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的思考
xpt
05-01-2014 NYC
任何其他动物一样,生来具有暴力的能力,欲望,和行为(capability, impulse and execution)。但人类与动物不同是其集体的,有意识的,由预谋的暴力。当人类为了生存而群居,个人性质的的暴力行为就迅速演化成了集体的暴力。战争是最常见的例子。人类的历史几乎可以说成是集体暴力的历史, 或是一个集体借助暴力对抗或消灭另一个集体的暴力历史。
暴力是人类的本证属性之一。群居的结果需要统治,或管理。暴力在文明尚未达到理智的层次上时,是一种有效的群居统治,或管理模式。 但历史告诉我们暴力不是终极的、最有效的、或长期的,正面的方式。
暴力的结果不是杀戮——如果人都死光了,持有施暴能力和欲望的人也失去了施暴的意义。
暴力的效果依靠的是恐惧,是埋藏在活着的人心里的恐惧;恐惧对死人,或不畏惧死亡的人是没有效应的。
暴力的恐怕不在暴力的程度,而在施暴人对人类的漠然和敌视。当一个人能把和他(她)同样有感知和情感的同类人置于暴力之下,这个施暴的人靠的不是力量和能力,他们依靠的是对人性的漠然和敌视。暴力越多,越靠暴力而维持的社会和集体,人性越少; 他们离文明越远,离野蛮越近。
靠暴力生存的社会和集体和个人是不会永久存在下去的, 因为他们是在 摧毁人性,在抵抗人类的进步,无论这个靠暴力统治的社会或国家有多富余。
暴力不仅仅是人体上的伤害; 暴力包括任何形式,只要它能造成恐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