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之:就甫案致北京市律师协会张会长函】 亟盼协会与会长商请有关同意,毕竟是“挽救生命”要紧。对此,我愿承担保证责任:在甫之强保外期间,如有违法违规,我自甘连坐,包括入狱候审。。
2014年05月09日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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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记者:25年前,他与亿万人民共同参加了那场举世震惊的“寻衅滋事”;如今,他又同数十万律师一起为捍卫宪法“寻衅滋事”。但是,这样的“寻衅滋事”难道不是公民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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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19:18
*何三畏V: 环球径视浦为政治犯。把他归于“死磕派”律师,而死磕派律师正是“‘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指控他“动员网上舆论,支持甚至参与非法的现场活 动”;而他的行为“更像是‘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按照这样的“罪名”,应该杀无赦吧?
2014年05月09日 14:09
邓树林律师V:关于胡、高、徐、郝、浦、吴斌(秀才江湖)、刘等公民被刑拘的声 明。
2014年05月09日 09:36
*叶匡政V:因良心治罪,不仅会摧毁民众对一国法律的认同,也是对国家和人类文明最深的羞辱。。。
2014年05月08日 15:24
*李方平律师V:【法律人寻衅滋事鸟】 @龙元富律师 、@刘晓原律师 、@陈进学律师、@陈科云律师 等律师寻衅滋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