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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真相可信吗?逻辑从不骗人!
送交者: 格致夫 2017年12月01日11:40:0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格致夫:虐童真相可信吗?逻辑从不骗人!

 

 

北京一幼儿园发生虐童案,迅速成为国内外高度聚焦的热点+争议事件。 事件从最初的扎针虐童(已确认),被迅速传播为更加可怕的猥亵幼童,而最终被升级为有组织的集体性侵(奸淫)幼童——比黑社会更黑到令人发指、天怒人怨的千古奇案!

 

虽然有人已将事件最初传播过程梳理得相当清晰,其推断也不算令人意外:在虐童事实基础上,有目的地制造、传播足以引发众怒的谣言,并加以推波助澜,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显然有不少人并不相信这一论断,也不相信警方通报的一些说法。其中尤其令人没法不存疑的一点是,通报称监控视频硬盘有损坏!这就导致事情进一步复杂化,令外界莫衷一是。

 

笔者之所以迟迟没有评论这样一个焦点事件,与很多人一样,事件爆出之初,除了震惊、愤慨,对整个事件无法有确定的判断,有太多的问号,需要后续发展解答。现在,事件曝出已有一周之久,对各种后续信息有了足够多的冷静观察之后,事情也就逐渐清晰起来。笔者相信,所有正常人也应该从最初的激愤和冲动中,开始恢复理性和起码的客观判断力。

 

黑格尔哲学有个著名观点:存在即合理!请注意,此合理非彼合理。黑格尔的合理,是指任何一件真实的事情发生,背后都有其发生的固有原因、逻辑和道理。反之,假如找不出一件所声称事件发生的合理逻辑、原因和道理,事件本身的存在也就失去合理性!黑氏这一理论问世几百年来,被世界广泛接受。

 

具体到虐童事件上来,我们大可暂且“忘记”被一些人渲染的那些外围的东西,也无需相信警方通报中的说辞,只需紧紧抓住所声称事件的核心问题——其发生的固有原因、逻辑和道理能否说得通,能否服人,整个事情就没有看上去那么复杂。

 

在进行简化之后,我们作为“无知”的吃瓜群众,甚至不需要具有应对骗子那种高智慧,唯一需要的是正常成年人的脑子——具有一般常识和判断力,就不难对下列说法的真伪做出明确判断。

 

1】令世人、特别是母亲们最无法面对的一个说法是:1)一些正常人(军人)、2)有组织地、3)以集体方式、4)在幼儿园环境、5)多人知情、6)多人在场的情况下,7)以幼儿描述的“活塞运动”方式——奸淫幼童(法律术语)!


我的问题是:符合这7条的事件真的可能发生吗???


现实中,确有行为极度不正常的罪犯,犯下罕见的奸淫幼童罪孽,但已知发生的这类恶性事件特点基本都是1)非正常人、2)非组织性偶发、3)单人孤立、4)在难以发现的隐密场合、5)无他人知情、6)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发生。从未听闻有组织的集体、多人在场情况下的案例!


而与普通民众不同,北京某团至少都是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军人组成,他们不可能存在缺失基本判断力、精神不正常、亡命之徒之类的非正常人。这些军人没有理由比普通民众有更高的犯罪率,犯下性侵幼童重罪的几率只会更低!事实上,也从未听闻有军人犯下这类罪孽的案例。 


那么,只要不是真弱智、真脑残,尤其不是目的不纯的别有用心者,甚至无需列出显而易见的理据,都不难得出基本结论:

1)正常人(军人)可能性微乎其微;

2)有组织地可能性微乎其微;

3)以集体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4)在幼儿园环境可能性微乎其微;

5)多人知情可能性微乎其微;

6)多人在场可能性微乎其微;

7)以幼儿描述的“活塞运动”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有以上七重可能性微乎其微,什么样的“正常人”还会坚持认为,在那家北京幼儿园真的发生了所描述的集体性侵(奸淫)幼童恶性事件呢???

 

与此密不可分,还可以思考如下一些相关问题:

—— 性侵幼童(强奸类别下的奸淫幼童罪)在中国是足以判极刑的死罪!园长及其丈夫有没有可能为了经济或其它利益铤而走险,组织军人集体犯下这种十恶不赦的罪孽呢?其说得通的动机和逻辑又在哪里??难道他们是亡命之徒?!

—— 退一万步,即使假定园长夫妇真想这么干,那些军人有什么理由,又有多少可能性,仅仅为了一时的饥渴,全都甘愿拿身家性命为赌注,去以身试法呢??

