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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伐林:美猴王西游来到了纽约曼哈顿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07月12日16:40:13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猴:西游记》在纽约的林肯中心演至7月28日。不过,是导演过于迁就西方观众,在内容、表现形式上弄成大杂烩,效果适得其反?还是西方观众真对这部中国作品背后的文化精神如堕五里雾中?《纽约时报》文章的标题就问“为什么美国观众看不懂”。中华文化要让其他民族能够窥其堂奥,还真的不是一日之功




  早就得知一年一度夏天纽约的林肯中心文化节(Lincoln Center Festival),今年的重头戏,是陈士争导演的《猴:西游记》(Monkey: Journey to the West),而且还是用中文演出。但是一点要去观看的欲望都没有——不仅是进纽约比较麻烦,票价不菲,更主要的是,我知道这样的戏剧,是给老美看的,中国人看了之后,多半只会感到啼笑皆非。陈士争导演据说是很有创新精神的,但是自从1999年为《牡丹亭》闹过一场风波、不少报刊纷纷报导评论之后,对他的导演风格也从侧面有所了解,我知道不是我喜欢的口味。
  虽然不想去看,但是也一直想着这件事,期望美国人能接受以中国古典名著为基础的戏剧。不管怎样,《木兰》《工夫熊猫》这些影片,不是很受美国观众欢迎吗?尽管其中蕴含的中国元素、文化含金量,在中国人看来都很粗浅,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其他民族的人了解一些中国历史和中国艺术中的人物,对一些中国文化的基本概念有点印象,慢慢地就水滴石穿了。对了,那一年,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还上演了张艺谋导演、谭盾作曲、哈金作词、多明戈主演的《秦始皇》。但是说老实话,敢于对这些作品投资的人,都必定是冒险精神极强的,拍板的之际,就必定预先做好了血本无归的思想准备。
  今天却读到《纽约时报》中文网上Charles Isherwood的文章《为什么美国观众看不懂〈美猴王:西游记〉》。
  这篇文章这么介绍这部作品:
  《美猴王:西游记》非常热闹,与以往的节目大不相同。该剧的主角是一只淘气的猴子,幕间空隙播放动画片,剧中的幽默简单易懂,有长时间的武术打斗场面以及马戏团风格的杂技表演。该剧的制作团队意图把文化节的观众群扩大到整个家庭以及所有喜欢流行娱乐文化的人。
  《美猴王:西游记》是根据一部中国小说改编的,讲的是一个中国僧人在一只寻求真理、爱惹事的猴子陪伴下去印度寻找佛教经典著作的艰难旅程。
  喜爱独立摇滚的人也是该剧的目标观众:本剧的音乐作曲人是由达蒙·阿尔本(Damon Albarn)。他是20世纪90年代英国摇滚乐队“污迹”(Blur,该乐队现在重组之后重出江湖了)的歌曲作者。本剧的“视觉理念、动画和服装”设计师是杰米·休莱特(Jamie Hewlett),他是阿尔本在虚拟乐队“街头霸王”(Gorillaz)里的搭档(请不要问我“虚拟乐队”是什么意思)。
  作者紧接着又说:“我本人不是特别喜欢马戏团式的娱乐表演——《美猴王》总体来说是这种类型的表演——所以我觉得该剧虽然在视觉上让人陶醉,但是平淡无奇,幼稚,还有点乏味。”我也很有同感阿!正是因为这个,我对观看此剧兴趣缺缺。
  文章随后评论了剧中人:
  开场的一段动画片描绘了猴子的诞生,它在一个石头中孵化,伴随着轰鸣的开场音乐,石头在大山之巅弹来跳去。投影到麻布上的视频清楚地展示了极具异国情调的乐园,美猴王在这个乐园里快乐地嬉戏。……一群穿着猴子戏服的杂技演员在他周围表演复杂的杂技。“太好玩了!”(该剧是用普通话表演的,英语字幕投影在舞台上方。)
  这只猴子在一个海底王国获得了一套有魔法的装备——金箍棒、盔甲和能腾云驾雾的鞋子,之后他成了三藏取经路上的保镖。与他们同行的还有猪八戒和沙僧。根据节目单上的介绍,前者是一个福斯塔夫式的健壮的道家神仙(道家神仙?),后者是一个被流放到流沙河的大将。他们最终一起到达了佛土,佛祖因为他们的英勇和毅力而奖励了每个人。
  仅仅根据这些怪诞的描述,不了解这些传奇人物的观众很难明白这个故事的情节。不管怎样,情节只是一个线索,用来展示一系列华丽的舞台表演,包括精心设计的杂耍和柔体表演——穿着闪亮服装的表演者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偶尔看着有点悬)绕着舞台飞奔。
  剧中有很多在空中飞舞的片段,妖怪和神仙穿着飘逸的袍子在舞台上空飞来飞去,用各种方法试图驯服或者打败猴子。打斗戏的高潮是与铁扇公主的漫长决斗。猴子和他的同伴们在取经路上要翻过一个炽热的火山,必须跟铁扇公主借扇子。铁扇公主就是因她的这件宝物得名的。
  王璐扮演的美猴王十分调皮好玩,他穿着一身黄色的运动服,拖一条松垮垮的尾巴,散发着有点难以驯服的动物野性。佛祖本人后来也被请来制服猴子,他伸出巨大的蓝色手掌压制猴子不守规矩的过分行为,这只坏脾气的猴子居然还有胆量在他的手掌上撒尿,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使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他还有力气不断抓挠自己的胯部,发出尖利的“呜呜——”“啊啊——”的声音,那展现出了他的猴性。
  《纽约时报》这篇文章的作者,看来品味比较高,他说:“尽管该剧的视觉效果华丽迷人,但是它没有提供精神食粮,也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所以并不是一场真正让人难忘的表演。”于是他“漫不经心地思索那些偶尔出现在字幕中的精辟的佛家箴言(“无身之身是谓真身,无形之形是谓真形”,“一沙一世界”,“无同无异,亦真亦幻”之类),只不过还没等看明白那些自相矛盾的语句,它们就消失了”。

