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無所不知
神看見並知道萬事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鑑察。
(箴15:3)
“無所不知”一字的意思是“知道每一件事”。聖經宣告,神的眼目遍及各地(伯24:23;詩33:13–15;139:13–16;箴15:3;耶16:17;來4:13)。祂鑑察所有人的心,察驗每個人所走的道路(撒上16:7;王上8:39;代上28:9;詩139:1–6,23;耶17:10;路16:15;羅8:27;啟2:23)——換句話說,祂知悉萬人在每一時辰所作的每一件事。而且祂知道未來,並不亞於所知的過去與現在;祂知道未來可能發生的事件,不亞於已經發生的真實事件(撒上23:9–13;王下13:19;詩81:14–15;賽48:18)。祂不需要“搜尋”某事件的消息,好像電腦讀檔案那樣;所有祂的知識總是立即、直接呈現在祂的心思內。聖經的作者常對神的心思在這方面的度量深感訝異(詩139:1–6;147:5;賽40:13–14,28; 另參羅11:33–36)。
神的知識與祂的全權有關聯:祂知道每一件事——包括這事件的本身以及它與所有其他事件間的關係,因為祂創造它、維持它,而且每一時刻祂使這事按着祂為它所定的計划進行(弗1: 11)。認為神可以知道並預知每一件事,卻控制不了它的這種想法,顯明不只是不合聖經,也沒有意義。
對信徒而言,神無所不知的知識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把握:信徒絕不被神遺忘,而且神現在、將來都必按祂的應許眷顧我們(賽40:27–31)。然而,對任何一位非信徒而言,神具有包羅萬有知識的這項真理必定帶給他們畏懼之心,因為它提醒人:人不可能隱藏自己的罪,叫神看不見(詩139:7–12;94:1–11;約1:1–12) 。
巴刻. (2015). 簡明神學:傳統基督教信仰指南. (張麟至, Trans.) (二版, pp. 26–27). Milltown, NJ: 更新傳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