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改革宗的信徒中间,盛行着一种看似符合改革宗教义的观点,即为了反对越来越猖獗的“反律主义”,而不断强调基督徒遵守律法的重要,甚至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步,表现出一种“盟约道德主义”(covenant moralist)的倾向,这在本质上和“保罗新观”(New Perspective on Paul)没有两样,即声称:一个人进入盟约是完全依靠神的恩典,但一个人必须靠自己的好行为(即遵守律法)保守自己在这盟约之中,否则将被神所遗弃。当然,为了显示自己与“阿民念主义”的不同,他们会声称这只是说明,这样的人不是神所预定的人。然而,在这种思想里存在着极其严重的“神人合作思想”,而且,在我眼中,这已经损害到恩典教义的根基,实际上已经背离了改革宗的古典教义,也背离了“联合三信条”和“威斯敏斯特准则”所界定的有关称义、成圣和律法作用的教义。
所谓的不信郁金香就不得救,就是一种必须靠自己的好行为(即不信郁金香就不得救这一律法行为),实质与保罗新观不谋而合。这是昨天晚上祷告突然闪现的念头。
参考有关资料及https://wscal.edu/resource-center/faculty-statement-on-just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