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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现实与人的认识之二——历史细节的纠缠
送交者: Siubuding 2019年07月09日03:14:47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历史、现实与人的认识之二——历史细节的纠缠

[2002-05-04]

“人民创造历史,历史学家编辑历史,政客强菅历史。”

关于历史,除非自己有学识有资源去对某个历史问题主动深入探究,大多数人只能被动地从媒体和图书馆中了解“历史源流”的方方面面。与某个“历史源流”的相关的历史事件、真相和“内幕”等等,往往是“是非纠缠,剪不断理还乱”,就如中东问题,如果一定要从“是非”的观点去看。

近日笔者看到一篇诺微先生或女士的《我的“补充”:美国与以色列建国》(详见附录),主要是对林思云先生的《中东问题的历史源流》的补充。诺微指出“林先生的结论(或出发点)仍受党文化影响,读起来感觉有如中共中央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决议……”。不过,如果笔者要痛扁诺微,同样也可以说“诺微先生或女士的结论(或出发点)仍受党文化影响,读起来感觉有如中共中央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决议……”。

诺微在详细交代了181号决议前前后后的历史细节后,指出“未来的阿拉伯国家占有45%的土地,包括80万阿拉伯人和1万犹太人;犹太国占有55%的土地,包括53万8千犹太人和39万7千阿拉伯人。这个方案,跟林思云先生的‘所谓181号决议’的确不太一样,林先生的方案,在土地划分上和修改前的‘多数方案’一样的,但林没有提到在每块土地上都是犹、阿两族混居的事实,却理直气壮地质问‘为什么要把近60%的土地分给只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犹太人?’下次发力义愤之前,最好先把事实搞清楚。犹太国的面积大一些,是因为居住的人多,再考虑到欧洲那些对锡安山忘眼欲穿的250万难民,犹太国没占什么便宜。” 根据诺微的交代,联合国各成员国在民主和国家法的框架下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主持公道”时,确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一些“历史源流”,在矛盾重重下作出尽量公平公正的决议。沙特阿拉伯国王伊本·沙特的意见:“我也很同情犹太人的悲惨遭遇,也赞成犹太人建立国家的设想。既然德国残酷迫害犹太人,战后就应该从德国划分出一块领土,让犹太人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国家,这样也符合‘反坐复仇法’的原则。阿拉伯人并没有迫害犹太人,为什么要割让阿拉伯的领土,让阿拉伯人为犹太人付出牺牲?”是无关重要的。

这就是了。为什么要“考虑到欧洲那些对锡安山忘眼欲穿的250万难民”?什么要“39万7千阿拉伯人”与“53万8千犹太人”加未来的“250万”犹太人混居而成为犹太国的少数民族? 当然就是要顾全大局,展望将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种观点,就是中共几十年来对人民群众的教化的重点之一,成为人民群众的有意无意的判断事物的唯一或最终标准。

其实,笔者更愿意相信诺微是尽量地综合分析历史问题,并力图摆脱中共几十年来所灌输的思维模式。 笔者相当欣赏诺微的几个论断:“我个人对以色列建国不做道德评价,就象对秦灭六国一样无从找到评价依据,只能当作事实来接受。”“还是不要纠缠以色列建国的合法性吧,就象一个孩子,也许不该出生,但是既然生出来了,就考虑如何长大的问题。”“反倒是美国,这个帮助以色列和周边各国签署和平协议的国家,挨骂最多。对这种双重标准,我只能这么解释:谁也没指望苏联能发善心做点好事,所以它没做也不能怪它;美国是一个做些好事的国家,所以必须用雷锋的标准要求,如此看来,美国倒象一个堕落天使了。”

诺微指出:“战后50年,民主政治已经全面获胜。即使在不民主的国家,民主思想也深得人心,在以致于在面对民族冲突、统一分裂这些问题的时候条件反射一般想到‘民族自决’、‘全民投票’。”笔者在里画蛇添足地补充一下,这民主和法制的思想的普及,美国电视剧和CNN的教化有很大的功劳。

可惜,这世界比较复杂。即使是在美国国内,民主和法制常常面对现实的复杂而不得不妥协,其中一个例子是三十年代写入了宪法的禁酒令,最终因广大民众的阳奉阴违和禁酒引发的社会问题而取消;在具体的某个刑事案件中,法律机器有时也要做妥协和交易。而面对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国际问题,民主和法制又何能成为万能膏药呢?

