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者向香港政府提出五大诉求:1. 祟竟M回逃犯条例;2. 撤回612暴动定性;3. 必不追究反送中抗争者;4. 成立独立委员会,祝d警方滥权滥暴及元朗暴力事件;5. 全面落实双真普选。
哪一条不合理?第一条,既然已经搁置送中条例,为何不撤回?除非以后还要通过,而这正是港人害怕的。正常国家间搞个引渡条约很正常,但正常国家需要搞一国两制吗?一国一制不是更简单?老邓的智慧后来的领导人能理解吗?
如果满足第一条,第二、三、四条就顺理成章了,至于第五条,这可是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啊,依法治国也不能满足?
其实中英联合公报根本就没有提双普选,但后来中共操办的香港基本法竟然加入了双普选,这说明什厶?说明当时的领导人确实是打算这厶实施的,否则不是自找麻烦?!那为何后来又不算数了呢?因为后来的领导人换了。改变主意后把香港搞成这届A谁该负责?
如果没有香港铜锣湾书店数人被非法绑架到大陆受审及电视认罪之奇葩事件,香港人这次的反应会如此L烈?该怪谁呢?非法绑架是谁指使的?谁是受益人?此人岂不是最大的乱港份子?“爱国者”们你们敢找这个人算账吗?
十四亿人的大国要制服个小小的香港很容易吧?但由此产生的后果那个领导人承拳o起吗?关键是他可能既不明白港人诉求的合理性,也不知道一味用L的严重后果,智商是硬伤。当然洗脑过的屁民也是不知道,只知道满世界CNMB,这不是把低智商领导人惯坏了?最后谁的过错最大?想想都觉得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