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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雁高飞:爱唱歌的女孩儿
送交者: 北雁高飞 2014年12月19日08:53:32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小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妈妈的办公大楼。浅黄色的楼墙,配着朱红大柱子的前门,古意盎然的绿色琉璃瓦屋顶,镶着飞翘的檐角。点缀其上的几只白色鸽子,与湛蓝的天空遥相辉映,往往引得驻足凝望的我,心神迷离。

楼外的墙根边上种满了紫色的丁香花树,素淡雅逸,锦团簇拥。推开妈妈办公室的窗子,幽沁的暗香便夹着春天的气息挤了进来。

大楼里冬暖夏凉。烈日袭人的三伏天,被晒得焦躁不安的人们一走进楼道,便觉出一种脱胎换骨的清心气爽。小孩子们喜欢甩掉凉鞋,光着脚丫在走廊光滑的花纹大理石板上奔跑,在各个办公室之间溜来转去。

妈妈在医学院教生物化学。给学生们上课需要小动物做实验,通常情况下是用小老鼠,偶而也会用兔子。兔子实验课一结束,平日里静悄悄的走廊就变得热闹起来,同事们把孩子都早早地接了来,令人翘首以待的“兔肉会餐”,在孩子们嘻戏的喧哗声中拉开了序幕。在那个物质奇缺,娱乐贫乏的年代,难得的兔肉大餐是人们单调生活中的一道旖旎风景。

汪叔叔是科里的实验员,他的头发卷卷的,总是乱糟糟的。科里二十几号人唯有汪叔叔没上过大学,但他却是大家眼里的“万事通”。什么东西坏了,经汪叔叔的手一捣鼓,十有八九又能派上用场。炖兔子肉这活儿自然是非他莫属,剥皮去毛,清洗内脏,爆炒烧炖,不一会儿的功夫,扑鼻的肉香便把小馋虫们一个个地全吸引到大锅边上去了。

与别的孩子不同的是,我除了眼睛盯着锅里的兔子肉,心里还藏着一个小小的愿望。我从小不认生,特别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超级大方,喜欢唱歌,表现欲极强。尤其像这种人多的场合,总会眼巴巴地渴望有谁能叫我唱歌。一般来说这个小心思都会得到满足,大人们吃得开心,聊得上劲,也需要小孩子助兴。只要有人吆喝一声:北雁,给大家唱支歌吧。我保准会往屋中央一站,立马开唱。

我唱得认真卖力,唱完一首,马上接着唱第二首,哈,好不容易抓到的露脸机会,决不能轻易放过。可惜自打我记事起,文革就开始了,会唱的歌除了几首语录歌,就是《红梅赞》。我把自己会唱的那几首歌,翻过来倒过去地唱,最后看到实在没人想听了,还会不知趣地跑去拉住妈妈的衣角央求:我可以再唱一个吗?

到了该上小学的时候,家里的生活发生了变化,爸爸妈妈被下放到北大荒的一个偏远的小山庄。

我仍然爱唱歌,无论是样板戏还是电影插曲,不管唱得对还是错,都敢哼上几句。

我家住在爸妈工作的公社卫生院附近,站在家门口就能瞅见卫生院的土坯墙。妈妈原本是医学院附属大学的教师,到了小山村,只能在药房工作。药房里有葡萄糖水喝,还有酸楂丸、维生素粒吃,所以,我有事儿没事儿的总想着往那儿跑。

那天,我刚迈进卫生院的大门,便听到有人在喊什么。声音是从右侧那排平房传过来的。寻声望去,一个男人正从一扇敞开的窗户里探出身子,朝我招手,那意思是叫我过去。我并不认识他,那排平房是病人住院区,我猜想他是住院的患者。出于好奇,我走了过去。

他看上去二十多岁,皮肤微黑,眉目俊朗,戴着一顶军帽。我探头往窗子里瞧,瞥见一位方脸盘的中年汉子,坐在床边,嘴唇厚厚的,神情漠然。

戴军帽的人开头说的是什么,没印象了,只记得我很快就喜欢上他了。想来是因为他样子极其和善,令我戒意全无,易生好感。后来他说,要教我唱歌,是《大红枣儿甜又香》。彩色宽银幕故事片《红色娘子军》放映后,《大红枣儿甜又香》脍炙人口,但我还不会唱,正愁着没地儿去学呢。

