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送中條例”,堵塞了法律上的一些漏洞,沒有太大問題;而有人反對,也屬正常,在法治的框架內表達意見就是了。但是有人不這樣做,有人借題發揮,更有人背後在操縱對於“送中條例”的不滿,於是就有了演變到現在的香港問題。
從打砸立法機構到數度占領香港機場以及毆打記者,所謂的“發送中”活動終於演變成不折不扣的暴亂,暴徒們猖狂的嘴臉為滯留在香港機場的各國旅客所目睹,為鏡頭所記載。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有人耀武揚威的揮舞美國國旗,甚至用美國國旗的旗杆追打已經在擔架上的大陸記者,其猖狂令人髮指。
暴徒們的一系列表演,讓誰失算了?答案一目了然。打砸立法機構、占領機場這樣的事情,與民主、自由有半點關係嗎?這還算表達訴求嗎?假借民主、自由的目的昭然若揭,港獨嘴臉清晰’可憎。
毫無疑問,打砸立法機構、占領機場這樣的事情,在任何國家都是絕對不會允許的,在任何國家都會被無情鎮壓。而在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區,這樣的事情竟然屢屢發生,香港的警察太軟弱了!特區政府也真夠仁慈,林特首也只會哽咽。
在記者會上,有記者竟然對特首口出“你什麼時候去死”,這種赤裸裸的口頭恐怖威脅,在現場竟然沒有去痛斥,令人匪夷所思,至少也應該被驅離現場。
縱觀香港事情的整個過程,港府、港警一忍再忍,暴徒們暴得無法無天,大有把港府一舉拿下之勢。
有句話叫做咎由自取。這大概就是香港暴亂的結局,因為對於暴行不能姑息,不斬除根還會有下次,香江永遠不會風平浪靜。暴徒們的暴行,給了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堅決打擊港獨的決心。
人,總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香港暴亂所造成的損失總要有人買單,因此,不要有什麼埋怨。有因,必有果,不被追究,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都生活在美國。在這個以“民主、自由”著稱甚至可以說是“民主、自由”的燈塔國,如果發生打砸立法機構、占領機場事情,肇事者的身體只能成為篩子,這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