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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同学:这博客有点意思,可以看看:
送交者: `嘻嘻 2011年06月05日23:13:4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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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j64.blogspot.com/ 这博客有点意思,可以看看,可看清海外民运分子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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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社会

这博客有点意思,可以看看,可看清海外民运分子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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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运 虽然门可落雀 却是一潭深不可测的浑水 争名夺利 卖身投靠 贪污腐化 山头林立 尔虞我诈 各怀鬼胎 不容异己 互设陷阱 ......

民运人士们是在追求民主,还是在追求个人的名利和特权? 他们为什么越来越孤立,完全变成被社会大众所唾弃的“一小撮”,最后只能靠台湾和西方的反华势力豢养,沦为走狗和特务?他们真的如此仇视自己的祖国和民族吗?

2007年6月24日 星期日

海外华人为何不支持“民运”

海外民运”为什么被海外华人渐渐冷落



  记得八十年代初期中国留学生们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以及一九八九年中国发生“六四”时,海外民运曾得到无数华侨的解囊捐助,金额不下数千万美元。

  相形之下,如今所谓的“海外民运”门可罗雀,正义人士见之掉头,仅剩下几个拿国民党经费的、搅局的,或者是非法滞留外国而指望转换“政庇”身份的,在那里装模作样喊几下口号,然后拍下照片,或呈送国民党机构、某国某基金会,或递交外国移民局备案。使“海外民运”渐渐被海外华侨冷落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海外民运”被招摇撞骗者所充斥

  例如,某某过去一向名不见经传的人士“逃”到外国之后,立即脸不改色地谎称他在中国领导着一百多个地下反对派组织的联合体,是“领袖”,是“主席”,呼吁各方给他几十万、几百万美元作“经费”。

  某某过去因偷渡、偷窃、猥亵女生而被判三年“劳动教养”,释放后还在中国某校任过教员的人士,去了外国“探亲”,便耸人听闻地向某外国机构谎称自己曾因“反对当局”等政治罪名在中国坐牢十九年,要求给予他几十万、几百万美元的经费,用于“研究劳改制度”;又如某某在中国没有进厂当过一天工人的人士,虽然他跟近几年任何一次中国工人上街示威之类的事件都毫无关系,却也大言不惭地自称是“大陆工运领袖”,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外国劳工组织给他几十万、几百万美元“经费”。

  “海外民运”的经费账簿永远是一个谜

  由于某些所谓的“民运组织”的大笔经费主要来自不可告人的情报间谍机构,所以它们的账簿永远不向成员们公开,这就为主管人任意支取、挪用、侵吞提供了方便之门。尽管这几位管经费的人士除了挥霍民运资源之外从未见其在外国打过工,可是如今都已买下好几处别墅,有的还包养了情妇。

  “民运组织”的历次内斗和分裂,几乎都不是因为政治方向等原则性分歧,而只是为了争夺经费的主管权。虽然几个时时不忘自称“民运人士”或“民运领袖”的人士在写文章时也道貌岸然地大谈“民主”,而自己却从不接受任何民主程序,一旦经费到手就都害怕起控制权会旁落,凡遇有人欲提出“换届选举”或“查账”,便先行毁谤其是“中共特务”,必除之而后快。

  民运内斗的好事者背景可疑

  几名不知靠什么而发财的人士似乎总是闲人,经常以请人吃饭等形式散布诽谤其它派系民运人士的谣言,还乐此不疲地不断将电脑网络上诽谤民运人士的匿名文章下摘,再以传真等方式到处传播,惟恐天下不乱。一些民运人士相互之间莫名其妙视若仇人,往往是听信了诸如“网上揭你老底的文章是某某某写的”、“某某某在背后骂你呢”、“某某某是中共特务”等毫无根据的流言。纵观几名好事者的来历,便发现几乎都没有在中国从事过反对运动的经历,不过他们为了标榜自己也属于“民运人士”,于是在写文章或发言时故意选择最激烈的言辞来作政治表演(不管别人早已腻烦其表演的造作和空洞)。譬如,他们会喊出“民运应该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应该“就地反共”等令人捧腹的口号。一名曾经鼓吹“民运孙子兵法”的《中国之春》主编在斗垮了“民联”主席之后,悄悄返回中国,不久便被任命为北京某石油化工公司的副总裁,这种现象的确令人深思。

  “海外民运”的代表性日益令人置疑

  民主运动理应符合人民希望国家增进民主、繁荣富强的愿望。如果民运人士能够为争取社会大多数人的权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财富、自由、生命,便没有可能得不到公众的支持。然而,一些打着"海外民运"旗号的人士由于其坑蒙拐骗的作为而遭人唾骂,几乎沦为过街老鼠,再也没有勇气向华侨同胞举出“募捐箱”,于是他们为了得到金钱资助,只能完全投靠外国反华人士以及台独、藏独、疆独、蒙独等组织,全面迎合“中国威胁论”、“两国论”、“七块论”、“军售台湾”和“制裁中国”等论调,令海外华人见之无不摇头。民运圈内的人都明白,这些打着“海外民运”旗号的人士,其实既代表不了人民的民主呼声,也代表不了中国民运,他们的做法无异于穿着政府军队制服尽干奸淫掳掠勾当的土匪。还有某个以人道援助中国政治犯为名而成立的基金会,虽然每年都代表中国在狱政治犯向外国机构领取数十万美元,但只象征性地私下分给部分政治犯家属不到三十分之一,而该基金会的负责人却已在纽约买了两套住房,又在托人炒买股票时蚀了大本。

  
文权
200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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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务炮制“民运联席会议”只有一个目的 ---- 代表“海外民运”发表分裂中国的政治声明

魏京生(二排左四)的伪“民运联席会议”是台独、蒙独、藏独、疆独的杂货铺


莱茵河畔海外群丑上演伪“民运联席会议”闹剧的花絮


胡安宁


台湾情治系统监视控制大陆海外民运、推魏京生为台独代言人的伪“民运联席会议”十二日九日至十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第三届年会。由于海外民运根本不愿与之“合作”,伪“民运联席会议”在数十名台谍、投机商、人蛇、偷渡者、政庇掮客、共特以及蒙独、藏独、疆独组织成员的丑恶表演和肮脏交易之中草草落幕,狐遁鸟散,很快回复了莱茵河畔某酒店狭小客厅里的平静。由于当地报纸都不加理会这场闹剧,所以即使天天从酒店门前走过的行人也全然不知酒店内所发生的一切。所幸《中华评述》主编纪晓峰通过网讯披露了伪“民运联席会议”群丑闹剧的真相,满足了读者探隐揭私的好奇心。笔者现将该网讯以及其它来自波恩的消息整理如下:

● 乌合之众各怀鬼胎

据纪晓峰先生现场观察,参加伪“民运联席会议”的人根本代表不了海外民运,其中三分之一是薛伟(真名王元泰,原四川强奸犯)、倪育贤(因向共产党表达“第二种忠诚”而遭“四人帮”拘押数月,后被平反)、杨建利(民联民阵大会合并内斗悍将)、盛雪(“民运最大贪污犯”万润南的姘妇)等几个“老面孔”台湾情治人员;三分之一是齐墨(真名修海涛,驻德台谍)、陈国(偷渡客,混骗政庇未果)等自诩德国“民阵”成员者;三分之一是借“民运”招牌申请政庇谋求居留的偷渡者。这三种人各怀鬼胎,纠集在一起时话不投机,许多人对台面上的夸夸其谈根本不感兴趣,溜回宿舍打牌或结伴逛街,急得主持会议的齐墨不时拼命喊叫:“外边的人请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一些人三五成群在过道里窃窃私语,话题无非是会议的费用问题。他们多半抱怨某某人拿着台湾的钱到处跑,上酒馆寻欢作乐,而他们跑来开会还得自掏腰包,似乎被人耍了。还有些人逢人便声明自己是“民运的票友”,对倪育贤、薛伟等人的人格、丑闻大表不满,甚至称魏京生乃初中生闹“民运”,小儿科难成气候。

● 团结假象是为了骗台湾的钱

尽管魏京生、齐墨、王希哲、倪育贤等人这些年来在海外争名夺利内斗不休,贪渎嫖赌无恶不为,这次却异乎寻常地大谈“团结”,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为了骗取台湾的“经费”。

齐墨忿然在会上讲: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同魏京生、盛雪、万润南到台湾拜见李登辉,当面提出要二百万美元的资助,不料有人背地里向陆委会主管人告黑状,揭露“民运”内斗和贪污,而且每笔账都清清楚楚,有据可查,结果导致台湾方面的资源断绝。齐墨恶狠狠地说:“这个人是谁我们知道,他的目的在于破坏我们,所以必定是共产党特务。”(在场人士都明白他指的是徐邦泰、汪岷、林樵清和王涵万。)

魏京生的话匣子也打开了:“我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从九八年起,美国国会有一笔援助中国民主运动的基金,每年总数约二百万美元,美国人要求民运有一个团结的形象,要求民运为美国政策服务,但那年大家闹不团结,结果谁也没拿到。九九年,王希哲受别人挑动,在美国国会闹事,结果经费又停顿了一年。只有吴弘达,他用劳改基金会显示了一下团结,大概从中拿走了七十万美金。今年,民运两派在WTO和永久最惠国问题上有分歧,美国人认为民运打内战,钱又泡了汤。因此,民运一定要紧密团结,想打架回家打去。”

实际上,从一九九八年以来的每一场内斗都是魏京生等人挑起的,先后被魏京生诬蔑为“特务”的有王军涛、卢四清、徐文立、傅申奇、李洪宽、徐邦泰、石磊、岳武、王希哲、薛明德、叶宁、吴方城、杜智富、伍凡、王丹、王炳章、谢万军、鲍戈、宋书元等,最近又与林樵清、郑源反目成仇。

曾经把魏京生诽谤中国民主党的恶行告上法庭的王希哲这次为了拿台湾的钱而硬着头皮前来捧场,不过他并不承认几番“倒魏”出于争名夺利的丑陋内心,把“摩擦”和“误会”归罪于刘青、萧强、陈破空、张林的“作梗”,以及王炳章、石磊、连胜德、叶宁的“挑拨”。

● 成了台独、藏独、疆独、蒙独的讲台

伪“民运联席会议”在网上发布公报称:会议第一天下午就进入了一个十分敏感的题目----“中国民主化与民族关系问题”。既然拿了台湾的钱来欧洲一游,总得把台独、藏独、蒙独、疆独作为中心议题吧。

会场的天花板被维吾尔的代表迪里夏提铿锵有力的发言震得嗡嗡作响。起先魏京生还不住地点头听着,可是迪里夏提突然话锋一转,目光向他逼来道:“要想得到维族独立运动的合作与支持,现在就必须表态赞同东土耳其斯坦人民的独立原则,并且保证今后不使用歧视维族人的‘新疆’一词。”

蒙族代表“内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说:“独立是人权和尊严问题,不是经济问题。即使是经济问题,我们内蒙的资源可以让我们过得更富裕。中共不让我们独立不是因为我们太穷了,而是太富了。”

民族分裂分子们的讲话还多引用有关“历史渊源”的论据,似乎义正词严,可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魏京生跑到台北说“山东也可以独立”,却让李登辉也听得犯傻。

● 为人蛇、偷渡客开政庇证明

《中华评述》主编纪晓峰先生花了一天的时间,在会场上进行观察,耳闻目睹了两桩难民生意:一个叫傅尧波的不到三十岁的温州人拿着摄相机、照相机东窜西钻,张罗着为场内的数十名偷渡者办理政庇材料,据知请他给写一份“证明信”的价格是二百美金,跟齐墨出价相同。“民阵”在中德的负责人陈国自己的政庇请求被德国法院拒绝了,正在上诉,却操起了人贩子中间商的职业,叫一个穿裙子的从福建长乐偷渡到多特蒙德打黑工的姑娘跑来会场参加拍照,混一份政庇证明材料。姑娘自称为了到德国,已花了十万元给人贩子,陈国为她出庭作证是付钱的。

其实在开会之前卖“证”活动就已经开始了。在驶往波恩的路上,纪晓峰先生得到了一份十一月十日由齐墨以“民主中国阵线”名义亲笔签署的公开出售魏京生签名“证书”的骗钱文件,上面赫然写着:“我今天写此信给大家,是希望大家能提供赞助,或许这是我们在这方面的最后的一次赞助。向大家募捐,一是实在出于需要,二是事出有因。凡是个人捐助的,根据捐款者的要求,可以给予由魏京生和我签字的证书一份。捐款不分多少,均很需要,但条件好的朋友,最好每人能在二百马克以上。捐款者可将款项汇入下面帐号:XIU Haitao, Konto-Nr: 251745600, BLZ: 50040000। Commerzbank Frankfurt-H hst.请注明Stichwort: Tagung.”

● “宣传、暴动”新提法、老骗术

伪“民运联席会议”的小丑们一味在海外投机撞骗,却拿不出任何切合实际的促使中国实现“民主转型”的具体建议,为了向台湾主子有所交代,于是只好又唱起“革命”高调来。不过,这一次他们并没有重复在纽约开会时所说的“民运应该拥有核武器”那种令人捧腹大笑口号(因为连台湾自己也没有核武器),而是借那个专门给人蛇、难民提供服务的“莱茵通讯”的编者钱耀君之口提出所谓的“宣传和暴动”的“新方针”。然而谁都明白,那不过是老板骗钱的一招把戏,实际上他们既不敢到中国去向大众“宣传”,更不会拿起武器去流血“暴动”,一旦台币、美钞到手,很快就落入流莺们的腰包里了。


华夏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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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

阮铭、魏京生等民运分子赴加拿大为赖昌星出庭诡辩 是受台湾派遣?

有钱能使鬼推磨,远华案赖昌星被一些民运分子视为知己和金主,把他称作“与刘少奇、四人帮一样的政治犯”,大张旗鼓为其诡辩鸣冤,出书树碑立传。



赖昌星曾是台湾间谍



  (台北讯)涉及中国大陆近年最大宗走私贪污案的主嫌犯赖昌星“自爆”近十年来在海峡两岸一场间谍战中,一直充当“双重间谍”。

  台湾《联合报》前天报道,赖昌星起初专向台湾泄漏大陆机密,但到1999年远华走私案行将揭发前,为求邀功自保,而诱出当时刚离职的台湾驻香港特务首领叶炳南,让大陆公安将后者逮捕。中国大陆当局随即大举搜捕台湾间谍,台湾在广西的情报首长被追捕时遭射杀。

  赖昌星现在正以遣返中国大陆会被判死刑为由,向加拿大申请豁免遣返。他在这生死关键的时刻透露了自己的“双重间谍”身分,也从而揭露了台湾在港情报网至今仍然存在。

  《联合报》前天从台湾国家安全局高层获得证实,军情局香港站前站长叶炳南确实在厦门被捕,至今尚未获释;由于事关重大,已被列为高度机密处理,详情不便透露。

  据该报了解,此案和担任台湾间谍的解放军少将刘连昆、军情局广西站站长被捕杀案,以及过去两年多起情报单位驻大陆重要干部被捕案有关,至今仍未解密,知情者并不多。

  该报说,叶炳南在1994年出任香港站长后,鉴于赖昌星在中国大陆人脉广博,极力拉拢对方,甚至在香港回归中国大陆后,有意安排他担任香港闽侨会馆会长。赖昌星虽然拒绝“正式”加入台湾的情报工作,但答应将其所知尽量告知台方。

  不过,赖昌星其实早在1992年已投靠南京军区情报部门旗下,并认识了当时任总参情报部头头、也是中国元老姬鹏飞之子的姬胜德。他后来还加入北京国安部第八局,成为不支薪的兼职特工,并在充当两岸间的双重间谍时,大搞其远华公司的生意。

  不过时移世易,1999年远华贪污走私案已在爆发边缘,赖昌星为了免遭大陆当局清算,尽其所能巴结各方部门。国安部既是大陆其中一个受重视部门,赖昌星便想到以献出叶炳南来邀功。

  《联合报》说,当时赖昌星得知叶炳南行将退休,便假借介绍生意为由,安排叶氏夫妇到厦门,同行的还有叶氏的友人台湾海军少将夫妇、一对港商夫妇及一名台商,七人全部住进厦门悦华酒店。他们后来被请去同大陆国安部人员“谈话”,除了叶炳南一去不回外,其余六人稍后获释。

  叶炳南被捕后,大陆决定扫清台湾情报网,广西站成为重灾区,十多名高级情报干部被捕,该站站长甚至在追捕过程中同大陆当局枪战致死,台湾在大陆的情报工作因此受到严重打击。


远华案聆听



● 李 何



   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的难民聆听案,目前暂告一段落。预料加拿大法庭审讯结果并不会如大陆所乐见的将赖遣返。特别最近由阮铭、盛雪、魏京生等人出庭作证,本文为此作出陈述如下:

  (一)犯罪者的天堂

   9 . 11 恐怖事件若干恐怖分子系由加拿大潜入美国的,虽然加拿大政府目前还在否认此一说法,并积极协助美方调查。但被恐怖分子利用作为潜赴美国的跳板,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台湾中央社为此发出多伦多特稿,指出加国已成为恐怖分子的天堂。“特稿”列出许多具体例子,指出人口才不过 3300 万的加拿大,却在境内有 50 多个国际恐怖主义团体和 350 名恐怖分子。加拿大并非有意窝藏恐怖主义团体或个人,但却无形中变成了恐怖分子的天堂。加拿大宽松的移民法确实有相当大的漏洞。任何人只要声称难民,加拿大几乎来者不拒。一位美国会议员甚至嘲讽加拿大系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的俱乐部。

  加拿大一向以“人道”自居,也可以说是犯罪分子的天堂。像伯纳多和贺莫加夫妇奸杀少女的残忍暴行,使人发指。但在加拿大却可以在狱中大办生日派对。多次申请保释,浪费纳税人金钱。加拿大人权人士向来指责中国侵犯人权,而且不尊重他国的司法尊严。如抗议越南政府处决越裔加籍女毒犯,指责中国拘禁法轮功张昆仑。中国国情同加拿大不同,司法制度也不同。中国是 12 亿人口大国,中国犯人不可能像贺莫加受到那样的照顾优待,那是很明白的道理。中国的人权以至司法固然尚待改善,但是,加拿大的人权人士却是做得过分了。只要一提及中国的司法审制就指责为“不人道”、“残暴”,甚至是超越了干预内政的界限。笔者愿意举出例子,加国各大媒介攻击中国偷窃加拿大的核机密,把中国政府栽赃为同三合会勾结从事非法商业活动,这些不友好的宣传都是“公正”“人道”吗?