  现在说这部戏剧已经失败,为时过早。(《美猴王:西游记》将在林肯中心David H. Koch剧院演至7月28日。订票热线:(212) 721-6500;网站lincolncenterfestival.org。)不过,是导演陈士争过于迁就西方观众,在内容、表现形式上弄成了大杂烩,效果却适得其反?还是西方观众真的对这部中国作品背后的文化精神如堕五里雾中?
  不过,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要让其他民族能够窥其堂奥,还真的不是一日之功。我想起了我女儿前些年在读大学时写的一篇文章,恰恰也写到美猴王,贴在这里,以供印证。她一度想在与美国同窗们的日常交往中当仁不让地充当一个中国文化的传播者,很快便铩羽而归,悻悻然地宣布放弃了。到现在,她的“文化使命”,缩小到只是坚持每年端午节便叫一帮年轻伙伴来一起包粽子(恐怕她也不敢多讲屈原的故事);每次到北京出差,便要为同去的上司和同事点一瓶二锅头和涮羊肉,其它的中国文化,都只好留着与父母聊天的时候当谈资。
  下面就是她的这篇文章,曾经发表于国内和海外的中文报刊。


左宗鸡、上火和美猴王


  在我刚刚开始我大学生涯的时候,我曾经认为自己应该做个“世界公民”,没有国籍、不管边境,就是“四海为家”那种人。约翰·列侬的那首歌“想象一下没有国家……”唱进了我的心坎里去。我的理想是:不管什么文化、什么族裔、都应该能够互相理解、互相沟通。
  在中学里,我的朋友们大多是华裔,与我很有默契,就算有的来自台湾,有的来自香港,但是说起个什么成语典故大家都能领会,无需多费口舌解释。到了大学,朋友中美国人居多,虽然大家兴趣相近,不愁没的可聊,可是,我渐渐发现,可以与这些美国同伴们比较深入地讨论柏拉图、弗洛伊德或是昨天晚上电视上的《X档案》,但他们却很难了解我习以为常的的中国文化中的许多方面。
  近几十年在美国的亚裔人数剧增,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文化都有个一知半解,不用说颇为肤浅,一般停留在去中国快餐外卖馆用筷子、学学风水,看李安和吴宇森(John Woo)导演的打斗片,知道孔夫子、巩俐和毛泽东是谁的程度。我记得高中时每个周末去附近医院做义工,与一起工作的美国护士闲聊,说起我在中国从没吃过“左宗鸡”,来美国之前也从没见过“幸运饼”,她们有多惊愕。在她们看来,“左宗鸡”和“幸运饼”简直就是“中国食品”的代名词。一个从没吃过“左宗鸡”的中国人,就像一个从没吃过披萨饼的意大利人和从来没听说过寿司为何物的日本人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她们其中还有一人问我“左将军”到底是谁。
  “我也不太清楚,”我很坦白地说。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什么?他难道不是你们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就像华盛顿将军一样?”
  护士受的是专科教育,学历不算高,学问不算多,她们对中国文化有许多误解,情有可原。可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个声称自己兴趣广泛的“准知识分子”,对于中国文化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实在说不过去。于是,作为他们唯一熟悉的中国人,我决定义不容辞挑起向他们传播中国文化的重担。
  这应该不难,我胸有成竹地想。朋友们都不傻,而我中英语都过得去,向他们解释个把我所熟悉的中国文化概念还不是小菜一碟吗?主意一定,马上开始,抓紧各种机会把尽可能多的中国观念灌输给我的朋友们。
  可是,一尝试就接连碰壁。接下来几个星期,我向学生物的朋友解释“上火”,向喜欢文学的朋友解释“对联”,向对音乐感兴趣的朋友解释“京剧”……结果总是越解释越糟糕,我的朋友一头雾水不说,连我自己也完全搅糊涂了。
  或许是我太笨?读者诸君不妨自己试一试,用一顿饭的工夫向你的美国同事或者邻居解释“上火”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小就听父母用这个词来警告我:“别吃太多橘子,会上火!”“嘴里起了泡吧?告诉过你吃太多巧克力会上火!”在我童年的印象里,食品似乎分为两大类,一类,像橘子、巧克力,是容易“上火”的(与橘子长得很像而且味道差不多的橙子,则不“上火”,奇怪!),一类,如菊花茶、绿豆粥等等,则是“清火”的。哪种吃多了都会有不好的后果,两种交错着吃才不会出差错。
  我如此向我的美国朋友们解释,他们皱着眉头说:“听起来很荒谬。中国人为什么相信这个?”
  我挣扎着挖掘这些观念背后的哲理:“中国人相信身体由水火两个对立的因素组成,有的食品是帮助‘水’的,有的食品是帮助‘火’,两方面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如果帮助‘火’的食品吃太多了,身体火气太旺,就会有皮肤干燥,嘴角起泡,便秘等等后果。”天哪,我正在与我的朋友们讨论“便秘”?!“这时候,就得多吃‘水’一类的食品,来把‘火’扑灭。但是如果这些帮助‘水’的良性食品吃太多了,也会有不好的后果,比如拉肚子……最好是两者交错着,让体内的水火保持一种平衡状态,就不会出差错了。”
  我一口气把话说完,我的朋友们大眼瞪小眼地静了一会儿,其中一个才犹豫着开口问我:“这听起来十分……嗯……有趣。你们现在还相信这些吗?”
  我一下哑口无言,不知怎么回答才好。说不相信吗?可是我却是从小就听父母口口声声地讨论“上火”问题。说相信吗?可是这些原理连我听来也实在与现代科学离得过于遥远。
  正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另一个朋友拿起手里的鸡块问我:“那这炸鸡块是属于‘水’还是‘火’呢?”
  “嗯……炸的东西一般是上火的,”我其实并不能肯定,但是好像隐约听说过这么一说。
  “沙拉呢?”
  “清火的吧,我想。”我犹豫着说。
  “蘑菇呢?”“意大利面条呢?”“番茄酱呢?”大家指着盘子里的东西一个个地问我,“到底怎样分辨哪种食物属于那种范围呢?”
  我只好认输了:“我也不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不过我想,区别大概没有那么精确。”
  朋友们点了点头,但是眼里的疑问没有消除。

