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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水:國保傳喚記
送交者: 瑞典茉莉 2019年09月21日01:23: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劉水:國保傳喚記



2019年9月10廣州小洲村,劉水居家照。


95日,我被傳喚至晚23時許,廣州市海珠區華洲派出所技術室。在採集我的虹膜過程中,電腦出現故障。我站在技術室門口吸煙。警察張雷(山東人,四十多歲,大學畢業從警)在側,也點燃一支香煙。


此前,我問他是所長嗎?他自稱是跑腿的小警察。他應是派出所內勤警察。


下午4時許,我在家被警保包圍控制時,是他從派出所急送至空白傳喚證。


半天不見修好電腦,我給張雷說,先看你製作的取證文檔。返回訊問室。他拿出一厚沓打印的文檔。大多是從網上下載並打印的我所發的推特文字,這是傳喚的主因。其餘是虛構的手機和電腦勘驗證據、權利義務告知書、扣押物品清單和傳喚證等等。總共幾十頁。我逐頁逐句仔細閱讀。然後簽上姓名和日期,按蓋右食指指印,將近100個。


海珠區公安分局國保廖,最先在我家裡,就尊稱我“老革命”。我一時沒反應過來,以為他看到我家裡相框、八路軍父親軍裝照,說我父親是老革命。當然,家父無愧這個稱號,只是父子不是革命同道,革命目標與方式也迥然相反——父親革命所創建的,正是我革命所致力於打碎的。在去派出所警車上,他又稱我“老革命”。我仍然沒反應過來。他簡單說句話,我才恍然大悟。我投身民運30年,先後七次入獄和羈押,算得上民運“老革命”。對手的敬重才是最真實的。不過,這不重要,我一點都不看重。


審訊過程中,國保廖稱我”劉先生”。在我家時,他最早自我介紹是網警,與我同齡。他還突然說,自己頭髮全白了,染的黑髮。他發現茶几上我出版的一本書,索要一本。並說,我年輕時真帥。故意自討沒趣。我手頭只剩一本,不能送人。他也沒勉強。


在審訊當中,我指出,你是國保,不是網警。他沒吭聲。他開始自稱網警,是想故意麻痹我放忪警惕,或以國保身份為恥吧,才故意隱瞞真實身份。我跟多個省份、多座城市的國保面對面打過交道,也在海外公開發表過多篇介紹國保並遭其政治迫害的專文,在此不多述。


國保即秘密警察,全稱“國內安全保衛”,前身叫政保,更符黨警的制度屬性。國保等同於臭名昭著的前蘇聯契卡、克格勃,希特勒黨衛隊、蓋世太保,前東德的斯塔西。它們已隨着這幾個邪惡國家同步滅亡。因為國保的肆意妄為,亂抓濫捕,鎮壓民意,中國是全球少數幾個“警察國家”之一。國保組織也即將從中國消亡。


駛往派出所警車上,國保廖緊貼我左側落座,我被夾坐在後排中間位置。我講述六四經歷。他提出一個驚人的“事實”,否認六四的民主愛國意義。但這是一個屁股決定大腦的幼稚觀點,不值一寫。

安裝在我住家樓下小巷口的公安攝像頭,至少已有5個年頭。


5日下午四時許,我正在家炒菜做飯。難得睡個午覺,錯過午飯時間。突然,聽到房東敲門。心頭閃過念頭,可能是警察,但也僅僅是閃念,徑直打開門。門口圍滿六、七個警察、便衣和保安。


幾天前,我曾接到戶籍地甘肅省慶陽市警察電話,讓我去接受訊問。我有足夠心理準備。


小洲村10年隱居生活結束了。


我跟慶陽市局、區分局國保隊長打交道無數次。每次回家探親,我都會主動去公安局。不是認罪報到,而是索辦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但每次均空手而歸。即使依照憲法,我從不認為自己的言行屬於犯罪行為。正氣在身,又有何懼。


便衣、警察和保安,即刻湧入房間。矮小的房東老頭,嚇得臉色煞白。自稱轄區警察的中年男警,出示警察證,宣布以“尋釁滋事”罪名口頭傳喚。我瞥見他槍套里有槍。


我伸手索看警察證,他閃一下即收起。我記住他的名字:蔡展軍。我每天路過小洲警務室,時常會遇見他,只是從未打過交道,也從未把警察當個人物。他慣常干的惡事,就是縱容保安,在村口亂查行人身份證,甚至隨意攔人查看手機。


