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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歐文解釋約3:16中"世人"的意思
送交者: 宣教士 2013年06月23日09:10: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二章   關於那些運用“世界(人)”一詞經文的初步解釋

 

從某種意義來說,我並不十分願意提到任何被用來支持基督為所有人死這觀點的經文。這並不是因為我無法解釋這些經文,而是因為我甚至不願意提到這樣的錯謬;但我料想那些持有錯誤觀點的人將會把大多數這些經文拿去給我的讀者看,所以我現在必須給你關於它們的答案。

 

請別被字詞單純的發音弄糊塗,總要記住聖經教導的主要意圖,絕不要在有悖於整本聖經主要意圖的情況下來解釋一個字詞。例如,我們能夠表明,“世界(人)”一詞要由它所處經文的上下文來指定它的含義;關於“世界(人)”一詞,存在著五種不同的用法。

 

1、物質世界或我們生存的大地…   約伯記34:13

                                馬太福音13:3

                                使徒行傳17:24

                                以弗所書1:4

                                以及其他許多地方

 

2、世上的人,如:

無一例外的人............    羅馬書3:6

被同等對待的人..........    約翰福音7:4

許多人..................    馬太福音18:7

大多數的人..............    羅馬書1:8

羅馬帝國的人............    路加福音2:1

良善的人................    約翰福音6:33

邪惡的人................    約翰福音14:17

                                 以及其他許多地方

3、敗壞的世界............. 加拉太書6:14

                              以及其他許多地方

4、人類的國度............. 約翰福音18:36

                              以及其他許多地方

5、撒但的國度............. 約翰福音14:30

                              以及其他許多地方

 

一些人或許會反對說,一個詞的含義必定總是與它在聖經其他地方出現的含義相同。我的回答是:不正確,因為聖經有一些地方即使在相同的句子中也會用同一個詞來表達不同的含義。在馬太福音8:22中第一次出現的“死人”指的是靈命上死的人,第二次出現的“死人”則指的是身體上死的人。在約翰福音1:10中,第一個“世界”指的是我們的生存之地,第二個“世界”指的是地球,第個“世界”指的是世上的一些人。

 

同樣,如果“世界(人)”一詞有時用來指一部分的人,那人們就不能爭辯說它必定總是指所有的人。並且,這詞在聖經的幾個地方清楚地表明,它指的是一部分人。

 

路加福音2:1——“天下人民”。十分清楚,這指的是羅馬帝國人民。它不是指世上每一個人。

 

約翰福音1:10——“世界卻不認識祂”。但確實有一些人認識並相信了祂。所以“世界”一詞不是指每一個人。

 

約翰福音8:26——“我就傳給世人”。但只有某些猶太人聽到祂所講的話。所以“世人”一詞不是指每一個人。

 

約翰福音12:19——“世人都隨從祂去了”。這指的只能是大多數猶太人都隨祂而去,不是指每一個人。

 

約翰一書5:19——“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但世上有許許多多的真信徒,他們顯然並沒有伏在那惡者的手下。所以“全世界”不是指每一個人。

 

所以我們看到,“世界(人)”一詞通常指的是世上的某些人。在與救恩有聯的經文中,我看不出有什理由要把這詞說成是表達其他意思。

 

在作了這些一般性的考察之後,讓我們來看一看運用了“世界(人)”一詞的一些經文,如約翰福音1:29;3:16;4:42;6:51;哥林多後書5:19;約翰一書2:2。在論到這些經文時,一些人推論說:

 

1、世界包含所有的人。

2、聖經說基督為“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為所有人而死。

 

這種推論是錯誤的,因為“世界(人)”一詞有時是在兩種不同的意義被使用的。在第一個陳述中,“世界”一詞指的是地球,在第二個陳述中,它用來指世上的人;在這兩個陳述之間沒有共同的含義。所以結論必定不正確(除非你想證明基督為地球而死)。

 

一些人試圖把這推論重寫為:

 

1、在聖經的一些地方,“世界(人)”指的是所有的人。

2、聖經說基督為“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為所有人而死。

 