  被朱镕基形容为“该死 3 次(到 10 次)的王八蛋”赖昌星,他也懂得加拿大是犯罪分子天堂的道理,逃到加国寻求避难。果不其然,他是找对了地方了。这位手上牵涉有多位大陆高官判刑丧命的要犯,尽人皆知的厦门走私充斥的要角,竟然可以在加国交保获释,甚至即使难民申请失败,赖的律师还有一系列抗辩程序,至少可拖上数年时间。遣返赖昌星的行动虽然不是凭空想像,但也并非马上就会发生。赖可以采用上诉和抗辩行动包括法定司法覆核、遣返风险评估,难民机构复认,联合国难民公署审核和反刑求委员会评估等。赖昌星固然有钱把这场官司打下去,但却难免使中国政府感到失望。中国国情不同于西方,可以相信,不管审讯结果如何,中国将以中加友谊为重,尊重加国的司法判决,不会举行抗议示威。前年,几艘福建难民船只抵加,举国上下无不同声谴责,加国的“人道”声音消失了。加国移民部寻求中国政府协助,堵截难民来源。这次加拿大却没有相应的“合作”回报。

  可以相信,加国能指望中国能更多“合作”堵截以后的可能偷渡浪潮吗?

  (二)敌意性证人( HOSTILE WITNESS )

  加拿大法庭允许赖昌星律师传唤阮铭、盛雪、魏京生等人出庭作证,为赖昌星辩护。众所周知,这些民运人士,其背景是依靠美国、台湾支持,是不受中国政府欢迎,被拒入境的。魏更是被判刑外释就医的犯人。他们离开大陆、流亡海外已达 12 年,对厦门走私案情况都是根据道听途说、小道消息而来,并无第一手直接资料来源。如盛雪(藏锡江)承认,她是在别人处得知消息。她的《远华案黑幕》一书是根据同赖昌星交谈以及她的助手到大陆调查的间接来源。魏京生的消息来源是由朋友与香港《争鸣》刊物而来,魏自己不清楚赖昌星是否走私。阮铭作证朱镕基的“不处死赖的承诺”等同于把法轮功改口为敌我矛盾的不可靠性,其说法来源也都是间接传闻而来。如像法庭上法官提出的质疑,连权威性的《华盛顿邮报》等各大媒介都没有过这些报道,怎能使人相信《争鸣》刊物这类小道消息?

  根据加、美、英法律,中国政府有权提出对上述证人,认为属于“敌意性证人”,提出交义审查要求;并指出他们缺乏直接可靠证据来源,不能胜任证人资格。现叙述学理根据如下:

   1 .加拿大刑事罪行分类,把损害公众秩序和国家利益项目下的行贿罪( BRIBERY ,行贿、受贿),即指“犯罪人向公众官员或公众团体代理人以至个人交纳‘秘密佣金’;或者作为引诱性酬报使其能担任公众职务。”“不管是行贿、收受贿赂或者作为索取贿赂的中介,都是刑事罪行。具有发放特许证权的官员,如果在收受‘悦耳甜语’后才能发出许可执照否则就加以拒绝的行为也属于刑事罪行”。(见 BOYDELL :《加拿大刑事审判管理》)

   2 .证人资格:参与诉讼某方,认为证人是对其带有敌意性的,则有权提出对证人作出交义审查要求。如证人由于本身利益冲突或有犯罪行为,即可认为不 胜任证人资格。(见 McWILLIAMS :《加拿大罪行证据》)

   3 . JOHN BOUVIER 《美国法律词典》指出:( 1 )行贿属于刑事罪行( 2 )所谓本身利益,即指该证人对诉讼结果具有直接利益或犯有罪行声名狼籍的人,就不足以胜任证人资格。

   4 .所谓“敌意性证人”的解释

  提出质疑的诉讼一方可在法官不在场的情况下向证人提出交义审查。“敌意性证人”并非指他可能作出有损于他自己那一方的证词而言,而是指他的行为对于提出质疑的一方是带有敌意性的,因而不能向法庭提出公正性的证据并提供事实真相的愿望。

  行贿与贪污受贿同属有罪。见 EARL JOWITT :《英国法律词典》。

  法庭并不传唤揭发人朱牛牛作证,而由离开大陆已十多年的人作证实属怪事。魏京生的无知,例如他称 :“目前大陆法律中不存在行贿罪而只有受贿罪。赖行贿高官是被迫的并且不构成犯罪。”现举事实例子: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禹曾作为 10 大农村企业家之一,和政协委员,最后是以“贪污、腐败、贿赂和谋取暴利”而判罪。证明大陆法律中就存在有行贿罪,因此否定了魏的说法。

  参照上述,中国政府有理由把魏、盛等证人认为是“带有敌意性的证人”,作证无效。

  (三)高层权力斗争

  盛雪指证:远华案是由于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的妻子和儿子都是美国公民并且居住美国。中共高层因此不满,进行调查,因而该案是中国高层内部政治斗争工具。魏京生更声称,远华案背后有政治阴谋。 99 年北京曾发生一千名军官密谋推翻政府,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与此事有关。是政变密谋的背后支持者,是中央对他的调查才引发了打击姬胜德而采取的政治斗争手段。

  民运人士热衷于制造北京高层权力斗争新闻已非一次。魏的军官造反消息,酷似于文革初期传闻贺龙、彭真企图发动军事政变的谣言。北京陈希同逮捕案,民运把它形容为源自于上海帮同北京帮权力斗争。《六四事件真相》一书也是“由于权力斗争、曾庆红既得利益集团有意泄露出来的。”

  了解北京政治运作的人都会相信,妻儿定居美国的高官,并不足以构成犯罪条件,充其量是不能继续担任敏感性的要职而改调他职。姬胜德是姬鹏飞之子,是太子党的头面人物,以这样的犯罪条件能把他板倒吗?民运对太子党的“恶行劣迹”,向来是穷追不舍的。例如王军(王震之子)刘殿英(刘华清之女)的政治献金(克林顿)及贪污案就受到异见人士的猛烈抨击;但这次魏京生却为何反过来为姬胜德辩解呢?

  现引用 CIA 情报专家、前美驻华大使李洁明( JAMES LILLY )在《六四真相》一书后的讲话。李慨叹“华府当年误判北京形势。美国当年的情报分析对几个事件的要角都失真了,包括美国误判乔石是真诚的改革派,误判杨尚昆和邓小平间的歧异。对赵紫阳的理解,也偏向于认定他是个一夫当关的浪漫理想家,但书中表现的赵紫阳却更像是一位脆弱的落寞英雄。美国误判北京情势的失真程度太深,完全没有掌握当时中共高层反美情绪的升高。 CIA 的报导,军队不服从命令、内部分裂的的谣言全属虚假。”看来,李洁明的直率坦白,远比魏京生为高明。

  值得玩味的是,“六四”天安门运动,由于打出了“反贪污”口号,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老百姓痛恨贪污、憎厌特权的民意历久不衰。但从这次远华案作证的表现,替行贿人解脱,实际是助长了贪污之风,这同当年的“反贪污”旗帜是背道而驰的。赖昌星案尚在起诉阶段,未有定罪。即使赖侥幸逃过惩处,但从辩证观点看来,一个毒瘤已被割除,一个烂摊子已被收拾,远华红楼提供了反面教材,国家税收增加了,这就是的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摘自《大中报》



有钱能使鬼推磨 人生哲学不谋而合

---- 赖昌星是魏京生、阮铭、王希哲、林保华、项小吉、盛雪等民运分子心中的偶像


赖昌星自从涉嫌巨额走私的远华案被揭露后,逃至加拿大隐藏长达近一年之久。当时赖昌星并没有要求政治避难,被中共政府发现他的隐藏地点后,才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政治避难。从此,赖昌星案才逐渐被国际媒体炒热,引起人们的关注。

今年初,听闻海外某些民运组织中有些人要为赖昌星辩护,要设法营救赖昌星获得自由,并要求赖昌星在事成后,将他在走私生意中获得的巨款捐给这几位先生所代表的民运组织。此消息一经传开,立即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和疑问。其争论的焦点是:海外民运组织关切赖昌星案应持何种立场?与赖昌星应保持何种关系?

不久,上述传闻间断,我以为上述传闻大概是误传和歪曲吧。不料,经过大半年后,上述传闻在最近是帘幕正式拉开,先后看到刘青等五位先生的“声明”,阮铭先生为盛雪女士撰写赖昌星案之书的“序言”,王希哲先生的“正式意见”,项小吉先生的对赖昌星案的“看法”等等。资料逐渐在增加,营救赖昌星的策略看来慢慢地明朗化,类似我这种局外人对赖昌星案的见解也渐形成。

现将我对赖昌星案与各方面对此案见解对此如下:

一, 赖昌星案的性质

究竟赖昌星是刑事犯还是政治犯,这是对赖昌星案所有争论中的最基本的问题。只有摆出所有的事实证据之后,经过司法审判,才能确定赖昌星是刑事犯还是政治犯。由此同时,才能摆正各方面关系,并也可以看出各方势力在赖昌星案中的立场和观点。

根据现有资料对赖昌星案的性质有如下不同的看法:

1.刘青等五人“声明”中写道:

“远华案是中共专制腐败有代表性的大案。无论从已经揭露的触目惊心的事实,还是赖昌星本人的辩解,这是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确凿无疑,而且赖昌星是此案的重大嫌犯。”由此可见,刘青等五人是认为赖昌星是刑事犯。

2.项小吉在“看法”一文中写道:

“赖昌星可能是中共内部斗争中的一个牺牲品,就像四人帮、刘少奇、林彪、陈希同;赖昌星至少是中国缺乏法治,司法腐败的一个牺牲品,就像禹作敏,年广大。我认为赖案中的政治因素远大于经济因素,也就是说赖昌星更接近于政治犯。”

项小吉认为赖昌星案从头开始就接近于政治犯,并且是类似于刘少奇高官的地位。赖昌星究竟是因为走私漏税行为而引起北京政府追究在先,还是因为北京高层政治斗争被波及的牺牲品在先?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事实出发点。项小吉的观点看来赖昌星是被波及的中共高层斗争的牺牲品在先,现在变成了一位被动的反对中共的政治犯。

3.王希哲在“正式意见”中写道:

“如果大走私犯赖昌星,或者今天正在辽宁开庭的慕绥新,慕绥旧之类的贪官,害怕在中国受审,跑到了美加,又害怕引渡,主动找到了民运,愿意重新做人,接受海外民运王希哲的二条,(也就是王二条),而且落实到位,别人我不管,我肯定接受,一定极力帮助他获得政治庇护。因为他揭露中共,并把昨天的不义之财,交给民运,这已经就是政治活动;民运将其投入反抗中共政权的斗争,也就是说他今天投入了反抗中共政权的斗争。为什么不能获得政治庇护?”

请问王希哲,按照你的逻辑,大走私犯赖昌星只要交出“不义之财”,并揭露中共和赖昌星的勾结活动,你就极力帮他获得政治庇护,不管赖昌星是否曾经犯过什么罪,有钱给民运,就可以活命。按照这样的逻辑,有人在美国和加拿大开设政治庇护公司,帮助中国大陆的大批贪官污吏偷渡来美国和加拿大,然后再在反共名义下给他们政治庇护,既保留他们的生命和巨额贪污钱财,这些人又可以美其名为“民运”而分脏,双方有利,根本不必管贪官污吏们曾经犯过什么罪,包括贪污、走私、贩毒、贩卖人口、拐骗妇女儿童、盗贩武器等等。请问,按此办理,则在人类社会中,法律、道德、正义、良心、形象等等还存在吗?这样的逻辑在国际间究竟有什么样的政府能够接受?按王希哲的逻辑,以色列犹太人也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内追捕德国纳粹份子归案制裁他们了。

4.阮铭先生在“远华案黑幕”序中写道:

“远华案主角赖昌星,是一位中国社会典型的悲剧性人物,他出身卑微,学历低,但他头脑聪明,会做生意,且平等待人,乐于捐献。他由于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来了经济奇迹,又由于不甘默默无闻而成为政治斗争牺牲品。”

“赖昌星被钦点为中国最大的走私犯的主角,并不在于他有没有走过私,犯过罪,而是恐怖与谎言的统治需要这样一个角色,不幸,他被选中。”

是否在阮铭看来,走私逃税是合法生意还是非法生意是不必计较的,只要头脑聪明什么样的黑钱都可以赚?是否在阮铭看来,之所以有远华案,并不是赖昌星是否涉嫌数百亿美元的走私罪行,而在于中共高层政治斗争需要而被制造出来的重大案件的牺牲品?赖昌星是无辜的百姓,是受害者?以上对赖昌星案有四种不同的看法。如果有四个法官各持以上不同的观点和立场的话,则判决结果肯定是四个不同的结果。可见,在赖昌星犯罪事实还没有充分揭露之前,在没有充分把握赖昌星犯罪事实之前,不同观点和立场是难免的。

二, 如何推进赖昌星案向前发展?

