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的改革只是改变了革命的对象,只是从革富人的命改为革穷人的命;只是特权阶层革民众的命;只是圈钱、圈地将民众从福利房中、住宅地上驱赶出去;只是从房改、医改、教改、油改等之后,将民众日益入不敷出的钱袋中榨出更多的血汗钱。加剧了民众因病致贫、因房变穷、因教负债的沉重负担。这,或许可能并非改革设计者所预期的结果,因而,需要“和谐”这个中国特色的润滑剂来缓解特权阶层和民众的矛盾。
然而,“和谐”这个良好设想,却异化成了逼迫民众吐血的温柔杀手,压制民众舆论、拒绝民众合理诉求的无耻手段。和谐,本应是双方面的,甚至更偏重于政府对民众利益的保护。应该是公平交易、公正执法;应该是让利于民、文明执政;应该是遏制强权对弱势民众的强取豪夺;从而,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可是如今,当民众被逼上访时,要你和谐:要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民众不满拆迁的“霸王条例”时,要你和谐:让你该割肉的割肉、该放血的放血;当民众(包括基层公务员)面对无穷无尽的加班加点,要求劳动法保护时,要你和谐:该奉献的奉献、该牺牲的牺牲。否则,就是你不和谐。“和谐”成了只针对民众的、“只许州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欺压民众的紧箍咒。
其实,和谐应该是政府的事。政府部门应该和谐,不要与民争利;拆迁组应该和谐,不要勾结黑势力欺压民众;警察执法应该和谐,不要将枪口对着供养他们的纳税人,将其枪杀后还诬其为暴民;……
和谐是社会改良的基础。破坏和谐,必将断送中华民族进行社会发展和改良的可能和锲机。
如果有些人将“和谐”当作喝民血、刮民膏的遮羞布和愚弄民众的幌子,这样的“和谐”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