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原爆日本,原有几套方案。第一方案,是美国在某一荒岛,比如比基尼岛,实行原爆。邀请日本代表观察。达到说服天皇投降的目的。第二方案,是轰炸日本的军事目标,如兵工厂,基地,等,促使日本投降。第三方案,才是轰炸平民集中的广岛,长崎。三个方案的目的,都是展示力量,达到心理震慑,迫使日本投降。但三者的震慑强度不同。
第一方案,等于邀请犯人观察拷打其他犯人。然后要他屈服。这虽然厉害,但是毕竟跟直接拷打效果不同。后者直接体验痛苦。前者是间接体验。而且,当时美国决策层有人提出,假如试验时,原子弹失效不能爆炸,那反而徒遭耻笑。而且,当时造了没几颗原子弹(三颗?),玩不起这种试验。所以这个方案被否决了。
第二方案,是让军人受苦。军人受过武士道训练,已经有牺牲的心理准备,甚至还有驾驶自杀飞机的,让这样的犯人体验痛苦。震慑力不显著。也被否决了。
第三方案,能使得原子弹的心理震慑发挥到最大。它不但展示新武器的巨大威力,而且还展示了美国的战略决心,就是为了避免一百万美国人的牺牲,美国不仅不惜消灭日本军队,而且不惜让日本灭族。美国当局认为,只有这个级别的震撼,才能让日本迅速屈服。
严格说来,前两个方案,让日本屈服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一方面,日本军民混蛋精神病式的悍不畏死,已经在前段硫磺岛,塞班岛,和神风攻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美国人觉得,不着实打疼日本军民,他会顽抗到底。美国人向来实用,不肯“TAKE CHANCES”。所以最终的决定,还是把广岛和长崎的军民一勺烩了。所以,第三方案的采用,日本自己有相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