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双普选”,指的是行政长官和全部立法会议员都通过普选产生.香港游行示威活动因“修例”始,香港政府重新评估《逃犯条例》并撤回条例后,示威活动仍未停止,并且形式逐渐激进、暴力,组织性更加明显,西方势力公然推波助澜,最终香港反对派暴露出其深层目的,即立即规划实施立法会议员和特首双普选。
反对派想要的普选制度,就是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选出一个代表他们立场、可以不对中央政府负责的行政长官,从而为他们夺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权铺平道路。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就称之为“真普选”,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诬之为“假普选”。反对派明知“港独”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不可触碰的底线,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钻双普选的空子。
香港反对派自认聪明的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前提下解释符合他们利益的“双普选”。
但是他们忘了香港首先是法治香港,香港的普选制度都必须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
香港普选出的行政长官一定要是一位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港人认同的行政长官,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
反对派口中的双普选是注定达不成的,香港的归宿是繁荣稳定,香港的繁荣稳定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