在联合国成立以前,国际问题基本上由强权之间的妥协和交易来处理或解决(所谓“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在联合国成立以后,不断进化的国际法的框架是对以往赤裸裸的妥协和交易的一个补充,而弱小的国家和民族也有了相对公平公开的舞台来伸张自己的利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联合国从由“英美苏”把持,到70年代后“亚非拉”的影响日盛,不过,这并没有改变“拳头是道理”的现实,当美国发觉越来越失去对联合国的控制,就有意识有步骤地架空联合国。

当今信息发达,令我们能很方便的得到各家各方对某个历史的阐述,而能综合地了解和分析历史问题。然而,在了解各家各方对某个历史的阐述后,而纠缠于历史的细节,这就如假想有一个历史法庭,各方搜寻和举出呈堂证供,然后在一个法律框架下自任法官作出判决。可惜,这些呈堂证供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令法官大人陷入“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困扰当中。

一个曾千年饱受欧洲各国迫害的民族,一个在二十世纪几年之间被屠杀了600万人口的民族,犹太人以矢志不渝的复国理念,在经历千辛万苦回到“许诺之地”复国,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左右逢源越战越强。然而经过五十几年,仍然不得和平和安宁,还要被迫不断地与周边国家结怨,还要成为新的压迫者。

当初无论是各大强权在打算盘时,还是“中立的”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在主持公道时,无不想尽办法去维系中东的和平。然而,在阴差阳错或者机缘巧合中,��东成了战火不断之地。相关的矛盾不断激化,弹丸之地上发生的事情动荡着全世界的局势。这仿佛是犹太人的宿命,这仿佛是人类社会的宿命。似乎,有一个挥之不去的诅咒,贯穿这这些似乎是偶然发生的历史细节。

附文:我的“补充”:美国与以色列建国

我的“补充”:美国与以色列建国

诺微 October 06, 2001:

九一一之后,对恐怖主义的争论延伸到了美国支持以色列建国的问题上。林思云先生推出了万字节大作《中东问题的历史源流》第一集,赢得掌声一片.不过,林先生的结论(或出发点)仍受党文化影响,读起来感觉有如中共中央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决议,可“补充”之处甚多,徐仰药先生已“补充”了一些。笔者没有能力在“空间跨度较大的历史事实上议论”,只补充一小小点,即美国与以色列建国的关系。

19世纪,世界上75%的犹太人生活在俄国及东欧国家。1881年后,欧洲开始大规模迫害犹太人。从这时起到一战之前,有150万犹太人移居美国。直到现在,美国也是世界上犹太人最多的国家(以色列居第二位)。

但是说美国一贯支持犹太人复国,恐怕得拿出过硬的证据来。林思云先生的证据是美国支持《贝福尔宣言》。英国在1917年发布鼓励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的《贝福尔宣言》,的确有拉拢美国犹太人,促使美国参加一战的目的。但是,如果英国的一个外交政策只有一个目的,那它就不是老牌帝国主义了。《贝福尔宣言》至少还要达到其他几个目的:给在欧洲大陆不受欢迎的犹太人一个出路;使英国在苏伊士运河地区更有影响力;拉拢俄国革命领袖(很多是犹太人),促使他们不反对俄国参加一战。

等到美国宣布支持《贝福尔宣言》,已经是五年后的1922年了,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四年了。彼时的美国孤立主义盛行,对美洲以外的事情没有兴趣。对于巴勒斯坦,美国一是尊重英国的统治权,二是希望石油龙头不出毛病。如果英国不怕招惹麻烦,能够摆平各个方面,赞成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国,美国为什么当绊脚石?从1922年直到二战结束,美国只在1936年派过华伦·奥斯汀考察团到巴勒斯坦走了一圈,只说明美国对巴勒斯坦问题没有兴趣。

20世纪30年代,随着希特勒迫害犹太人,又有大量犹太难民前往美国,引起美国社会的紧张。而且美国的犹太人中,也有两种人反对新难民的到来。一是传统的犹太人社群,担心过多的犹太移民会引起美国社会的敌视;另一种是锡安主义者(即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认为犹太人的家乡应当是巴勒斯坦,如果都跑到美国来,对复国大计不利。这时英国在1939年适时地推出麦当劳白皮书,限制犹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

