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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如果我死(外一篇)
送交者: 幼河 2019年09月09日22:50:07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如果我死(外一篇)

 

  《求是》杂志副总编自杀辞世,遗作堪称绝唱。朱铁志(1960年-2016年6月25日),中共党员,杂文家。曾任《求是》杂志副总编、北京市杂文学会常务副会长。2016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在单位地下车库自缢身亡。《求是》副主编朱铁志自缢离世后,这篇短文“如果我死”值得每个人对生命重新思考。

 

  都说人生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而我以为,那是就整个人类历史而言。

  对个体生命来说,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不论你是荣华富贵,还是穷困潦倒,生命的起点与终点不过咫尺之间。

  有道是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又有人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生命的长短不过是一道简单的相对论命题。如此说来,需要那么在意长寿与否么?需要在生命的自然延伸中那么在意世俗的评价么?

  如果我不得不死于癌症,我请求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不必为我作无望的救治。

  因为我知道,有些癌症之所以叫做癌症,是因为现代医学暂时还拿它束手无策。所谓人道主义的救治,本意在延续人的肉体生命,其实无异于延长人的双重的痛苦。

  我知道我虽然叫“铁志”,但其实意志很薄弱,很可能经不起癌症的痛苦。我不想辛苦挣扎一生,到头来再丧失做人的起码尊严,缠绵病榻,身上插满各种管子;也不想家人为我的生不能、死不得而悲伤难过;更不想单位为一个已经完全不能生存的人发工资、报药费,增加额外的负担。

  我甚至还有一种或许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体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医生的人道。病长在我身上,痛苦是自己的,而那些外在的道德评价要以一个病人的痛苦作条件,不是显得有些残酷么?

  我的家人、我熟悉的医生,没有一个这样的人。虽然我们国家至今没有安乐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呼吁这样的法律,并且非常愿意身体力行这样的法律。

  即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我期待“死如秋叶之静美”。

  如果我死,决不希望别人为我写什么生平事迹之类的东西。

  我的生平早已用我的行动写在我生命轨迹上,用我的文字写在我的作品里。“荣”不因外在材料而多一分,“辱”不因外在评价而少一毫。

  乞求高评价,说明缺乏底气,没有自知之明,无异于自取其辱;假作谦虚状,显得故作姿态、装模作样,也不免贻笑大方。如果再为被确认是一个“什么工作者”,而不是“什么家”而烦恼,那就更加不堪,更加滑稽可笑,更加叫人不齿。

  我知道通常的情形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其实我清楚,“也善”的“其言”不只出自将死之人,更是出自单位的人、周围的人,谁会对一个弥留之际的生命吝惜赞美呢。评价越高,说明将死之人弥留的时间越短。明白这一点,还有什么想不通的?还有什么不能通达一些、超然一些呢?既然生命都将随风而逝,几句好话又何必太当真呢?

  假如一个人活到弥留之际还不清楚自己是谁,还要靠外在的评价确认自己,做赞美者赞美的奴隶,做诋毁者诋毁的奴隶,不是非常可怜又可悲么?

  别人怎样想使别人的事,我决不想做这样可怜的人。

  如果我死,决不希望举办什么追悼会、告别会、追思会一类的会议。

  喜欢我的人早把我留在心里,讨厌我的人巴不得我早点儿滚蛋。开那么一个会有什么意思呢?开给谁看呢?

  无非是在我毫无生气的脸上涂俗不可耐的胭脂,将我冰冷的尸体装进崭新的西装,然后抬将出来,摆在鲜花丛中,如果幸运,身上或许还会盖上一面庄严的旗帜。接下来是我的亲人被悲戚戚地肃立一边,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人鱼贯而入,或真情悼念,或假意悲哀,都要绕着我走一圈儿。

  如果我真有灵魂,我会为此感到莫大的不安。在北京拥堵的街道上,我要为展览自己的尸体耗费同志们起码一个小时的路途时间,还要为瞻仰自己并不英俊的冷脸在耽搁大家起码一个小时的时间。两个小时加在一起,半天就交待了。

  一个人的半天是何等宝贵,假如真有那么几十人上百人前来,其损失真可用“巨大”来形容。

  朱某终其一生,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何必死了倒来折腾大家呢?

