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就要有律,没有律 就没有说理的标准了。 |
送交者: 无为 2008月08月15日12:54:5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尊重你的认识,同时,要给别人的认识留路 由 天婴 于 2008-08-15 12:47:43 |
总要以神的话为标准来 追求事物的道理,甚至感情/感觉也是顺从神造人的道理,
只要你可以领会。 同时包容别人理解,1,说不定我就错了,等到今后学习了,自然也就明白了。 2,给别人留有纠正的空间。这就是爱。 也是符合传福音的规定:不能强求人。也不犯法:给人自由。 那些能够听进去的人 有福了,而那些斗争的人其实是为别人的建造提供了原料, 自己却是丢失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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