犹太人的悲惨遭遇使锡安主义者也发生了分化。1942年在纽约巴尔的摩饭店举行的会议上,主张通过渐进、和平斗争复国的俄裔犹太人魏茨曼失势,他的领袖地位被主张激进、暴力的波兰裔本-古里安取代。魏茨曼后来成了以色列的首任总统,本-古里安则成为首任总理,被称为“建国之父”。从此犹太人更倾向于暴力斗争。

也是知名化学家的魏茨曼长期作为犹太社(Jewish Agency)的代表与英国官方打交道,与很多英国官员建立了私人关系。他游说邱吉尔,使邱吉尔一时感情冲动,在1944年11月4日答应战后将10万犹太孤儿移居到巴勒斯坦、在10年内安置150万犹太难民、分割巴勒斯坦。英国外交部大惊,急命手下外交官去有关国家解释、“消毒”。两天后的6日,英国驻中东大使莫宁爵士在埃及被犹太人暗杀。莫宁死的很冤,他是巴勒斯坦分割构想的支持者,却死在他同情的犹太人手里。

美国那一边,考虑到战后的石油供应问题,罗斯福于1943年5月重申与阿拉伯世界的友好关系。1945年雅尔塔会议后,罗斯福会见了沙特国王阿卜杜-阿齐兹·伊本·萨乌德,允诺他在没有与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充分协商之前,美国不会对巴勒斯坦的前途作出决定。当时的英美两国都坚决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因为这样会失去阿拉伯人的支持,威胁他们的石油利益。

1945年战后,欧洲已成一片废墟,盟国的管区内有150万难民无家可归,其中半数以上是犹太人。难民的吃、穿、住都成了盟国头疼的问题,很多犹太人不得不继续住在集中营里,穿着纳粹发的囚服。他们不能回家,因为家园不是被毁于战火就是被人占据,也没有政府和法律帮助他们。东欧的反犹情绪仍然高涨,老百姓经常暴力袭击“犹太还乡团”。在波兰克勒茨(Kielce)还发生了130多名返乡犹太人被集体屠杀的事件。1946年,随着苏军拖拉机带来的共产主义,更多的东欧难民的涌入西欧,主要是德国、奥地利境内的美军管区,仅犹太难民人数就达到250万。这个时候,犹太人团体和同情犹太人的组织开始向英美政府施压,要求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至少是兑现承诺,先把10万犹太人送往巴勒斯坦。

这是战胜国事先没有想到的棘手难题,完全手足无措。(我曾经在关天茶舍和一位“国际法专家”争论“人权-主权”问题。我说难民问题往往是撼动“主权神圣论”的主因,他老兄不信,说难民是小问题,完全可以在现有国际关系框架下解决。)

英国态度坚定,坚决不将犹太人送往巴勒斯坦。在欧洲的美军也报告,认为难民问题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的阴谋。尽管如此,难民问题必须得解决,即使维持这250万犹太人的悲惨处境,也是美国的一笔昂贵开销。

其实早在1945年7月,杜鲁门即派哈里逊到难民营调查。哈里逊报告,难民营实在不是人类呆的地方,大部分犹太难民希望前往巴勒斯坦,应当尽快移民10万人。杜鲁门对调查结果震惊,要求英国立刻移民10万到巴勒斯坦。同时杜鲁门也试图说服美国国会接收部分难民,但是国会只批许了两万个限额。

英国外交大臣贝文拒绝了杜鲁门的要求,他一是反对大规模的移民,二是劝美国不要只考虑难民危机,也要考虑中东地区的安全。贝文的意见立即招致锡安主义者的抨击,说他反犹。其实1930年代早期,贝文还被锡安主义者引作同道。他这么做,是希望美国帮助分担困难。

1945年11月,两国各派6人成立英美调查委员会来了解难民问题。在听取了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双方的意见后,于1946年5月提出报告,主要有两点:一、一致建议10万犹太人移居巴勒斯坦;二、反对分割建立犹太国或巴勒斯坦国,而是建立一个国家,犹太人可以移民,但是不能成为多数。如果能达成这个目标,英国的托管可以继续。对此意见,贝文只愿意接受第二点,但是拒绝了让10万犹太人立刻移民。

