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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美“猴王”的三座大山还镇得住吗?
送交者: 我叫小龙鱼 2019年12月08日13:55:0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鱼论】镇压美“猴王”的三座大山还镇得住吗?


中国居然在美国售台武器还没有终止的情况下,就跟美国建了交。因此,美国对台军售也就成了一柄达摩克里斯之剑,始终高悬在本身就不算稳固的中美关系上。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说明,中美两国都是以本国的核心利益为优先。

对于中国来说,如此操作,屡见不鲜:

例如:在中日钓鱼岛主权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跟日本建交。

在中印藏南及其他边界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跟印度达成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为了与俄罗斯达成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双方谈判代表各自顶着国内立法部门的压力和民意的抵制,完成了全部中俄边界勘查定界工作。之后,更公开宣称,中俄之间再无边界问题。

事实上,在与中国接壤的14个国家中,只剩印度,还没有解决边界纠纷问题。其他的,包括越南,都已经完成了陆地边界定界。

中国这么做,到底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有利,还是有弊,见仁见智,只能留待历史去检验。

反过头来再检视中美关系,有关美国对台军售的问题,似乎比那些与邻国间的边界问题要小得多。因此,我们也不必责怪当初邓小平留下了一条祸根。

更何况,目前大陆的军力,已经远远超过台湾,而美国对台军售,又囿于八一七公报,其质量与数量已被上了一道锁。我之所以说“上了锁”而没有称之为紧箍咒,是因为里根背着中国,在八一七公报签订后,又私下写了一个备忘,为美国松绑。

然而,松绑归松绑;如果美国公然违反八一七公报,中国也势必要跟美国吵得让它头疼。这事,美国也不得不谨慎而为。

按照我的估计,美国撕毁中美间的三个公报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中美保持外交关系,对美国的利益来说,要远远大于与中国断交,而与台湾“建交”。

话又说回来,台湾是个什么东西?中美博弈的一颗棋子罢了。若中美之间真的是夫妻关系的话,台湾只是一个满足美国兽欲的臭婊子。美国只会时不时地操一操台湾,而绝不会跟个卖肉的臭婊子结婚。



胡新民:中美关系三个指导性文件签订的后面

时间:2019-12-03 17:24

• 来源: 察网

• 作者:  胡新民 



【核心提示】1979年4月10日由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正式生效。该法案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为中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了严重障碍。对此,中国政府展开了坚决的斗争。在这一中美建交后首场严重政治斗争中,邓小平提出了一整套指导中美关系发展的思路和原则。

【本文为作者胡新民向察网的独家投稿】

胡新民:中美关系三个指导性文件签订的后面

中美关系三个指导性文件是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新华社对三个文件有这样的解释:

【上海公报:
上世纪70年代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中美两国领导人清醒地意识到,改善双边关系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
1971年7月9日至1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的特使、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秘密访问中国,为尼克松访华铺平道路。
1972年2月28日,中美正式发表谋求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公报。联合公报是美国总统尼克松2月21日至28日访问中国期间,同中国领导人多次会谈后,于27日在上海达成协议后形成的,故又称“上海公报”。
公报中,双方回顾了经历着重大变化和巨大动荡的国际形势,阐明了各自的立场和态度,并确定了共同的基本原则。中美两国一致认为,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上海公报”打开了中美重新交往的大门,开启了中美关系的新篇章。然而,因“水门事件”,尼克松提前下台,继任总统福特也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中美关系的新突破。
中美建交公报:
1977年,卡特入主白宫。卡特政府把同中国关系正常化作为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
1978年7月,中美两国代表在北京开始建交谈判。台湾问题是谈判的关键。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即中美建交公报。中美两国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在公报中,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公报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决定1979年3月1日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
八·一七公报:
1979年3月,就在中美两国建交不久,美国国会通过了违反建交公报精神、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此后,美方以此为依据,继续向台湾大量出售武器。
经过中方的坚决斗争,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了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
双方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所确立的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国的立场是:美向台出售武器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坚决反对;同时考虑到历史的因素,从实际出发,同意美国在切实尊重中国主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直至最后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美国方面作出三点承诺:美向台出售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美中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美国准备逐步减少对台的武器出售;经过一段时间使这个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八·一七公报”和“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一道,为中美关系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在这三个文件的签订过程中,台湾问题始终处于最重要的位置。