从张宏堡获得美国政治庇护成功的事例中可以获得借鉴,赖昌星的政治庇护的成败将有赖于以下几点:

1.项小吉、阮铭、王希哲和盛雪诸位女士先生好心地替赖昌星向加拿大法庭和国际社会提供赖昌星在中国大陆进行政治、宗教、人权、言论、文字书写等活动受迫害的事实根据;并且要提出足够的事实根据来否定中共政权对赖昌星是巨额走私刑事犯的指控。如果仅仅靠赖昌星本人的叙述反控是远远不足的;

2.由于中共政权在政治迫害问题上一向欺骗国内人民和国际社会,所以对中共提供或揭露远华案的文件和资料应持保留和怀疑态度,但加拿大法庭及民运组织应当重视国际社会媒体对赖昌星案的评论和分析研究,收集国际社会对赖昌星案的评论等等,作为审定赖昌星案的参考依据;

3.由加拿大政府有关部门独立调查论证赖昌星是否是刑事犯,不受中共政府和国际社会舆论的影响;

4.赖昌星的自我辩护。盛雪撰写的采访赖昌星的书实际上就是赖昌星自我辩护的一部分;

5.项小吉、阮铭、王希哲和盛雪是否应该考虑动员海外民运组织和人士到加拿大示威,声援赖昌星,并公关游说加拿大国会议员。张宏堡能获得美国政治庇护,海外民运组织的声援,及公关游说美国会议员是很有影响力的。但笔者怀疑,海外民运人士和同情赖昌星的人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去加拿大为赖昌星请愿?经过对以上几个重要资料和活动的分析和综合,加拿大法庭会做出判决。如果赖昌星获得政治难民资格,就留在加拿大自由生活。如果赖昌星提不出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他曾遭受中共的政治迫害,而相反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赖昌星是巨额走私的刑事犯,则赖昌星很可能被送回中国大陆,接受中国大陆法律的制裁。笔者相信,赖昌星案在加拿大的司法过程会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至于赖昌星可能被送回大陆受审是否能获得人道、人权和公平对待,这是另一个值得探讨问题。

三, 民运组织介入赖昌星案的后果

海外民运组织介入赖昌星案己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从上述争论中可以看出,海外部分民运组织和民运人士对下列问题观念模糊不清:

1.政治迫害和刑事犯罪的界限;赖昌星是主动刑事犯罪,还是被动的受政治迫害;赖昌星是为了活命逃罪而向民运组织靠拢,还是为了反对中共,追求政治理念而寻找海外民运组织?

2.犯罪逃命和政治理念的界限;

3.政治捐款和买命求生的“不义之财”的界限。

所有以上这些界限在赖昌星案中是非常重要的。

海外民运人士对赖昌星案的不同立场和观点是很正常的,其不同的立场来自与其不同的动机和目标。应该说各派民运人士面貌和立场都已充分的表露了,这对民运之的分化和重组是有利。笔者认为,在这次对赖昌星案的辩论中,各民运组织和人士对“王二条”的争议最大。不管某人过去曾犯过什么罪,只要现在反对中共,并缴足“不义之财”,海外民运组织就极力为他申请政治庇护辩,保护他的生命,这样一来,法律和正义就荡然无存。

请问,难道某些海外民运组织和人士除了不择手段获得金钱之外,就真的没有别的道德形象可以获得政治捐款吗?一个政治组织没有了清新道德形象,如何去号召中国大陆百姓为正义,理想,自由,民主和社会进步而奋斗呢?

幸好,海外民运组织中毕竟还有一批头脑清醒,主持正义和道德高尚的朋友在赖昌星案中仗义执言。这场赖案辩论将对海外民运组织的未来前途影响甚大,将影响到中国民主运动的发展。


伍凡

2001年8月20日

写于洛杉矶

http://news.boxun.com/news/gb/misc/2002/09/200209201209.shtml




项小吉:我对赖昌星案的看法

---- 海外民运法律专家、原“六四对话团”团长项小吉律师谈赖案


喜不喜欢赖昌星,信不信法轮功,站在个人立场上看并不重要,但从人权法治的立场上看就非常重要。我们不能忘记过去的政治迫害,我们要抵制正在进行的政治迫害,我们要杜绝将来的政治迫害。今天我们为赖昌星辩护是为了明天能为刘昌星,徐昌星,胡昌星辩护。捍卫人权和建立法治是从每一个具体案件做起的,人权法治不是抽象的理论。如果我们今天不是生活在自由国家,像这样公开地公平地辩论都是不可能的。

(一) 法律问题 赖昌星作为“远华案”的主角被中共政府通辑,并由中共政府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引渡赖回中国受审。赖昌星本人则已向加拿大政府申请政治庇护,此项申请正由加拿大司法机关审理。中共政府派出证人出席公听会,证明赖是刑事犯,不应获取政治庇护,而应引渡回中国,由中国的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审理。为争取引渡成功,中共总理朱熔基保证不判赖死刑。

国际法关于引渡有三项原则:(1)政治犯可以不引渡;(2)引渡将导致死刑判决的可以不引渡;(3)只有被双方同视为罪行的嫌犯才可能引渡。此外,双方如无引渡协议,可以不引渡。

中加之间尚未有引渡协议,所以是否引渡赖完全取决于加拿大司法机关的判决和行政机关的决定。即便赖被加司法机关定罪,加行政机关也无义务一定要引渡赖,赖可以在加服刑。之后,赖也不必回中国。

这里第一个问题就是赖是政治犯还是刑事犯还是兼而有之。这里不仅是个简单的事实举证问题,还牵涉到中国的司法现状,政治制度。中共在对其刑法作了修改之后,取消了反革命罪。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不存在政治犯,而所有的罪犯都是刑事犯。凡在中国生活过,或对中国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中共现在镇压异议人士或内部斗争中的政敌都用的是刑事罪名。赖昌星可能是中共内部斗争中的一个牺牲品,就像四人帮,刘少奇,林彪,陈希同;赖昌星至少是中国缺乏法治,司法腐败的一个牺牲品就像禹作敏,年广久。赖昌星的暴发与烟灭是中国现行体制的一种特有现象。我认为赖案中的政治因素远大于经济因素,也就是说赖昌星更接近于政治犯。有些民运、人权活动家认为只有反对中共政权的人才算政治犯,这是对政治犯一词的误解。刘少奇,四人帮都是政治犯,但他们从未反对过中共,相反,他们都曾是中共政权中的核心人物,是残害人民的策划者,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是政治犯。

这种误解可能源自一种感情,就是这种人受镇压活该,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其实这正是共产党的哲学,与法治精神人权原则相违背。赖昌星即便是中共的爪牙,作恶多端也同样不妨碍他有可能成为政治犯。

第二个问题是赖如果被引渡回中国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对此,朱熔基拍胸保证不会。在中国这种人治国家,这种保证的可信度是不稳的,有时极高有时就是圈套。但问题是朱作为行政首脑凭什么做此种保证,他又不是法官。即便是法官也不能未审先判,无论是从轻还是从重,也无论是撤案还是赦免,总得有个司法程序吧。再说,如果作为主犯的赖昌星都可不判死刑,那么那些判了死刑的从犯又该如何解释。赖是主犯而且外逃,罪上加罪,如他都不判死刑,此例一开,后果将是什么?我看中共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依法治国”就不攻自破了。死刑在中国的滥用已是不争的事实。连经济案渎职案都构成死刑。中国每年的死刑判决和执行已超过世界各国之总和。我们在讨论赖案时应该考虑到这个背景。

对第三个问题我没十分的把握,我没研究过加拿大的刑法。我猜至少在量刑上不会比中国重。作为一个贸易自由的国家,走私的范围也不会比中国广。中国在过去二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各项经济政策和法规变化无常,许多民营企业家忽而捧为劳模忽而锒铛入狱,这些人被政客们玩弄于股掌之上,毫无安全感,有时需要找个靠山也是出于私利和无奈。近些年的移民热潮反映了民营企业家们对中国的政策,政客和政治制度的不信任。至于腐败问题,赖是个商人,不是政府公务人员,“以钱谋私”与“以权谋私”是不同的。前者是人性中的“腐败”,后者是制度性的腐败。我们要批判的是后者。有钱人花天酒地不爱惜身体那是他个人的事或家务事,嫖娼宿妓聚赌吸毒另当别论。

总之,赖昌星如果引渡中国,不判死刑违反司法公正原则,判死刑违法对加拿大的承诺。且替中方考虑,还是虚幌一枪自下台阶为妙。不解的是,为什么人权主席刘青等人也必置赖于死地而后快。

(二) 人权问题

人权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其次是权的问题。这里的人包括所有的人,从胎儿到死者,从受害到罪犯,从亲人到冤家。无论男女,老少,种族,国籍,贫富,美丑,残健,智愚;也无论政见,信仰,品行,癖好。对人权只能采用一个标准,而不能采用双重标准。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记得当年江青自杀,美国一位人士表示这是一起践踏人权的案件。坦白说,我的人权观是从此才真正建立起来的。江青当时正在服刑,正处监管之中。囚犯自杀,当然是狱方的失职。江青在我眼里固然十恶不赦,但她有她的那份权利。平心讲,当年对她的审判只是一场政治闹剧,因为她的作为并没有触犯当时的中国法律,那时的法律(至今仍然是)正是江青们迫害异己的工具,她怎么滥用都不违法。

在赖案中控辩双方都有证人到庭,但由于辩方证人是魏京生,阮铭,就引发了徐水良,刘青,胡安宁,胡平,唐柏桥五位先生的“声明”和徐水良先生的进一步解释。因为徐水良先生在其解释性的文章中用的是“我们”,我假定该文与“声明”是姐妹篇,代表其他四位的观点。

据解释,刘青等人发此声明是 “为了挽救民运被伤害的声誉而不得不发这个声明。”这个声明“不是以组织名义,而是以个人名义发的,是为了负责。”刘青等五位先生以个人名义发此声明以示负责,我深感钦佩,好汉做事好汉当。观点不同可以辩论。这第一步就比冒名匿名光明磊落。符合五位先生的一贯作风。 据解释,发此声明是“为使人类的公理和正义得到伸张.......只有否决政治庇护,才能作出某种国际安排,让赖昌星受到公正的审判。”否则就是“无视中国人民的感情。”

据解释,“无罪推定原则不适用于民事案件,不适用于政治,也不适用于刑事侦破。该原则过去被不懂法律,又自以为懂法的部分民运人士滥用了。”据解释,“如果赖昌星政治庇护被批准,那么,无论是根据属人原则还是根据属地原则,加拿大政府大约很难再对赖昌星进行审判”结论是,“有人个人一定要赖昌星的钱,我们也没有办法。只是他们最好知道一点羞耻,自动退出民运。”

“声明”和“解释”的种种荒谬出自长期从事民主人权事业的理论家,活动家之手,实在令我不解。

审理政治庇护申请本身就是一种司法程序,如果在这个程序中司法机关认定该申请人符合政治庇护标准,难道还要将他提交另一家法院去“受到公正审判”吗?

按五位先生的观点,只有否决赖的庇护申请,将赖引渡中国(即某种国际安排),赖才能受到公正审判。我认为,加拿大政府对此案有完全的属地管辖权,事实上已经开庭审理,连中共都未表异议。我也相信,加拿大政府的审判会比中共的审判更公正。“声明”的五位作者中有四位曾领教过中共的审判,且无一认为中共的审判是公正的;怎么轮到中共审判别人时,他们就如此有把握认为审判会是公正的呢?

“无罪推定”原则适用于一切法律案件,请先生们慎用“在自己毫无知识的领域信口开河的勇气”。因为这的确伤害“民运的声誉”。

“声明”将对赖案的态度上升到维护“人类的公理”和“中国人民的感情”这个高度,有点危言耸听了。先生们大概是受了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的影响,习惯盗用他人的名义和感情以填补心虚和肾亏。我是不大敢用这种词汇,因为手中既无选民又无统计,妄言的也只是个人的私理。

如果说替赖作证就是要赖的钱,那么,反之,与中共夫唱妇随是否也可推论就是要中共的钱。这里既有一个事实的问题也有一个逻辑的问题。替谁说话就是为了要谁的钱,如果这种逻辑也成立的话,那我们为民主人权说话,也是要民主人权的钱吗?换一种思路,拿了又如何。为了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台湾人的钱可以拿,犹太人的钱可以拿,美国人的钱可以拿,中国人的钱更可以拿,而且这将是中国民运的主要财源。

总之,赖昌星有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包括有权聘请律师,邀请证人,选择审判地,适用国际法和审判地法,并可上诉如有需要。人权高于“人类的公理”和“中国人民的感情”,如果有冲突的话。

(三) 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可能是最有争议的问题,也是(至少在短期)最无从裁判的问题。中国的民主运动依靠谁,争取谁,分化谁,打击谁;这是个重要的策略问题。中国的民主运动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是“农村包围城市”还是“地方架空中央”,甚至“八国围堵中国”;这是民运的方向问题。最大可能地扩展团结对象,限制打击对象,这是政治斗争的常识。

当年共产党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它连“打倒国民党”都不提。它要打倒的是一个人(其实是一个党),而它要解放的是全中国(其实是它自己)。今天法轮功把矛头只对准江泽民一个人,连李鹏朱熔基都在“统战”之列。

当然,民运与此有区别。民运的目标是建立宪政,不是为了夺权(当然有执政的权利);也不是为了个人恩怨(当然罪犯如李鹏应受审判)。但要实现宪政目标就必需讲策略分阶段。

赖昌星属于那一类是这场争论的焦点。我认为赖昌星绝不是民运要打击的对象,无论是于情还是于理,也无论是从民运的宗旨考虑还是从民运的策略考虑。赖昌星案与法轮功案有某些相似之处。中共在这两案中□罗的罪证当然不会全是假的。这里的问题是无论是法轮功还是赖昌星,在中国他们都没有申辩的机会,他们的罪名和刑期在逮捕和审判之前就已经定了。中国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为迫害异己而设计的。我想,阮铭,魏京生出庭作证想要强调的正是这一点。我相信,刘青等人对此尤其不该有异议,毕竟都是过来人了。

喜不喜欢赖昌星,信不信法轮功,站在个人立场上看并不重要,但从人权法治的立场上看就非常重要。


项小吉

2001年8月13日 星期一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8/12/15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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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台湾政府与海外民运团体的合作内幕 (2002-9-26)


王丹(左)长期从台湾当局秘密领取巨额经费,自称给了“北春”等组织,但所有的民运团体都表示没有见过这些钱。



台湾与“民运”的合作内幕
与“海外民运”的业绩总结



台湾出版的《自由时报》9月23日出人意外地掀开了关于“国安局”出资两亿多新台币设立的《北京之春》杂志社,在“支持民运”的名义下每年搜集情报二百五十件的内幕。报道说,《北京之春》杂志社目前的“社长”一职由“民运人士”王丹担任。据台湾前“立法委员”钱达介绍,自1982年起,台湾国民党提供给“海外民运”机关刊物《中国之春》的经费主要是通过台湾政府中的情治单位拨出的,并不在“行政院”的行政开支预算之内。民进党上台执政以后,为了使“海外民运”的活动更符合台湾新政府的意图,决定将资助方式由以前的“定额补助”改为“逐案审查”。对此,“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解释道,这样做的目的是“钱要花在刀口上”。这则新闻很快被海外各中文媒体转载,成为2002年“海外民运”最引人关注的话题。

长期以来指责“民运组织”为台湾情治机构工作的批评之声不断,但《北京之春》等“民运组织”均予以否认和驳斥,还谴责这是“共特造谣”。此次台湾《自由时报》的曝光报道,无异于打了《北京之春》的一记耳光。一向自称“海外最大的民运杂志”的《北京之春》曾因代表“海外民运”与设在土耳其的“疆独”基地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以及刊登广告公开为北约战机炸毁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之举进行狡辩,而在美国的其它“民运组织”以及华人社区中招致非议,被斥为“台谍机构”和“败类”。其实,《北京之春》隶属于台湾情治系统还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民联”、“民阵”、“民联阵”、“自民党”、“中国人权”、“联席会议”、“中国之音”、“联总之声”、“天安门一代”、“二十一世纪基金会”、《大纪元》、《议报》、《新世纪》、“汉藏协会”、“学自联”等组织又何尝脱离干系?尽管《北京之春》的“经理”薛伟抱怨台湾给钱的数目越来越少,声称该社目前的处境是“在工作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情况下勉强维持”,然而,实际上他本人则早已从长年经手不受监督的秘密经费中获益,在美国拥有几处房产。早先另一名主管《中国之春》秘密经费的“民运人士”徐邦泰,以及曾任“民阵”主席的万润南,也一度被人指责“私吞大笔公款”。