贝文的强硬立场可能是个错误,因为这可能是当时阿拉伯人能够接受的方案。有人告诉贝文,如果这个建议付诸实施,为了维持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之间的和平,需要出动8个师,4000万英镑,这是1946年的英国负担不起的。杜鲁门赞成这个建议。艾德礼说了,要是美国愿意出人出钱,英国可以支持。

英国对美国不满也有它的道理:美国嘴上说得好听,但是从1945年5月到1946年9月,实际上只接受了6000不到的犹太难民。而在巴勒斯坦,激进的犹太人针对英国当局的恐怖主义活动愈演愈烈,从1945年11月到1946年7月间,已有20名英国军人死亡,百多人受伤,警察的伤亡差不多也是这个数。连火车站、机场等民用设施也成为袭击目标,造成约400万英镑的损失。英国正在严厉打击犹太人的恐怖活动。倘若在这个时候又有10万犹太移民涌入,英国当局只有傻眼。两国不欢而散,各自去寻找解决方案。

从1946年7月到11月这四个月间,又有9万犹太人从东欧逃到德奥的美国占领区。美国从逃亡犹太人的行踪中,发觉了本-古里安的黑手,从而认为是锡安主义者策划了犹太难民逃亡。而在巴勒斯坦,犹太人与英国当局也斗得不可开交,无论从暴力事件数量还是血腥程度都较之前有过而无不及。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冲突也逐渐加剧。

在寻找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杜鲁门逐渐倾向于巴勒斯坦分割。一是国会选举马上就要举行,要考虑国内犹太选民的呼声;二是沙特国王也没有明确告诉他阿拉伯联盟的不满。10月4日,犹太赎罪日的前一天,杜鲁门表明他倾向于分割巴勒斯坦。而恼火的阿拉伯人也告诉英国人,他们希望建立一个阿拉伯人占多数的阿拉伯国家。

杜鲁门讨好犹太人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民主党还是在国会选举中失败。而美国锡安主义团体还向杜鲁门发出警告,不要因为国内政治失利而在分割立场上让步,这可把杜鲁门惹火了。1946年底,杜鲁门要操心的事情很多,共产主义在全球高奏凯歌,希腊、土耳其危如累卵,中国也在内战边缘,欧洲急需拯救。相比之下,巴勒斯坦的前途是个次要问题。他告诉英国人,美国没空管这事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杜鲁门其人,做事虽然会考虑公众舆论,但不会被公众舆论左右。本质上他是个固执的密苏里农民,经常被犹太人的过分作法惹火。他的政治顾问大卫·奈尔斯是犹太人,也是锡安主义者,另外老杜的爷爷在美国内战中沦为难民,这些都对他有些影响。他赞同让犹太人回到祖先土地的主张,但是他从来没有做得能令犹太人满意。不仅1946年的国会选举失败,1948年的总统大选还失掉了犹太人重镇纽约州的选票。

美国更关心自己和战后欧洲的石油供应问题。杜鲁门表明观点后,国务院主管中东的官员就对很不满,担心美国支持分割会使阿拉伯国家投向苏联。还有些官员相信新的犹太人国家会是共产主义政权。

而英国外交大臣贝文也被各方压力折磨得精神即将崩溃。1947年2月,他把问题交给联合国,甩手不管了。

这就是联合国接手之前的美英态度。我们再看看,是不是象林思云先生指控的那样,是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181号决议。

现在,该说一个在巴以冲突讨论中常被忽视,但是非常重要的角色——苏联了。

不要忘记,苏联及控制下的东欧各国才是战前犹太人的主要家园,大部分犹太难民本应返回那里。但是战后的苏联-东欧集团,不说纵容、至少是没有有效制止民间对犹太人的迫害。苏联解体后,又有大量的前苏联犹太人移民到以色列,使得以色列扩建定居点,是最近几年本已趋缓的以巴冲突再度加剧的主要原因。

在分割巴勒斯坦的建议上,苏联对美国完全没有异议,而且大力欢迎。这可不是“顺水人情”,而是有好处的。一是犹太人有地方可去,能够减轻苏联-东欧内部的排犹压力,二是迫使英国势力从中东地区撤退;三是自身势力有机会扩展到中东,因为犹太人普遍有社会主义理念。当时CIA的前身OSS就很担心未来的犹太国会成为苏联卫星。

