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拜读了刘晓波先生的《08宪章》,第一遍下来,心潮澎湃。又仔细看了遍,却又觉得有值得商榷之处:
晓波先生称: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 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自由真的是普世的吗?
如果是,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随便说,随便做?然而我却记得一句话:绝对的自由就是没有自由。
如果是,那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对此欢欣鼓舞,自觉接受。然而我却听见了伊拉克的枪声。
如果是,那么我辛辛苦苦翻墙出来,应该可以自由的发表意见,但是貌似稍微有点“左”的东东全部发不出来。
民主的本质真的是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吗?
在我看来,民主应该是权利(利益)抗争和妥协,否则就不会有千古名篇——《我有一个梦想》。
鲁迅先生曾说,纵观中国历史,只有两个时代,可以安心做奴隶的时代和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可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如果按照晓波先生所言,或许其可以功成名就,但不知如何解决民族问题、领土争端、两岸统一……“大智慧”人人会说,但如何实现,却是具体问题。“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诚哉斯言。为一己私利谋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路漫长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愿以此言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