我回答,第一,請出示書面傳喚證;第二,你們未帶任何司法文書搜查證、傳喚證,未經我允許,私闖民宅,你們違法在先;第三,我不認為自己構成尋釁滋事罪。


這時,站在旁邊,未說一語,身穿白色T恤的高個中年男子,自我介紹,是海珠區分局網警,姓廖。他手裡拎着一個黑色大提包。我馬上明白過來,他才是主角。


蔡警給我背有關傳喚的法律條款。我大聲斥他,你們違反執法程序,違法在先;警察不代表法律,只是執法者,在法律面前,你我是平等的;警察法哪條哪款讓你們可以私闖民宅?笑話;再說,傳喚不具強制力,不能限制人身自由……


兩人面對面、口對口,爭辯。他手指插在左肩的執法記錄儀說,我開着執法儀呢。我要打消警察的囂張氣焰。與警察交鋒,心理戰很重要。當然,需要懂得基本執法程序和法律規定。


房東夫婦趴在門框上,探進半個身子張望,臉色依然煞白。剛才,男房東只是接到警察電話,讓他下樓開門,再敲二樓我家門。他們不明白眼前突如其來發生的一切。


我點燃一支香煙。瞥見房東被驚嚇的面容,走過去說,不要怕,沒事,我沒幹啥違法犯罪的事,不好意思,嚇着你們啦!6日,我向房東仔細說明原委並道歉。雖我也是受害人,但因我而起,我須承擔自己該承擔的那部分。


我自顧自去衛生間蹲坑。蔡警與網警用廣東話交談。走出衛生間,網警廖說,劉先生,喝水吧。他們自帶的礦泉水。我拿起自己的水杯喝水。吃咽炎藥。坐下。


蔡警站在旁邊還在囉嗦,頗不服氣的樣子。一下激怒我,手指他呵斥:“你給我閉嘴,這裡沒有你說話的份!”邊說邊揮手,讓他靠邊站。他無趣地退開。


網警才是今天的主使者,轄區警和保安就是馬仔。不知蔡警是真傻,還是想在上級面前有所表現,再或者一貫飛揚跋扈成為習慣。他大概沒想到,我不怕他,壓根沒把他放在眼裡。


我真正心想的是,怎麼用手機發出緊急信息。警察雖沒收扣手機,但放在工作檯上。只要我一靠近工作檯,他們就非常警覺。我還是走過去拿起手機,稱要聯繫律師。警察發出口頭警告:放下手機。依法,傳喚不能扣押當事人物品。手機被警察奪去。他們就是如此赤裸裸地耍流氓。


我隨便扒拉了幾口飯。


半小時後,一個警察帶來書面傳喚證。查看身份證,手寫傳喚證。我拒絕認罪、簽名。筆記本電腦也被扣押。


我穿着拖鞋、大褲頭被帶去派出所。我跟網警走在前,屁股後面跟從警察和保安。路上遇見熟人,打招呼。網警沒話找話,問我為啥理個光頭。中國就是個大監獄啊!步行到村口,我提出買香煙和飲水。網警喊來警察,交給我手機,我掃碼付款。手機又被收回。


一路上聊起六四話題。我安慰身旁的房東老頭,不用怕。


走出警車,登上派出所門口高高的台階,走在身後的網警說,劉先生,你的後背怎麼全濕了?又自問自答,警車沒開空調啊。


派出所二樓密封的不鏽鋼柵欄訊問廳,大約20 平米。廳兩邊排着四個訊(詢)問室,技術室和衛生間各一。搜身,沒收香煙和鑰匙。然後一個多小時,沒人理我。大廳里有三個保安看守。我坐在大廳椅子上。對面訊問室關着四、五個男子,聚在門口與保安聊天。


我對一個剛才搜身的小保安說,你們沒有執法權,你拿着掃描儀亂掃個啥,看你年齡還不到20歲。小保安撇嘴,誰說沒有執法權?另外兩個50歲出頭的保安,溫和許多。其中一個表情尷尬地說,你不要為難我們,沒辦法,還不是為了這個。然後用右手做出數鈔票的動作。


晚六時許,開飯時間到。保安拿出羈押者被扣押的手機,讓各自掃碼買飯。保安說是派出所食堂做的飯。我反倒沒了食慾,沒吃晚飯。


一小時後,網警廖開門進入詢問大廳。問他為啥不馬上處理。他若無其事地答說,看你火氣太大,還是先冷靜一下。


我問起房東老頭怎麼樣了,網警答說,放走了。我懸着的心,算是放下。我怕房東的出租屋未做登記而被罰款。


房東夫婦,善良仁厚。新樓建成,我即入住,七個年頭。我還欠着10個月房租。自從2005年從深圳出獄,我被當地警方限期強制離開。後來,隱居廣州石溪,又被警察和居委會騷擾,一年內搬家三次。再後來,海外朋友提供幫助,住進客村一家研究所大院。


我的寫作全被切斷,大陸網絡平台全被封號。永久限制出國。當局的目的,迫使我屈從淫威而放棄民主信仰。我的信念是: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訊問過程中,國保廖試探問我,寫個保證書,三天內必須搬離海珠區;或者回甘肅休養。被我強烈拒絕。他見硬的不行,又來軟的:哪怕你搬去小洲村附近的番禺區大學城,我都管不着,只要領導不叼我就行。


他還透露:“這次傳喚你是公安部統一部署的清網行動,各地都是按名單抓人”;“誰給我發工資,我就給誰幹事!”