1947年4月,联大通过英国提出的特别议程。由11个中立国组成了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来调查、听取各种建议。组成国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危地马拉、印度、伊朗、荷兰、秘鲁、瑞典、乌拉圭和南斯拉夫。这个组成名单,从50年后的今天来看,也基本上是说是中立的。两大阵营、各种宗教、二三世界、被殖民国家都齐了。

特委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犹太社对委员会的工作积极配合,而阿联漫不经心,只是重申巴勒斯坦要组成一个阿拉伯国家的观点。8月31日,特别委员会向联大提交了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全体一致认为巴勒斯坦的英国托管应当结束,同意巴勒斯坦独立,在独立之前应有过渡期等等;

二、对于重要的未来巴勒斯坦的形态,形成两派意见。由七个国家提出了一个多数方案(加、捷、危、荷、秘、瑞、乌),建议犹太人、阿拉伯人分开建国,耶路撒冷由国际共管,两国经济一体化,英国在托管结束前有两年过渡期,并且接收15万犹太难民到犹太国。另一个是由三个国家提出的少数方案(印、伊、南),赞成建立一个独立的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弃权。

对于这份报告,犹太社欢迎前一个“多数方案”,也不排斥后一个“少数方案”,只要“犹太州”有自主权并且能够持续移民。而不满的阿拉伯人则两个方案都拒绝。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英国也不管,让联大做决定。当时英国正和埃及谈判苏伊士运河问题,不想惹麻烦。

英国这种不愿负责的态度招致犹太恐怖主义者疯狂报复。英国不得不靠8万军人、1万6千名英国和本地警察维持秩序,自工党政府上台以来已经为此支出了5000万英镑。老芦说过,英国治理几亿人口的印度最多时不超过三千人,显然对人口180万的巴勒斯坦投入的成本实在太高了。战后的英国已经不再是一流强国,左翼工党政府希望逐步结束在全球的殖民统治。9月,英国政府宣布将于1948年5月结束对巴勒斯坦的管制,对巴勒斯坦的前途也不再参予联大决定。

特委会的报告递交两天后,联大成立委员会讨论这两个方案。这个讨论过程,到181号决议通过,并不是象林先生说得那样,对阿拉伯人“没有任何解释”。而是从9月25日到11月25日这两个月间,委员会召开了34次工作会议,犹太人和阿拉伯人都做了辩论、陈述,大部分国家也做了发言,包括中国代表蒋廷黻博士。11月25日,特委会将修改后的多数方案交联大表决:未来的阿拉伯国家占有45%的土地,包括80万阿拉伯人和1万犹太人;犹太国占有55%的土地,包括53万8千犹太人和39万7千阿拉伯人。这个方案,跟林思云先生的“所谓181号决议”的确不太一样,林先生的方案,在土地划分上和修改前的“多数方案”一样的,但林没有提到在每块土地上都是犹、阿两族混居的事实,却理直气壮地质问“为什么���������把近60%的土地分给只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犹太人?”下次发力义愤之前,最好先把事实搞清楚。犹太国的面积大一些,是因为居住的人多,再考虑到欧洲那些对锡安山忘眼欲穿的250万难民,犹太国没占什么便宜。巴勒斯坦问题就是由难民问题逼到国际舞台上来的。

1947年11月29日,联大对此方案的表决形成181号决议。反对的有全部10个穆斯林国家及印度、古巴、希腊。美国和苏联-东欧(南斯拉夫除外)等33个国家国家都投了赞成票。包括英国、南斯拉夫、中国在内的10国弃权。

所有的联合国文件可以在这个地方找到http://domino.un.org,其中1947年的文件几乎全部是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在这里可以看到所有的相关提案、决议、投票记录、讨论及辩论的新闻稿。大家可以自己得出结论,181号决议(编号A/RES/181)的通过究竟是不是美国操控的。(蒋廷黻发言的新闻稿编号PRESS RELEASE GA/PAL/12)

在表决前,美国锡安团体曾经对政府施压,要求政府派代表团去做其他国家的工作,被杜鲁门拒绝。于是这些团体自己派代表团去与其他国家接触,主要工作对象是海地、菲律宾、利比里亚、希腊和中国。不是所有努力都奏效,当时靠美国救命的希腊、土耳其这两个国家就投了反对票。中国也没投赞成票。谁能以为联合国是美国一家开的呢?