向往民主自由的人们一直感到困惑,王丹等“民运人士”到了海外之后,何以自甘沦为台湾一些反华、分裂势力的工具?在由台湾或外国机构资助的几家网站、报刊、电台上,几位自诩为“民运主流”的评论员先后充当着台湾李登辉、陈水扁两朝雇主的喉舌。他们往往一稿数投,相互因袭,唱着同一个调,论点大致与台湾“陆委会”各个时期的对外发言基调亦步亦趋。虽然这些“民运人士”常常说,“只要能搞民运,不必理会钱从哪里来”,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既然从间谍机构领取工资,就得完成情报任务,正如拿了“远华案”赖昌星的钱,就得为其上庭辩护和出书立传。反华、分裂势力之所以要“民运人士”出面活动,无非是要在遏制、肢解中国的“战略”中打出一面漂亮的“民主人权”的旗号。众所周知,“台独教父”李登辉就是以“大陆不民主,两岸不统一”作幌子,要实现他的中国“七块论”。1998年12月“民运人士”魏京生到台湾受李登辉接见,为了获得二百万美元的资助,竟声称“山东也可以独立”,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虽然台湾没有按魏京生要的数目给钱,但是让《北京之春》牵头为他搞了一个“民运联席会议”,授予“主席”虚衔,在满足其虚荣心的同时,调高他的反华音量。

面对台湾媒体突如其来的曝光,《北京之春》“社长”王丹透过“多维新闻社”作了一番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这个同性恋者称,只要自己当一天“社长”,《北京之春》就不会接受情报机构提供的经费,也不会接受任何有特定政治条件的捐款,而要去向那些“正当的基金会”(例如“美国民主基金会”)申请经费。其实,《北京之春》的“编辑委员会”成员都由台湾“国安局”定案,王丹的人事调动也得经过“国安局”。既然该杂志迄今名义上仍是“中国民联”的机关刊物,王丹不是“民联”成员,“社长”一职显然并非通过“民联”产生,况且直至《自由时报》的报道出来之前,“民运团体”对“社长”易人一事均未知情。这个连美国任何一所普通大学的入学考试都无法通过的王丹,虽然早在北京大学读一年级时就因学习成绩太差而差点留级,通过关系而“转系”,但在辍学入狱十年之后,却以“民运人士”身份破格进入哈佛大学,“攻读”硕士、博士,据报道他在哈佛入学的将近二十万美元的费用悉由台湾提供,而且还以“研究八十年代以后的台湾社会”为名经常呆在台北,因此,他实际上并不可能多涉足《北京之春》的编辑事务。《北京之春》的“总编辑”胡平也在对“多维社”说,《北京之春》与台湾方面“合作关系单纯,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不会有“惊人内幕”公布之举。然而钱达等人9月21日已向《自由时报》驻美特派员曹郁芬公开表示,“一旦台湾政府不再补助时,相关人士届时不排除会揭露台湾政府与民运组织之间的‘特殊合作’内幕”。这种口吻无异于“要挟”。尽管《北京之春》经理薛伟也口口声声说,“我们不会因为台湾不给钱了,就搞对抗”,试想,倘若他们真的那么顺服,守口如瓶,岂会把事情闹得在媒体上沸沸扬扬吗?由此看来,王丹接任“社长”的另一项收获就是,日后他也完全可以因为知悉机密而获得要挟主子的筹码了。

当然,为台湾收集情报并非“海外民运”的主业和所长,因而据钱达透露,台湾“国安局”为此作了通融,决定“由自己内部来帮助消化处理”给《北京之春》等机构限定的情报件数。按常理,台湾要“海外民运”做的正事主要还在舆论方面,即抨击大陆,为台湾助阵。透过弥漫于“海外民运”之间的越来越浓烈的“国家虚无主义”论调,令人明显感受到台湾方面对于“主权定位”问题的越来越深重的忧虑。随着台湾由国民党政权过渡到民进党政权,“海外民运”的舆论主调也由“逢共(共党)必反”演绎成“逢中(大陆)必反”。归纳起来,就是在一波接一波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批判过程中,要逐渐淡化大陆民众的“国家意识”、“民族情结”;同时,在“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依托下,否定大陆对台湾拥有主权。台北当局一说“台湾不是港澳,不接受一国两制”,“海外民运”便立刻抨击香港、澳门“没有人权”,今非昔比;台北当局否认“一中”和“九二共识”,“海外民运”便以联合国的成员国两韩、两德为例,来比照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声称两岸即便要实现统一,也得按“联邦”或“邦联”的模式,采用“中华两国”。近两年,“海外民运”随着幕后的指挥棒“闻鸡起舞”,批判“民族主义”的方式日渐呈现激进化的趋势,甚而出现项小吉、北明、远志明等人分别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日军南京大屠杀进行辩护的耸人听闻之语。如果说“海外民运”过去以“迫使中国改进人权”为由而反对大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反对北京举办奥运会、反对美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以及反对中共领导人出访等等,还有一些道理的话,那么,如今斥责大陆网民为“爱国贼”,给“东土尔其斯坦独立运动”贴上“民运”的标签,把“远华案”主犯赖昌星说成是和刘少奇、“四人帮”一样的“政治犯”,是所谓“创造了经济奇迹”的“英雄”,以及刘晓波等人一度撰文称“一百年殖民地不够,三百年才好”,等等,则完全是谬论,导致“海外民运”从此失去了听众。不过,王希哲却还公开“告诫”王丹、王军涛说“不要怕孤立”,不必理会华人的看法,言外之意是“民运”应继续保持周舵所形容的那种“自唱自弹”状态,“只要台湾听得顺耳就行”。

定居美国纽约的台湾民进党元老洪哲胜曾在他的一篇文章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台湾之所以应该支持“大陆民运”,就是要“让大陆忙不过来”,大陆一乱,台湾就有机会实现独立了。其实,洪哲胜也明白,其所谓“支持民运”的结果,只是让几位所谓“主流派”的“民运人士”获取金钱资助或其它方面的一些名利而已,然而却以“海外民运”的整体声誉受损及内部分裂为惨痛代价的。当然,那种“主流”与“非主流”之分,系由台湾“操盘”而定,凡是能在他们掌控的会议中应邀主讲,或者在他们资助的刊物上发表文章,便是“主流”。因“资源”有限,故“规矩”颇严,绝对排斥异己。“主流派”里的“大角色”协助台湾外交或推动反华声浪,“小角色”则帮腔诋毁、讨伐一下“海外民运”内部的异己派系,也算表明了自己“立场可靠”。虽然“主流派”一再强调“民运”应当团结包括“台独”、“藏独”、“疆独”、“蒙独”、“法轮功”、“中功”以及赖昌星等在内的“一切反共力量”,但是,凡说这些话的人却往往正是内斗起来最凶很的“要角”,非把对方打成“中共特务”才罢休,斗来杀去,将“海外民运”折腾得山头林立。为了争夺“资源”,“主流派”内部也时有发生相互贬低、拆台的闹剧,例如刘青和萧强容不得卢四清、吴弘达及李洪宽等人在主流美国媒体上越来越多的声音,频频向某些“基金会”递送中伤他们的材料;王希哲、薛明德等为了发言资格被夺,而跑到美国国会与魏京生、刘青等高声对骂,推搡冲撞;王丹的“天安门一代”会议的排斥性也颇强,竟然叫来警察,对原“北高联”主席周勇军、“外高联”主席连胜德等人实行“清场”;此外,薛伟、胡平等也曾为了不让秘密经费的控制权旁落,而与徐邦泰、伍凡等闹上法庭,最后导致《北京之春》与《中国之春》分裂;而徐邦泰、伍凡、汪岷等人随后又因为不愿把《中国之春》交给王策、林樵清、王涵万接管,促使“民联阵”与“民联阵--自民党”二度分裂,等等。对于这些现象,就连台湾“陆委会”的官员们也颇为费解,为何台湾的慷慨“支持”,非但未见使“海外民运”壮大,还反而使华人离“民运”越来越远?最后他们只好埋怨“大陆共产党教育出的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了。“民运人士”中的确有为数不少者是大陆“文革”、“反右”运动中的“极左派”和“打砸抢分子”出身的(如魏京生、阮铭、王希哲、方圆等),缺乏民主素养,但作为“民主台湾”的当今执政者,岂不也是在台湾的现实政治斗争中,给在野党领袖们扣上了一顶“联共反台”或“投共卖台”的大“帽子”吗?挂在口头上的“民主”并不可靠。

虽然《大参考》以“台湾媒体披露:政府给大陆海外民运刊物《北京之春》断了奶”为标题向“民运团体”通报了这一令人不悦的消息,但是,“海外民运”也没有必要担心台湾或美国会真正对他们“断奶”,毕竟他们的利用价值仍然客观存在,毋需再以“无与轮比的喜悦”之类让人肉麻的词汇来欢呼台湾新主,或联篇累牍地颂唱“台湾经验”了。其实,在“统独问题”上,大多数“民运人士”内心都很矛盾,以往他们多以“维持现状”来搪塞,但自从陈水扁入主台北“总统府”以来,原先不敢苟同“台独”的,现在也站出来为“一边一国论”打气;原先附庸“一中各表”的,现在也改口“坚拒一中”。这算是投机迎合呢,还是政治觉悟提高了呢?这些年来“主流派”的“民运人士”在《北京之春》等机构的安排下,每年都跑不少地方,从台北、泰国到美国、欧洲、澳洲,从“疆独”的大本营土尔其到“西藏流亡政府”的印度所在地达兰萨拉,每回都不必自己掏钱。同时,一些有反华背景的“基金会”还给他们颁发了奖状或津贴。没文化的照样在美国著名学府获聘“访问学者”,拿学位的也不必参加堂堂考试或到校听课。当年天安门广场前流血的示威者们以及现今国内在押的政治犯们,都成为这些人在海外以“民运领袖”自居的政治资本。至少直到将来台湾问题彻底解决之前,他们仍可以过着一种衣食无虞、不劳而获、喊喊空洞口号、骂骂中国、吹捧几句台湾的逢场作戏而又自我封闭的生活方式,与普通华人格格不入。就这么几十号人,在狭小的活动空间里,不断地成立这个或那个组织,不断编写经费报告,不断结派,不断倾轧,不断在内部揪“特务”,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末了客死他乡连开个追悼会也被强差人意和利用,令人摇头唏嘘。为了总结他们在“民主事业”上的业绩,本文最后罗列部分“民运人士”近年来发表的文章和演讲的题目,读者从中可以大致领略他们的思想和活动的轨迹。


张宝钦
200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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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 岭: 有相同文化血统,并不等于说只能有一国----与陈水扁总统对谈

● 任畹町: 祝贺陈水扁荣任中华民国第二届民选总统

● 魏京生: 与陈水扁分享无与伦比的喜悦
● 魏京生: 台独也可支持中国民运
● 魏京生: 台湾民主化进程的历史性一步----就陈水扁当选总统的谈话
● 魏京生: 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与纳粹主义
● 魏京生: 我对台湾独立问题的看法
● 魏京生: 狂热的爱国主义
● 魏京生: 中共的外交越搞越失败
● 魏京生: 国际反恐,中共欲借刀杀人
● 魏京生: 北京办奥运----手铐与金牌
● 魏京生: 民运海外联席会议反对北京主办奥运的声明
● 魏京生: 不能以人权做交易----民运联席会议关于反对美国给予中国PNTR的声明

● 王炳章: 狭隘民族主义是独裁者的最后防空洞
● 王炳章: 欢迎台湾民进党协助催生大陆反对党
● 王炳章: 重建中华民国

● 周勇军: 民主精神不打折扣---- “一边一国”展现陈总统具中国政治家少有的政治坦诚

● 李国辉: 北京,你还不配办奥运会 

● 阮 铭: 九二无共识,一中是绞索
● 阮 铭: “一中”风暴
● 阮 铭: 梦幻“一中”
● 阮 铭: “一个中国”病毒探源
● 阮 铭: “反台独”是黄鼠狼语言
● 阮 铭: 维护中华民国独立主权
● 阮 铭: 两国一制才是台湾理想
● 阮 铭: 两岸关系和国际常识
● 阮 铭: 为谁“全球布局”?台湾?中国?
● 阮 铭: 中共善意回应,统心未泯
● 阮 铭: 正名与务实----蒙古是蒙古,台湾是台湾
● 阮 铭: 中国会逼陈水扁脱裤子
● 阮 铭: 从欺美压台到合美裂台
● 阮 铭: 谁能“设定台湾人民心灵议程”?
● 阮 铭: 别把阿扁总统放到火上烤
● 阮 铭: 陈水扁是弱势总统吗?
● 阮 铭: 阿扁演说的主题
● 阮 铭: 中国猛打扁
● 阮 铭: 台湾不要自己打垮自己
● 阮 铭: 台湾现在最重要的是凝聚内部共识
● 阮 铭: 投准台湾兴败所系之一票
● 阮 铭: 江泽民挥动了“参选”指挥棒
● 阮 铭: 国民党联共反台新战略
● 阮 铭: 联共反台派的破产
● 阮 铭: 连战向谁挑战?
● 阮 铭: 章孝严叛父北京碰壁
● 阮 铭: 试看章孝严如何背叛蒋经国
● 阮 铭: “反独”就是反台----中國黑手分裂海外民?
● 阮 铭: 开创台湾历史新时代----给阿扁总统十点建议
● 阮 铭: 民主快车的火车头----李登辉对台湾的历史贡献
● 阮 铭: 开创历史的卸任领袖
● 阮 铭: 中国----世界的“围城”
● 阮 铭: 布希开创台美中三国新时代
● 阮 铭: 布希说错了吗?----论国际格局变动中的台湾定位
● 阮 铭: 布希向日本提醒美对台立场坚定
● 阮 铭: 新里程碑把台湾引向何方?
● 阮 铭: 什么是新台湾人的国际观?
● 阮 铭: 新台湾人的胜利
● 阮 铭: 新台湾人的气魄
● 阮 铭: 台湾人的幸运

● 鲍 彤: 所谓“主权高于人权”无非是讲统治者有权蹂躏老百姓

● 张三一言: 霸权与教条有害统一 

● 青松: 可笑的“和平统一”十大好处

● 林保华: “一个中国”在台湾缺乏市场
● 林保华: “一边一国”和“推动公投”并无不妥
● 林保华: “两国论”两种心态
● 林保华: “两国论”的起因和影响
● 林保华: “一个中国”和“特殊两国”
● 林保华: 不论统独,尊重民意自决
● 林保华: 台湾的“灾难”从何而来?
● 林保华: 中共黩武和台湾安全
● 林保华: 中共得寸进尺,台湾不可坐以待毙
● 林保华: 中共愈霸道.台湾更离心
● 林保华: 台湾对中共攻打沿海小岛的对策
● 林保华: 国际社会必须关注台湾两千万人的权益
● 林保华: 从战争边缘后退,北京软化立场
● 林保华: 东蒂汶公民投票对两岸的启示
● 林保华: 澳门是“一国两制”的更坏版本
● 林保华: 北京为什么不收回北方的大片失土?
● 林保华: 流氓外交----北京凌辱美国国会
● 林保华: 台湾总统选举是民主的胜利
● 林保华: 中共做蠢事,阿扁当总统
● 林保华: 台湾商人上了中共贼船
● 林保华: 邦联或联邦是中国统一的可能出路
● 林保华: 流氓腔调岂能“反独促统”
● 林保华: 阿扁以柔制刚,北京忍气吞声
● 林保华: 美国调整两岸政策,北京难有强烈反应
● 林保华: 新疆分离主义组织不欢迎香港商人投资
● 林保华: 分离主义不等于恐怖主义
● 林保华: 中国的反美情绪是江泽民制造的
● 林保华: 江泽民外交的恐怖主义面目
● 林保华: 台湾声援中国民主运动
● 林保华: 中共同塔利班政权的“非正式”关系
● 林保华: 许信良“反制”中共的误区
● 林保华: 对达赖喇嘛“委曲求谈”的关切
● 林保华: 台湾选举,华人之最
● 林保华: 台湾选举是民主的胜利
● 林保华: 对民进党新政府的批评要顾全大局
● 林保华: 台湾的一些可疑人物
● 林保华: 辜汪会晤在即,分化瓦解不可取
● 林保华: 中共才是麻烦的制造者
● 林保华: 中共和东加建交破坏两岸和解气氛
● 林保华: 中共还在为台湾的震灾大作政治文章
● 林保华: 申办奥运和中国人权
● 林保华: 从立法会选举看香港“中国化”
● 林保华: 澳洲主权转移,葡国风情难舍
● 林保华: 中共的“两个拳头打敌人”----评中共打压法轮功和两国论
● 林保华: 北京“运动群众”反美的真章
● 林保华: 香港“人民代表”冲击“一国两制”
● 林保华: 钱其琛对香港民主法治说不
● 林保华: 北京出兵阿富汗之谜
● 林保华: 胡锦涛访美可能生变的背后----评中共抗议台湾国防部长汤曜明访美
● 林保华: 在纽约华文作协谈《中国即将崩溃》
● 林保华: “一边一国”和“一江一水”
● 林保华: 中共对台“切头断颈”
● 林保华: 踏足台湾看选战
● 林保华: 民进党美东党部交接仪式美东联成公所交接典礼
● 林保华: 纽约侨界欢迎行政院游锡堃院长过境
● 林保华: 北京应借道给美国出兵阿富汗
● 林保华: 能挖出北约“误炸”中共使馆的究竟吗?
● 林保华: 白皮书掀起波涛----评中共《一个中国原则和台湾问题》白皮书
● 林保华: “一边一国”有理,外界反应有因
● 林保华: 李登辉为台湾定位
● 林保华: 李登辉的“第二春”
● 林保华: 吕秀莲过境纽约宴请侨界
● 林保华: 赖昌星是中国人民的财富

● 杜导斌: 如何对待民主台湾? 

