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大师曾讲,法轮功所谓“讲真相”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中国政府“迫害”他们的信仰自由,他们错误地认为“法轮大法”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并拿《宪法》中所说的“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作为依据。那么,法轮大法是宗教信仰吗?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法轮功不是宗教,是邪教,不受宪法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又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李洪志也曾公开声明过:法轮功不是宗教。李洪志还贬低宗教说:现在所有的宗教都度不了人了,只有法轮大法才能往高层次上度人。法轮功的确不是宗教,只是 冒用宗教和气功的名义而创立的邪教组织罢了。另外,世界上的几大宗教都讲究专一性、纯洁性,而法轮大法却盗用了佛家、道家、儒家以及基督教等宗教中的名词 术语,并歪曲了宗教名词的本来内涵,是一个东拼西凑的大杂烩,按佛教的术语说,是“附佛外道”。按李洪志自己在《转法轮·卷二》中所说的“一贯道”五教同 堂是邪教,法轮功更是多教同堂,是更大的邪教。李洪志初期传播法轮功时,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迷惑世人,曾信誓旦旦地表白:“如果李洪志参与了政治,今天传的就是邪法,你们记住我说的话。”在《转法轮·练邪法》一节,李洪志讲的不自觉地练邪法的现象,正好是法轮功群体所出现的现象,这一切都是李洪 志不打自招承认了法轮功是邪教;还有,法轮功符合了世界邪教的六大特征,它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反社会,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所以,法轮功不是宗教信 仰,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它是一个邪教组织,是一个反动政治组织和反动文化组织,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