林思云先生的另一非常义愤之事是181号决议违背联合国宪章。以下是引林先生文:联合国宪章规定,一个国家的分裂或统一,应由当地居民投票表决,联合国尊重当地居民的意志和选择,即所谓“民族自决权”。

我实在忍不住想请问林先生,您这条“联合国宪章规定”在哪儿?我所看到的“所谓联合国宪章”,只是在第一章第二条有如此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这一条,是1945年4月建立联合国的旧金山和会上,在苏联的坚持下加入的(“民族自决”最早是咱们伊里奇同志提出来地)。您要是嫌英文看着费劲,联合国网站上有中文宪章全文(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charter/charter.htm

“民族自决”,一直到现在,都只是个粗疏的原则,不是定则,在国际政治上也还没有普遍性。东帝汶是投票独立的,但是如果没有印尼政府的同意,联合国也无从下手。而且东帝汶这个例子,已经是联合国成立50多年以后的事情了,在此期间,从成立时的51个国家,发展到现在的185个成员国,这多出来134个国家,有多少是“民族自决”投票投出来的,屈指可数。我知道的早的有菲律宾投票赞成从美国殖民地地位独立,夏威夷投票加入美国,晚的有捷克斯洛伐克投票分家,南斯拉夫、苏联解体。后者都是最近十几年的事。这里有个必要条件,就是相关各方面都没有争议。至于有争议的,如克什米尔争端,到现在也没人聪明到献计用“民族自决”的投票方式解决。北约也没打算让科索沃人投票决定是否脱离南联盟。我们中国政府不是也一贯反对以“民族自决”为借口搞分裂吗?

这个错误的唯一正面意义,就在说明在战后50年,民主政治已经全面获胜。即使在不民主的国家,民主思想也深得人心,以致于在面对民族冲突、统一分裂这些问题的时候条件反射一般想到“民族自决”、“全民投票”。可惜那不是50年前的世界现实。

所以,不要轻易以今天的价值标准、世界观去评论前人。固然,巴勒斯坦问题如果今天出现,我们可能会有跟50年前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是,50年前的世界就是那个样子的: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中东国家,绝大部分在1945年还不存在。也没有一个是人民投票投出来的,大部分是殖民当局与阿拉伯权贵家族私下交易的结果,你能都否认他们的合法性吗?要讨论以色列建国的合法性,起码要尽可能地还原1947年的世界图景。

我个人对以色列建国不做道德评价,就象对秦灭六国一样无从找到评价依据,只能当作事实来接受。无论是美国还是苏联,赞同分割方案并不是罪过,也不能说是阴谋,即便他们有各自的打算。以色列建国支持者的失误顶多就是没有预见到日后的冲突会如此剧烈,正如没人预见到上台后的希特勒或毛泽东一样。况且哪个工业国家会希望世界油田浸泡在战火里?

毕竟犹太人的权利是写在《圣经》里的。阿拉伯人也承认他们和犹太人信的神是同一个神,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妾夏甲的后代,几千年前阿拉伯人与犹太人是同一民族——闪米特族。想想为了犹太先知马克思许诺的共产主义的传说多少人愿意为之把自己置身于祭坛之上,我们也可以理解一下犹太人的心情。那11个国家组成的特委会成员,对双方意见的了解肯定比我充分。

当时的阿拉伯人,并非都跟犹太人势不两立。拿与以色列有最长边境线、也是最重要的邻国约旦来说,1946年成为外约旦国王的阿卜杜拉早在几年前就和犹太社有私下联系,他愿意和犹太人达成协议,只要犹太人默许他吞并巴勒斯坦的阿拉伯部分,从而实现他建立大叙利亚的梦想。在表决前,阿卜杜拉秘密会见了犹太社代表、包括政治部主任果尔达·梅厄夫人(俄裔,后来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女总理,被以色列人称为“建国之母”),双方再次确认条件。在表决中,国王假装愤然离场,表决之后,阿卜杜拉再次和犹太代表秘密会面,讨论如何应付可能出现的骚乱,所幸想象中的严重骚乱没有发生。面对这样的阿拉伯国王,哪位先知能说后来一定会发生战争?