● 陈中煌: 一个民主台湾和一个民主中国

● 王 丹: 民进党为什么会大胜
● 王 丹: 叫嚣对台动武之背后
● 王 丹: 民进党已放弃台独
● 王 丹: 军备竞赛危害中国前途
● 王 丹: 中共不应对俄国抱有幻想
● 王 丹: “两国论”分析
● 王 丹: 评新一轮两岸紧张关系
● 王 丹: 解决台湾问题“三通”不如人心通
● 王 丹: 台湾大选给中共带来的教训
● 王 丹: 美丽岛事件与台湾的民主运动
● 王 丹: 参加台湾总统就职典礼的感想
● 王 丹: 我为什么赴台参加陈水扁的就职典礼
● 王 丹: 台湾政治复杂,中共对策模糊
● 王 丹: 台湾经验给我的启示
● 王 丹: 台湾民主制度见闻
● 王 丹: 江泽民的台湾情结
● 王 丹: 南北韩高峰会谈对台海两岸问题的启示
● 王 丹: 反批美国人权状况实为黔驴技穷之表现
● 王 丹: 对北京学生抗议北约的三点意见
● 王 丹: 幸灾乐祸无异于恐怖主义心态
● 王 丹: 三年来未交一个大陆朋友
● 王 丹: 钱钟书不是知识分子
● 王 丹: 海外民运已经失败
● 王 丹: 台湾大选断想
● 王 丹: 李远哲的启示----如何看独立知识分子李远哲在台湾选战中挺扁的影响
● 王 丹: 从国民党在台湾政治转型中的作用看台湾经验在大陆的前景

● 张 菁: “一国两制”根本不可靠,台湾人民好自为之----香港人眼中的“新中国”

● 许纪霖: 人权和主权----宁要失去了主权的人权,也不要没有人权的主权

● 樊百华: “阿扁”,好亲切的一唤!
● 樊百华: 台独乃Made In Beijing!
● 樊百华: 东帝汶,独立就独立呗!
● 樊百华: 不得不说的话----关于大陆与台湾
● 樊百华: 我的国权观 
● 樊百华: 中国,谁无诚信?

● 项小吉: 汉奸与爱国贼

● 李少民: 台湾经验与大陆的变革

● 赵达功: 中国人民没有国家主权 
● 赵达功: 不要把台湾逼得太紧
● 赵达功: 爱国主义的“摇头丸”

● 阿克顿巴: 联邦制可结束中共对西藏的野蛮统治

● 迪里夏提•热西提: 维吾尔人有权自决
● 迪里夏提•热西提: 维吾尔人的独立意识是遏制不了的
● 迪里夏提•热西提: 恐怖统治下的“新疆”
● 迪里夏提•热西提: 从台湾的选举看新疆问题
● 迪里夏提•热西提: 维吾尔人的苦难和对民运的期待
● 迪里夏提•热西提: 新疆问题不单是民族问题

● 史 东:林肯反对“一国两制”

● 叶 宁:“两国论”真知灼见----人民自决、两国论、台湾与民运的点滴意见

● 冯素英: 关于民族主义和人权

● 张伟国: 以退为进----抗衡北京打压台湾
● 张伟国: 欣闻台湾筹建“国家人权委员会”
● 张伟国: 中国的危机与转机维系于达赖喇嘛
● 张伟国: 美国出现“台湾热”
● 张伟国: 攻打台湾需要回答的问题
● 张伟国: 魏京生筹组“汉藏友好协会”
● 张伟国: 海峡两岸存在的不是台湾问题,而是中国问题----行政院陆委会高孔廉副主任委员访谈录
● 张伟国: 香港正在褪色
● 张伟国: 两岸关系要以新思维超越“旧轨道”----“超限战”暴露流氓流氓帝国主义本性
● 张伟国: 评轰轰烈烈的台湾选举
● 张伟国: 法轮功与中共抗争的新发展

● 钟 飞: 台湾为何要关心中国

● 陈维健: 达赖喇嘛----精神导师

● 刘晓波: 如果统一就是奴役
● 刘晓波: 自治的权利 
● 刘晓波: 两岸关系的道义原则
● 刘晓波: 陈水扁挑战中共的国际因素
● 刘晓波: 陈水扁挑战中共的道义支撑
● 刘晓波: 陈水扁挑战中共的大陆因素
● 刘晓波: 人权高于主权
● 刘晓波: 再论人权高于主权
● 刘晓波: 和平是唯一选择,民主是最佳前提----评两岸关系
● 刘晓波: 大陆爱国者的流氓相  
● 刘晓波: 把大陆民族主义梳理回八十年代
● 刘晓波: 解开西藏死结的钥匙----读王力雄新著《与达赖喇嘛的对话》
● 刘晓波: 专制独木桥还能走多久?----美俄结盟与中共的选择

● 萧雪慧: “爱国主义”评析

● 严家其: “双城记”与“双独记”----陈水扁要借“军事威胁”争取胜选
● 严家其: 论“民族主义”存亡的四大因素

● 庞梅清: 申奥成功使中共肆无忌惮

● 武 铭: 给“九一一”幸灾乐祸者

● 曹长青: 中国对台白皮书遭全球谴责
● 曹长青: 中共导演的反美荒唐剧
● 曹长青: 人权的价值绝对高于主权----反美示威:两种文化的冲突
● 曹长青: 台湾的考虑和美国的可能反应----台湾放弃“一个中国”的冲击
● 曹长青: 中国媒体又开始煽动民族狂热
● 曹长青: 两德模式是两岸关系的样板
● 曹长青: 台湾人民有选择独立的权利----人的尊严高于领土和国家
● 曹长青: 多数美国人赞成美国和台湾建交
● 曹长青: “一个中国”政策已经过时
● 曹长青: 国际需要世界警察----东帝汶屠杀的启示
● 曹长青: 江泽民的心病,疼到下世纪----小法轮转动大中国
● 曹长青: 克林顿的天真和愚蠢----美国对中国的幻觉
● 曹长青: 爱国主义的背后是剥夺人权----中国知识份子的百年误区
● 曹长青: 活佛出逃,牵动各方
● 曹长青: 陈水扁当选的意义
● 曹长青: 围堵台湾
● 曹长青: “一个中国”对陈水扁的考验
● 曹长青: 装备落后的中国难敌美国的制裁 ----北约轰炸南斯拉夫震撼中共
● 曹长青: 朱克会谈显示北京手中无牌
● 曹长青: 义和团救不了中国----中国媒体在反美示威中的角色
● 曹长青: 中美分歧知多少?
● 曹长青: 民族自决是世界潮流----北京为何不敢和达赖喇嘛谈判
● 曹长青: 记者用了民族主义毒品之后

● 叶 欣: 国际社会应给台湾一席之地 
● 叶 欣: 矫情的爱国主义

● 沙裕光: 和平统一,尊重台独 

● 柳大正: 大一统----中国政治的“天理”?
● 柳大正: 大一统的脉络与后果
● 柳大正: 联邦主义与人民主权
● 柳大正: 联邦制与单一制
● 柳大正: 联邦与邦联
● 柳大正: 联邦主义的政治观
● 柳大正: 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
● 柳大正: 联省自治与省宪运动
● 柳大正: 自由与权力的两难----阿克顿论联邦主义

● 许志林: 流氓国家与非流氓国家中的流氓----中国

● 余 杰: 台湾的选择
● 余 杰 : 爱国和害国----评中美之间的飞机冲突
● 余 杰 : 面对中国的国难----痛斥流氓民族主义四人帮李敖、李寒秋、李宪源与阎学通

● 张先梁: 一国两制的“矛”与“盾”
● 张先樑: 香港终于跨入了以言论治罪的新时期
● 张先樑: 大陆香港化还是香港大陆化?
● 张先樑: 中共的“反独促统”运动可以休矣!

● 范英著: 民族主义是摧毁自己的土炸药

● 林才君: 美国911事件对两岸关系的启示

● 薛 伟: 坚决支持东土独立运动----在第三届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 薛 伟: 陈水扁虽败犹荣
● 薛 伟: 假如我是民进党人----再谈我的统独观
● 薛 伟: 人民的福祉高于一切----我的统独观

● 林 牧: 伟大而可诅咒的长城
● 林 牧: 人权高于国家主权,人权超出一国的内政----论人权与国家主权

● 王希哲:“一国两制”就是战争
● 王希哲: 反对无条件给予中国PNTR

● 钟祖康: 国家越统一,人民越不快乐

● 蔡崇国: 法轮功和民主
● 蔡崇国: 如何看“两国论”----李登辉先生体现了坦率和勇气
 
● 牟传珩: 高扬“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帜----人类“类”化意识的政治自觉 

● 唐柏桥: 公投不等于宣战
● 唐柏桥: 大陆民主化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先决条件
● 唐柏桥: 自取其辱----中美女足赛中国队落败有感
● 唐柏桥: 高瞻与李文和
● 唐柏桥: 联合一切反抗力量----法轮功、台湾及西藏、新疆、内蒙等一切争取民族解放的力量
● 唐柏桥: 不一样的爱国

● 廖天琪: 以理性和人道主义来进行汉藏对话

● 东 海: 中共武力犯台有何依据?
● 东 海: 李登辉“国与国关系”说得好
● 东 海: 一封关切台湾选举和中国民主的短函

● 朱 帆: “一个中国”与“特殊两国论”----有必要打破“一个国家一个主权”观念

● 黄晓敏: 足球与国运

● 彭小明: 两岸座谈会发生强烈对峙----国台办副主任孙亚夫访问欧洲不平静

● 陈奎德: 台湾的宁静革命
● 陈奎德: 北京的对台哑剧
● 陈奎德: 北京 vs. 达赖喇嘛----“西藏文化代表权”争夺战

● 叶 铭: 中共要悬崖勒马,不要变成人民公敌----评中共的“台独就是战争”说

● 萧功秦: 警惕极端民族主义

● 刘 青: 从两国论到人道人权
● 刘 青: 看台湾选举谈人权
● 刘 青: 两岸争论中的人权问题
● 刘 青: 中共荒唐的人权自决说
● 刘 青: PNTR与人权
● 刘 青: 取缔法轮功是对人权的重大侵犯

● 北 明: 列强出兵中国是被迫自卫----为八国联军辩护

● 黄 翔: 犯人的祖国

● 吴稼祥: 莫把台湾作港澳----劝中共当局认真考虑邦联制统一方案
● 吴稼祥: 讨论中国的联邦制
● 吴稼祥: 两种联邦主义----手段的联邦主义和目的的联邦主义
● 吴稼祥: 孙中山与陈炯明之争----早产的“联省自治”
● 吴稼祥: 民主的履带----联邦制对集权的制约
● 吴稼祥: 还土于民----联邦化与农民收入问题
● 吴稼祥: 联邦化----从政治上发展西部
● 吴稼祥: 一只有“联邦”花纹的猫----邓小平对中国复合制政体的创制
● 吴稼祥: 制度取向与破镜重圆----中国应选择联邦主义的制度
● 吴稼祥: 香港向左转----中央集权与文化个性的萎缩
● 吴稼祥: 两种联邦主义
● 吴稼祥: 用联邦制疗治国家内伤
● 吴稼祥: 统独四策,联邦为上

● 杨小凯: 中国统一之利弊

● 萧 寒: 农民赖昌星实在了不起

● 陈劲松: 虚假的中国
● 陈劲松: 从人均收入看海峡两岸差距
● 陈劲松: 澳门回归的前与后、喜与忧
● 陈劲松: “两国论”冲击两岸经济----北京当局不得不正视台湾多数民众支持“两国论”
● 陈劲松: 台湾大选,共产党何以一言不发﹖
● 陈劲松: 借反“台独”打击台商于理难容
● 陈劲松: 美国究竟应不应该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
● 陈劲松: 观摩台湾选举----澄清的误解
● 陈劲松: 面对台独----“经济牌”为何打不响?
● 陈劲松: 台湾观选记

● 杨力宇: 民主化的中国不会以武力威胁台湾

● 彭明: 问国人

● 胡 平: 白皮书挑战和平----评中共《一个中国原则和台湾问题》白皮书
● 胡 平: 两个中国与双重承认----和大陆朋友谈“台独”
● 胡 平: 从沈国放讲话和解放军报文章看撞机事件真相
● 胡 平: 中共对台政策何处去?
● 胡 平: 使馆事件余波----兼答邓郎
● 胡 平: 使馆被炸事件与中美关系危机
● 胡 平: 人权与主权
● 胡 平: 法轮功、两国论及超限战
● 胡 平: 高瞻访谈录

● 冯国镪:大汉族主义、国家统一与民主----读刘国凯与巴赫文章有感

● 杨建利: 既然有两个“政治的”中国,那么主权不就被分割了吗?----浅谈两岸关系中的基本是非
● 杨建利: 以国家的名义逃脱罪责?

● 王德耀: “台独”的罪魁祸首还是中共自己----从不同角度谈“台独”问题

● 许莫陈: 春秋大义评时政----从陈水扁出访谈起

● 莫莉花:“卖国贼”----大写于史册的人
● 莫莉花: 台湾应尽快加入世界人权体系----小议陈水扁先生的就职演说
● 莫莉花: 在土耳其看“疆独”----谈中国人民的知情权

● 耶 人: 石原慎太郎与“三国人”----石原,代表着日本社会的大潮流

● 菲 丁: 东土独立运动走向世界----第二届东土民族大会在德国慕尼黑召开

● 巴 赫: 《独立宣言》给内蒙古人民的启示
● 巴 赫: 落后的“大中华一统”观念
● 巴 赫: 驳“自决有条件”论

● 苏绍智: 从台湾大选看中共

● 艾尔肯: 中国民族主义论----对严家祺先生的民族主义观的看法

● 盛 雪: 访达赖喇嘛
● 盛 雪: 达兰萨拉----辛酸与悲凉的故事
● 盛 雪: 中国政府全力施压,赖昌星难民案被拒
● 盛 雪: 远华案主嫌同两岸谍报战
● 盛 雪: 赖昌星是一个生意人
● 盛 雪: 谁想杀赖昌星灭口?