  如果我死,决不购买高价骨灰盒,决不定墓碑、墓地之类的玩意儿。

  我虽然在学术上毫无造诣,但我毕竟混进最高学府,正儿八经地学过几年哲学,至今还保留着母校颁发的哲学学位证书。

  我知道人死如灯灭,生命不复返。虽说“物质不灭”,但作为生命形态的个人死就死了,转化为别的什么东西,已不是我所能左右和关心的。既然生命都没了,还在乎那堆骨灰放在什么盒子里干嘛?

  不少人一辈子没活明白,有一室的房子时要争两室的,有了两室的又争三室的,一生这样争啊争的,其实最后大家都复归“一室”。

  而就这一个小盒子,还要分出宝石、玛瑙、檀木、樟木,抑或普通石料和木材,真是想不开啊。

  我死以后,决不保留骨灰,决不把那无聊的东西放在盒子里吓唬孩子。

  如果妻儿听我的话,应该先将我所有能用的器官免费捐赠,假如它们能在其他的生命里获得新生,我将感到莫大快慰。

  然后应该将我的尸体交给医学院作解剖教学用,假如学生们从我身上能够学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又将感到莫大快慰——人死还能有一点用处,岂不反证了活着的时候也不是浪费粮食的货?

  再接下来就该果断地把我火化,趁热把我的骨灰埋在随便哪颗树下,我的灵魂或许可以随着绿叶升腾到天国去。既然骨灰都作了肥料,墓地就更没必要了。咱们国家本来地少人多,我就不要跟活人争地盘儿了。

  既然连墓地也没整,墓碑就更没必要了,还是留给农民盖房子、砌羊圈吧。

 

……………………………………………………………………

长寿村真存在吗?

周亦川

 

  世界某些地区被称为“长寿村”,有不少老人已超过百岁,也有的超过110岁,被称作“超级百岁老人”。其实“长寿村”的秘密可能就是夸张。研究介绍,世界上有为数不多的“长寿村(地区)”,比如意大利撒丁岛和日本冲绳岛,在这两个地区110岁以上的超级百岁老人数量“惊人”。“长命百岁”应该是长寿村的基本寿命要求,但事实恰恰相反,这些地区的人口预期寿命反而是相对最低的。

  百年以前的美国发生的案例也许可以解释这个现象。19世纪末,美国拥有数量众多的超级百岁老人,但到了20世纪初,这个数字稳步下降。当然,这种下降不能说明社会健康程度恶化,因为美国人预期寿命一直在稳步增加。造成这种变化的根本,是因为美国各州开始启用了人口信息记录,特别是出生和死亡证明。

  每当一个州开始正式记录出生时间时,该州超级百岁老人数量就会神秘下降69%—82%,这意味着每10名超级百岁老人中,就有至少7、8名比自己报上去的年龄更小。在出生记录不完善的地区,超级百岁老人要比他们上报的要少得多。

  美国案例表明,错误报告可以大大扭曲一个地区超级百岁老人的数量。虽然意大利数百年来一直在做人口记录,但这不能证明撒丁岛就是“长寿村”。在一些所谓的“长寿区”中,有着各种来源的数据误报。研究人员发现,这些区域并没有常说的健康老龄化人口特征,百岁老人越多的区域,人口预期寿命越低。比如,这个地区的居民没有高质量的生活及医疗保健措施,识字率低、犯罪率高,整体健康状况不佳,这些不利条件均证明其年龄数据十分可疑。——也许他们可能真的是记混了出生时间,还有可能是“养老金欺诈”,利用其他老人的身份骗取养老金。

  英国广播公司报道,2010年一项日本调查发现,23.8万名百岁老人实际上处于失踪和死亡状态,只有40399人知道家庭住址,许多所谓的百岁老人在二战后已经死亡或离开日本。

  现有据可查的年龄最大的女性是122岁的Jeanne Calment,死于1997年。但今年1月,有人发现“她”真实的身份很可能是她99岁的女儿,而她本人则死于1934年。女儿为了免除遗产税一直沿用着她的名义生活。目前,调查人员对这一欺诈指控尚未得到证实。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数据科学家举了Carrie White的例子,她是三年前记载的活得最长的女人。White的长寿记录保持了23年,直到被曝出在旧的精神病院记录中存在笔迹错误。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年龄完全依赖于一个1900年普通护理员的记录,那么,出现错误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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