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业社会的逻辑,革命是世界上第一混蛋的事情,因为实质上它就是一群人仗着胳膊粗揍另一群人,并且把他们的财产据为己有。
甭管他们打着什么旗号,用的是什么理由,他的行为都是三个字,砸明火。革命的胜利永远是强者对弱者的胜利,革命时期一切道理失效,唯一的道理就是胳膊的粗细。
林冲上梁山,王司令王伦说,要入伙,去杀几个人来。于是林拎了刀就去杀。在革命家王司令和林冲的心目中,杀这人不需要罪名。非要说理由,那就是“我革命了”。革命的逻辑跟平常当然得不同。
法国大革命软禁了路易十六,也是一刀。说他是叛国。这简直荒谬嘛。国是国王的,国王怎么叛国?等于宣布某人有“揪着头发离开地球罪”,只有革命时期才能有这种逻辑。
革命的本质就是持强凌弱。革命时期字典上“公平”二字暂时屏蔽,你千万别找人要去。
第一混蛋比较明显,但世界上第二混蛋的事情就不那么清楚,那就是经商。强势公司利用财雄势大,活活整死对手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这其实跟革命一样,也是强者欺负弱者。俺有钱买得起一辆车,就能跑趟广州,买些牛仔裤,然后卖给没钱买车,但又想泡妞的你,牟取三倍的利润。归根结底,还是你没车,俺有车。俺是强势,欺负你这个弱势。
因此可见,没有强弱就没有商业。商业的基础就是强势宰割弱势。这跟革命一样。革命和经商的区别,在于革命并不试图掩盖被宰割者的血,经商则用法律掩盖一下。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革命和经商都是以不平等,不公平,强者为胜为基础的。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它们也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不是强者欺负弱者,而是弱者欺负强者,人种就会退化,社会也无法前进了。
在商业社会讲人人平等,只能说是一种误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