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装备德械国防师,中国从德国购买了大批武器装备。1936年德国运交中国2300万马克军火,1937年德国运交中国8200万马克军火。但军火不能总是依赖进口,为了满足对武器装备的迫切需求,塞克特协助中国发展兵工厂,法肯豪森提出“五年军火发展计划”,帮助中国兴建现代国防工业。
塞克特认为,中国大约80%的军工生产落后于时代或并不适用于现代战争,因此他规划了对长江沿岸已有兵工厂的扩建升级,并创建新的兵工厂和其它装备的生产工厂。1935年,法肯豪森和兵工署长俞大维拟定“五年军火发展计划”,以使中国能够独立制造各种现代武器装备,而不必依赖国外输入。按该计划,汉阳兵工厂于1935至1936年进行了现代化改造,实现了德国98K步枪——中正式步枪、马克沁机枪,以及几种82毫米迫击炮等武器的生产。1938年5月,湖南的几个兵工厂实现了20毫米、37毫米和75毫米火炮的生产。1936年下半年,南京一家生产军事光学装备的工厂竣工,能够生产狙击步枪瞄准镜等设备。此外,中国其它新建或升级的军工厂已经能够生产MG-34机枪,及各种口径的山炮,甚至还能生产轻型坦克的备件。一些研究所也在德国的支援下设立,例如兵工署在I.G.法本公司指导下建立的理化研究所。这些研究所大多由曾留学德国的工程人员负责。
1937年中日战争的爆发后,“五年军火发展计划”基本中断。但仍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据统计,1935年,国军步枪弹药有半数需要进口,至1937年,国军轻武器及弹药生产已基本实现自给。淞沪会战时期,国民政府将重要工业设施迁往内地,日后这些工厂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又重建起来并扩大产能,基本上能够满足国军对轻武器弹药的需求,使中国得以进行持久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