个家,还有了孩子。再有就是看见自己的妻子当上母亲。我在妇科产房里,亲眼看着小话梅把孩子生下来,我目睹全部过程。七个小时,她历尽临产的剧痛,开始还咬紧牙,后来就惨叫起来了,天昏地暗,连我都害怕了。最后她把一个崭新的生命从自己血液中带进了这个世界;她怀抱血淋淋活生生的幼婴时,泪如雨下。她迫不及待地给孩子喂奶。产妇给孩子喂奶,这不新奇,新奇的是她抱紧小宝贝,摸着那个小生命幼嫩的一根细小的手指说:你是谁?你是谁?她沉迷的样子感动了我,我照了很多照片。她对生产的痛苦已经忘到了九宵天外,剩下的全是神奇的关注和爱。她用自己的乳汁哺育她,不怕失去自己漂亮乳房的形状;生第二个孩子,她也一样,看来,孩子对女人来说太重要了,要命地重要。

    等到第二个孩子摇摇晃晃迈出第一步,我们回了她的家乡。她的家乡是云南的一个回民集聚的地方。我们从昆明坐一种很老旧的法国式火车到滇南,再转汽车,完了又转马车,我的天,我娶了个什么人,住在这种地方?没完没了,我们居然还要再转一个牛车,因为那匹马站着不走了,走不动了,必须换成一头牛!哈哈,多么奇特的经历啊。她的家乡很美,有三山六角亭,有大湖水,还有许多苗族,彝族的人,在大街上光着脚走动。小话梅跟我说过,这个地方人很少。少吗?似乎所有的美国人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个镇上的人多!这个县城太太还跟我说,她考大学的时候是这个地方的第一名,天啊,这种地方,你不考第一名你还要考第几名?带回了洋姑爷,大家都来看,我就像一个动物园里的猴子,被聚众观赏。我发现,我真的是从外公说的那个洞里钻出来了,到了地球的另一端。

    不管怎么讲,在这个离美国非常遥远的地方,我被她的勇敢震憾了。小话梅放弃她的整个家族,她所知道的一切,到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去生根发展,这种气质吸引我。红色,在回教里是一种尊严崇高的颜色,代表气象万千的神圣,人的精神层次;小话梅是从这个原始的回子部落奋斗出去的,我敬佩她。

    更神奇的事是,那个告诉我“中国就是中国”的教授就是在云南传教的牧师的儿子,那些穿着绣花裙子包着花头巾光脚走在大街上,连汉话都不会说的苗族,多数是基督徒。他们不懂普通话,但会唱圣歌,知道颂唱“哈里路亚”。

    我给清真寺捐了钱。在蓝天的衬托下,清真寺顶上的礼塔让我想起我老家天主教教堂顶上的十字架。小话梅与我稀里糊涂地组成了一个背景非常不同的家庭,我们的孩子也讲着两种混在一起的语言。两种极其不同的成长背景,可能会成为我们相吸,也可能会成为我们相斥的根本原因。

    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很丰富也很紧张,基本上是我上班,太太带孩子。养孩子的过程很重要,有母亲在孩子身边是非常重要的。小话梅是一个天生的好母亲,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点吧:我们全家都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晚上上床后要有人帮我们抓背才能入睡。我太太每天晚上就会轮着到各个房间去做“抓背”服务!她会先去大女儿的房间里,坐在她的床边,把手伸进她的睡衣,唱着儿歌,在她的背上抓啊抓。大女儿长着一双像云南的羚羊,马鹿般的眼睛,乌汪汪的眼睛一半像她妈妈,一半像我小时候。在她妈妈的安抚下,老大渐渐的睡去。然后是小女儿叫妈妈的声音,太太马上出发去小女儿的房间,钻进她的被窝,在她的背上揉来揉去,我想她肯定边给女儿抓着背,边打着哈欠!女儿睡觉前还总要听故事,从小到大,省不了事的。小话梅就要按脑子里闪过的一个念头,电子邮箱里收到的一个什么笑话,或者白天的什么经历,给她编个故事,哄她入睡。我就喜欢她这一点,特别会编笑话。她讲过成千上万的故事,这些故事女儿恐怕不记得了。这只是她童年与母亲相处的一种经验,一段经历,一个过程。之后就轮到我了!我躺在自己的床上,由老婆给抓背,虽然她总是说:不像话,我找别人去!但是边说边还是给我抓揉,直到给我抓揉到打鼾。然后是家里的小猫,她也给它抓背抹毛,狗也喜欢站在她跟前让女主人饶背。总之,最后全家都睡了,小话梅可能是蹭几下床单自己入睡吧。

    我和小话梅认识很多年了,她给我的最大礼物就是让我天天吃“餐馆”。她会做很多稀奇古怪的极好吃的菜。还有她包的日本寿司,那是天下第一好吃的寿司。每天下班多少烦恼,她就是有本事让我一吃就忘。在家里我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那些没有安全感的东西。异国婚姻的夫妻,十几年来我们认识十几对,都是朋友。很多对儿都摇摇欲坠甚至离婚了,可我们维持到现在。我认为人心是会变的,世上唯一不变的东西是灵魂。灵魂生而有之,是上帝给的,它不是物质,描述不出来。我起先只是被小话梅的外表和气质所吸引,然后,才是我们之间的互相发现。我不是犹太人,但我赞成犹太人婚后用一生慢慢互相发现对方的这种价值观。她热衷写作,写中文,我看不懂,没关系,慢慢看,请人翻译,对不对?她不停地写,就其题材和产量,我猜快要与土耳其的大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媲美了,哈哈!但在我面前,她不是真正的回教徒,也不是作家,她只是会做一手好菜的女人,继承着她的祖先的烧菜天赋,吃辣的,酸的,还有香香的牛肉汤。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信仰,没有什么与她不同的意识上的东西,我们都只是很平常的美国人,两个大人,两个孩子,过着日子。我们从各自的文化中带到家中来的东西不能用好与坏来评价,家,就是家!这是很美满的生活,我珍惜和感激这种真正的家庭和睦。孩子现在很大了,两个都很像妈妈又很像爸爸。她们聪明又能运动,会讲很少的中文和法语。

