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談善行(轉)
送交者: ardmore 2020年06月21日18:04: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善行不是人受賞賜的根基,而是基督在其生命中工作的證據。或者如Thomas Boston所言,善行“不是他們能進天堂的基礎,而是他們能進天堂的證據。”

今天一些自詡為改革宗的人士對於改革宗歷史神學和系統神學的無知,已經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一談到律法就是律法主義?凡事都是律法與福音的對立?一談到效法基督,談到榜樣就是道德主義?而且動不動就是對改教家們掐頭去尾、斷章取義的引用,我懷疑這些人究竟有沒有讀過改革宗改教家和清教徒?哪怕系統性學一下《威斯敏斯特信條》也好啊!改革宗從始至終都教導末日審判是依照行為,而非依照信心,到今天莫名其妙地成為了律法主義被批判。究竟是過去的改革宗錯了,還是今天一些自詡為改革宗的人士根本就不明白改革宗神學究竟在教導什麼?!還在那裡大言不慚地批判派博和慕理律法主義或者錯誤理解聖約神學,你們真的明白古典聖約神學的教導嗎?好好讀讀Turretin或者Bavinck,除了不認同行為之約是一個約,慕理所教導的哪裡與他們不一致了?反倒是某些人所學習和教導的聖約神學,根本就不是改革宗主流的聖約神學,李鬼反倒成了李逵!(我不說你們一定要系統性讀讀改教家們的論著,哪怕系統性而非選擇性、跳躍性讀讀Turretin或者Bavinck也好啊!)
以下是我的系統神學講義中對於“末日審判是依照善行”的簡單論述,希望一些人可以幡然悔悟:
所有基督教宗派都認信的《亞他那修信經》如此宣告:“當祂(指基督)降臨時,所有人都將帶着他們的身體復活,將要就他們自己的行為交賬。行善的將進入永生,作惡的將進入永火。這乃是大公信仰,一個人除非忠實相信,必不能得救。” 荷蘭改革宗的著名神學家Herman Witsius在其有關《使徒信經》的注釋中,就明確表明,如果沒有好的行為,沒有一個信徒可以得到救贖,“上帝將根據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祂唯獨將永生賜給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著名的清教徒神學家John Owen同樣如此說:“我們在神裡面的得救並不建立在我們的聖潔之上,這是真的。然而,如果沒有聖潔,我們不可能得救,這同樣是真的。”荷蘭改革宗重要的經院神學家Voetius“甚至相信在某種意義上,善行可以被稱作‘得永生的原因’,即並非‘功績性的’而是‘預備性的’和‘安排性的’原因。” 類似的教導也可見於其他很多清教徒(如William Ames, Thomas Goodwin, John Davenant, Thomas Manton)或歐陸改革宗的神學家中(如Ursinus,布雷克,圖倫丁),比如土倫丁如此總結說:“... although works may be said to contribute nothing to the acquisition of salvation, still they should be considered necessary to the obtaining of it, so that no one can be saved without them.”《威斯敏斯特信條》33.1如此總結 說:
上帝已經指定一日,要藉耶穌基督用公義審判世界,父將一切權柄和審判都賜給了祂。當那日,不僅背道的天使要受審判,凡曾住在地上的所有人,也都要到基督的審判台前,為自己的心思、言語和行為交帳;根據他們在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而接受報應。
我們該如何理解這種根據行為的審判呢?這不是 “律法主義” 嗎?簡單來說,這是完全基於基督的義的審判,是從基督的恩典中看行為。在這裡,有五點值得強調:
第一,這樣的善行並非人自然的努力,而是真實和活潑的信心的果子和證據(雅2:22);
第二,這樣的善行並非完美,只是真實(雅3:2);
第三,上帝的審判所根據的善行,按照其本身,永遠不配得神的賞賜,反而該受神的咒詛。然而,上帝永遠是基於基督的中保性工作,來看待和評價信徒的善行。
第四,由此,布雷克正確指出,上帝在末日審判中賞賜信徒,不是“因為”他的善行(because of his works),而是“根據”他的善行(according to his works)。善行不是人受賞賜的根基,而是基督在其生命中工作的證據。或者如Thomas Boston所言,善行“不是他們能進天堂的基礎,而是他們能進天堂的證據。”
第五,善行不僅僅只是一個人得救的證據,改革宗神學更強調善行是一個人得救的“結果性條件”。請注意太25:31-46中,耶穌審判一個人是進入神的國或進入永火,是“因為”那人是否有善行(太25:35, 42)。
清教徒神學家John Davenant在與天主教神學家Robert Bellarmine辯論中,明確強調:“善行對於已經稱義之人的救贖是必要的,這種必要並非因果關係,而是一種次序上的必須。或者更通俗的說,是作為通往永生的道路,而非作為獲得永生的功績因。”改革宗神學的這一思想也體現在《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第32問答中:
32.第二個約是如何顯明上帝的恩典的?
答:上帝的恩典在第二個約中顯明:祂白白地賜給罪人一位中保,並且通過他賜人以生命與救贖;祂將信心作為條件使選民與之聯合,應許並賜聖靈給所有的選民,使聖靈在他們裡面動工成就那信心,並其餘一切得救的恩德;又使選民能有聖潔的順服,以作為他們真信心與對上帝感恩的證據,並作為祂為選民所命定的通往救贖的道路(as the way which He hath appointed them to salvation)。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9: 不知悔改的陰人一個,繼續表演
2019: 我是加爾文主義者
2017: 你讀聖經的目的是什麼? (ZT生命
2017: 跪求法利賽人“神學正確”的聖經證據?
2016: 自由意志是人的自由
2016: 純淨的信仰(特里·約翰遜)(ZT僅供參
2015: Oh, Lord You're beautiful
2015: 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