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唐崇平: 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 |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3月30日20:37: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聖經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由 此可知,信主的人在某方面,對上帝的旨意是可以明白的,因為凡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都是上帝要信祂的人去明白的。在另一方面來說,至於有關上帝隱秘的事,那 是屬於上帝本身,而不是我們可以過問而明白的。那麼,我們所討論,有關上帝的旨意的事,應該限定於我們所能知道的事,就是上帝明顯的事這一方面了。當我們 談到上帝的旨意的時候,我們應該從以下四方面着手,予以解釋: 一.上帝永恆的旨意 二.上帝隱秘的旨意 三.上帝顯明的旨意 四.上帝所允許的旨意 以下所要討論的有關明白上帝的旨意,只限於上帝顯明的允許的旨意這兩方面。在還沒有討論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以前,我們得先要指出,誰是可以明白上帝的旨意的人? 我 們應當知道,一位要明白上帝的旨意的人,必須是一位認識自己的人,一位要認識自己的人,必須是一位認識上帝的人。唯有認識上帝的人,才是一位認識自己的 人。因為在認識上帝與認識自己之間,是建立在與上帝之間的中保的關係,就如聖經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 穌。祂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5-6)所以說,一位要認識上帝,因而認識自己的人,不能不認識這一位世人與上帝之間 的中保耶穌基督,因為相信祂,就成為上帝的兒女,因此才能明白上帝的旨意。 以下是基督徒要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的基本及必要的條件: 第一.凡合乎聖經的教導都是上帝的旨意 反過來說,凡是出於私人的意見,俗世的道理,人文的理論及那相對的看法,都不是上帝的旨意。(參約8:31-32;林前6:12-20、7:19-24;加5:1)。 第二.凡出於上帝的話語,通過聖靈印證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 那 就是出於上帝明顯的旨意。“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 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着稱讚。”(弗1:13-14),所以凡我們生命行?與途徑,都要依靠主的話引導與聖靈同工,以便我們內心得到印 證,我們所作的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愛的、有的、可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們同在。”(腓4:8-9)。 反過來說,凡不是真理及沒有聖靈的同工的事,都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參羅8:14-16,26-28;約14:16-17)。 第 三.凡是榮耀上帝,使人得到益處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基督徒生命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上帝的名,行事為人都要討主的喜悅,此為生命的中心思想。? 且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要榮耀主而作的,就如聖經所說:“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 行。““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林前10:31;西3:23),所以說,凡是符合聖經的教導,能造就人的事,而使人 得到益處,上帝的名得到榮耀的事,都要去作,這就是完成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旨意。 反過來說,凡我們所行的事,如不是對人家有助益或羞辱主名,叫人跌倒的事,都不是上帝的旨意。(參林前10:31-33;西3:22-24;彼前4:7-11)。 第四.凡是屬於心靈平安與喜樂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我們不但因為耶穌的救贖成為重生的人,也因為聖靈借着上帝的道成為得救的人。 反 過來說,凡不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我們越作越沒有平安,越作越沒有喜樂,那就不是上帝的心意。因為凡不是出於真理的,必有多方面的阻礙,而越走越不順利。 那就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所以說,聖靈的內證與順利的途徑都是出於聖靈的引導。“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 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們同在。”(羅8:9;約 14:27;腓4:4、9)。 第五.凡是主內的肢體所認同與同證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聖 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 去。”(羅8:14-16;太7:20-21),因此,我們可知,聖靈不但是賜平安與喜樂的靈,也是賜給主信祂的人,有同心與同證的靈,因此我們可以分辨 何謂上帝的旨意。因為聖靈要引導我們知道所作的事,是否出於上帝的旨意,同時祂也要給當事人同樣受到聖靈的感動,印證所作的事是否出於上帝的旨意。且說, 主內的肢體的認同與印證,也是了解是否上帝的旨意的重要關鍵。 反過來說,凡我們所做的事,如果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及教會肢體的認同與同證,那麼,我們就不應去做。(參羅8:14-16;徒5:32;約15:26-27;約壹5:7)。 第 六.凡是屬靈的長輩所給予我們的指引與規勸,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在基督里,不但賜給我們一些屬靈的肢體,同時也在教會裡賜給我們一些屬靈的長輩與領袖,使 我們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這些屬靈的長者與成熟的基督徒,都是我們屬靈上的導師與範本,我們可以從他們的身上與經驗上,學習到真 道的知識與屬靈的經歷。所以他們的見解與建議、勸勉與警告,都可以幫助與指引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 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參弗4:12-16;約?1-3)。 反過來說,凡拒絕屬靈長者的規勸,而自行己道者,都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故得予以警戒。 第 七.凡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與持久不變的真理,都是上帝的旨意聖經不變的真理與持久的事實,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與時勢的變遷,使我們知道我們所相信的上 帝,是信實可靠的真神。上帝是不誤事,也不因環境而改變,因為祂是永不改變,而他的慈愛是永遠長存的救主,所以我們這相信祂的人也要在所行的事上學習忍耐 與等待,因為時間是最好的證人,上帝能夠叫我們經歷所想不到的神跡與奇事的出現,最要緊的是否我們有足夠的信靠、順服、忍耐與等待的人,在主的時間內,使 祂的旨意得以完成,事情得以成就。“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 耐性等候祂,...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抬舉你。”(林前2:9;詩37:7、34) 反過來說,凡不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的,必定隨時間的消逝後而消逝的。(參傳3:1,8:16;路2:4;約7:30,10:23,13:1)。 結論:基督徒要怎樣才能明白,在我們所作所為的是合於上帝的旨意,我們可以從以上七點的建議作正反面的思考與較量,必能分辨什麼是上帝的旨意。 “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事親自給你們平安.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帖後3:16;弗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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