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我住美國30年精神愈來愈痛苦
老單(密蘇里州) 2019年09月11日
我住在美國已30年,我是90老朽,享有福利,生活安定,家庭美滿。但精神上愈來愈痛苦;痛苦原因不是即將進入火葬場怕死,而是每天讀報紙看新聞時,替今天的美國人「頭腦」不清楚而擔憂!
美國人頭腦不清楚的例子多得數不勝數:即以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園,北京來的訪問學者章穎瑩的事來說,她只來美國幾天即遇到凶煞Christensen。這個人間惡魔把她極殘忍地姦殺後,又用絞拌機把她的遺體打碎,用水沖入污水道,把打不碎的大腿骨和頭骨裝入垃圾袋後丟入垃圾箱。這種驚天地泣鬼神的人間慘事,他在法庭上卻表現得態度自若,毫不羞愧,好像他是局外人一樣。
他把章女如此這般殺害,卻不肯說出棄屍確切地點,讓章的父母帶女兒骨灰回國,了結此案。法官又不能逼他招供,這又算哪門子美國的公正法律?
這個案子拖延多時,由於陪審團有一人不同意判兇嫌死刑,最後只能把他終生監禁,等於無期徒刑。最使我震驚又痛苦的是:這位受高等教育的美國陪審團團員竟對章的父母說:「如果判兇嫌死刑,而你們的女兒能再復活的話,我絕對同意判他死刑。」
豈有此理?這是渾蛋加三級的話。一碼歸一碼,判他死刑與章女復活毫無關係,況且死人也不能復活。判他死刑是要警惕以後的人不敢再犯此案,也是對他如此悽慘殺害章女應受的懲罰。
今天美國社會亂象已沒有辦法訴說,大都市裡公開的偷盜搶劫,甚至姦殺女性暴行司空見貫。好人受苦,壞人囂張是今天住在美國每個人的切身感受,可是好像誰也想不出個辦法來應對。警察辦案認真,破案率高,但卻不能使案子減少發生,明顯原因是刑罰太輕,不足以懲戒壞人。警察辛苦捉的人都被糊塗的法官輕放,改善治安問題豈不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