● 于浩成: 美国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吗?----中美关系的历史戳穿中共的谎言
● 于浩成: 主办奥运与尊重人权

● 汤 本: 春天的台湾----台湾总统大选观选述评

● 倪育贤: 党国沙文主义的拙劣表演----评中共煽动的反北约示威丑剧
● 倪育贤: 关于台湾民进党与大陆民运力量的加强协调和合作的建议
● 倪育贤: 从达兰萨拉到深圳

● 安 琪: 西藏人有民族自决的权利----专访自由亚洲电台西藏部主任阿沛•晋美

● 于大海: 以爱心架越汉藏鸿沟----中共政策可能逼出分裂

● 达瓦才仁: 再论中国民运与西藏问题
● 达瓦才仁: 不要让概念掩盖西藏的真实
● 达瓦才仁: 达赖喇嘛访台评述
● 达瓦才仁: 台、藏人民,小心中共的离间

● 王林建: 反对北约的立场不可取----致江泽民主席和中国外交部的公开信

● 一 念: “爱国”与“卖国”

● 莫莉花: 专制者的天敌----洪哲胜
● 莫莉花: 可笑的“全球华人反独促统大会”
● 莫莉花: 西藏问题不是一个孤岛----评达赖喇嘛特使访华
● 莫莉花: 我们和平的维吾尔人为什么要起义?----“东土耳其斯坦联盟”主席艾尔肯访谈录

● 李晓庄: “一国两制”的症结在“一国”

● 章小廑: 刘凯申与达瓦次仁谈北京与达赖喇嘛关系

● 沈 彤: 美国在台湾的利益与中美台关系的未来----访问美国企业研究所亚洲部主任林蔚教授

● 金尧如: 在“一中原则”下什么都好谈吗?
● 金尧如: 中共应从美对台军售中总结教训
● 金尧如: “两个中国”肇源于中共的革命战争
● 金尧如: 诬指“青天白日满地红”为伪旗---- 我曾受周恩来和廖承志严肃批评
● 金尧如、伍 凡: 统一不易,台独也难,现状可恃
● 金尧如、伍 凡: 胡锦涛访美----中美台三角关系的新变化

● 九 哥: “新爱国族”的恐怖
● 九 哥: 台陆统独鸡尾酒
● 九 哥: 中国狗日本狗的命

● 郑 漆: 主权国家内政可不可以干涉?

● 伍 凡: 北京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的政治和军事意义
● 伍 凡: 联邦制和「一国两制」
● 伍 凡: 从国会对台决议案到北京发表国防白皮书----看北京和华盛顿关系的新变化
● 伍 凡: 科索沃战争停火和重建----“人权高于主权的胜利”
● 伍 凡: 北京对华盛顿展开武器竞赛
● 伍 凡: 北京阅兵的观感
● 伍 凡: 为了子孙后代和平,北京不能发动战争!
● 伍 凡: 迎接新世纪----祈祷中国和平发展的道
● 伍 凡: 举办澳门“一国两制”国际研讨会记实
● 伍 凡: 坚持中华民国是维护台湾的关键
● 伍 凡: 采用“中华两国”联邦制,台湾问题就有活路了----评北京拟定统一台湾时间表
● 伍 凡、金尧如: 从经济层面分析中共攻打台湾的弱点

● 还学文: 达兰萨拉行
● 还学文: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第三届各国支持西藏组织国际会议报导

● 春 炬: 国中有国----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方案

● 陈泱潮: 中共“联俄抗美孤台保专制”外交战略的破灭
● 陈泱潮: 台湾安全与中共十六大关系最为密切之点

● 刘宾雁: 国家概念的两个关键区别

● 马 修: 中国已进入恐怖时代
● 马 修: 法轮功是“一国两制”的试金石

● 查建国: 为什么人权高于主权?----科索沃事件的反思

● 纪 红: 华盛顿支持西藏活动

● 纪晓峰: 警惕中共玩火,突袭台湾外岛
● 纪晓峰: 要统一而专制,还是要分裂而民主?


(摘自《北京之春》、《中国之春》、自由亚洲电台、《大纪元》、《民主论坛》、《王丹论点》、《中国事物》、《新世纪》、《议报》、《南方快报》“阮铭专栏”、《中华评述》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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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屯 ---- 一个被西方反华势力所收买和竭力推崇的中共腐败分子

许家屯是民主斗士吗?


许家屯当年携二奶外逃美国内幕


《周南口述》


  1983年起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的许家屯,在1990年突然退休,同年更逃离香港,长居美国。外界一直说他的出走,是情非得已。  作为目击者之一的周南,却道出了当中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周南在新书《周南口述:遥想当年羽扇纶巾》中回忆,1989年姬鹏飞找他,说最高领导要他去接替许家屯。但上任后不久,就发生了许家屯出走叛逃的事件。他形容许家屯到香港后,降服于物质诱惑下,组公司把亲属塞进去,结果公司破产,亏了公家,肥了自己。当年港人签名反对大亚湾核电站选址,许家屯一惊,就发电报给中央建议迁址,结果给邓小平驳回去。1989年中央要调回许家屯,但许家屯声称调走他可能引起香港股市波动,想赖着不走。最后却和“二奶”一起逃跑。

  周南的言词间,不仅流露对许家屯极大不满,更看到他对当年有人叫他向许家屯学习,气在心头。以下为有关内文节录:

  一亿美金组公司后破产

  许家屯贪图物质享受,到了香港这花天酒地的地方,很快就投降了。他向赵紫阳要一亿美金,说是要按香港方式办企业,取得经验。他组织了一个公司,把自己的亲属都塞进去了,结果公司破产,亏了公家,肥了自己。

  后来,各方面对他反馈的意见到上面,大概是一九八七年,反映给姬鹏飞,就让他回来,开过一个小会,港澳办的人给他提意见,我也参加了。每次会议还出简报,他很紧张,以为要撤他。后来又发生了几件事情,一个是大亚湾核电站。那时候有的国家的核电站出了点事故,但是总体上是安全的。香港的一些人就趁机鼓噪,说大亚湾离香港太近,出了事故会殃及港人,搞签名运动,说签名人达到了多少万了,向我们施加压力。

  这个时候,许家屯害怕了,他给中央发电报建议迁址,说否则的话还要闹得更大,签名要到达五十万人了。小平同志很不高兴说:他们那么一闹,你就迁址,如果将来再搞个签名运动反对香港回归你怎么办?你也让?把他给驳回去了。我记得那时候是夏天,赵紫阳在北戴河传达小平的指示,我当时在场,许家屯也参加了。赵紫阳讲到,小平说不能让步,其实签名的人多一点少一点都是一回事,没有甚么了不起的。结果顶住了,也没事了,闹了一阵子就过去了。

  建议让英年缴十亿租港

  第二个是“八九政治风波”之后。英国人策动一些人找许家屯提了一个荒唐的建议,说香港不要急着收回,还是让英国继续管治,香港方面没法继续□钱,给中央一年十几个亿,或者更多一些献纳,搞变相的租借。这不是等于中英《联合声明》作废了吗?但许家屯居然在内部讲这是个“大政策”,并反映给北京,中央很恼火。许家屯在“八九政治风波”的过程中又搞了一次政治投机,搞得香港的我方人员思想很混乱。在他的影响下,我们报刊言论的激烈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反华报刊。当时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有一位副主任李后,在他的《回归的历程》书中有一段写到许家屯,“他个人专断,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擅自对外发表意见和采取行动,在组织上怀有浓厚的宗派情绪,培植和安排亲信,排斥和打击持不同意见的干部。结果弄得民怨四起,便有香港工作的干部,纷纷向北京反映对他的意见。”这时中央考虑许家屯已七十叁岁,年龄过线了,就决定调他回来。

  中央本来让我在一九八九年年底就去,可当时许家屯不愿回来,说调他走可能会引起香港股市波动。中央领导人认为他提出的理由非常可笑。我提出是不是过了春节我再去,给他点时间。过了春节,我上任之前,先到深圳。许家屯还有几个副社长,一个一个过来介绍情况。这个期间新华社就公布了任免情况,香港股市一点波动也没有。

  私办不带官衔红皮护照

  结果,许家屯就赖着不想走,他说:不让我在香港,我就在深圳住下来,我还要研究香港的问题。中央没有同意,说南京已经给你搞好房子了,还有车。你愿意到北京住也可以,要回南京也可以。他是南京来的,就不要在深圳了,中央也怕他干扰我们那边的工作,他更不满意了。事先他就把写□官衔的红皮护照交了,回来之前又找外交部驻港签证处要了一个不带官衔的红皮护照。后来签证处批给他了。为什么给他?他说当时中央有特殊任务给他,签证处也不知道。

  送走原配 与“二奶”飞美国

  我已经上任几个星期了。有一天,他在深圳把夫人骗走了,跟他夫人讲,车票定好了,我今天晚上送你去车站,你先回南京,行李也带去。我还要跟香港两个客人谈话,一两天之后我也回去。

  但是,送走了自己的夫人以后,许家屯当晚就和他的姘头一起逃跑了。连他的孙女都看透了他,后来公开向香港传媒批评揭露了他,并说:“他这个人很不老实。”香港那边有什么人接应许家屯呢?有一个已为西方反华势力收买的人接应他去了美国洛杉矶。据说,到了那里,许家屯又出卖国家机密,中央很快对他开除党籍

  许家屯的出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那时候香港舆论一片哗然,反华势力又利用这一件事对我们施加各种压力。一九九○年,“八九政治风波”一周年的时候,据报道,有几十万人游行,有一部分反华势力在新华社门口,拿个大床单,写着“周南应向许家屯学习”几个大字。我说:向他学习?那我不是成了叛徒?别做梦了!还有人向我们的新楼打了黑枪,幸好没伤人,叫港英政府追查,始终没有下文。所以斗争是很复杂的。

  有一份报纸公开说,香港就是一个“大染缸”,就是要把每一个中共来港工作的干部都“染”上一“染”,意思是要用香港的灯红绿酒,纸醉金迷的物质诱惑把中共干部一个个拖下水,变成大大小小的许家屯。后来弄清楚了,许家屯到香港不久,就拜倒在物质诱惑下。他不但搞政治投机,而且生活糜烂,还有较为严重的经济问题。所以说,他变节出逃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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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阮铭戏路广 适演角色多 ---- “红”角演得发紫,“蓝”角演得发青,“绿”角演得发黑

阮铭----文革时期参与打砸抢,以极左面目出现,残酷迫害知识分子,属于“三种人”,出国后卖身投靠台湾特务机构,现为陈水扁的“国策顾问”。




王蒙新书《大块文章》揭露一个极左人物 ---- 阮铭


  最近深圳晚报连载王蒙的自传之二《大块文章》,其中有一段讲的是王蒙参加拨乱反正后的四届文代会的所见所闻,提到一个极左派人物——阮铭。

[摘录]


此次会上还有一个插曲,值得一忆。会议中间,一位先生以受领导同志委托的名义找几个作家谈话,其中有上海的李子云和我,好像还有刘心武等。我一看,却原来是阮铭。看来他正受到欣赏和重用。谈完,我乃告诉李子云,这是阮君啊,“文革”初期是他以《鲁迅文集》的某个注释有问题为由,发难攻的周扬啊。

这里顺便介绍一下阮先生:1931年出生,1946年入党,解放后历任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团委书记,如前所述,在尚未定论之前率先宣布王蒙是右派的就是他。他1957年任团中央候补委员。后在北京日报社与中宣部做事。“文革”结束后在中央党校,任理论部副主任。1983年在中央党校期间被开除党籍(因“三种人”问题)。1988年后留在美国一些大学。1997年任台湾淡江大学客座教授。2004年任陈水扁的“总统府国策顾问”。

波谲云诡,变化莫测,人,命运,历史与我们中国,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太多太多了。我在一篇小说中说过,中国人的戏路子好宽啊!有一朋友读之大呼妙妙,阮先生的故事便是精彩一例。引用这么一点网络上的资料,聊供读者一粲。

(以上摘自王蒙《大块文章》)


爹亲娘亲 不如陈总统亲
陈水扁被 阮铭、王丹等民运人士看作衣食父母

陈总统来啦!陈总统来啦!大厅里等待接见的海外民运代表们激动得热泪盈眶,有人竟情不自禁地高喊:“我要把晚年献给台湾!献给我们敬爱的陈总统!”

台湾闹“文革” 总统亲自接见“绿卫兵”

据调查发现,“民运人士”多为善变的“多面人”,他们之中许多人当年在国内为了获得提拔晋升、保送上大学、公费出国的机会,都曾向党组织表示“要把青春献给祖国”,还不惜出卖身边的朋友、同事、恩师甚至亲属,揭发他们如何对党不忠。而当这些“民运人士”到了海外之后,却又摇身一变,争先恐后地投靠外国反华机构及台独势力,整天鹦鹉学舌般地叫嚷“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要求美国通过法案制裁中国,要求美国法院审判胡锦涛,要求台湾拒绝与大陆实现统一,甚至跑到李登辉跟前说“山东也可以独立”,跑到陈水扁跟前说“要把晚年献给台湾”等等。凡是有名利可图,“民运人士”什么都做得出,什么都说得出。以下仅以不久前某些“民运人士”受陈水扁接见时的丑恶表演为例,向公众展现他们见风使舵、见缝就钻的投机嘴脸。

2006年4月20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会见到访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台湾当局为了干扰国际舆论对这次中、美两国首脑峰会的关注,蓄意煽动岛内的反华情绪,推行“去中国化”政策,于是特意安排“中国民运人士”抵达台湾,接受陈水扁的召见,并授意台湾媒体进行现场采访。
据悉,这次被陈水扁钦点召见的“中国民运人士”有阮铭、林保华(化名凌锋)、杨月清、曹长青、胡平、王策等人,长期以来他们在海外都致力于反华、台独、藏独以及监视和控制海外民运的间谍活动,深得台湾当局的宠幸。

尽管陈水扁向记者介绍说,访宾都是“伟大的异议分子”,也是他所崇敬的“政治良心犯”,但是,其中只有王策一人真正有过在中国被判刑和囚禁的经历,勉强称得上“政治良心犯”。1998年西班牙公民王策受台湾情报机关派遣潜入浙江省,企图控制大陆异议人士所组建的“中国民主党”,结果被判刑五年,后提前释放。

“伟大的异议分子”、“中国民运人士”林保华因受到“总统”亲自召见而激动万分,热泪盈眶地向记者表示,对他而言,世界上“任何自由民主的地方”都可以是他的“祖国”,所以他准备“把自己的晚年献给台湾,希望能为台湾做一些事”。林保华还呼吁“总统”带领“执政团队”(即民进党)明快地解决目前台湾政局的纷扰(即肃清岛内反独呼声),并指出只有坚持“台湾的主权地位”,才能坚持“台湾的民主自由”。

另一位“伟大的异议分子”、现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的阮铭则向“总统”提议,台湾应制定一部“政治庇护法”,收留从大陆投奔来台的“中国民运人士”。阮铭还强调,台湾应联合全世界的“自由力量”,“不让专制的中国来吞并台湾”。

颇有口才的“中国民运人士”曹长青则向“总统”提出三点看法:第一,“中国不可信”;第二,“中国不可躲”;第三,“中国不可怕”。他指出,中国目前正采取“以经促政”的统战策略,想把台湾纳入其“独裁政体”,因此,他支持陈水扁严控两岸的经贸往来,以免让中国“掏空台湾的经济”。

隶属台湾“军情局”的《北京之春》杂志社主编胡平则向“总统”汇报了自己的观察和忧虑。他说,未来中国要么政治连同经济一起崩溃,要么就会发展成为“更为庞大的怪兽”,这样“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恐是一大危机”。其言外之意是,为了不让中国成为“人类文明”的“危机”,就必须得让“庞大的怪兽”中国彻底崩溃。

坐在一旁的“中国民运人士”王策这时也赶紧表示,他非常赞同“总统”日前向《费加洛日报》提出的五点主张,包括“中国不再打压台湾”、“中国公开宣示放弃对台动武的企图和准备”、“中国撤除对台所部署的全部飞弹”、“中国取消反分裂法”、“只要中国一日不实现民主,两岸就没有谈判的空间”等等。

最后,“总统”陈水扁做了总结性的发言,他指出,“昨日的苏联”或许就是“明日的中国”。鉴于苏联已经解体,中国难免也将步其后尘。陈水扁不失时机地大声强调说,从“公投”到“终统”,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民主”,也就是要让台湾不能只有“终极统一”的唯一选项。再一次暴露了台湾当局以“民主”作幌子,妄图实现“终极分裂”的梦想。

许多身居海外的大陆民运人士从台湾电视节目中看到这幕丑剧之后,都感到非常气愤,纷纷指出林保华、曹长青、胡平、阮铭、王策、杨月清根本不能代表“中国民运人士”,他们其实是台湾间谍,是恶棍和文痞。还有一些民运人士指出,上述几个人这次去台湾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配合陈水扁打所谓的“民主牌”,从而向他们的主子讨赏钱,发一笔横财。

