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話不像閱讀能自由選擇。話不投機,不能把對方兩片嘴唇當作書面一般拍的合上,把書推開了事。我們可以“聽而不聞”,效法對付囂張的厭物的辦法:“裝上排門,一無表示”,自己出神也好,入定也好。不過這辦法有不便處,譬如搬弄是非的人,便可以根據“不否認便是默認”的原則,把排門後面的弱者加以利用。
當然,聽話而要順自己的脾氣,又要不得罪人,需要很高的藝術。可是我們如要把自己磨揉得海綿一般,能儘量收受,就需要更高的修養。因為聽話的時候,咱們的自我往往像接在盒裡的彈簧人兒,忽然會“哇”的探出頭來叫一聲“我受不了你”。要把它制服,只怕千錘百鍊也是徒然。除非聽話的目的不為了解與欣賞,而另有作用。
聽人說話,最好效陶淵明讀書,不求甚解。若要細加注釋,未免瑣細。不過,不求甚解,總該懂得大意。如果自己未得真諦,反一筆抹煞,認為一切說話都是吹牛拍馬撒謊造謠,那就忘卻了說話根本是藝術,並非柴米油鹽類的日用必需品。責怪人家說話不真實,等於責怪一篇小說不是構自事實,一幅圖畫不如照相準確。
我們糠戲聽故事或賞鑒其他藝術品,只求“詩的真實”。雖然明知是假,甘願信以為真。珂立支(Coleridge)所謂:“姑妄聽之”。聽話的時候恰恰相反:“詩的真實”不能滿足我們,我們想要知道的是事實。這種心情可叫做“寧可不信”。
假如一個人過火的大吹大擂,他必定是對自己有所不足,很可能他把自己也哄騙在內,自己說過幾遍的話,便信以為真。假如一個人當面稱諛,那更需違反心願,寧可不信。他當然在盡交際的責任,說對方期待的話。很可能他看透了你意中的自己。假如一個人背後太熱心的稱讚一個無足稱讚的人,可能是最精巧的諂媚,準備拐幾個彎再送達那位被贊的人,比面諛更入耳洽心。
說話的藝術愈高,愈增強我們的“寧可不信”,使我們懷疑,甚至恐懼。笨拙的話,像亞當夏娃遮掩下身的幾片樹葉,只表示他們的自慚形穢,願在天使面前掩飾醜陋。譬如小孩子的虛偽,哄大人給東西吃,假意問一聲“這是什麼?可以吃麼?”使人失笑,卻也得人愛憐。譬如逢到蛤蟆般渺小的人,把自己吹得牛一般大,我們不免同情憐憫,希望他天生就有牛一般大,免得他如此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