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近月亂局、暴力行為席捲大學校園,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聲,昨發聯合公告重申大學管治的六大立場,強調大學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大學提供的支援和建議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個人政治立場;無法容忍塗污、破壞大學財產等違法行為;大學有既定機制懲處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籍/解僱等。大公報記者 北 洛
八間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校董會主席昨發布聯合公告,署名包括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浸會大學校董會主席陳鎮仁、嶺南大學校董會署理主席、副主席葉成慶、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教育大學校董會主席馬時亨、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廖長城、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圖)。
校園不容許任何暴力破壞
公告期望大學社群所有成員捍衛言論自由,每人都有權利充分表達意見,不應有人感到被欺凌或威脅。然而,大學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大學校園亦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大學對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
而大學的核心使命是增進知識,部分學生杯葛上課是其個人行為,不得擾亂任何學術活動或課堂,更不得強迫其他同學參與杯葛。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大學或可酌情給予學生額外時間完成學歷要求,但學生不應視之為權利。
學生教職員須為個人行為負責
公告又重申,大學每位員工和學生都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更須守法,大學提供的支援和建議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個人政治立場。而大學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懲處方法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籍/解僱。最後,公告呼籲在香港致力尋求解決目前困境的方案時,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力行克制、相互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