有民运人士指出,王策当年赠给浙江民运人士王有才的一千美元根本就是“作秀”,非但帮不了国内民运什么忙,还给大陆当局全面镇压“中国民主党”提供了借口。还有民运人士指出,胡平、阮铭等人诋毁王炳章,挑起海外民运内斗,他们是民运的罪人。“文革”造反派出身的阮铭一贯多变,不是极左就是极右,如今又变成“急独”。阮铭的个人品行也十分卑劣,曾猥亵“六四”学生领袖柴玲,强奸未遂,还撰文诽谤公开反对台独的民运人士鲍戈,充当民进党当局的打手。

另外一些民运人士还指出,林保华的老婆杨月清平日里仗势欺人,骄横跋扈,对海外民运骂个不休,还逼迫民运人士赵品潞为其提供性服务,把“猛男”身子弄垮了。民运人士魏京生指出,曹长青、林保华在民运人士面前向来自称“不是民运人士”,还动辄“谴责”民运人士,但是当他们每次去台湾时,却大吹自己是“中国民运人士”,以谋取台湾当局资助“海外民运”的巨额经费,真是恬不知耻。

此外,同性恋者王丹3月15日跑到台湾协助陈水扁宣传“中国威胁论”的做法,也受到许多海外民运人士的批评。据台湾媒体报道,王丹在“国策研究院”公布“台海两岸及台湾对外关系”报告时表示,“如果十年后美国牵制中国的因素不存在了,中国对台动武的可能性必然大增,台湾未来的前途恐非由两千三百万人决定。”王丹还说:“不管大象是不是要踩死兔子,台湾也无法改变就是兔子的现实。”

徐水良
200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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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跑江湖靠三样本事:造谣撒谎、投机钻营、卖身投靠


北大一学生揭露

王丹是方励之和李淑娴所操纵的造谣滋事工具


据《北京日报》报导,北大一学生于本月十四日给《北京日报》写信,谈方励之李淑娴操纵王丹搞动乱。

信中说,我原本不认识王丹,只听说他学习成绩很差,从国政系蹲班到了历史系。但他很有来头。每周三下午在校内「塞万提斯」象下办民主沙龙。已经坚持一年有余了。每期方励之、李淑娴出题目。主要是介绍方励之等的观点,还请过美国大使洛德夫妇来讲演。小有名气。因此,很想结识他。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四月十八日凌晨,我在人民大会堂静坐请愿时,才第一次和他直接接触。当时,我们从北大走到天安门,已经很累了,又在大会堂前坐了很长时间,队伍只有一百多人了,很想回校。他出面和另一个人劝大家坚持,并两次出去打电话,回来后向大家传达李淑娴的意见。

记得一次他说,传达李淑娴两点指示,一要坚持,现在李老师已在北大三角地贴出大字报号召声援,北大队伍马上就到。二是要求人大负责人接请愿书,通过合法手段实现目的。当时对他的印象挺好,挺勇敢。随后我就跟他接近起来。

随着和王丹的接近,逐步发现他并不象有些人传说的那样好。如∶四月二十日凌晨,我们冲击新华门时,他鼓励我们应该勇敢,可是警察一来他就跑了。

当时新华门前并没有人被打,可他偏嚷说是「血案」。说北师大郭向东是被警车轧死的。我告诉他,我亲眼所见没有血案,再说连郭向东的男朋友都证明是电车轧的,为什么还说谎呢?他说,这是动员群众的需要。他还说“你太傻冒了”。“为什么我们提为在「清楚精神污染」和「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中受迫害的知识分子平反时,李淑娴老师让把「知识分子」改为「公民」呢?这是斗争艺术。”

四月二十六日,我们都被《人民日报》社论惊呆了,王丹又急急忙忙从李淑娴老师那儿回来说∶“我们要改变斗争策略,动员群众和他们干。”他急急忙忙参加会,会上订下了改变口号的决定。五月四日游行回校后,很多同学想复课了。王丹坚决不同意。他提出五月十三日绝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时候正好可以藉戈尔 巴乔夫访华压他们。”

我心里对此很不满意。为什么要用洋人压国人呢?这样做是「爱国」吗?五月十三日绝食开始后,社会各界都很同情学生。但我发现五月十五日下午,王丹陪一个领导人来到广场时仍然十分精神,大声讲话,一点不疲倦。后来才听说他虽然在绝食声明上签了字,但因「斗争需要」还不断进餐。晚上也另有地方住宿。王丹的保镖说是在蓟门饭店包了单间。经我后来打听,此事确实。

随着事态的发展,王丹的地位逐步提高。我要见他十分不易。只有一次,难得的机会深谈了一阵。我问他怎么收场。他说不怕,只要闹到方励之老师那样大的名气,他们就不敢动了。我问它最终的目的是什么?他说,最低目标让他们承认“高自联”合法,给方励之平反,民间办报。最高的目标是建立“多元政体”,实现“精英政治”。我问「官倒」还反不反?他说那是小事,随后就坐着包租的小汽车走了。

六月三日凌晨,部队还没来,王丹见势不好与另外三个人先从天安门广场溜了。他给了保镖每人一千元,然后就乘一辆黑色牌照的轿车跑了。有同学看见他随身带了一个提包,装着数万元钱。

当然,虽然王丹算是个风云人物,但我还是觉得他只是个小角色。每次发言都事先准备的。没有准备时就显得语无伦次了。虽然他在香格里拉饭店专门举行过一次记者招待会,声明与方励之、李淑娴没关系,但我看还是关系很密切。也许是有人利用他,也许是他利用了别人,都很难说。但在近两个月的事件中绝不是象人们想的那么简单。不幸的是,善良的人们总是把十分复杂的事情看得过于简单了。但愿善良的人们从王丹的真面目中得到点启示。

该信的最后一段说∶「由于环境不允许,我暂不署名。」

1989年6月14日

(摘自《八九中国民运纪实(下册)第857-859页》)



用重复实验检测王丹是否真曾绝食


马悲鸣


「北大一学生」说∶“五月十三日绝食开始后,社会各界都很同情学生。但我发现五月十五日下午,王丹陪一个领导人来到广场时仍然十分精神,大声讲话,一点不疲倦。后来才听说他虽然在绝食声明上签了字,但因「斗争需要」还不断进餐。晚上也另有地方住宿。王丹的保镖说是在蓟门饭店包了单间。经我后来打听,此事确实。”

这位「北大一学生」说的“此事确实”也未必可信。应当请王丹自己说说,从绝食开始到结束,他到底进过食没有?

当然王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方励之的夫人李淑娴不也拒绝回答当初她到底给王丹打过令其在广场上坚持的电话没有的问题吗?

不过即使王丹愿意回答,也肯定是不承认进过食,否则岂非承认自己是权术骗子,真的是把绝食学生当要挟政府的人质。君不见这位「北大一学生」文中说的王丹因成绩差而蹲班转到他母亲所在历史系。而王丹非说成是他自愿蹲班的吗?
其实我也不相信王丹真的绝食六天。这从他在人大会堂直接对话时显示出来的咄咄逼人,就根本不象绝过食的样子。

王丹在直接对话时说∶“广场上的情况,我可以介绍一下。现在已有两千多人次晕倒。如何能使他们离开现场,停止绝食,必须全面解决我们提出的条件。…所以,我们的意见很明确,要使绝食同学离开现场,唯一的办法就是答应同学们提出的两个条件。”

怎么两千多人次晕倒的人里独独没有王丹?他当时的年龄最小,是大一的学生,按说应该最先晕倒才对。

「北大一学生」说王丹偷偷进食了。王丹肯定不会承认。而事过十余年,如何判定王丹到底真绝食了没有呢?

办法倒是有一个,就是重复实验。王丹不是在绝食六天之后还能那么咄咄逼人吗?就请他再绝六天食,看还能不能如此咄咄逼人。

当年王丹只有二十岁,年龄小,体内积存的营养成分不敷绝食的消耗。如今他已经三十多岁了,又在美国吃了那么多的牛肉鸡蛋,应该更经受得起绝食的体能消耗。

为了保证公平,季节也应该一致,就请王丹明年五月十三日早在哈佛广场的众目睽睽之下开始绝食。但中途不许吃任何东西。为了人道主义起见,可以饮水,但必须是经过检验,没有加入营养成分的纯净水。到五月十九日晚,华灯初上时为止。看看王丹晕倒不晕倒?即使不晕倒,看他是否还有足够的底气咄咄逼人。他当年的咄 咄逼人有录像为证,可资对照。 当然这项实验必须请绝对有信用的公证人监视公证。王丹的战友们都无公证资格。

最后再将他一句,王丹若不敢做这项重复实验,就说明他心里有鬼,当年肯定是私下进食了。若当年丝毫没有进食,而仍能保持如此咄咄逼人的精神,那又何惧再实验一次呢?美国的医疗救生系统举世第一。王丹在如此高水平的安全保证下,理应重复一次当年连续六整天的绝食。这样不但可以塞天下怀疑者的悠悠之口,而且也 是对八九民运的周年纪念嘛。

学生不是大讲科学与民主的「五四」精神吗?用重复实验来验证真相乃典型的科学方法。作为科学家的方励之和李淑娴应该支持这项实验。你们的老祖宗伽力略就是这样用比萨斜塔上的自由落体实验来验证亚里士多德“落体的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的理论是否正确的。

请方李夫妇给王丹打电话,敦促他接受这项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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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刘青霸占“中国人权理事会”长达十三年

惊天丑闻撕开黑幕
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的


一个专门以援助、营救中国“政治犯”、“良心犯”为名,并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机构,每年都从美国和台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秘密经费,可是外界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一连串的侵吞和分赃的阴谋背后,“黑钱落到了黑心人手里”。这个机构,便是总部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理事会。

2005年2月8日,方励之、郭罗基、黄默、李晓蓉、Perry Link(林培瑞)、刘宾雁、苏晓康、丛苏、王丹、王渝、张伟国、郑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首次撕开了这个骗局的黑幕。惊天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谴责声浪,很快冲散了北京赵紫阳丧礼的哀乐,给海外民运的声誉蒙上了永久的耻辱。

▲ 魔爪伸向巨额捐款

十二人的这份声明透露:“(‘中国人权’)每年开支近三百多万美元,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薪水和办公费,其余又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领导的其他组织的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说,理事会主席刘青、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司库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资总额和办公费竟然高达一百八十万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万美元以上的钱“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胡平、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韩东方、李录、倪育贤、陈破空等人之间作了“利益分配”。2月7日刘青向共同主席方励之承认,十三年来他每年擅自给自己开出的工资数目高达八万美元,此事向理事会隐瞒至今。刘青的这笔工资收入(总计一百零四万美元)没有在美国报税,实际相当于美国年薪十万以上的高薪人士缴税之后的收入。而他对此并不满足,又策划了其它的分赃行动,偷偷将理事会的经费转移到他自任主席的“公民议政”等另外三个机构里,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会每年“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的这笔基金也被刘青、Sharon Hom(谭竟嫦)做了手脚。负责查账的秘书童屹发现英文账目和中文账目不符,竟有八万美元的出入差距;后来刘青虽然补交了“收款名单”,但仍然少了四万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曾慧燕采访的书面答问中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友都表示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牧先生领衔,国内一批朋友致信给我,希望帮助解决一些人道帮助的问题。”王丹透露,刘青甚至拒绝救济江棋生和郭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给共同主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辞职信中也写道:“北京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刘青的钱’;还有人告诉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人权’的钱,只因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国人权”设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实际上并没有给陷于困境的大部分中国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炭的帮助,长期以来,它只是给了极少数与刘青结成某种利益链的人(如刘念春、朱锐、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张善光、林牧等),作锦上添花的犒赏或报酬。儿子死于“六四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刘青等人募捐筹款的摇钱树,她自然不肯吃亏。李海和张善光取得金钱的代价是为刘青刺探和收集情报,后又不幸遭出卖,被当局以间谍罪判处重刑。朱锐和林牧则拿着“刘青的钱”作为活动经费,去反对刘所敌视的卢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国民主党”等组织。个别阿谀吹捧刘青的人(如张林、魏泉宝、杨天水等)也零星分到了些许。刘青还擅自将接济任畹町、杨周的捐款移作他用,结果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执。为了迎接胞弟刘念春一家出国,刘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于安顿张林、鲍戈、徐水良、倪锦斌、姚振宪、周建和等人在美国落脚的捐款资源,而给刘念春购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异己阻扰查账

方励之等十二人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权’的内部运作也违反了章程,越来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负责人凌驾于执行委员会之上,执行委员会凌驾于理事会之上,理事会失去了监督权。行政人员利用职权,为追究责任设置重重障碍。”秘书童屹在调查“人道援助基金”的过程中,遇到罕见的阻力和污辱。司库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频频给童屹女士施加压力,要她中止调查。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也一再声称“调查毫无必要”。2005年1月7日理事会议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汇报“人道援助基金”的查账结果时竭力加以阻止,并污蔑童屹针对刘青“搞麦卡锡主义”。苏晓康和丛苏两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无理拒绝。由于刘青等人的百般阻扰,会议对颇有争议的各种问题都不作结论。Sharon Hom等人还玩弄程序上的阴谋手段,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青的议案,造成“中国人权”组织分裂。

王丹向记者说:“我曾经多次询问关于给国内的人道捐款的去向,但是主管人员都以保密为由不予告知。这让我很担心没有受到监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总额十万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刘青个人掌控,为贪污和分赃打开了方便之门。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击“中国人权”在财务管理上不透明,他说:“(现在的问题是)主席对执行委员会保密,执行委员会对理事会保密,管理层还要监视理事会,找出谁可能泄露秘密----这非常象中国共产党的做法。‘选举’也是一样----提名委员会向理事会提出名单,理事会三十分钟就要通过或否决,候选人在事前没有公布,也没有经过讨论。主席的继任问题也是这样,由主席自己建议两年的过渡期,让主席来考察他自己的继任人是否合格。复杂而难懂的预算在提出后必须立即通过,否则‘第二天组织就会停摆’。”

最引起理事会争议的是主席刘青、司库Scott Greathead、理事胡平和韩东方还干起了“挖墙脚”的勾当,勾结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等人在“中国人权”总部楼下设立一个叫作“公民议政”机构的办公室----它名义上是一个反对中国大陆的政治组织,而实际上则纯粹是为刘青从“中国人权”偷偷往外转账而预备的皮包。这个分赃的环节完全由刘青所操控,他自任“公民议政”的主席。刘青一方面不断在“中国人权”内部清洗异己,一方面又将李进进以及在韩东方的“劳工通讯”任职的Robin Munro拉进理事会,将与之狼狈为奸的胡平提为执委,委以实权。王丹气愤地指出:“‘中国人权’组织近年来吸收了一些所谓的民运人士参与工作,其中有几个人,我深知他们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他们的个人私心,我曾经当面向负责人表示过质疑,但是也不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与那些我无法接受的人共事,因此只有选择离开。”

▲ 人权幌子招摇撞骗

苏晓康理事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人权’已经被一个利益集团所控制,掌控者一再按照他们的需要任意违反章程,使我们无法在内部运用理性、按照原则和合乎程序地解决问题。”这个“利益集团”手里拿着一叠中国在押政治犯的名单,又将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等几个著名异议人士以及王丹、李录等几个“六四”学运领袖作为招牌,以募捐筹款为名四处招摇撞骗,为自己捞取名利,在美国过着奢侈糜烂、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狡猾地把政治犯的个案摆在美、中两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为双方讨价还价作幌子,配合北京当局玩弄“捉放曹”戏法,而实际上美国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便宜。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他们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作“吃人血馒头”。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一群附在中国政治犯身上的吸血鬼,而刘青、Sharon Hom和Scott Greathead是这类吸血鬼当中最贪婪和凶恶的----他们对“政治犯”、“良心犯”的利用和压榨,几乎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中国人权”理事会章程规定,每三年要换届选举主席,但刘青未经选举而占据主席之职达十三年。他结党营私,架空理事会的权力,为追究贪渎设置屏障。面对震耳欲聋的罢免呼声,刘青又给自己订了两年的“过渡期”,指定李进进预备接班。此前李进进一直在纽约华人社区经营政治庇护生意,与刘青原本就有利益交易。刘青曾经打算将另一名政治庇护业主潘绮玲拉入理事会,后来放弃。潘与刘也有长期的利益交易,刘的女儿(非亲生)一直从潘的办公室(11 East Broadway, 5 Floor, NY 10038)领取工资,却并不在那里上班,这和中国现今一些腐败官员的做法一样。刘青虽然掌管“中国人权”机构,却毫无人权理念,对办公室管理主任玮琳女士肆意猥亵和侮辱人格,侵犯她的劳工权益;还对前任理事王丹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和辱骂;此外,民运人士张林的妹妹也曾向高光俊先生哭诉她遭受过刘青非礼。事后刘青总是拒不道歉,而设法以报酬换取对方保密。