“大红枣儿甜又香,送给咱亲人尝一尝……”两个人,一个窗里,一个窗外,他唱一句,我跟一句。歌儿学会了,我们俩也成了朋友。他告诉我,他叫郭德水。

回到家,我得意地唱给妈妈听,并说是一个叫郭德水的人教的。没想到妈妈却说:以后不许去找郭德水。为什么?我一再追问,可她不肯说。心中纵有百般不愿,但妈妈的“指令”是不敢违抗的。

弟弟那会儿两岁多,大眼睛毛茸茸的,人见人爱。邻居和卫生院的同事们有时会抱他出去玩,家里人对此习以为常。不知怎么搞的,弟弟那天被郭德水给抱走了。妈妈闻信,大惊,带着我到处找寻。最后终于在公社的小卖部里找到了他们,郭德水正在给弟弟买饼干。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了实情。原来,郭德水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他那次住院就是因为犯病时用菜刀把自己的“命根子”给喀嚓了。那个方脸汉子是他的看护。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为弟弟捏把汗,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们家还指望着他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呢。

郭德水善良聪明,潇洒帅气。后来病治好了,结了婚,还生了个小孩。

上小学三年级那阵子,农村普及样板戏的热潮空前火爆,连我三岁的弟弟都会找根树杈当马骑,摆个打虎上山的姿势。文艺宣传队如“雨后春笋”,几乎每个公社都组织排演样板戏。我们公社准备上演的是《红灯记》和《沙家浜》选场,我常挤在人群里看排练。

班主任崔老师是宣传队的骨干,崔老师饰演《沙家浜》里的刁德一。他的脸挺白挺长的,很适合演刁德一。崔老师会拉二胡,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他的字写得像书店里卖的字帖。

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宣传队要找一个小孩在大人演节目时穿插一段清唱。或许他们认为这样演出的形式会活泼新颖吧。崔老师推荐了我,因为我在小孩宣传队里演过小常宝。他说,宣传队想让我演的是《红灯记》里李铁梅的唱段《奶奶您听我说》(注:大人是整场演出,小孩是清唱选段。)

从一个看热闹的小孩子摇身一变为宣传队正式成员,大模大样地在排练场所进出,和那些大人们的待遇相同,这对九岁的我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大的荣耀了。每天放了学,我就泡在宣传队里,在大人堆里钻来窜去,不到散场打烊是不会回家的。

第一次上台演唱的情形,我至今都清楚地记得:台下黑压压的,人头攒动,使我骤感压力倍增。眼睛被雪亮的大汽灯晃得厉害,耳朵也似乎听不清了,嗓子突然发涩,感觉自己发出的声音又细又干……

经历过了第一次,胆子就变大了,除了与大人们在舞台上亮相,也参加一些小型的接待活动。记得那次是从省城来了几位领导和医疗专家,公社在一间会议室里举行欢迎晚会。我选的歌是《送瘟神》,是毛主席的诗词,为江西省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病而作。

《送瘟神》的调子相当高,我仗着演过小常宝的底子,自信十足。舞台上的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却在一间小会议室里翻了船。或许是开头的调子没起准,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反正唱到一半就卡壳了。我楞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会议室里爆起一片笑声,大人们被一个九岁小女孩稚嫩窘迫的憨相给逗笑了。我清楚那笑声里充满了善意,但娇傲的自尊还是被狠狠地刺了一下……现在回忆起来,欲是温馨四溢飘荡。


。。。。。。


我经常对朋友们说:生命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是童年,尤其是从七岁到十一岁在农村的生活。每每回首,脑海里便是这样一幅画面:郎朗的晴空,灿烂的阳光,欢笑着的小女孩。

年轻时不懂事,我理所当然地认为,童年嘛,小孩子无忧无虑,自然会快乐。随着岁月的流逝,阅历的增长,我逐渐明白:那快乐的源泉是父母的爱,与年龄地方无关。

在农村的四年,实际上是我父母精神上最为郁闷无望,生活上最为艰辛疲累的四年,但父母竭力给了我全部的爱和良好的成长环境。母亲总是说,无论如何,我会亲手把两个孩子带大,不会让你们离开我一天。五岁至十一岁,是一个人品格性情、思维方式成型的关键时期,我感觉自己很幸运。

谢谢你们-----我的父亲母亲!谨以此文,献给母亲八十岁寿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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