1947年12月,阿拉伯解放军成立,由叙利亚为阿拉伯联盟武装、训练,1948年1月进入巴勒斯坦。3月底,又有来自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的5000人渗入。事实上,很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加入解放军,因为他们怀疑这些邻国兄弟的目的,虽然有暴力冲突,但是大部分生活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已经准备接受联合国安排的命运。四月,给予犹太人的援助也到了,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德制武器。这是苏联对犹太人的有力支持。

1948年初,联合国安理会已经察觉到巴勒斯坦可能爆发武装冲突,建议组建国际警察部队进入巴勒斯坦以确保分割方案的实施。组建国际警察部队这个提议最早是美国提出来的,也是联合国收到的有关如何确保决议得以实施的唯一建议。早在对181号决议辩论的阶段,捷克代表就指出这个提议的致命处:谁出钱?谁出人?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所以奥斯汀表示美国怀疑联合国维持秩序的能力,美国自己不打算使用武力。这里也有美国自己的算盘:如果组建国际警察部队,苏联军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踏足中东,影响中东局势,对希腊、土耳其形成进一步的包围。这是美国不愿看到的。但是到了3月,形势愈发严峻,美国对分割方案的坚持也发生了动摇。

犹太领袖魏茨曼急赴华盛顿。杜鲁门闭门不见。魏茨曼托了两三道关系,终于在3月18日见到了杜鲁门。杜鲁门被说服,答应不放弃分割方案。然而转天3月19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提案,要求暂时搁置分割方案,巴勒斯坦在英国撤出后由联合国托管理事会代管。(托管理事会中没有苏联代表,这是美国愿意交由他们管理的原因。)

此言一出,舆论大哗。犹太人谴责美国是背叛,非犹太人也说美国出尔反尔。口水喷了杜鲁门一脸。实际上是杜鲁门批准奥斯汀提案在先,见魏茨曼在后,又没有及时通知奥斯汀,才造成这场口水战。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美国既想要石油安全,不得罪阿拉伯人,又想安抚犹太人,造成在巴勒斯坦前途问题上的摇摆不定。

4月16日,安理会拒绝了美国提案。原因很简单,没有军事武力做后盾,托管方案跟国际警察方案一样都是空话。一方面,美苏都不希望对方军队进入中东;另一方面,谁都怕重蹈英国军队吃力不讨好的后辙。再有就是巴勒斯坦不是美苏争霸的焦点,没有必要陷进去。

如此,大家对巴勒斯坦只能听天由命。5月14日晚11:30,英军司令奎宁汉爵士乘船始离海法港,标志着英国统治的结束。在下午4时,本-古里安已经在特拉维夫博物馆赫尔茨画像下宣布以色列建国。美国在16分钟后予以承认。

苏联的承认是在5月17日,虽然比美国晚了三天,但是更有意义。因为此时刚建国的以色列已经在阿拉伯军队的三面合围下面临亡国之灾。5月15日埃及、外约旦、叙利亚、黎巴嫩、伊拉克五国的四万军队从东南北三个方向开进了以色列(西边是地中海),而以色列没有国防军,只有哈加纳等民兵武装。5月18日,美国代表奥斯汀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议案,认为巴勒斯坦局势构成“对和平的威胁”,建议安理会下令双方立即在36小时内停火。苏联代表要求安理会对美国提案立即表决,并要求阿拉伯国家立即停止行动。那是冷战刚开始的时候,美苏双方能如此一致,真是绝无仅有的事。

以色列对战争并非毫无准备。在开战前5天,阿卜杜拉国王已经在安曼秘密约见了梅厄夫人,告诉他自己扛不住阿拉伯联盟的压力,不得不对犹太人作战了,而且他本人就是阿拉伯联军的总司令。

我们已经知道第一次中东战争以阿拉伯人的失败告终。当时中东犹太人60万,阿拉伯人4000万;以色列民兵3万,其中一半是4月份以后“火线从军”的,而阿拉伯联军4万人,其中1万是英国训练的精锐之师阿拉伯兵团,混有英军士兵并由英国格拉布将军指挥,只有这支军队取得一些胜利,占领了东耶路撒冷并保持到19年后的1967年。

阿拉伯人的失败在于不团结,没有统一号令,没有明确目标,为争夺利益互相倾轧。正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历史学家穆萨·阿拉米所评价的:没有人真正关心巴勒斯坦,大家都在想如何瓜分巴勒斯坦。

以色列人也是派系林立。一直生活在巴勒斯坦的2万多犹太人和欧洲犹太人(称为阿什肯纳齐,正是一位钢琴大师的姓氏)就没什么往来,语言、文化、风俗都大异其趣,阿什肯纳齐里有亲共的、有亲西方的。60万人的以色列第一次大选的时候就有25个政党。这种差别使以色列人在讨论和平问题时很难达成一致,但是面对生死之战,所有犹太人都放弃纷争,因为事关存亡。阿拉伯人能有这种灭亡的危机感吗?

