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後,李克強在回答中央電視台、中國網絡電視台記者問時,就【簡政放權】評論說:【開了弓哪還有回頭箭?我們只能是一抓到底、一往無前。我們還要繼續去啃“硬骨頭”,至於說到什麼程度滿意,那就是正確地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我們要努力做到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
2017年,在李克強主持下,國家衛健委等十部委發布了《關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的意見》。提出【嚴控公立醫院數量,為社會辦醫留足空間】,換句話說,就是使用國家力量,壓制公立醫院,讓私立醫院【野蠻生長】。在這個政策和其他【小政府,大企業】、【小政府,大社會】政策的【扶持下】全國私立醫院所占比例接近64%,武漢的私立醫院更占了72.9%,這些私立醫院集中在賺錢快的專科,以婦產、生殖、整容、牙科等等為主力,占用了不少資源。
武漢市長周先旺,1月27日晚受訪時稱,疫情“披露不及時,這點大家要理解”,因今次肺炎是傳染病,【須依法披露】。周稱他早於1月初已向上報告,“我作為地方政府,【我必須獲得授權後,才能披露疫情】”云云。
周市長現在不知在何處,但是仔細想想他說的話還是有一定的道理:既然李克強已經信誓旦旦的發誓要【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作為地方政府要不要聽從李總理的?那麼有沒有法律不然華南海鮮市場賣生活野生動物?有沒有法律不讓吃蝙蝠肉?有沒有法律讓百步亭社區不搞【萬家宴】?武漢政府有沒有被授權【封閉市場】,【封閉交通】甚至封閉整個城市??是哪一條法律【授權】了周市長【披露疫情】、【封閉武漢】?既然李總理已經警告過地方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而有沒有授權,地方政府不【作為】不是李總理自己要求的嗎???
政策是李克強定的,文件是李克強發的,話是李克強說的,李克強大概做夢也沒想到,武漢一場疫情,把他的新自由主義【改革大夢】打回原形。私立醫院完全沒有任何能力和願望來抗擊疫情,【讓(華南海鮮)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武漢)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像兩記耳光狠狠地打在李克強的臉上。
在追究武漢地方政府責任的同時,難道不應該追究李氏國務院政策上的嚴重失誤的責任嗎?這樣出爾反爾、推卸責任的國務院,讓其他地方政府如何執行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