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15 立场新闻
【文:王松蓮(人權觀察中國問題資深研究員)】
「打擊黑惡勢力」、「增強人民安全感」── 中國最新一波打擊組織性犯罪的邉訉⑦M行到 2021年,其目標看來無可非議。
但這種打黑邉咏洺0殡S著人權侵犯。曾代理多個涉黑案件的著名律師張磊說:「打黑案件,都是一個模式。」所謂的「模式」很簡單:對被告人刑訊逼供、強迫認罪,恐嚇被告人的家屬和同事,然後由法官依照公安和黨委的意思做出判決。
看看陳惠良案 :2008 年,福建警方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對陳展開調查,將他關進非法辦案地點長達六個月,銬在鐵椅子和特製的「老虎椅」上近兩個月,並以警棍毆打,導致陳惠良右下肢癱瘓、脊神經損傷。或黎慶洪案:2008年,這位企業家被貴州警方指控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被警察反銬雙手吊起,且被剝奪睡眠。以上兩案中,雖然被告均提出遭刑訊逼供問題,法院卻都沒有認真調查;陳、黎兩人分別被判處5年和14年徒刑。
中國打擊犯罪邉拥牧硪粏栴}是常常與政治清洗相結合,例如前政治局常委薄熙來在主政重慶期間即曾利用打黑邉诱C政敵。值得擔憂的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宣佈,這次全國性掃黑邉硬粌H針對欺行霸市、操縱黃賭毒等多種罪行,也包括打擊「威脅政治安全」的犯罪。有些地方政府還說要利用這次邉哟驌羝渌x定的各種政治犯罪,包括組織策劃群體上訪,甚至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的支援者也成為打擊目標。
中國政府應停止政治化的打擊犯罪邉樱屗痉C關脫離黨的控制。終結刑訊逼供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