這種說法也是錯誤的,因為在第一個陳述中,它所說的詞或短語只是在“一些地方”具有某種意義,因此我們不能從它得出普遍的結論。我必須堅持說,在聖經的許多地方,基督的死所關聯的只是“祂的羊”或“祂的教會”。

 

所以,這推論需要被重寫為:

 

1、在聖經的一些地方,“世界(人)”指的是所有人。

2、在聖經的一些地方說,基督為整個“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為所有人而死。

 

對正常的人來說,這種推論顯然是十分可笑的。需要表明的是,第一個陳述中的“一些地方”與第二個陳述中的“一些地方”是相同的;如果不能證明這點,這樣的 推論就什也證明不了。並且,無論如何,正如我們在前面看到的那樣,一個普遍的結論不能夠從有限定的第一個陳述推演出來。

 

因此我認為,我已開始揭示了基於運用“世界(人)”一詞爭辯的錯誤。我敢說,在如此重要的問題上,有理性的人從來沒有犯過這樣愚蠢的錯誤。現在暫且讓我們把這種理論上的爭辯放在一旁,去看一看聖經關於“世界(人)”這一詞的含義究竟是什

 

章      約翰福音3:16的詳細研究

 

這節經文常被用來教導:

 

“愛”   =1.神有一種出於祂本性的願望,為要賜福給

“世人” =2.各個時代的所有人,以致

“賜給” =3. 祂讓祂的兒子去死,為的不是真正去救任何人,而是

“一切” =4.使任何天生傾向相信的人,

“得”  =5.因此而能夠獲得永生。

 

與此不同的是,我們把這節經文理解為:

 

“愛”   =1.神有如此一種特別、至高的愛,以致祂願意

“世人” =2.使祂在各族中的一切子民得救,

“賜給” =3.所以祂指定祂的兒子作為一位充分的救主,

“一切” =4.確使凡相信的(而且只有他們),

“得”   =5.實在地得到祂計畫賜給他們的一切榮耀之祝福。

 

在這,有件事需要認真學習。第一,神的愛;第二,神所愛的對象——在此被稱為“世人”;第,神之愛的目的,即讓信徒“不至滅亡”。

 

1、在論到神時,我們不可以說任何暗示神不完全的話;認識到這點是十分重要的, 因為祂的作為是完美的。但如果爭辯說,祂出於本性的願望計畫拯救所有的人,那並非所有人得救這事實就必定意味著祂的願望不能成就,祂也沒有得到完全的滿足。

 

然而,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說神有出於本性要所有人得救恩這益處的願望。相反,神顯然能夠按己意向祂所要憐憫的人施憐憫。祂的愛是出於祂的主權,是完全按祂的己意施予的,而不是一種因看到我們悲慘處境所產生的情感。(假如引起神出於祂本性渴望幫助我們的是我們的悲慘,那祂就應當憐憫魔鬼和那些已下地獄的人了!)

 

所描述的愛是出於神旨意的一種特殊和至高的愛,是特別施予信徒的;所要強調的是,這愛有明確的目的,就是拯救信徒不至滅亡。所以,這愛不是一種對所有人的普遍情感,因為其中一些人確實滅亡。

 

其他一些經文也贊同神的這愛是一種至高的行動,是特別施予信徒的,例如羅馬書5:8或約翰一書4:9,10。從這些經文所強調的來看,我們絕不能說神有愛所有人的傾向。

 

顯然,神願那些祂所愛的人得益處。因此我們必然得出結論,祂只愛那些領受那益處的人。祂賜下基督的這愛,使得祂也賜下其他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因此,神這特殊的愛只是施予那些真正得到祂所賜恩典和榮耀的人。

 

基督徒讀者啊,你現在必須作出判斷;我們能夠把神的愛(祂憑著這愛賜下祂的兒子)理解為一種對所有人的一般善意嗎?難道祂這特殊的愛不是特別施予所揀選的信徒嗎?

 

2、我們必須考察神這愛的物件是誰(在此被稱作“世人”)。一些人說:肯定是指世上所有的人。我從來就看不出它有這方面的含義。我們已經說明,聖經所用的“世界(人)”一詞有著不同的含義。並且,在約翰福音3:16中,一開始所提到的愛以及最後的目的,不可能與“所有人”的含義相一致;而一些人卻硬把這含義強加於出現在經文中間的“世人”一詞上!

