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常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表面上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侧面更多的显示了古代平民百姓对权贵总能享受特权的无奈与不满,以及对公平、和谐生活的美好向往。香港,作为一座文明繁华的城市,其社会公平与文明法治的程度理应位于世界前列才是。可实际上,香港反对派掀起的一场场政治暴乱运动早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市民却迟迟看不到对作恶者的有力打击,甚至有的反对派议员还知法犯法,拿自己的“议员”身份做“免罪金牌”,视特区政府立下的“禁令”如无物,这一番奇景令人感叹:香港到底还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
据港媒报道,特区政府为抗疫早已责令酒吧、健身房等场所停业,又推出“限聚令”等。可身为立法会民主派议员的陈淑庄却对禁令熟视无睹,依旧与他人在酒吧聚会,在遭到曝光后,近日又自我辩白称其是联同该党成员林瑞华与一班苦主开会,是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处理市民投诉,属“公务”,没有违反“限聚令”。显然,陈淑庄的自辩是苍白无力的,立法会议员处理公务难道不应该在立法会之内吗?而且其于特区政府明令停业的酒吧之内与四十多人推杯换盏,这又如何能与“公务”扯得上关系?陈淑庄作为立法会议员及公众人物,之前多次指责港府“抗疫不力”,如今却带头违规聚集,破坏治疫工作,不严惩简直难以服众!
“议员”身份不应该成为反对派的“免罪金牌”,严惩违规之人,这才是对香港社会公平法治精神的维护。可在当下的香港,司法部门却仿佛陷入了有法不依或不敢依的困境。归根到底,自去年反对派掀起“反修例”动乱以来,香港的舆论场被大批“黄媒”及反对派人士占据了大半阵地,话语权的丢失使得港府、警队等部门饱受反对派的抹黑、诬蔑却难以反击,以至于现在港府在面对反对派人士的违规时总是忌惮反对派舆论的压力而不敢妄动。不得不说,这是政府的无奈,也是香港社会的病态,如果我们的市民能够给予港府与警队更多的支持,或许能够逐渐改变这一现状。
若想维护香港法治的威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不仅需要特区政府的努力,更需要全体香港市民的支持,从而给司法部门的执法带来足够的执法底气和良好的舆论环境。某些反对派议员想要成为“特权”阶级的作为,恰恰对是其他普通香港市民的社会权益的极大破坏。说到底,香港绝大多数市民都只是政治场之外的普通人,所追求的也是社会的公平,相信没有人愿意成为某些政棍操纵民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