他又自言自語:你說我容易嗎?今天為找你,我坐公交車一個多小時,才趕到這荒郊野外;局裡幾輛公車不夠用,我也沒私家車啊;劉先生,你不要為難我。


又說到我被限制出境。國保說,決定權在你戶籍地警方具體經辦人,就算拿到護照和通行證,全國海關都聯網,難說就能放你出境,是不是戶籍地問你要……你沒給……說着,他做出數錢的動作。


憲法第35條規定言論自由,就算憲法被虛置,你們已經錯在先,不該違背憲法,以捏造的尋釁滋事罪傳喚我;其次,我沒犯法,卻坐在老虎凳上,被你審訊。第三,你拿着工資,審訊一個良民,還有啥心理不平衡的?第四,我作為無辜受害人,關在這裡,被侮辱人格和聲譽,浪費時間,精神受損,誰賠償我?第五,難道我給你錢,你才心理平衡?你說,到底是誰為難誰?這不亂套胡來嗎?拋開法律和執法程序這兩個大前提,只談個人利益算計,政府亂套了。


有罪化、污名化,製造罪感,這是中國警方非常純熟的鎮壓理念和手段。少有人能逃出這個嚴密的系統圈套。


國保訊問兼扯淡問的問題:“你們甘肅都是沙漠嗎?”“你在海南工作過,海口小姐可真多啊!”“你父親是高幹呢!”“你是黨員嗎?”


我坐在訊問室里側不鏽鋼囚籠里的不鏽鋼老虎凳上。剛進囚籠,警察要扣上我胸前的鋼板。我反對,才未扣。隔着柵欄縫隙,我接受對面國保審訊。審訊室里無法律、無正義、無善惡,唯有交鋒。


訊問,依法要有兩名着裝警察同時在場。國保廖命令一名穿黑色保安制服的老年保安,當場換穿便服T恤,冒充警察參與審訊。訊問室暗設攝像頭。依法所有審訊,都須錄音錄影。


訊問大廳牆上,公然貼有保安冒充警察參與審訊、如何換衣的紙張。紙張上還寫着:保安還可將保安服里外反穿,參與審訊。


我如廁,保安跟從看守。


隔着柵欄,國保壓低聲音說:“尋釁滋事罪就是個口袋罪,你懂的,別當真!”“說白了,你就是文字獄惹的禍!”這還算是人話。


按刑法、刑訴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被傳喚人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不得限制人身自由,查扣私人物品,傳喚最長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但在事實上,警察才是踐踏法律的罪魁禍首。


近年,全國大批異議維權人士、作家、記者、律師和藝術家等公民先行者,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污名化、擴大化懲處。有的被判刑數年。在所謂法治中國,普遍存在的政治迫害、人權災難,都被以“尋釁滋事”等刑事罪名掩蓋。政治迫害刑事化,造成的最大惡果是:絕大多數不知情的中國人,會把這些為社會公義付出的人士當作壞人、罪犯,甚至認為是罪有應得。

我在小洲村第二次搬家而隱居七年的陋室客廳。


張雷提出兩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劉水,你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將來變了,你最少可以當一個國家部長。


我答道:第一,全球有二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一百多個民主國家,我的目的就是讓中國民主化,和平實現民主制度轉型,就像歐美、蘇東和台灣、韓國,總統民選、新聞自由、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三權分立,人民享有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難道你和子女不想生活在這種民主自由制度之下?


第二,我個人對從政當官沒有興趣,當然也就不會貪戀權力和地位。我曾有很多次進入體制的機會,我都主動放棄。不說我憑個人才幹,可以進入官場的幾次機會。幾年前,就有國保隊長勸說我,安排我進報社,有編制,交換條件是我不寫揭批政府的文章。我拒絕了。就算沒提任何條件,我都不會進入體制。我生長在中共官員家庭,太知道黨國的黑暗,官場的邪惡。我最大的志趣,就是做一個自由知識分子,獨立作家,推動中國政治清明,社會進步。金錢、權力和美色,都收買不了我,雖然我是單身,十分貧窮。


旁邊穿便服的年輕技術員,聽我說道,停修電腦,望着我傻笑。


張警低頭躲開我的視線,囁喏說:“我(當警察)就是為養家糊口!”