回顾这三个文件签订过程中的重要节点,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这个问题。

《上海公报》在接近最后定稿时,美方节外生枝,要求拟改之处竟有15处之多。周恩来得知美方要求重新讨论的消息后立即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说,除了台湾问题我们不能同意修改之外,其它部分可以商量,任何要修改台湾部分的企图都会影响到发表公报的可能性。乔冠华与基辛格进行了最后的会谈,主要讨论了台湾问题,也是最难的问题。会谈后双方只对公报做了一些小的改动,没有涉及主要部分。乔冠华和基辛格在杭州刘庄宾馆又开了一次夜车。1972年2月27日凌晨2时,最后一个公报草案终于完成。草案提交双方首脑正式批准。2月27日,在由杭州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公报终于定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即《中美建交公报》是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的。在前一天,即12月15日下午4四时左右,美方代表伍德科克和芮效俭到人民大会堂见邓小平,转达了美国政府关于向台湾继续出售武器的问题。最后,

【“邓小平决定,先与美国建交,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建交之后接着谈。他说,他保留继续讨论这个问题的权力。伍德科克表示他将立即向华盛顿如实汇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重点教材陶文钊,何兴强:《中美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244页)】

1979年4月10日由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正式生效。该法案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为中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了严重障碍。对此,中国政府展开了坚决的斗争。在这一中美建交后首场严重政治斗争中,邓小平提出了一整套指导中美关系发展的思路和原则。

1981年里根上台后,中美双方继续讨论美方对台军售问题。经过艰苦谈判,双方于1982年8月间达成协议,发表公报,即《八一七公报》。

《八一七公报》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该公报指出:

【“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在两国谈判建交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立场不一致,中方声明在正常化以后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双方认识到这一问题将会严重妨碍中美关系的发展。”】

该公报第六条内容为:

【“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1982年8月17日上午,在该公报发表前,邓小平会见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邓小平

【首先对联合公报即将发表表示祝贺,说:我们很高兴公报的发表。有人把它称为第二个上海公报,这说明它是一个重要的声明,有极大的可能带来中美关系的继续发展。但在执行这一公报中如果出现新的阴影,就会旧话重提。双方都已确定发表这个声明,在声明即将发表时,有些话说一说有好处。希望双方都珍视经过十年积累来之不易的中美关系。接着宣读致里根总统的口信,说:我这个人讲话从来不用稿子,但为了郑重其事,这次外交部还是给我写了这么一个稿子,是我的意思就是了。我想讲三点:一、公报只是一个良好的新的开端,但重要的还要看今后美国的实际行动。根据中美建交公报规定的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美国本来早就应该完全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由于考虑到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中方才同意逐步予以解决。希望售台武器能够逐步地但是明显地减少,能够尽早地停止,这对保持和发展中美关系,都将有直接关系。二、关于台湾问题,这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在公报里,中国重申了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决不意味中国向美国或任何人做出什么承诺,也决不允许曲解为美国停止售台武器要以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为前提。三、中国重视中美关系,愿意为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与美方一起做出努力。但在两国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一片乌云,这就是《与台湾关系法》,希望美国能正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839--840页)】

后来,

【“美国政府作出了三项承诺:即‘不超过’、‘逐步减少’、‘最后解决’。虽然美国没有同意设定一个终止武器售台的最后期限,但这三项承诺毕竟也是重要的进展,也是对美台关系的一个约束。”“但后来的事实表明,美国并没有严格履行公报,甚至不时有严重违反公报的情况。中国方面不得不进行持续不断的交涉和严正的斗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重点教材陶文钊,何兴强:《中美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260页)】

《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指出:

【“中美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并不顺利,其中最主要的障碍是台湾问题。1979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给中美关系造成损害。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虽然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联合公报,但后来美国政府并未完全兑现自己的承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6月第753页)】

2019年9月2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

【在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8月30日,时任美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博尔顿签署解密了1982年美国前总统里根在‘八•一七公报’签署完毕后发送给前国务卿舒尔茨和前防长温伯格的一份备忘录。该备忘录称美对台提供武器的性能与数量完全依据中国大陆对台湾所构成的威胁而定,无论是数量还是性能,台湾相对于中国大陆的防卫能力都应该得到维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耿爽回答:“1972年发表的《中美上海公报》、1979年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1982年发表的《八·一七公报》,为中美双方处理两国关系包括台湾问题确立了指导原则。其中,《八·一七公报》专门针对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美方在这份公报中明确承诺,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与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事实充分证明,美方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的规定,违背美方自身作出的承诺,严重损害中美关系。”
“你刚才提到的是美国内部单方面搞的所谓备忘录,其内容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完全错误和无效的。美方应该遵守的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而不是其单方面搞的什么备忘录。”
“我们强烈敦促美方恪守向中方做出的庄严承诺,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售台武器,妥善处理涉台问题,以免继续给中美关系和台海和平稳定造成干扰和损害。”(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胡新民,察网专栏学者,独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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