—— 且不说奸淫,符合上述前6条的集体猥亵幼童事件,又有什么理据,又有多少可能性会在一家幼儿园发生呢? 


对这样的常识判断,假如任何人真有异议,认为完全可能发生,无需提高到黑格尔理论的逻辑和理据,请给出足以服人的任何理由吧。

 

2】11月23日上午,一位家长以笔记体传播说:“丧尽天良!园长和她老公勾结部队群体猥亵!!!时长一年多!从小培养!先让孩子观看别的小朋友被扎针、注入致幻剂,然后脱光检查身体,观看猥亵全程!!!让他们认为这是正常的课程,正常的活动,小朋友们称猥亵为活塞运动!!!”(见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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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小朋友们称猥亵为活塞运动”!假如这一说法属实,那就是比猥亵更恶劣的奸淫幼童!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活塞运动”怎么可能是幼童的语言?!她们怎么可能理解这个概念的含义?果真如此,那将意味着有人教唆过这个概念,以至于她们看到这种场景,就能用这个概念准确描述。这样的假定存在任何逻辑合理性吗?奸淫罪犯不存在这样做的必要性,幼儿园的从犯更不存在这样做的任何动机。相反,她们更希望孩子不能向任何人描述这种罪行,才更符合基本常识和逻辑!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教唆“活塞运动”这种敏感概念?!

 

按这一传播说法,该幼儿园发生了集体奸淫幼童罪恶。无需医学专业知识即可理解,幼童远未发育成熟,被成人性器侵入的后果,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言,将导致严重的撕裂和大量出血!孩子回家不可能没有任何异常反应。即使假定能够被神奇地当天止血,只有几岁的幼童见到父母也不会喊疼吗?这符合任何逻辑吗?果真如此,这得是怎样钢铁意志的幼童?!请注意,按传言,被性侵的幼童还不止一两位!再退一万步,假定所有幼童都没有喊疼,他们的母亲们给孩子洗澡等过程中,难道也都不会发现孩子有任何异常吗? 


如果有任何“正常人”认为,这完全可能,同样无需什么黑格尔理论,请给大家拿出足以服人的理由吧。

 

3】有善良的人们在感叹:监控视频硬盘的损坏,让幼儿园失去了自证清白的机会! 

很遗憾,这样的思路也是大错特错!不信我没关系,但逻辑从不骗人!即使园方真拿出一秒钟不缺的完整视频硬盘,不信官方者的逻辑,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奈何。他们一句话就可以否定:猥亵、性侵只会发生在监控头拍不到的地方!例如:被一再提到的“小黑屋”。 完全符合逻辑,对不对?


但除去被洗脑、在激愤等非理性状态下失去合理判断等情况,如果不是别有用心,没有任何非正当目的,也没有顽固的预设立场,正常人在经历一周的冷静期后,足以恢复理性思维和客观判断能力,也就不难判断,网上传播的这类说法是否符合事情的起码逻辑,是否存在发生的可能性。这也引出最后一个问题。

 

4】虐童案至今,究竟何人在继续扮演“弱智”?有些人非要把自己与正常人切割,很奇怪地故意绕开“猥亵”、“性侵”这些最关键说法本身是否成立,而一味起劲地把那些常人不可思议的传闻当成军人集体性侵幼童的事实加以传播!这都是些什么企图的人呢?难道仅仅是扎针等虐童恶行还不够恶劣吗?答案并非很难想像,很多人心中想必早就有答案。 


无论如何,笔者不相信那些至今还在继续传播谣言者真的存在智力、思维或逻辑方面的问题!他们心甘情愿、干劲十足的行为当然是有目的的!他们不惜扮演昨天才出生的天真萌娃的思维和逻辑水平,只是为了引导众人相信所有那些站不住脚的谣言都是真实发生了。客观上,这等于把自己的行为目的建立在受害幼童和家长们的痛苦和不幸之上!这是一种“消费”受害者的不当行为。


而打扮成比黑格尔更高明的无所不知的“大师,搬出所谓的“塔西佗陷阱”、“罗生门现象”等理论,无非是为了忽悠人们:不信真相才是对的,不信政府才是道理。 


最后,笔者也认同一点,政府并不代表真理,他们并不总是对的。黑格尔提出几百年都未能证伪的“存在即合理”才属于真理。我们无需相信、崇拜世间任何名人、权威、党派和政府,唯一的例外,我们理应信任真相,崇拜真理。即使有再多人诱导我们说:真相不可信,但请相信一点,那些与真理同等重要的常规逻辑,从来不曾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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