50年能够将人们的价值观多次改变,不变的是对弱小者的同情心。2400多名志愿者(大部分不是犹太人)从52个国家赶来,维护这个弱小民族的生存权利,带来了以色列急需的专业技术,也留下150条生命。还是不要纠缠以色列建国的合法性吧,就象一个孩子,也许不该出生,但是既然生出来了,就考虑如何长大的问题。

联合国急派英国人贝纳多特伯爵调停,从6月中开始停火,英国也在美国压力下宣布不再支持阿拉伯国家。以色列人得到喘息之机,这时捷克的军火已经大批运到,包括10架飞机及其他重武器。停火期间又有一次十天战争,以色列反守为攻。9月16日,贝纳多特提交了他的方案,主要是把一些土地重新划分。这个方案,对英国和外约旦有利,但是在联合国遭到了美国和苏联的一致否决。以色列人的反对更直接一些,转天17日,贝纳多特在耶路撒冷被犹太人暗杀了。可怜的贝纳多特,1945年3、4月间他亲手从德国集中营解救过5000名以上的犹太人。

10月中,以色列开始大举进攻,占领了不属于它的土地。苏联在安理会提议,要求双方停火,但是对以色列多占土地装聋作哑。美国支持苏联提议,以色列接受苏联提议于10月22日停火。英国向安理会要求以色列退出多占的内盖夫地区,否则联合国应当制裁,美苏不支持,使提案不能通过。12月3日,英国又在安理会提议将巴勒斯坦的阿拉伯领土部分并入外约旦,遭到美国反对。但是外约旦议会还是做出了将阿拉伯军团占有的约旦河西岸并入约旦的决议。

1948年12月,以色列击落了5架为埃及侦察的英国战斗机,英国威胁要援引英-埃条约与以色列正式兵戎相见。杜鲁门强烈指责英国,已经下台的邱吉尔也出面阻止英国政府的进一步行动。12月底,在英美的联合压力下,打疯了的以色列才住手。以色列与各国的停火协议,到1949年7月才全部达成。

这就是第一次中东战争。以色列在战争中取得了80%的巴勒斯坦土地,制造了72万难民。新的土地与难民问题又成了日后中东无日无之冲突的根源。

* * *

何以人们把对中东问题上的不满都指向美国,以至把以色列的建国也说成是美国阴谋?相比之下,对英国的指责就不成比例地少,难道英国不是始作俑者?苏联,作为当时唯一能与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挟共产主义全面得胜之势,不也是和旗下东欧各国全力支持并武装以色列吗?

在1950年之前,苏联把第一次中东战争定义成阿拉伯国家的侵略战争,是非正义的;1950年,苏以关系恶化后,苏联又有了新定义,即这场战争是受英美帝国主义挑动的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反动政府之间的战争,也就是双方都不仁不义。1957年苏联同埃及等阿拉伯国家交好后,说法又改成了以色列是第一次中东战争的发起者。如今这样一个信口开河的国家已不复存在,俄国人大概有了新定义,要么怎么有大批俄国犹太人移民以色列呢(其中很多是假冒犹太人)?但是苏联这种朝三暮四的战争观,至今仍在影响着很多中国人。不管怎么说,苏联与阿拉伯国家之间有军火凝成的友谊,与以色列人有文化联系(大部分以色列人是俄裔、波兰裔),它本来应当在卖军火之余,顺便也为中东和平做点贡献,然而没有,甚至在人们清算中东冲突根源时也溜掉了。反倒是美国,这个帮助以色列和周边各国签署和平协议的国家,挨骂最多。对这种双重标准,我只能这么解释:谁也没指望苏联能发善心做点好事,所以它没做也不能怪它;美国是一个做些好事的国家,所以必须用雷锋的标准要求,如此看来,美国倒象一个堕落天使了。因为看穿了这一点,邓大人才英明地决定韬光养晦、庄重勇敢地弃权。

本文只谈美国与以色列建国的关系,没有涉及到以后,也没有继续的兴趣。除非林思云先生愿意写续集,我再做些“补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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