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出来的英文,得让英美的同学容易看懂,职老介个看法非常公平。就像把英文诗翻译成汉语一样,必须得让咱们大汉族能看懂是一个道理。
"Love is blind."
被翻译成
“情人眼里出西施。”
无疑是支持上面介个观点的铁的证据!西施是大美女,凡我大汉男子无不尽知,结果正是:只要被热恋中人(情人)一眼看中的,就算那女子丑得跟钟离春似的,也被看成西施。哈哈
职老还有这句“那么怎么让欧美人民明白三国赤臂呢?其实很简单 找他们平行世界的故事 比如希腊神话”,说得也有道理。若推而广之,即两种不同语言的平行世界里能体现相同价值观的不同事物可以相互替代地用在译文之中。
比如俺们南疆,在老时年间要过塔克拉玛干,自然而然地会想起骆驼。那么米国涅?天啦,米国居然不习惯用骆驼耶!看西部牛仔片,常有某牛仔骑在精疲力尽的马上过沙漠,在赤日炎炎中摔下马来... 看来这个例子举得不好。换一个:
比如汉语里,一位背着背篓在桑田里采桑叶的女子,若翻译成英文,就成了:一位穿着裤裙骑马奔跑在草原上驱赶牛群的女牛仔。哈哈
汉语里,元帅穆桂英
英语里,战神雅典娜
英语里,bruce lee
汉语里,曹雪葵
汉语里,职老
英语里,shepherd
... ... ...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其反面。如果我们把一个汉语背景的故事完全翻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英语背景的故事,那么英美同学是否完全喜欢,还是一个疑问。当他们明明知道这首诗说的是一个中国故事,可他们一读却成了一个米国故事,会不会觉得没意思?还不如直接读一首原本就是英文写的诗完了,何必还读从中文翻译过来的?其实,他们也喜欢从英文译文中读出中国的韵味和色彩,因为他们是有思想准备的。
欧洲这边当地的朋友有崇拜东方的,好渴望能娶一位东方女子,还刻意要长着单眼皮的。哈哈。为啥?为的奏是东方的韵味和风采。不像俺们新疆人保守,就是看着本民族的女纸好,尤其一看见梳辫子的,就美得不得了。哈哈。
所以,诗歌翻译这个活儿颇让人觉得矛盾,一方面要考虑对方能否看懂,要适合他们的口味;一方面又要体现出自己语言的特色,要让他们欣赏到原文所具备的韵味和风格。就像咱们读翻译成汉语的英文诗一样,既要符合咱们汉语习惯,又要感受到能体现英国米国文化特点的“洋味”,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