    现在我要来说明为什么我爱这个家。这么说吧,别人都说我们是美满的一对儿,我也这么觉得。我们结婚二十年了,虽然说不上要什么有什么,但生活很顺心。我觉得我的另一半就是这个人,妻子对男人来说太重要了,你的死活,你的开销,连你的人生观,都要受到她的影响。她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轻松不再紧张,不会再害怕天塌下来时,连张藏身的桌子都没有。对我来讲,我的妻子就是我心灵的依靠,我的福气。小话梅跟我的父母的关系也是她给我的最好的一部份,我总是批评我妈妈脑子快可太肤浅,我爸呢够深刻可是脑子反应不够快。她说的却是:妈妈肤浅可脑子快;爸脑子不够快可够深刻!别看就这么颠倒一下语法,意思可进一大步。我是悲观爱挑剔的;她是乐观善鼓励人的。我爸还认为黑人文化与中国文化有相似之处,她不生气,跟我爸耐心讲了大半天,就为五个字:不可能相似。小话梅给我取的中文名字叫“陈永贵”,意思是说美国的医生太贵,我这样的心理医生就是贵;另一个意思就是说,我是个中国农民陈永贵那样的人,爱土地,爱农村。我种蕃茄,种花草种果树,种什么都可以长得很旺盛!但我和中国的农民还是有区别的,他们种地是为了生存,我呢是为了通过种地放松自己,治疗自己。我的生存压力是相当大的,因为加州是一个需要双方收入才能生存的州。小话梅认为陪孩子对她是很重要的,那就随她吧。我会更努力地找钱回来养家,没问题。

    我会说一点儿中文,但是中国好看好玩的地方我都还没有去过。我会去的,去中国旅行可以帮助我更深地了解我的家庭。传说,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的祖父墨西·门德尔松是个驼背,他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商人的女儿弗提,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孔,可却因墨西的畸形外貌而拒绝了他。终于,墨西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到了弗提的房间,把握最后和她说话的机会,他害羞地问:“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她眼睛盯着地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他回答:“我听说,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未来的新娘便已许配给我了,上帝还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一个驼子。我当时向上帝恳求: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当时弗提看着墨西的眼精,并被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所搅乱了。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再后来是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的祖母。

    我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因为我想说我认识小话梅是冥冥中神的关注和安排。我在德州做的那个梦是一粒种子,种下了我与中国人的关系。我们的孩子就是这粒种子发芽成长起来的树。小话梅独立性不足可她温柔,银子不足可她才气过人,谁敢说自己没缺点?能人就不需要家了,结婚就是一种互补。小话梅很可爱,她不仅跟中国人来往,她还常常参加犹太人和黑人艺术家的聚会,也带老人孩子一起活动。她最喜欢的事情是爬山,跟大自然独处;在大海边安静地沉思默想。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眼睛有孩子的天真和纯朴;她有一种真实性,是从内心发出的。那些用中文写作的女人们都很喜欢她。她有磁性的吸引力,天生的宽心。随着对美国文化的更深了解,对英语的掌握,凭她的智慧,个性和好奇心,她会找到真正的工作和自我,她有能力和耐性写出中文中的奇异作品。我每天看七八个病人,他人的命运,总给我带来许多感伤悲观。听到他人因婚姻失败导致的家庭分裂,使我回到自己的家中时感到一种安慰和释放。人世命运莫测,但有这样一个家庭,有了命运与共的太太和孩子们,莫测的命运仿佛也不可怕了。望着我的家人我暗暗祝祷,愿这个温馨的家能一直平安下去。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漂泊在外,历尽磨难和诱惑,正是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使他克服了一切磨难,抵御了一切诱惑。最后,当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久留在她的小岛上时, 他坚辞道:“尊贵的女神,我深知我的老婆在你的光彩下只会黯然失色,你长生不老,她却注定要死。可是我仍然天天想家,想回到我的家。”

    中美之家的好处是你永远不知道家庭的和睦是由什么为基础,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是以我们的生活为标准。我相信,就算我死去,我在天堂仍将怀念留在尘世的这个家。我对宗教不感兴趣,我爱打桥牌,她不;我不爱集会,她爱;选加州州长,美国总统时,她投她的票,我投我的票,我不相信她会和我一样,但我不在乎。我知道有一种真实,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成功的家庭就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实。我有很多计划,比入到欧洲去住两年,让孩子把法文学好;到中国去住两年,连我在内,把中文学好。中国,对我来说它已经不再是一个传说中的地方,也不再是梦中的国家,我已是这个国家的女婿,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的妻子是中国人,我的孩子有一半血统是中国人。我突然感到,我过去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都是快乐的,因为我的生活是顺其自然的,将来我还会有很多的FUN,因为我有三个好朋友——老话梅,两个孩子,她们,会傍我一生。中国,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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