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newwild
刚才读了“横眉”网友关于胡锦涛解释中国人权的帖子。胡锦涛把中国人权解释为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顾名思义就是要活下去的权利。“横眉”网友认为,生存权不是人权,而是动物权,因为动物想要活下去的。发展权理解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胡锦涛好像也没详细解释发展权到底是啥。俺自己琢磨,可能是指人民有劳动赚钱,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
后来俺又读了“事实胜于雄辩”提供的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帖子。对比联合国人权公约讲的人权,胡锦涛讲的人权,用上海话来说,那根本就是在“捣浆糊”,明显就是胡扯一通。但胡锦涛可能会为自己辩护说,他讲的人权是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和你联合国人权公约讲的人权,是“浑身不搭界”的。
好吧,你说是有中国特色的人权,那就算是有中国特色的人权了。但问题又来了,胡锦涛好像是自己在打自己耳光。你胡锦涛说,中国目前主要解决的是生存权和发展权,那就意味着,你胡锦涛认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存在着问题。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到底存在着啥问题呢?难道中国人民活下去的权利被人全部或部分剥夺了吗?难道中国人民劳动赚钱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被人全部或部分剥夺了吗?没有啊。中国的人权状况确实不佳,但人民活下去的权利还是有的,人民劳动赚钱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也是有的。如果中国人民的这两个权利有问题,那么两个权利又是被谁剥夺走的呢?是台独吗?显然不是。是民运吗?也不是。是李洪志吗?他更没有这个能耐。如果中国人民的这两个权利被人剥夺了,那剥夺的人非老共莫属啊。所以俺认为,胡锦涛说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问题,实际上是在暗示,中国人民的这两个权利被共产党给剥夺了。所以,胡锦涛好像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当然,俺说胡锦涛自己打自己耳光,是根据逻辑推理出来的。胡锦涛肯定不会承认共产党剥夺了人民的“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实际上俺也不这么认为。中国人的生存权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有的。除了六四的时候,有一些学生的生存权被共产党剥夺外,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生存权并没有问题。发展权也没有问题。中国人发财致富的权利也完好无损。那么,胡锦涛把本来没有的问题,硬要说成问题,葫芦到底卖的是啥药呢?目的其实很清楚,就是要“捣浆糊”。他不想去改善有问题的公民政治权利等真正的人权问题,所以就去虚构一些没啥问题的虚假的人权问题,以达到混淆视听,鱼目混珠的目的。这种骗人伎俩,共产党早就练得炉火纯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