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閱讀本文第一部分:今天的基督徒還需要守律法嗎?(含音頻)
羅馬書7:1-13
上一篇文章分享了律法是什麼,律法在做什麼樣的工作,罪怎樣借着律法讓我們犯更多的罪。經文說我們在律法上死了,就可以脫離律法的咒詛。
那麼怎麼樣可以在律法上死了呢?這包含兩個方面:
1) 借基督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
耶穌先為我們死了,承受了我們律法的咒詛,擔當了我們的罪的懲罰。加拉太書3:13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神借着律法定我們的罪,審判我們,這就叫作律法的咒詛。而耶穌基督為我們掛在木頭上,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承擔了律法的咒詛、懲罰和審判。所以,我們因為信耶穌,罪就被赦免了,律法在我們身上的定罪就挪去了,審判就挪去了,咒詛就挪去了。
2) 借我們個人因信與基督的死聯合。
羅馬書6章3-4節:“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借着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我們信主受洗就是借着洗禮歸入耶穌的死,和祂一同埋葬。所以,我們因信基督,與基督的死聯合,我們就死了。律法管束人都是在活着的時候,當我們在耶穌裡面已經死去了,律法對我們的審判、定罪和咒詛就沒有功效了,律法再也不會管束我們了,我們就得救了。然後我們和基督的復活聯合,我們才能夠活出一個新的樣式,新的生命。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我們就活在恩典之下了。
所以,對於“在律法上死了”,我們可以有這樣的一些觀念和生命的改變:
我們是因信而不是因自己的行為(行律法) 得救和得永生;
我們靠自己不能行出神的律法;
我們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不能做什麼叫神回報我們;
我們是死里復活的,理當奉獻給神做奴僕,做義的器具,才能結出成聖的果子。
許多基督徒老覺得懼怕。哎喲!我沒做好,沒服事好,我的行為不好,神要懲罰我了!沒有喜樂的基督徒常常是這樣的,總覺得自己沒做好,總是怕神懲罰。然後,做了一點東西,又期待神回報,神就該祝福我。更不用說有些人還覺得因為我行為好神才悅納我,讓我得永生。這些完全是錯的,都是還活在律法之下的特徵。在律法上死了的人,才能夠活出心靈的新樣來,才能活出一個自由的、新的生命,有新生的樣式。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心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羅馬書7:6)
“心靈”就是Spirit,可以講是心靈,也可以講是聖靈。因為聖靈在我們裡面做工,讓我們的心靈有個嶄新的樣式,帶出嶄新的生活方式。今天信息的重點就是,我們既然在律法上死了,就要活出一個新生的樣式來。第4節和第6節這兩節經文有三個應許在裡面:
一、全新的歸屬——叫你們歸於基督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借着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里復活的。” (7:4)
因為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的死,跟祂的死聯合,我們就在律法上死了,主耶穌的十字架的大能就在我們身上發生果效,我們才真正是歸入了基督。羅馬書一開始就說:“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1:6)
我們蒙召得救就是要從整個世界裡面被揀選出來,歸到耶穌基督裡面。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8:9)
我們不僅歸屬於基督,而且如果我們屬基督,聖靈就住在我們身上,我們也就歸屬聖靈了。約翰一書5:19節:”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全世界都在魔鬼撒但的捆綁之下,而我們因為信主了,我們就在基督里,在聖靈里,在父神里,就是歸屬三一真神的。
當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在律法裡面已經死了,我們就歸於基督了。這是神的恩典,使我們就已經活在恩典之下了。歸屬基督是神做的事情,我們因信就得着了,我們已經屬於基督。但是從另一方面說,我們自己要把這個新的生命,死里復活的生命獻給神作義的器具,作神的器具,去為神而活。
羅馬書6章13-14節:“倒要像從死里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parts of body) 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裡經文就是告訴我們要把我們的肢體,我們身體的每一個部分,我們的手、腳、眼睛、耳朵、舌頭、嘴巴、我們的整個身子,都獻給神,作義的器具,這就叫作歸屬基督了。
我們的嘴巴說當說的話,造就人的話,不是埋怨的話,不是污穢的話,傷害人的話,就是作義的器具;
我們的舌頭讚美神,榮耀神,這叫作義的器具;
我們的手去做神喜悅的事情,我們的腳走在神的道路上,就是作義的器具;
我們的眼睛看當看的東西,我們的耳朵去聽當聽的東西,去聽神的話;我們的思想,我們的頭腦都給神來充滿,做祂的器具。
當我們身體的每個部分都可以承載神的愛,承載神的義,承載神的恩典,這就叫做為主而活。
很多人認為我們都是追求靈性的,身子不重要。其實身子是很重要的。哥林多前書6章19-20節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如果我們的嘴巴吃傷害我們身體的東西,喝傷害我們身體的東西,吸傷害我們身體的東西,那就是罪;因為傷害了我們的身子,而我們的身子是聖靈居住的殿。很多人天天熬夜看電視,傷害身子,沒有拿身子來承受義,沒有在身子上榮耀神,那就是犯罪,不是神喜悅的。
歸屬基督,是神把我們歸在祂裡面了。但是我們也願意獻上自己,將我們的肢體都獻給神作義的器具,讓我們的心、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情緒、我們的行動都蒙神的喜悅,那就叫做歸屬耶穌基督。這是雙向的,我們跟神互動,與神同工,我們就能夠改變。“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6:14)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我們就可以脫離罪,可以成聖了。
有一個牧師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們生活的目的不是尋找自由,而是尋找主人。”我們今天常常在世界上尋找自由,聖經說我們本來都是罪的奴僕,是沒有自由的。我們要找到新的主人,就是讓神,讓耶穌作我們的主,我們歸屬在主裡面才有心靈的自由。(待續)
林信偉 來自中國大陸,現為加拿大愛城浸信國語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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