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的厉害处
大到窃国大盗,小到偷情。
这人性里有一种隐密的愉悦好似就来源于一个“偷”字,仿佛惟有“偷”来的,属人才觉着好。不是么?若世袭得了王位,竟有那几个人不愿意坐,比若中国清初的爱新觉罗 福臨就非闹着当和尚,不当皇上;英国王室温莎公爵就爱美人,不去爱江山。古今中外,那逃婚的女人,也很多。这,都是强给,偏不要的。——就比如,逛早集买菜,一摊位的菜蔬明明鲜嫩,见无人买,大众皆不去买;带了泥的菜毛毛,三五人去抢,众人便跟着抢;当妈妈的愈劝小孩子多吃,这小孩子竟反而不吃了,越劝越不吃的。
还有一种,便是不予强取的。还先说皇位,不让他坐,这人却要偏偏坐,比如李世民就要杀兄弟,武媚娘就要杀亲女,无非是争坐一个位子。还有世俗上的那一干男女,爱不着偏要爱,都说男的偷女人,女人不起那勾诱或偷男人的心,男人偷得着么。凡此种种,都是不给却偏要的。我乡下有一俗语,是说那吃饭的,“一个猪娃不吃糠,二个猪娃吃得香”。在爱情上,或是男人,或是女人,若对方有二个或多个人追求,那这个男人或女人,就好似陡然平添上有几份魅力,一时要成了“抢手货”,否则,无声无响者便极易被人忽略去。
究其原因,我忽然就想到了我祖母的一句话,“恭敬不如从命”。属人,在潜意识里皆有一种惟我的意识存在,这惟我的意识愈强烈,排它性就愈强。你对一个人表达恭敬,不如去听他(她)的意见。这人呐,大约皆是要尽力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才觉舒服,无关对错是非。于是,就由然地抵制那主动送上门的好东西,而非要享受于去“偷”来的乐趣!
2016/1/29,磨砚斋。