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没有监管的权利都像一匹没有被驯服前的野兽,必须关进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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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一个, 不涉及任何空间,时间,条件,代价,手段因素的【绝对定律】!
所以,没有任何【客观标准】可以用来裁判客观现实世界的任何客观存在的是非正误! 何况当今人类世界仍然属于一个极不理想的,充满疯狂军备竞赛的,丛林法则尚未消失的人类世界。
记住: 绝对的, 【纯人类主观理念,纯主观定律】,只有在【客观环境条件也属于】人类主观理想中的环境条件下,才可以用以直接裁判客观现实中的客观存在!
请问,如今人类所面临的客观世界, 属于一个人类绝对理想中的世界环境吗?
这就好比,用同一种【自由标准】裁判“虎群”与“兔群”的充分必要条件是丛林法则已经彻底消失以后!
再换个方式思考:
在丛林法则尚未消失的人类世界环境条件下, 限制各局部范围内的权力,无异于为这个世界的最强者创造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环境空间!!!
或再简单点说:丛林世界,消灭或监管各局部范围内的“(相对小独裁)独裁”,无异于成全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唯一超级大独裁!
定理: 丛林世界,既然存在一个未经选举的, 【无国家可以监管】世界范围内的,具备独一无二的超级军事,经济,金融,货币垄断力量的,【世界警察】合理,那么,存在一个相应的, 国家范围内的,【国家警察】 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