  经过这头几次失败之后,我决定,只向别人解释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国事物,不然,无法自圆其说,不但我自己脸上无光。也“误人子弟”,尤其罪过的是,会弄得他们对中国文化误解再加误解!对,不能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讲的东西必须是自己说得清子丑寅卯的。没想到,这样的“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国事物,寥寥可数!许多我从小耳濡目染、以为自己十分了解的“关于中国”的观念,仔细想来却都混乱模糊、似是而非,经不起太多推敲——我也糊涂了,我身为中国人,对中国的文化到底比美国人了解得多出多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敢再尝试向我的朋友们弘扬中国文化。

  几个月后一天,我和朋友们吃饭的时候谈论起童话对儿童的影响。“你小时候都读过什么童话?”一个朋友问我。
  我小时候?“中国的小孩都知道《西游记》。”我脱口而出。
  “啊,这是一本游记吗?”
  “不不不!”我的兴致来了。我别的不知道,《西游记》里的故事可背得滚瓜烂熟,小时候看过连环画、电视剧,后来又读过原著。这可是个向我的朋友们炫耀中国文化宝库中文学瑰宝的好机会。
  慢慢讲,不要急,先从简单的故事大纲开始说,挑他们比较能够理解的部分。
  “《西游记》讲的是古时候一个叫唐朝的时代,一个和尚去西边很远的国家取佛教经典的故事。”
  “啊,它像《圣经》一样,是个宗教故事。”朋友恍然大悟。
  “嗯……不完全是。它更像是一个神话……也不太准确……算民间故事?好吧,先不管这些,让我先把故事情节告诉你。这位‘唐’和尚去取经,他需要保护,因为有许多鬼怪想要吃他的肉,好得到永生。于是权力最大的佛命令一位女神挑几个徒弟护送他去:一个猴子,一只猪,一个人和一条龙。那个猴子的法力最大,人称‘美丽的猴子王’,他一个筋斗能翻五万四千公里,拔一把毫毛能变出几万只小猴,并且有一根非常神奇的棒子,能够变小变大,平时像一根针,被他藏在耳朵里,随时可以拿出来变大,打退鬼怪(我没敢提他不由分说将妖怪打成肉酱)。而那只猪呢,本领也不小,力气特别大,不过他又懒又馋又好色,他的武器嘛,是一把耙子;那个人……姓沙,也会些法术,不过他没什么性格,而那条龙呢,变成了一匹马,让‘唐’和尚骑着走……”
  天哪,连我自己都觉得越说越奇特。
  “听起来十分怪异,”一位朋友犹豫地说,“中国的儿童真的人人都读这个,人人都崇拜那只‘美丽的猴子王’?顺便说一句,用身上的毛来生育倒不失为一种传宗接代的好方法,就像克隆……不过,他如果老生产小猴的话,身上一定光秃秃的。”
  我一下子泄了气。弘扬中国文化的重任,还是让专家们来吧!我可真的担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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