 

對我們來說,這詞被理解為是指神廣泛分佈在全世界各族中的選民。神特別的祝福不再單只賜予猶太人。這節經文的含義是,“神愛祂分佈在全世界的選民,甚至祂把自己的兒子賜給他們,為的是讓信徒靠祂得救”。有幾個理由支持這個觀點。

 

我們在這已考察過,神愛的本質絕非意味著是施予所有人的。在這節經文中,“世人”一詞必定是指凡真正領受永生的人。這在下一節經文中得到確證——約翰福音3:17——在這,第次出現“世人”一詞,它說,神差遣基督的目的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假如不把這的“世人”一詞理解為神所揀選的信徒,那神就沒有實現祂的目的;我們是不敢這樣認為的。

 

事實上,用“世人”、“凡有血氣的”、“萬國”和“地上的萬族”來稱呼神的子民在聖經中不是十分少見的。例如,在約翰福音4:42中,基督被說成是救世主。一位沒有得救之人的救主,這在邏輯上就是自相矛盾的。因此,那些在此被稱為“世人”的人必定只是那些得救的人。

 

信徒被稱作“世人”,這有幾個方面的原因。它們是:了把他們與天使區別開來;反駁自誇自己是神獨一子民的猶太人;教導與一國所立的舊約和如今的新約(世上各民各族都信服基督)之間的差別;表明信徒本來的光景是屬地和屬世的造物。

 

如果有人還仍認為作為神所愛對象的“世人”在這的確指的是世上所有人,那為什神並沒有向祂如此之愛的每個人啟示耶穌呢?這是非常奇怪的!神為他們賜下祂的兒子,但卻從不告訴他們祂的愛——成千上萬的人從未聽到過福音!如果祂沒有讓每個人都知道這愛,怎能說祂愛每個人呢?

 

最後,“世人”一詞不可能是指所有的人,除非你認為:

 

神對許多人的愛是空洞的,因為他們滅亡了。

基督被賜予成千上萬從不認識祂的人。

基督被賜予成千上萬不能相信祂的人(因為沒有聽過福音)。

神改變了祂的愛,拋棄了那些滅亡的人(要不然祂就會繼續愛身處地獄的他們)。

神對那些祂為之而賜基督的人沒有賜予萬物(羅馬書8:32)。

神事先不知道誰會相信而得救。

 

這樣的謬論是我們不敢苟同的;因此,“世人”一詞只能是指那些作為選民分散在全世界的人。

 

3、神選民藉以獲得在祂兒子生命的方式被說成是因信;就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

 

如果說基督為所有人死,而我們如今所看到的是只有信徒得救,那造成信徒和非信徒之間區別的是什?他們不可能自己造成這種區別(參看哥林多前書4:7);這樣說來,是神使他們有區別,但如果神使他們有區別,祂又怎能把基督賜給所有人呢?

 

因此,這節經文所宣告的是,神的計畫是讓信徒得救。這樣,我們就必然得出結論,神並沒有把祂的兒子賜給非信徒。祂怎能把祂的兒子賜給那些祂不賜恩讓他們相信的人呢?

 

現在請讀者自己思考一下所有這些事情,特別是關於神的愛,嚴肅地問一問,神是否會將這愛普遍施予所有人,而同時卻容讓許多祂如此愛的人滅亡?或者,難道這愛不應被更好地理解為,父神對祂相信的兒女獨一和特殊的愛,是使他們的未來有保障嗎?思想這些方面有助於我們得出關於以下問題的正確結論,即基督是作全人類的贖價(對其中一部分被贖買的人來說,這種贖價是無效的),還是作特定之人的贖價(對每個信徒都是有效的)呢?

 

第四章      約翰一書2:1,2的詳細研究

 

這是常被那些認為基督是為所有人死的人所引用的另一處經文。他們說,短語“普天下人”必定是指“世上所有人”,而且與此相對比的短語“不單是為我們的罪”包括了除信徒之外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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