心胸狭隘的刘青还经常不断挑起事端,对许多民运人士进行诋毁攻击,加剧了海外民运的分崩离析。居住在瑞典的莫莉女士几年前曾致函“中国人权”理事会,指出刘青“拉帮结派,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对此,Perry Link(林培瑞)也深有同感。他感叹道:“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人的派系,敌视其他团体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既然“中国人权”这个机构如今已无可救药,笔者认为,不如把所有辞职的理事都召集起来,成立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人权团体,并邀请那些曾经在创建过人权团体的知名人士一同合作参与----这些人包括受刘青敌视和排斥的任畹町(“中国人权同盟”)、马少华(“保卫人权联合行动”)、吴弘达(“中国劳改基金会”)、杨周(“上海人权协会”)、鲍戈(“人权呼声”全国委员会)、卢四清(“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徐文立(“中国人权观察”)等,使人权成为大家共同的事业,齐心协力推动中国国内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

蔡济泉
200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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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持不同政见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创立人权组织的情况资料:

“中国人权同盟”(任畹町,1979年,北京)
“中国人权”理事会(傅新元,1989年,纽约)
“上海人权协会”(杨周,1991年,上海)
“保卫人权联合行动”(马少华,1992年,西安)
“中国劳改基金会”(吴弘达,1992年,华盛顿)
“人权呼声”全国委员会(鲍戈,1994年,上海)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卢四清,1995年,香港)
“中国人权观察”(秦永敏,1998年,武汉)
“中国大赦”(张先樑,2000年,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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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04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方励之(中方共同主席,执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郑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郭罗基、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录、李晓蓉(执委)、Perry Link、刘宾雁、刘青(主席,执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铭、Orville Shell、苏晓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书,执委)、丛苏、王渝(执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萧强(执委)、张伟国。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黄默、林牧、陆铿、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录、刘青(主席,执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执委)、Megan Wiese、胡平(执委)、李进进、Robin Munro。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陆铿、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铭、Anne Thurston。

▲ “中国人权”理事会联络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hrichina@igc.org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 刘青联络方式:
Tel: 1-718-4594832
E-mail: phu1@nyc.rr.com (Wang Ai)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十二位发表声明揭露“中国人权”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联络方式:

方励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郭罗基 gluoji@hotmail.com
黄默 mab@webmail.scu.edu.tw
李晓蓉 lix@umd.edu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刘宾雁 zhlby@comcast.net
苏晓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丛苏 Dweis39595@aol.com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张伟国 zwg35@yahoo.com
郑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满刘青而先后辞职的理事:
林牧、于浩成、萧强、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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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台湾“陆委会”联络方式:
Tel:886-2-23975589
Fax:886-2-23975285
E-mail: macst@mac.gov.tw

▲ 台湾“国安局”联络方式:
台北市邮政信箱28-165附7号“公共关系室”

▲ 台湾“军情局”联络方式:
E-mail: tmib@mnd.gov.tw

▲ “台湾民主基金会”联络方式:
Fax:886-2-27081128
886-2-27081148
E-mail: tdq@taiwandemocracy.org.tw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147巷17弄4号

▲ “台独联盟”联络方式:
Fax:886-2-23563542
E-mail: wufidata@wuf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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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台湾经费和民运腐败

曹長青儼然成為台灣“綠營”的代言人,而對海外民叱峙袘B度,并指責《北京之春》、《中國之春》等組織貪污腐化。


曹長青:台灣經費和民吒瘮


[ 編者按:曹长青先生写于2002年的这篇文章有严重失实之处,那就是所谓《北京之春》来自“台湾的钱已经停了”,转而向美国要钱了。其实,台湾从未停止过对《北京之春》公开或秘密的资助。据媒体报道,台“军情局”设立了“二王专案”和“文正专案”,分别资助《北京之春》社长王丹和主编胡平所管辖的情报网络,而“台湾民主基金会”也定期给《北京之春》寄出支票,主要用于会务、交际、差旅等方面的开支。2006年,陈水扁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被迫向台北“地检署”招供,他曾将20万美元的“国务机要费”分两次给了男同性恋者王丹。可是,《北京之春》经理薛伟却公开声明,说“根本没有见过这笔钱”,而且,王丹身为“社长”从来不上班,却每月从《北京之春》领取500美元的职务津贴。王丹近年来到处游山玩水,海边度假,频繁出入台湾、美国的“同志”酒吧寻欢作乐,买名牌服装和化妆品,定期去美容院护肤,以及访友会客的应酬等等,是否已把“国务机要费”挥霍殆尽?反正,这是一堆谁也无法查清楚的烂账。谁只要敢提出要查《北京之春》的账,查王丹的账,他们就会立即甩出一顶“中共特务”的帽子扣上,吓得大家都不再作声。“民运”所谓的“机密”,多半就是为了掩盖贪污腐化。王丹等人整天说一些无法自圆其说的谎话,还能够骗得了谁呢?]





台湾经费和民运腐败





曹长青



台湾到底给了海外民运多少钱,一直是个谜。最近报上披露说,过去20年,台湾给了纽约的民运刊物《北京之春》800万美元(平均每年40万);并报道说,台湾方面已决定停止拨款,而导致这家杂志要关门。我看到这些报道後第一个反应是,台湾方面早就应该停止这种黑箱作业,而这家杂志早就应该关门。理由主要有两个:

第一,台湾经费和民运腐败 作业,导致民运腐败。

《北京之春》的前身是《中国之春》,20多年前由一批中国异议者在纽约创办。过去这些年中,这本杂志曾多次发生内斗,多次把官司打到美国的法庭。在1993年那次官司中最後“庭外和解”,《中国之春》的原班人马让出了杂志名称,但没有让出台湾给钱的渠道,在纽约办了现在的《北京之春》。《中国之春》则由另一伙人在旧金山继续办。

两家杂志都靠台湾方面的资金运作,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到底拿了多少钱,外界根本不知情。据内部人透露,台湾方面只单线和《北京之春》的个别人联系;对《中国之春》也只是定期向它的账户拨款。款项的来源完全是秘密渠道,两本刊物的当事人都讳莫如深。海外民运需要台湾方面的资金援助,既不是什麽见不得人的行为,也是任人皆知的事情,即使出於某些原因不向社会公布,那麽起码民运团体内部应有监督机构吧?但这一点可能都没有。谁拿到钱谁就是内斗的赢家,还会理其他组织吗?别的组织不满吗,你连告都找不到门,所以他们才对钱的来源讳莫如深。

在过去这些年来,一些民运内部的朋友提供了相当一些有关民运腐败的材料,我起码拿到了三个民运团体的部份财务报告,其中显示滥用公款的情形严重到令人吃惊。但我无数次犹豫,最後都没有写,考虑到民运的艰难和形象。

但1999年《世界日报》刊出了《中国之春》社长涉嫌贪污十几万台湾捐款的丑闻。我手里有这位社长夫妇使用《中春》公司信用卡购买东西的收据等资料,其中显示,他们在Home Deport,Macy's,Target,Costco等等这些家用商店买东西的单据都报销了。还有收据显示,大量用公款到餐馆吃喝,仅1997年一月份,就吃掉516美元。据《中春》董事长的查账报告,仅三年累计的不清账目就高达20多万美元。

另一个前华盛顿民运基金会负责人,三年时间,他个人花销的旅差费、电话费、礼品费、吃喝费等,就达3万5千美元。

在正式走账的财务报告中都能有那麽多的问题,而根本不列入财务报告的“小金库”的账则更可以像自己钱包里的钱一样自由使用了。而“保密”制度就为“小金库”开了最方便的绿灯。
比如说,上述那位华盛顿民运基金会领导人曾被委托向北京一个研究计划转送4万5千美元的资金,几年後,那位在北京负责这个项目的人来到美国,说他们仅拿得2万7千美元。这中间的1万8千美元被谁“截留”了?当那位基金会领导人被问到此事时,他才说,他自己做主,把其中一部份款项用於其他大陆民运了,但不提供具体给了大陆哪些人的名单,理由是大陆民运要“保密”。


《北京之春》的账目怎麽样?从《中国之春》揭露出来的那些严重问题来看,只要不公开,不透明,就不可能有清白。连《北京之春》主要负责人拿多少工资都是“最高机密”,在《北春》做一般编辑的都不知情。这有什麽可机密的?在《北春》还是《中春》的时候,在一次内部会上,曾有人往他们的领导人身上泼了鸡蛋汤,抗议他不清查杂的“小金库”,滥用公款。

“小金库”的存在往往是贪污腐败的一个标志。当年刘宾雁写的报告文学《人妖之间》中的黑龙江大贪污犯王守信,就是因为小金库被发现而查出巨额贪污。北京市长陈希同被查出大量贪污,也是被查到小金库。所谓“小金库”,就是不列入正式账目的资金。在美国,由於在银行开账号很方便,多开一个账号设立“小金库”更不是难事。一旦有查账的事情发生,拿出主账,不说出有小金库这个账号,於是小金库的资金就成了主要领导者的囊中物,可随意支配。《中国之春》社长的小金库里的8万8千美元,最後查账只追回2万,其余6万多不知去向。

几年前,华盛顿一个民运人权基金会发生账目争执,也主要由於它的领导人把一笔5万美元的捐款另立帐号,私设了小金库。我曾采访过该基金会的美国会计,获得一些账目单据等。但这笔账最後没有下文,因为那位对小金库提出质疑的美国会计随後就被“解雇”了。

虽然早已知道《北京之春》是从台湾获得经费,但报纸公布出的数字仍是令人吃惊,因它不是小数目,800万美元,可以做多少事啊!然而《北京之春》至今连个办公室都没有剩下。原来《北春》在皇后区租的那套办公室,当年如果买下来只需几万美元,只是800万的百分之一。但民运领袖们根本就不做这种长远打算。光《中春》《北春》几次内斗花的电话费,恐怕也超过了这笔买房钱。像哈佛大学等把得到的捐款部份投资,为了学校的长远发展;流亡的西藏人也用捐款早就在曼哈顿中城买了房子(现在的西藏之家,房价已翻了几十倍),还有的把部份捐款用於办公司等,用钱滚钱,作为长远的资金。但《北京之春》现在除了几台电脑,几把桌椅,什麽都没有剩下。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同样的道理,哪里有黑箱作业,哪里就一定会有猫腻。不论是共产党,还是它的反对者,都是如此。因为谁的人品都是靠不住的,必须依靠制度的保障。没有透明的、有效监督的制度,反抗腐败者最後也一定成为腐败的一部份。

第二,公有制作业,制造低劣产品。

已经有许多关注民运的人抱怨,《北京之春》怎麽办的连个共产党的刊物都不如?在编辑、设计、装潢等等方面,都是粗制滥造,给人以强烈印象:编辑人员敷衍了事,根本没有敬业心。在有了市场竞争之後,连中国大陆的报刊都在努力提高质量,争取读者。虽有共产党对内容的限制,但在编辑方面,则相当追究专业化和市场效果。而《北春》则是千篇一律,“十年一律”,闭著眼都可以把文章塞进原封不动的框框里,真到了“惨不忍睹”的程度。

不要说和美国或台湾的杂志比较,仅把香港的政论刊物《开放》和《北春》放在一起,就一目了然:哪家刊物的编辑下了功夫。人家的封面、内文、标题等,包括编排、字号、内文上哪些话需用黑体标出等,都可看出编辑的用心、匠心和敬业心。

《北京之春》为什麽不可以学学其他刊物?它学不了,因为它们的性质不同,人家是私有制,是自己掏钱办的,当然会在珍惜每一个铜板的同时,付出最大的心血,当作一份事业,一个企业来办。因为它要面对的是市场,是竞争,是消费者无情的“选择”。而《北京之春》是台湾财政包干式的公款来办,质量没有任何人检查,印了多少本,卖出去多少本根本不用在乎,反正每月照样有钱拿。

人类迄今为止的历史证明,私有企业不一定全都成功,但成功的一定是私有制;而公有制一定失败。仅从海外华人办的各种报刊来看,无论是传统报刊,还是网络媒体,只要是内容丰富,吸引读者,有竞争力的,一定是私营企业。而靠各种基金会和公款资助的,则明显缺乏竞争力。一位私营媒体的编辑对我说,他除了睡觉,其他时间全都在工作,连吃饭时都在工作。像《北春》那种旱涝保收,10点上班,2点就走人的大锅饭,在当今的中国大陆都吃不著了。

有人说,不能拿《北春》和其他投放市场的刊物比较,因为这是一本民运机关刊物。且不说自从近10年前两大民运组织合并失败之後,这本刊物就不再是哪个民运组织所属的机关刊物,而是公家钱、个人掌控;即使民运圈子里的人对它的质量也都摇头。以最近几期刊物为例,里面很多文章都是从网上抄过来的。在互联网上已广为流传过的东西再用平面媒体印刷出来,哪有这样办杂志的,这不是“八路军胡弄共产党”吗?不对,应该是“民运领袖胡弄国民党”。

台湾停止这种黑箱作业的资金,可以减少海外某些民运领袖的腐败机会,不再鼓励他们在私有制的美国,过公有制的瘾,吃台湾纳税人的大锅饭。

台湾方面当然应该支持中国人争取民主自由的运动,但应该透明化,不应继续那种单线秘密联系、钱固定跟人走的荒唐政策;而应成立公开的基金会,向所有海外民运组织开放,大家可以自由竞争申请。台湾的资金应该是资助项目,而不是资助个人或对某个组织财政包干;应定期审核,加强监督机制。

台湾的钱停了,《北京之春》现在开始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拿钱了,但用美国纳税人的钱,就有长进的希望了吗?只要公有制大锅饭的性质不变,它的质量不会变。



200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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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

为了向台湾主子邀功请赏 薛伟上网出风头 不惜出卖国内民运人士 泄露密函害人


作者: 王元泰
《北京之春》薛伟:您好,我是徐永海
2007-06-04 11:25:45 [点击:67]



《北京之春》薛伟:

您好,我是徐永海,出来已经十多天来,由于身体原因,见的朋友不多。两年多了,对大家很是想念。出来了要吃饭,要养家,没有在外边打工的经验,只好临时补习,求教。如何求教,向谁求教?只能先从朋友开始。这种事还是单独求教的好,如何单独地向朋友求教,想到了电子邮件。还巧,我的xuyonghai@hotmail.com还能用,但是2年了,很多朋友的地址变了。如有可能,望发来一些你知道的一些朋友的电邮地址,一切先由此开始。多谢,先使我有个好开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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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宪改正名
为了自己出风头,不惜出卖国内人.
2007-06-04 20:23:39 [点击:22]


国内人与你们台湾情报机关联络,后果会如何,你该清楚。

王元泰(Wang,Yuan Tai)这名字也是假的,根本无法查证 ---- 薛伟露出了马脚 强奸犯就是强奸犯!

在哪所中学当“俄语教师”? (校名及地址)
在四川哪个县市或乡村? (地名及地址)
“留学来美”是进了哪所学校? (校名及地址)
为何把坐牢十年的说法又回避了? (判决书及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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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泰(Wang,Yuan Tai),笔名薛伟(Xue, Wei),四川人,中学俄语教员。1980年留学来美。1982年起负责《中国之春》发行工作。1983年当选“中国民联”总部委员,并任《探索》杂志社副社长兼总编辑。1985年创立“中国大陆政治避难者协会”,任会长。同年当选为“中国民联”监察委员会主任,并连任3届。直至1991年,任“中国民联”总部办公室主任兼《中国之春》经理和编辑委员。1993年,《北京之春》在纽约复刊,任编委兼经理。1999年任国际汉藏协会发言人。2004年出任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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