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四日,澳洲悉尼科技大學副教授馮崇義赴中國大陸探親訪友,二十四日賦歸,却被禁離境,原因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三月十九日,台灣文山社區大學教學計劃主任李明哲經澳門上珠海,還未出關就被拘捕,原因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馮崇義四月一日獲准回澳洲,李明哲則至今蹤影杳然。
馮崇義是澳洲永久居民,仍然拿中共護照。他曾撰文批評中共獨裁,揭發中共滲透澳洲中文報刊,並與大陸民權律師會面,但怎樣「危害國家安全」,則不得而知:中共要他簽署協議,保證不公開拘留經過、審問內容等。在法治之區,這樣的協議真是聞所未聞:馮崇義犯法,自應交法庭審判;不犯法,自應交代拘留詳情,以釋疑慮。那保密協議根據的,不知是甚麼法律。
李明哲是台灣民進黨前黨工,多年來關心大陸民權,常在互聯網上向大陸友人講述台灣民主經驗,多次往大陸訪友。他的遭遇在法治之區更是見所未見:他妻子要往北京尋夫,台胞證竟然被中共臨時註消,不能成行;她收不到丈夫被拘留的官方通知,却有中共傳話人私下教她啞忍,換取丈夫早日獲釋。而她拒絕啞忍之後,中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竟然說:「假如有人蓄意製造事端,以干擾依法辦案,將損害當事人權益。」按一人做事一人當,李明哲假如有罪,罪狀與權益怎會因其妻子之作為,或加多,或減少。這又不知是甚麼法律。
戰國時,秦國有大儒牛缺往趙國邯鄲,途中遇上強徒,財物全被搶去,獲釋時,畧無憂吝神氣。強徒問原因,他說:「君子不以所用養(財物)害其所養(道德性命)。」強盜相顧說:「以彼之賢,往見趙君,必困我(他獲趙君重用,一定對我們不利)。」於是追上前,把牛缺殺死。不久,燕國有人入秦,途中也遇上強徒,反牛缺之道而行,追着強徒苦求還他財物,強徒怒道:「吾活(不殺)汝,弘矣(夠寬大了),而追吾不已,迹將着焉(將暴露我們行藏)。旣為盜矣,仁將焉在(還講甚麼仁義)!」於是把那燕人殺死(《列子‧說符》)。今天,中共之忌憚民權鼓吹者,與趙地強徒之忌憚賢能君子,實無二致;而中共之不守法度,與「仁將焉在」之徒,更是如出一轍。
李明哲的妻子說:「大陸自稱法治國家,却以不法手段,扣留外子。」台灣人權促進會說:「(中共)國務院不循正途傳達李明哲消息,却假傳話人之口,似是綁架勒索。」被綁架者的家屬,一般得跟勒索者協議保密,假如報官,「將損害當事人權益」,這的確是綠林通例,只是中共據說不是綠林強徒,而是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和綠林強徒不能沒有分別,所以他們口口聲聲是「公平正義」,所以他們對外國人會客氣一點。馮崇義、李明哲同樣「危害國家安全」,但馮崇義是澳洲永久居民,於是先獲釋放。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