貪官貪財也是為養家糊口,養家糊口不是作惡的理由,做人要有良知和敬畏之心。


我內心非常悲涼。非為他,而是作為納稅人、公民。


2330,我最後決定在傳喚證上簽名。該捍衛的權利我已得到。若再耗下去,無異於自取其辱。這是一夥打着執法者招牌的流氓執法者。


訊問中途,我提出吸煙,國保廖命保安取來我的兩盒香煙。審訊結束,狐假虎威的一名保安,卻限制我吸煙、走動。小鬼難纏。


我進入派出所不久,市局派來兩個年輕精幹的技術警察。試圖從我電腦和手機,搜取證據。他們要我刪除推特號。這才是今天傳喚的主要目的。如何翻牆,如何登錄推特,他們似乎做不到,也懶得動手。


我幾次質問:央視、新華社和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都有推特號,憑什麼查封我的推特號?即使我的推特有不合規言論,那也是美國推特公司處理,中國警察憑什麼刪號?我的推特言論違反哪部哪款中國法律?你們在濫用警權。


國保插話,不用刪號,刪除全部推文就行啦。


如果中國大陸翻牆者全都銷號,國保豈不要失業。再者,他們還要通過推特,隨時掌握民運維權輿情和動態。每年高達千萬億的維穩經費,遠高於軍費開支,都被他們浪費在監控人民上,不如投給貧困人口和邊遠山區。


技術警沒打開電腦,讓我回家後自己刪除所有推文,我當然不會刪除;國保和技術警提前離開派出所,收尾的髒活留給了派出所。技術室小伙子跑來問我手機密碼,我告訴了他。審訊時,國保問我是否建、加微信群,我對微信群向來不感興趣,當然就沒有。也不用手機翻牆。我的手機沒啥秘密。


我問過國保,今天怎麼找到我的位置、住址?網絡和信號定位。民間都能做到,何況警方。


看得出來,技術警也是應付差事,矇混了事。大半夜加班,不能回家,牢騷滿腹。他們當差佬,就為混碗飯吃。其實破解手機密碼,沒啥技術含量。


最後,我在傳喚證簽上字。張雷拒給我傳喚證並威脅我。公然耍流氓。太讓我吃驚。他竟然厚顏無恥地說:“我給你,你就拍照發在網上,傳到海外,對警察形象多不好。”小人難纏。


此前,國保廖和警察,均承諾會交給我傳喚證。在訊問中,我二次拒絕在傳喚證上簽名、拒認罪名。


傳喚證下端印製:按法律規定:傳喚證一式兩份,受傳喚人存一份。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傳播司法裁決文書。我被非法拘押八個小時,誰來保障我的合法權益?

傳喚結束後,我取回手機,離開華洲派出所時拍攝。


張雷送我到派出所門口,說你坐公交、摩的回去吧。我臂下夾着電腦,走下台階。面對昏黃光影下猙獰醜陋的派出所大樓,吐口痰,然後點燃一支香煙,轉身截停一輛摩的離去。


每次跟警察打交道,都有非常強烈的法律帶給我的恥辱感,和執法者的邪惡性存在——我們唯一可依仗而對抗國家暴力的卻是法律,也無法逃避警察。我所能做的,就是昌明我的自由信念,保全人格尊嚴。


自由從來都是抗爭而來——一個人,一個國家,概莫能外,沒有捷徑。


此次被傳喚,我有三個最大的體會:1.警方收集個人信息的技術十分先進完備,DNA基因、虹膜檢測收集,十指、全掌指紋掌紋,尿檢,正側三面拍照;2.警察國保忠誠度的衰退,誘供等非法行為,有增無減;3.政治迫害刑事化,愈加嚴重。


910日上午,先有保安登門,後有警察給房東電話,強制我搬家,否則停電停水。我致電廣州市海珠區華洲派出所電話(02089888836,尋找警察張雷,值班者僅登記我的名字,未能與張本人通話。


我已向12389警務督查專用電話(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分別投訴:1、警察未給傳喚證;2.警察國保威脅房東讓我搬家。


依法玩玩。

補記:

11日,國保再次以同罪名傳喚,連同房東帶去派出所。強制我必須在當日離開廣東。我在廣東居住生活已有22年。2006年曾被深圳國保強迫離開居住10年的深圳。11日兩名國保押送至廣州火車南站,強迫離開。現在大陸流亡。


我的手機號碼:15384488710(微信同號)

E-mailliushui2009@gmail.com


201991014時——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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